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流程与定罪量刑标准及典型案例分析实务全书
渎职犯罪案件法律适用(3篇)

第1篇一、引言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渎职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旨在对渎职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我国渎职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二、渎职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在渎职犯罪案件中,适用法律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原则,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相适应。
在渎职犯罪案件中,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保刑罚的公正性。
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犯罪嫌疑人一律平等对待,不得因职务高低、背景关系等因素影响法律的公正执行。
三、渎职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范围1.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适用法律时,应当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职权范围、滥用职权的情节、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2.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职责、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3. 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或者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动机、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4. 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泄露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四、渎职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1. 立案审查在渎职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负责立案审查。
办理渎职案件适用法律(3篇)

第1篇摘要:渎职犯罪是危害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我国法律对渎职犯罪有明确的规定,办理渎职案件应当依法进行。
本文旨在分析办理渎职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探讨如何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一、引言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公民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对渎职犯罪有明确的规定,办理渎职案件应当依法进行。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探讨办理渎职案件适用的法律。
二、办理渎职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办理渎职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
其中,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了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等。
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有渎职罪的,应当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办理渎职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证据规则,确保了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办理渎职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我国办理渎职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为办理渎职案件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监察法,国家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法律外,办理渎职案件还应当参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行为规范等进行了规定,为办理渎职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办理渎职案件程序1.立案办理渎职案件的第一步是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对涉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立案后,国家监察机关应当对涉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

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摘要]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相互交织、职务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相互牵连,危害后果大,以及涉及民生领域与民争利的职务犯罪增多,是职务犯罪领域案件的又一新情况、新特点。
[关键词]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分析职务犯罪屡屡发生,已成为当前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痛切、意见最集中的一种腐败现象。
从2008年至2010年期间,广西浦北县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共41件57人,其中反贪贿赂36件51人,渎职案件5件6人。
笔者试对近年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原因进行探讨,对检察机关预防和减少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出对策建议。
一、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从广西浦北县检察院院查办职务犯罪情况来看,当前干部职务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职务犯罪的心理特点大多数职务犯罪从心里上来说,既有不贪的一面,也有贪的一面,既有奉献的一面,也有索取的一面,在工作之初兢兢业业,当拥有一定的职权后,个人私欲开始恶性膨胀,加上其善于利用法律、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在实施犯罪之前,一般都要经过详细的考虑、周密的策划、巧妙的安排,其犯罪容易得逞,且不易被人察觉。
加上这些人的关系网络复杂,前后有“保护伞”的庇护,作案有恃无恐,最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如原浦北县建设局局长张某某,从2007年8月开始先后10次收受行贿人黄某某、苏某他人贿赂十多万元人民币。
张某某从1991年8月至2005年5月在浦北县纪委工作,历任副科级纪检员,教育室、执法室主任,正科级纪检员、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从事反腐倡廉工作长达15年之久,当个人思想上放松警惕,私欲开始膨胀时,其直接利用职务之便,在从事公务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二)受贿犯罪突出,预谋性、交易性明显2010年,在广西浦北县检察院院所立查的12件17人职务犯罪案件中,有6件7人涉嫌贿赂犯罪。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案件检查就是查办案件,通常称办案。
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是体现纪检监察职能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自身职能的客观需要,是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反腐败的三项任务之一。
案件检查工作的作用就是要为保证和促进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分为党纪案件检查和政纪案件检查两种。
有关案件检查的地位和作用,请同志们在平时学习中认真学习领会。
今天我主要和同志们一起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后简称《案件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后简称《行政监察法》),谈谈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程序中需要做好的工作,供同志们在实践中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
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二)初步核实。
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
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2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渎职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显。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渎职刑事案件,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适用标准。
本文将探讨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
一、渎职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对渎职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原则在办理渎职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定罪原则:对渎职犯罪行为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2. 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确定刑罚,实现刑罚与犯罪的相适应。
3. 证据裁判原则:在办理渎职刑事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收集、审查、运用证据。
4. 公开审判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外,渎职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超实用)渎职犯罪必备规范性文件、案例大全(2019年版)

(超实用)渎职犯罪必备规范性文件、案例大全(2019年版)渎职犯罪研究(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必备规范性文件、案例大全(2019年版)《刑法》第九章三百九十七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了35个渎职罪的罪名,如果将集合罪名拆分,则罪名更多,但实务中相对于其他罪名,第三百九十七条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案件几乎占了大部分,而且对于这两个罪名的司法规范性文件也最多,笔者借着办理此类罪名的便利,做了一个梳理,按照【相关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性规范文件】【相关案例】的顺序进行排列,方便办案查找的需要。
【法律条文】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录【相关法律】(1部)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立法解释】(2部)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司法解释】(12部)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2年5月16日)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0月1日)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12月29日)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3年1月9日)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1月19日)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5月11日)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7年5月16日)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12月16日)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18日)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7月1日)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9月1日)【司法性规范文件】(14部)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5月8日)1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2000年5月4日)1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年10月9日)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属工人编制的乡(镇)工商所所长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高检发研字〔2000〕23号)20.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买卖尚未加盖印章的空白《边境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2年9月25日)2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海事局工作人员如何使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年1月13日)22.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2003年4月16日)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2003年11月12日)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年11月13日)2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何认定问题的答复(2004年11月22日)26.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追溯期限等问题的答复(2005年1月13日)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8月30日)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查办危害土地资源渎职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9年6月14日废止)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的通知(2011年5月27日)【相关案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1. 崔建国环境监管失职案(检例第4号)2. 陈根明、林福娟、李德权滥用职权案(检例第5号)3. 罗建华、罗镜添、朱炳灿、罗锦游滥用职权案(检例第6号)4. 杨周武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检例第8号)二、刑事审判参考案例1. 包智安受贿、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的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2. 王刚强、王鹏飞过失致人死亡案——交通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在稽查路费过程中追赶逃费车辆致人身亡的应如何定罪3. 张群生滥用职权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擅自出借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罪4. 黄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滥用职权同时又受贿是否实行数罪并罚5. 杨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如何认定,受贿既、未遂并存的如何处罚6. 沈某某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算点应如何认定?【相关法律】(1部)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渎职判处案例

渎职判处案例【篇一:渎职判处案例】1中国江苏网8月16日讯日前,我省首例食品监管渎职罪在扬州宣判。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姚某疏于监管,导致3000多斤“地沟油”流入市场,案发后,姚某及该站站长周某投案自首。
江都区法院近日已对此案作出判决——因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周某被免于刑事处罚。
去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食品监管渎职罪。
据介绍,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渎职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3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法律咨询:我是刚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入低保科2个月的工作人员,在核查低保户的时候由于单位人手不足,我和副科长一组,没有按照省里文件要求100%走访,单位也没有要求100%走到位,但是后来村书记把低保款平分给村民了,检察院要以渎职罪起诉我和副科长。
请问:1,单位并没有要求100%走到位,因为人员不足,所以省里的文件只是一纸空文。
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3篇)

第1篇摘要: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渎职犯罪案件日益增多,适用法律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本文旨在分析渎职犯罪案件的特点,探讨适用法律的原则和具体规定,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渎职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表现,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权威,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渎职犯罪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
因此,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渎职犯罪,对于维护国家机关的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渎职犯罪案件的特点1. 主体特定:渎职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
2. 行为方式多样:渎职犯罪的行为方式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3. 害害后果严重:渎职犯罪往往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 案件隐蔽性:渎职犯罪往往发生在幕后,证据收集难度较大。
三、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原则1. 依法治国原则:坚持依法治国,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2. 公正司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对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公正审理。
3. 证据裁判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4. 严格执法原则:对渎职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维护法律权威。
四、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1. 玩忽职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
(2)行为人玩忽职守,未履行职责。
(3)因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 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流程与定罪量刑标准及典型案例
分析实务全书
作者:李世超、郝成林
出 版 社:中国知识出版社2008年4月出版
册数规格:全四卷 16开精装
定价:¥1098元 优惠价:¥500元
详细目录
第一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解读
第二篇 渎职侵权犯罪表现分类与查处
第一章 渎职侵权构成与分类
第二章 犯罪现象的表现形式
第三章 犯罪现象的主要特征
第四章 犯罪产生的个人原因
第五章 渎职侵权主体范围
第六章 渎职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分析
第七章 渎职侵权行为分析
第八章 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危售
第九章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经验谈
第三篇 渎职侵权案件重点难点解析
第一章 渎职罪的主体分析
第二章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因素分析
第三章 渎职罪犯罪形态疑难问题分析
第四章 滥用职权罪疑难问题分析
第五章 玩忽职守罪疑难问题分析
第六章 徇私枉法罪疑难问题分析
第七章 古今中外法律中的渎职犯罪分析
第四篇 渎职侵权犯罪预防控制与典型侵权行为分析
第一章 犯罪防控概述
第二章 职务犯罪的成因
第三章 犯罪预防
第四章 犯罪预防综合措施
第五章 职务犯罪预防
第六章 犯罪控制措施
第七章 犯罪防控系统工程
第八章 渎职犯罪案件审理评析
第五篇 渎职侵衩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第一部分 渎职犯罪案件
第二部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案件
第六篇 渎职侵权案件定罪与量刑标准
第一章 滥用职权罪
第二章 玩忽职守罪
第三章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四章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五章 枉法追诉、裁判罪
第六章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七章 私放在押人员罪
第八章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第九章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第十章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十一章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第十二章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十三章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第十四章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十五章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十六章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第十七章 环境监管失职罪
第十八章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第十九章 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第二十章 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第二十一章 放纵走私罪
第二十二章 商检徇私舞弊罪
第二十三章 商检失职罪
第二十四章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第二十五章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第二十六章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第二十七章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人境证件罪
第二十八章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第二十九章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第三十章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第二十一章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第三十二章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第三十三章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第七篇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与案件查处典型判例评析
第八篇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案件查处相关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