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
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金融监管法律法规金融行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各国普遍制定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金融市场秩序良好。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首先,银行法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法规之一。
银行法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管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银行业的正常运作。
在银行法中,通常会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银行业能够稳健经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其次,证券法是监管证券市场的重要法规。
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
证券法规定了公司上市、发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为的法律要求,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防范了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再次,保险法是监管保险市场的法规之一。
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资本金要求、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保险业务的正常开展。
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签订、理赔、退保等具体流程,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强化了保险公司的责任。
此外,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还包括反洗钱法、金融知识普及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各国根据自身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金融创新的需求。
总的来说,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才能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希望各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始终牢记法律法规,远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动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第十八章金融监管

第五模块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第十八章金融监管本章共计7个考点考点1金融监管的概述(备考指数:★★)一、目标(1)实现金融业经营活动与国家金融货币政策的统一(2)减少金融风险,确保经营的安全(3)实现公平有效的竞争,增进金融业的健康进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金融监管的大体目标,即①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法令和政策;②保护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固;③调整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内部之间的关系,保护高效具有竞争性金融体系的运行;④保护公众在金融业的合法利益;⑤维持货币稳固,增进国民经济稳固增加。
二、金融监管的大体原则(1)监管主体独立性原则(大体前提)(2)依法监管原则国家必需以法律的形式肯定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定地位和职责等金融监管机构必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金融监管,即金融监管必需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通过立法给予监管机构必要的监管权利,并为其提供有效行使这些权利的法律保证,从而表现银行监管的公正性、权威性、强制性金融机构应合法经营,依法同意监管当局的监督,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3)外部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4)安全稳健与经营效率结合原则(大体目标)(5)适度竞争原则避免不计任何代价的过度竞争,避免出现金融市场上的垄断行为;避免不计任何手腕的恶性竞争,避免出现危及银行体系安全稳固的行为。
(6)统一性原则统一性原则指金融监管要做到使微观金融和宏观金融相统一,和国内金融和国际金融相统一。
注意:各国按照不同的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监管模式,监管模式不能是统一的。
3、金融监管的手腕法律手腕、经济手腕、行政手腕4、金融监管的内容市场准入监管、资本充沛率监管、流动性监管、信贷风险监管、监督评级体系监管、存款保险制度、危机银行救助与关闭五、金融监管的理论(1)公共利益论该理论以为:监管是政府对公众要求纠正某些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不公正、不公平和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一种回应。
监管被看做是政府用来改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派的手腕。
(二)特殊利益论该理论以为:政府管制为被管制者留下了“猫鼠追赶”的余地,从而仅仅保护主宰了管制机关的一个或几个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对整个社会并无助益。
1、为什么特别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及内容有哪些?2、结合我国现实分析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

1、为什么特别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及内容有哪些?2、结合我国现实分析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1、为什么特别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及内容有哪些?2、结合我国现实分析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一.为什么特别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及监管内容金融业在市场经济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其经营活动具有作用力大、影响面广、风险性高等特点,因此,依法对金融业实施有力和有效的监管,既是市场经济运作的内在要求,又是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对其监管就显得特别重要.(1)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看,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源于一般管制理论。
该理论认为,在现实经济运作中,由于存在垄断、价格粘性、市场资讯不对称、外部负效应等情况,竞争有效发挥作用的各种条件在现实中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导致经常性的市场失效。
因此,完全的自由放任并不能使市场执行实现规范合理和效率最优,需要借助*** 的力量,从市场外部通过法令、政策和各种措施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管制,以弥补市场缺陷。
特别是金融机构的风险具有连带性,一个金融机构陷入风险危机,往往引起社会公众对其他金融机构丧失信任,极易在整个金融体系产生风险的连锁反应,动摇整个国家的信用基础,所以,为了控制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避免发生金融风险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需要国家对金融业实施严格的金融监管,保持市场经济的稳健执行。
(2)金融业的特殊性。
从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性看,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
金融业的稳定与效率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运作与发展,甚或社会的安定,由此决定了必须对金融业严加监管,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和有效执行。
金融业的内在风险。
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负债经营的高风险行业,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国家特别需要对该行业进行监管。
只有金融体系安全执行,才能保持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学重点

金融监管学第一章:1 .金融监管(包括广义和狭义)狭义:金融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治理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治理.广义:不仅包括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治理当局对金融体系的监管以外,还包括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2 .金融监管三要素(1)金融监管的主体,即金融监管当局,是指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2)金融监管的客体,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接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金融机构.(3)金融监管工具(方式、方法、手段)3 .金融监管主体根据权利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 一线多头模式:指全国的金融监管权集于中央,由中央一级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共同负责, 地方没有独立的权力.如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2)双线多头模式:指中央和地方都对金融机构有监管权(双线),同时,每一级又有假设干机构共同来行使监管的职能(多头).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3)集中单一模式:指由一家机构进行集中监管.如英国和大局部开展中国家等.4 .金融监管主体根据功能和机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统一监管模式:指由一个监管当局监管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如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2)多头监管模式:指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业.如美国、中国等国家.5 .由功能和机构的组合中派生出的三种模式:牵头监管模式:指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 并指定一个监管机构为牵头监管机构, 负责协调不同监管主体,共同开展监管.“双峰〞监管:是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另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相关机构的金融业务进行监管,代表国:澳大利亚“伞式〞+功能监管模式:指对特定金融机构,由一家监管机构负责综合监管,其他监管机构按企业经营业务的种类开展具体监管.如美国.6 .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1)保证金融稳定、平安,防范金融风险;(2)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3)增进金融体系的效率;(4)标准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7 .金融监管内容的分类:(1)按金融机构监管范畴划分为金融机构行政监管和业务监管;(2)按监管性质可划分为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3)从监管的主要内容或范围看,主要分为市场准入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第二章:1 .金融风险:在金融效劳交易中给金融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或是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是实际本钱高于预期本钱.2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划分,金融危机主要包括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三种类型.3 .金融风险的种类:(1)根据遭受风险的金融企业的面积,金融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2)根据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营业风险,环境风险和行为风险(3)根据衡量风险的范围角度可以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4)根据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内源性金融风险和外源性金融风险4 .金融创新:是指经济开展过程中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以满足经济开展的新的需要,同时获取潜在的金融利润.狭义: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微观).广义: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制度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创J新(微观 +宏观).5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1)金融管制刺激了金融创新的产生随着经济的开展和金融环境的变化,许多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限制规定已经过时,成为金融机构开展正常业务的障碍,甚至成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因素.金融机构为了避开金融管制而求得自身的自由和发展,千方百计地创造了很多新的金融工具和账户,如NOW、欧洲货币等等.(2)金融创新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金融创新有可能使货币政策失灵,表现为货币的定义与计量复杂化、货币需求函数不稳定、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的水平被削弱;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加大;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治理的难度(3)金融创新促使金融管制进行调整当银行业务创新的许多工具和做法被越来越多地效仿时,金融治理当局只能被迫进行金融管制的调整, 即一方面放松某些管制,另一方面又促使金融治理当局在对银行业务创新本身进行全面慎重的评估根底上,采取一些有利于银行体系走向稳定的举措.第四章:1 .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性:权威性、独立性、公共性2 .金融监管模式:功能监管:根据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机构监管:根据不同机构来划分监管对象3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分工(1 )联邦政府财政部货币局;( 2)州政府州一级监管部门;( 3)参加联邦储藏体系:联储银行理事会;(4)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制度:联邦存款保险公司4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构成(?)1992年6月,证监会成立;1998年11月,保监会成立;2003年10月,银监会成立;我国垂直分业监管体制正式形成.(1)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目标:一般目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平安,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升,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体目标:经营的平安性、竞争的公平性和政策的一致性.(2)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改革:①金融对外开放程度加深,国际大型金融控股公司进入,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大幕拉开.②“三会〞建立磋商协作机制以提升监管的整体效力,在牵头机构内部建立信息库,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③自2000年开始,三大机构不定期举办联席会议,说明我国监管当局正在从体制上为逐步向牵头监管过渡进行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准备.④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可能会“三会〞合一,成立金融部.第五章:1 .金融机构内部限制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限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2 .金融机构内部限制的主体有:金融机构业务部门、金融机构内审部门、金融监管当局和外部审计机构.3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金融机构内部限制的三大目标分别是:运作性目标:各岗位运行的效率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效果,是否存在无效运作.信息性目标:银行经营治理信息传递、反应和财务运行信息全过程,是否可靠和完整.合规性目标:整体运作是否受制于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约,依法合规经营.4 .金融机构内部限制机制建立的原那么有:全面:内部限制应当渗透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审慎:内部限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治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表达“内控优先〞的要求.有效:内部限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限制约束的权力,内部限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应和纠正.独立:内部限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限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治理层报告的渠道.5.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第一次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内部限制原那么,以指导和增强银行业的内部限制.6 .金融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分别是:建立预防治理、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制度、建立特大风险应急制度.7 .外部监管与金融机构内部限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1 .实施目的的一致性外部监管的目的是维护金融机构的平安、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保证国民经济体系健康稳定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是金融机构为躲避风险、提升自身经营平安性的一项有效制度.2 .实施内容的一致性内限制度建设是金融监管当局进行外部监管的内容之一,内限制度可以看成是外部监管的具体化.区别:/、同点外部监管治理主体监管当局金融机构治理目标宏观金融行业开展与社会经济的稳定微观对企业行为的自我限制内容监管金融机构业务活动;治理境内金融市场;对上市证券的合法性审查;对上市公司资信进行评估等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结构的限制;资金交易风险的限制;衍生工具交易的限制;信贷风险的限制等实施方式立法金融政策制度化治理:组织制度、工作程序、监督制度对象金融机构内部的相关部门乃至个人第六章1 .自律组织的功能(1)行业保护行业保护是指同业自律组织作为行业整体利益的代表,对本行业实施国内外市场的保护.(2)行业协调行业协调是指同业组织通过自身的工作,协调业内各个银行之间以及同业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增强业内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并通过业务交流、相互启发指导等方式,促进整个行业的共同进步.(3)行业监管银行同业组织的行业监管即是银行同业自我治理与约束的过程.一是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包括对会员的财务状况、业务执行情况、对客户的效劳质量等的检查;二是对会员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包括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指导, 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对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 .市场约束:市场约束是通过信息批露的方式由金融机构所赖以生存的市场和客户来约束其经营行为, 影响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以迫使金融机构努力提升经营治理水平和竞争行为,以维持整个金融业的稳健运行.3 .金融机构市场约束的主体包括:债权人、股东、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市场分析家、新闻媒体等.4 .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条件(1)提升资本市场的有效性①增强价格的信号显示功能.当前市场价格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上市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标准市场,赋予投资者“用脚投票〞的权利.②标准限制权市场交易机制.限制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的有效渠道,为此应该标准限制权市场框架,加大法律法规建设力度,减少政府行政干预.(2)增进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引导公众提升风险意识,将金融机构平安性作为选择效劳的决定因素,而非价格和效劳.〔3〕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①重建会计师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进行外部审计,不仅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作出评价,而且可以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风险治理和内控状况.②增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信用评级制度对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使经营不完善的金融机构及时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可以对业绩下滑的金融机构提出警告.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没有根据市场经济原那么建立,独立性差、体系混乱;没有统一的引导和治理,评级指标体系混乱,人员素质低;评级机构运作不标准,恶性竞争剧烈.〔4〕充分发挥群众传媒的监督作用①群众传媒传递的金融机构信息以及发表的相关评论,无论是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还是对于金融机构的客户、债权人以及投资者等都是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②群众传媒可以直接对金融机构进行舆论监督③群众传媒可以直接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督5 .“金融平安网〞三要素: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官方的审慎监管.6 .存款保险制度: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金融体系的平安与稳定, 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经办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根据存款额大小按一定的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机构出现经营危机或陷入破产境地时,由存款保险人支付局部或全部存款的一种制度.7 .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预防挤兑,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8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和必要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1〕有利于预防银行挤兑,预防因银行破产而引起的整个银行体系发生支付危机,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2〕保护存款人的利益;〔3〕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容易弱化存款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弱化银行对风险的限制和防范、弱化监管当局的监管作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该制度,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我国的商业银行,广阔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银行的信誉也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在提升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存款进行保险,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 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1 〕改变目前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的需要;〔2〕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需要;〔3〕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4〕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5〕增强和改善金融监管的需要;〔6〕银行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的需要;〔7〕完善金融市场的需要:民间资本的金融.第八章:银行业监管1 .历史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有过四种不同的原那么:自由主义、特许主义、准那么主义、核准主义〔审批制〕.2 .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准入.3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原那么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4 .审慎监管:指监管部门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目的,通过制定一系列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周密而谨慎的经营规那么,客观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限制的监管模式.5 .我国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类别和风险水平的最后评价主要有加权评价法和特征评价法两种.6 .特征评价法是根据金融机构所表现出来的风险特征与风险水平,将金融机构判断为根本正常机构、关注机构、有问题机构和危机机构.7 .市场退出:指停止办理金融业务,撤消金融营业许可证,取消其作为金融机构的资格.8 .我国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治理方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9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内容及其优缺点比拟现场检查的优点:现场检查对局部、专项的情况具有灵活、高效、准确的特点,有助于监管人员全面、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核实和查清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疑点,对金融机构的风险作出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因而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及时性、灵活性、深入性.现场检查缺点:对宏观风险的分析和把握明显缺乏,并且本钱较高,容易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非现场检查的优点:对风险的把握水平要强于现场检查,而且对实施现场检查具有指导作用,能够及时和连续监测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运用非现场分析,有助于明确现场检查的对象和重点,从而有利于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升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它不会干扰银行的正常运营,所花费的本钱也较少.非现场检查缺点:属于一种静态的分析,不能很好地揭示问题的深层次内容;它不能提供直接的治理评估,不具有及时性特征.10.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建立了有效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11 .处理问题银行的一般举措:贷款挽救、担保、并购、设立过渡银行、设立专门的问题银行处理机构.12 .我国对问题银行的处理方法有:接管、兼并、破产.13 .银行监管的骆驼评级体系: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是否充足、资产质量的好坏、经营治理水平、盈利数量和质量、流动性等五项指标数量化,逐渐形成一套统一的、标准化的商业银行业务综合等级评价体系.五个方面 C 〔capital ,资本状况〕、 A 〔asset quality ,资产质量〕、M 〔management ,治理水平〕、 E 〔earnings ,盈利状况〕、L 〔liquidity ,流动性〕,这五个局部的英文词组成了CAMEL 〔骆驼〕,因此,世界各国通常就将美国评级制度称为“骆驼评级体系〞14 .我国如何对银行进行评级:参照骆驼评级体系,目前对我国商业银行评价的根本要素确定为以下六个方面〔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中的规定〕〔1〕资本充足性;〔2〕资产质量;〔3〕治理状况;〔4〕盈利指标;〔5〕流动性状况;〔6〕风险综合评级.第九章:证券业监管1 .三公原那么:公开原那么: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必须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全面和准确地了解证券发行人的各种信息从而增强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透明度.公正原那么:证券业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必须公正,禁止欺诈、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公平原那么:要求证券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获得信息和进行交易的同等时机.公平原那么要求证券监管机构根据相同的尺度标准其监管范围内的行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同样的处分结果.2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或公示制度,指证券发行公司在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其经营、财务信息向证券治理部门、社会公众予以充分、完整、准确、及时地公开,以供证券投资者作投资价值判断的法律制度.3 .证券业监管的三个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课件

0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
介绍国内外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政策、法规和 标准。
03
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分析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如承保风险、投资风 险等。
04
风险管理实践与效果
介绍国内外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实践,评估其效果和 影响。
05
提升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提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等建议, 促进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
压力测试
模拟极端市场环境,评估金融机构在 压力情况下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抵御能 力。
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流程,旨在确保业务合规、 风险可控。
外部审计
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等进行审计,以确 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监管科技和大数据分析
监管科技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大数据分析
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和合规问题。
04
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负责监测全球货币和金融稳定,提供政策建议和 技术援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制定银行监管标准和准则,促进全球银行体系的 稳定。
世界银行
专注于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以减少全球贫困和 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金融创新与监管滞后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监管机构可能面临监管 滞后的问题,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
跨境金融风险
随着跨境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如何有效防范跨境 金融风险成为监管面临的重要挑战。
影子银行风险
影子银行的发展给金融体系带来了潜在风险,如何 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金融监管

第二节
金融监管的内容
金融监管从对象上看,主要是对商业银 行、对证券业、对保险业的监管。 具体监管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市场 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 管。
第二节
金融监管的内容
一、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第四节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
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形式 1、双边的谅解备忘录; 2、多边论坛; 3、以统一的监管标准为基础的协调; 4、统一监管。
第四节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
三、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组织 根据协调能力,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组 织分为两类。 一类是对成员国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监管组织, 包括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国际 保险官联合会等。这类组织主要通过没有法律约 束力的“君子协定”来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以 及国际性监管标准的推广。 另一类是以国际法或区域法为基础的监管组织。 如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组织等。 在国际监管组织中,巴塞尔委员会影响突出。
第一节 金融监管概述
(二)金融业的特殊性 1、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 2、金融业的内在风险; 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其面临风险的客观必然性; 金融业经营的高负债性; 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的极大破坏性 3、金融业的公共性 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对社会公众产生影 响,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对整个金融体系的 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广义的金融监管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还包括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性组织的 监督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第一节 金融监管概述
二、金融监管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2、合理、适度竞争原则; 3、自我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4、安全稳定与经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5、母国与东道国共同监管原则。
金融伦理学课件:金融监管伦理

金融监管的伦理治理
➢金融监管的伦理约束
• 金融监管权力的来源及其伦理约束
» 金融监管权力的来源
金融监管权力作为一种政府权力,在本质上属于公共权力的一种。根据社会契约理论, 政府权力的来源是国民通过让渡一部分权利,并将其转化为政府的公共权力,以更有效 地维护和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
» 金融监管部门的伦理状况取决于
• 公开与透明原则
» 监管的一般性规则、制度和要求应该是公开和透明的 » 监管部门应该基于一致性和统一性要求对金融市场主体进行监管
• 公正与廉洁原则
» 设计监管政策时,需要平等一致对待同一类主体,但要考虑不同主体的差异性 » 在监管过程中,金融监管的行为主体必须遵循廉洁奉公的原则
11
金融监管伦理的主要内容
全面的洞察力责任,即监管者要对掩饰和破坏规则的行为做出连续的适应性调整 促进纠正行动的责任 高效操作的责任,即尽量用最小的成本提供最佳的监管服务 尽职陈述的责任,即将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前
» 诺兰委员会(Nolan Committee)提出的“公职生活七项原则”
无私、廉洁、客观、责任感、公开、诚信、表率
» 金融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其负外部性特征尤为明显
高负债的经营模式加大了所有者冒险的激励,导致金融部门容易出现过度的风险倾向 各金融机构之间互相依存,网络关系错综复杂,具有较强的传染性 金融效率的提高建立在市场竞争机制之上,而市场竞争下的“优胜劣汰” 一方面会加大
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风险,另一方面还可能导致垄断,强化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
观审慎监管中的漏洞进行修补的基础上,系统引入了宏观审慎监管的一揽子新方法和新 工具,从宏微观两个层面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7
金融监管及其伦理动因
金融监管第四章

(2)金融监管的分权模式 将金融监管的权力在不同的政府部门或相关机 构之间进行横向分配。充当过金融监管主体的政 府机构有财政部、货币政策委员会等。分权监管 体制中的监管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不是隶属关 系,分权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金融业务的性质来确 定监管对象。(横向型) (二)金融监管对象 1、界定:被监管者,是专门从事金融业经营和投 资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单位和个人。包括金融 中介机构、工商企业、基金组织、投资者等。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一、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组织机 构组成的体系。
(一)金融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模式是指监管机构确定被监管对象的标准。
1、功能监管
定义:按照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
优势:监管协调性高、容易判断风险、避免重复和交 叉监管现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
(一)混业经营与集中监管 20世纪30年代以前,金融业基本上是混业经营的格 局,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证券业、保险业不发达。 在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下,金融监管职能基本上归中 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是唯一的监管机构,是典型的 集中监管体制。 《麦克法登法》 授权国民银行承销和自营投资性 证券
第二篇 金融监管体系
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 组织机构组成的体系。它涉及金融监管当局、中 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对象多个要素。本章重点讨论 金融监管要素、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西方主要 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和改革等问题。
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一、金融监管当局与监管对象
(一)金融监管当局
银行业监管委员会 审慎监管局 金融监管委员会
③ 1998年 澳大利亚 ④ 1998年4月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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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 小组成员:常乐、杭天乐、景鸿、李娜、吴竞男 一、金融监管发展脉络概述 从金融监管成型理论的历史演进来看,被认为是政府正式监管金融开始标志的1720年英国的《泡沫法》直接指向“那些以为大家造福为幌子,设计、运作危险、有害的项目,吸引大批不够谨慎的人认购股份,筹集大批资金的人”,取缔了所有未取得议会或皇家许可的股份公司,一种近乎因噎废食的严格监管的做法带来了半个世纪的过于谨慎的保守,直到工业革命开始情况才发生变化。经历了一段相对自由发展的时期之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使得金融体系的安全再度凸现出来,在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论的影响下,传统上中央银行的货币管理职能已经转化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服务于宏观经济政策目标,金融监管更加倾向于政府的直接管制,并放弃自由银行制度,从法律法规和监管重点上,对金融机构的具体经营范围和方式进行规制和干预逐渐成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进入70年代,滞胀问题的出现使得自由主义理论重新占据主导地位,与此相适应,在金融监管领域自由化的思潮也日渐高涨;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在基本解决了安全问题之后,对效率问题开始进行尝试。90年代之后的区域性金融危机又重新对已经渐渐放置到次要地位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金融监管更倾向于在二者之间寻求均衡。在这个动态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金融监管活动和监管理论是随着金融实践的现实而发展的,金融监管机制也是在金融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的。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 市场失灵主要由市场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等原因产生, 而通过政府管制可以消除这些问题, 从而纠正市场失灵、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Stiglitz, 1971,1993; Varian, 1996; 高鸿业, 1996)。自1970 年Akerlof 的代表作“柠檬市场: 质量的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发表后, 使经济学界进一步认识到, 不完全及不对称信息是造成市场失灵的又一主要原因。一般认为, 金融市场也因上述原因而出现失灵, 并且存在的外部性、脆弱性等比其它行业更加明显, 从而使金融市场的失灵比其他行业的失灵更加严重, 所以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银行业实行了比其他任何行业更加严格的监管。
二、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前的金融监管及其相应理论依据 最早的金融监管追溯到18世纪英国的《泡沫法》,17世纪英国发生“南海泡沫”案以及18世纪初法国发生“密西西比泡沫”事件推动了这一法案,为了避免再一次的出现证券投机狂热,英国政府采取了严厉地监管手段(但不得不用因噎废食来形容它的效果)。 在19世纪,中央银行制度逐渐普遍化。中央银行作为管理者、监管者,在自由经济盛行的时代独自成长起来,在这一时期关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主要围绕着中央银行的作用来论证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真实票据理论”与“通货学派”理论,主要是集中在货币监管和防止银行挤提方面,对于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具体干预很少论及。虽然当时有人论述中央银行的必要性以及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但是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顽固地坚持“看不见的手”的信条,因此并没有特别具有影响力的金融监管理论产生。
三、30年代到70年代的金融监管理论 由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也并不是万能的,因此金融监管的理论才逐渐受到重视,可以说金融监管理论是建立在对市场不完全性的确认基础上的。 根据各个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来论述下列理论: (一) 首先是公共利益论。 公共利益理论以市场失灵和福利经济学为基础,指出管制是政府对公共需要的反应,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公共利益论又被称为市场调节失败论,该理论是在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出现的,是最早用于解释政府监管合理性的监管的理论。公共利益论奠定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该理论认为,监管市政府对公众要求纠正某些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不公平、不公正和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一种回应。正因为政府的参与才能够解决市场的缺陷,所以政府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来实施管制以克服市场缺陷,而由此带来的公共福利降大于管理成本。 公共利益论认为,政府实施金融监管是为了社会公众利益而对市场过程的不适合或低效率的一种反应;是纠正金融市场垄断性、外部性、传染性、脆弱性等所引起的市场失灵的制度安排。 公共利益论只是提到了市场具有不完全性,但是它并没有针对市场的不同缺陷给出不同的理论,它只是告诉人们,市场存在着缺陷,而政府的参与可以解决缺陷,因此政府需要插手金融市场的运作。 但是这一理论存在着一些缺陷: (1)它假定监管者的目标是社会利益最大化,并认为他们有能力实施各种监管政策; (2)这一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理论的产物,只能为大萧条时期改革所实施的大部分管制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并不足以解释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监管的模式与结构; (3)在政治制度不完善的前提下,我们无法确定什么是社会利益。 (二)接着又产生了诸多关于金融监管的理论,这些理论很大程度都是以公共利益论为基础,针对公共利益论中并没有详细论述的市场具体缺陷,给出了不同的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比如有公共利益论,自然垄断说,外部效应说,信息不对称说,公共产品论以及道德风险论等等理论。 1.公共产品论 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因此,金融体系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作为公共产品,不免地就会出现“搭便车”问题,即人们乐于享用公共品带来的好处,但缺乏有效的激励为公共品的提供和维护做出贡献。因此这就需要政府来代表全民利益,通过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各种手段来维护这种公共产品。
2自然垄断监管理论 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决定其不完全适用于一般工商业的自由竞争原则。 自然垄断监管理论以规模经济为基础。一方面,金融机构规模经济的特点使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很容易发展成为高度的集中垄断,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的结果是金融业的高度垄断,造成消费者福利和金融效率的损失,并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自然垄断监管理论同时也认为:稳定与自由竞争存在显著的替代性。金融业的自我特征决定了,金融机构自由竞争带来结果更多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无序,而非优胜劣汰。自然垄断监管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一个主要使命就是如何在维持金融体系的效率的同时,保证整个体系的相对稳定和安全。 因此,自然垄断监管理论主张通过政府干预,创造一个公平、高效、适度的竞争环境,避免金融机构的高度垄断,丧失金融效率与活力,从而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3信息不对称论 在这里的信息不对称理论,集合了道德风险论、信息的公共产品论以及外部效应论等诸多理论。 信息不对称(A 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信息在交易双方分布的不均衡性,有信息优劣的差异。金融交易的风险源于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不完全信息。信息是预测未来必不可少的最基本要素,因而在理性决策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存在, 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信用过程中授信主体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问题, 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存款人与银行、及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金融市场参与者获得信息,通常要付出很大的成本,从而导致金融市场中的信贷配给及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Stiglitz, Weiss, 1981) , 造成金融市场失灵,导致了金融交易的风险,从而可能引起金融危机。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就越严重, 市场失灵也就越明显(蒋海, 2002),这是关于道德风险论的内容 。 不完全信息的第二个结果是, 价格体系不再有效地传递有用信息, 引起市场参与者较高的信息成本, 无法实现信息效率市场的均衡, 造成金融市场的低效率(Grossman, Stiglitz, 1976) 。 不完全信息引起金融市场失灵的第三个重要方面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Spierings, 1990;Stiglitz, 1993),这是关于信息的公共产品论的内容 , Spierings 认为, 金融机构作为信息的加工者, 可以再利用特定的信息, 并在信息销售之后不会降低信息的价值, 这种消费者联合或共同消费的产品特征是典型的公共产品。这一特征与信息的可信度联系起来就可以导致信息收益的困难性, 因为如果缺乏政府监管, 金融机构提供的特定信息数量将明显地少于最优资源配置所需要的信息数量。 Stiglitz 认为, 信息产品在以下三个方面与传统商品有显著区别: 首先, 信息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它性两个纯公共产品特征, 所以信息产品的供给是不足的; 其次, 由于占用信息回报的困难性, 使得信息的获得通常具有外部性, 私人可以在信息的消费中获得其它收益; 第三, 对信息的支出可以看成是固定成本, 因为信息的支出并不随信息数量而变化, 而这一特征使信息密集型的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的性质。由于上述三特征, 信息产品市场通常是低效率的。显然Stiglitz 和Spierings 的分析是合理的。 进一步研究表明, 由不完全信息导致的金融市场失灵实际上也造成了银行体系的不稳定, 因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 从存款人的角度来看, 银行通常是不透明的或透明度较低, 存款人要对银行进行监督需要支付较高的信息成本,Akerlof 的“柠檬市场”就会出现, 在该市场中存款人很难鉴别经营状况良好和不好的银行, 任何不利信息都会导致存款人到银行提款的预期单位风险溢价高于不提款, 在提前支取存款的成本小于预期的损失时就造成银行的挤兑。由于素有经济社会“大脑”之称的金融市场(Stiglitz, 1993) 与经济系统的各个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 所以任何与之相联系的部门或企业出现了困难和倒闭都会给金融市场市场带来不利影响, 一旦这些不利影响形成了金融市场中的不利消息, 就会引起挤提。如果这一推论成立, 那么银行体系不稳定的另一主要原因来自金融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 即非对称信息使金融市场中的不利消息产生投资者和存款人过高的风险预期, 从而引起投资者的资产转换和存款人的挤兑, 导致金融市场的波动和不稳定。 关于外部效应论在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体现并不是那么直接,这方面的论述角度并不是正面论述外部效应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关系,而是从否认外部效应的直接作用作为切入点,点出信息不对称理论才是外部效应的直接原因,因此外部效应论的实质是信息不对称,在信息是完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并不会引起外部性。 目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 银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 因为银行破产的社会成本明显地高于银行自身的成本(Kareken and Neil, 1983; 江曙霞, 1994; 厥方平, 2000) 。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它具有广泛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债权、或有债务)关系,包括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