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1.1.1 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修订,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7号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修正)(主席令第57号,自2016年11月07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修订,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修订,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1.2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84]97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自2011年1月8日起施行)(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自2002年05月12日起施行)(8)《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国务院令第586号,自2011年01月01日起施行)(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自2004年02月01日起施行)(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国务院令第397号,自2014年07月29日起施行)(1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自2004年12月01日起施行)(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正)(国务院令第703号,自2018年9月18日起施行)(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8]22号)(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18)《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2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1.3 部委及行业规章、规定(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自1990年04月10日起施行)(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自2002年05月01日起施行)(3)《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5)《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8修改)(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自2008年02月01日起施行)(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0)《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自2015年8月19日起施行)(1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自2003年06月10日起施行)(12)《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自1996年05月15日起施行)(13)《特种设备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114号,自2014年10月30日起施行)(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自2013年05月01日起施行)(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自2011年07月01日起施行)(1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2013年版)(1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1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文,自2008年01月01日起施行)(2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自2013年04月07日起施行)(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2013年1月15日实施)(2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安(2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监总局令第77号,2015年4月2日起施行)(26)《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号)(2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部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2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3号公告)(32)《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第77号令)(3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3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3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70号)(36)《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公示,2017年11月15日)(3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38)《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1.1.4 地方法规、规定(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2)《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6月17日第四次修正施行) (3)《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苏公通[2009]67号)(4)《转发省安委会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的通知》(苏安[2014]22号)(5)《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11]34号)(6)《江苏省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88号)1.1.5 国际公约(7)《职业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55号国际公约)(8)《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国际公约)(9)《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174号国际公约)1.1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1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1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20)《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21)《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6-2009)(2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18)(2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2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27)《安全色》(GB2893-2008)(2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29)《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号》(GB7231-2003)(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33)《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34)《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标准》(HG/T20660-2017)(35)《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JB∕T6898-2015)(3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3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2010)(4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41)《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4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4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45)《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4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GB50015-2003)(47)《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4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4-2006)(49)《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HG/T 20679-2014)(5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5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52)《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5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54)《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5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56)《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安 全 风 险 隐 患 排 查 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结果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一)安全领导能力
1
1.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
9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识别、获取、评价等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二十条
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
11
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再培训。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二条
1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条
2
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行业经验、事故教训等安全生产信息内容应符合AQ/T3034有关要求。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
3
企业应按职责分工,由责任部门收集、整理、保存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解析安全培训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常遇问题

为 此 ,安 监 部 门应 结 合 当地 实 际 ,及 早 制定 对 如 非 煤矿
证书是否真实有效等 。这种调查 的结果往往是牵涉到受训『 人
员 及 培 训机 构 两个 方 面 是 否 有 责任 的 问题 。 为此 , 培训 机 构 负
山、 烟花爆竹生产经 营等类别的主要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
管 理 人 员及 其 他 从 业 人 员 如 何 界 定
《 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 第 3条明确规定 :
行 ) 据有关法律 、 根 法规的规定 , 结合广西 实际 。 了如下规 做
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
限公司的董事 长 、 总经理 , 其他 生产经 营单位 的厂长 、 经理 、
( 务 局 ) 长 、 长 ( 实 际 控 制人 ) 。 矿 局 矿 含 等
第 七条 煤矿企 业主要 负责 人取 得安全资格 证书应 当具
备 以下 基 本 条 件 : 1未 达 到 法 定 退休 年 龄 : 、 2 经 县 级 以上 医院 体 检 合 格 , 备 从 事 井 下 作 业 的体 质 、 具 条件 ; 3 高中、 、 中专 ( 矿相 关学 历 ) 以上 文 化 程 度 ; 煤 及 4 煤 矿 工作 年 限 :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 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负责人及 其管理人 员, 以及 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 、兼职安全生
产 管理 人 员等 。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 员是指除主要 负责人 、安全生
高 中文化程度 5年 以上( 5年 ) 含 煤矿工作经历 ; 中专文化程度 3年以上 ( 3年 ) 含 煤矿工作经历 ;
认真贯彻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模板.pptx

11.调整了原条例关于生产、储存、使用
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 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
这次条例修改对安全评价制度作了较大程度 的调整完善。
首先,安全评价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本单位
的生产、储存装置”,而是调整为“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条件”,这样就使安全评价的对象更加全
面。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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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2.进一步完善了危化品经营安全的制度措施
一是明确把危化品仓储经营纳入了危化品经营的范 畴。
二是在危化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增加 了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两项条件。
三是由过去的省级和市级安监部门下放到市级和 县级安监部门。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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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新《条例》由74条增加到102条,内容变化较大
总则
生产、储 存安全
使用 经营 安全 安全
运输 安全
危化品登记与 事故应急救援
法律 附则 合计 责任
新条例 10
17
5 10 23
9
22
6
102 条
原条例 6
20
8
12
8
16 4 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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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其次是将安全评价制度适用的主体范围限定 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 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对企业以外的储存、使用危 险化学品的单位,包括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等,不再 要求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是明确规定安全评价需要由具备国家规 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担,进一步规范了安全评价 活动,有利于安全评价的客观、公正、权威。第四 是将安全评价的周期统一确定为3年,有利于减轻 企业负担,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 定相衔接。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委的要求,现就推进全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全区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力争在2011年底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
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及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在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
二、改造范围(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以下简称《目录》)公布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二)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的辅助设施;(三)因工艺、设备和设施安全、稳定等,不需要配置自动化控制、超限报警及安全联锁停车设施或企业现有化工装置能够满足《目录》推荐的安全控制要求的,由企业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对企业现役化工装置安全现状进行专项评估,作出是否需纳入安装改造范围的结论,报盟市安监局。
三、改造内容所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现有化工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要按照《目录》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完善自动控制系统。
涉及改造范围内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要与生产装置同步进行自动化改造,必须安装配备有毒、可燃气体泄漏和火灾报警系统;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流量)、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重点储罐要设置远程紧急切断装置。
四、工作措施(一)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自动化改造操作方案。
各盟市安监局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及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填写《自动化控制改造调查汇总表》(见附件1),制定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

解读20 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某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前言随着xxx经济的日益增长和车辆的日益增多,该县现有的两处加油站分布在南北两头,为方便西行车辆的正常加油,缓解县城交通压力,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xxx环城加油站计划在渠子小沟门新建加油站一座。
该建设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根据《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监发[2012]123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
xxx环城加油站委托xxxxx编制xxx环城加油站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的规定进行编制。
并参照建设部、原化工部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与卫生专篇编制容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
目录1 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 - 1 -1.1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性文件........................... - 1 -1.2 标准、规 ............................................ - 2 -1.3 设计合同 ............................................ - 4 -1.4 其他相关文件......................................... - 4 -2 建设项目概况 ............................................. - 5 -2.1 建设单位简介......................................... - 5 -2.2 建设项目概况......................................... - 5 -2.3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提出与设计围....................... - 6 -2.4 主要技术、工艺和国、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 6 -2.5 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 7 -2.6 该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及设施上下游关系........... - 7 -2.7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 - 9 -2.8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材质、数量- 13-2.9 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 - 13 -2.10 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 13 -2.11 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 - 14 -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 16 -3.1 物料危险性分析...................................... - 16 -3.2 建设项目工艺过程可能导致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源- 21 -3.3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 24 -3.4 主要危险因素汇总.................................... - 31 -3.5 危险、有害程度...................................... - 31 -3.6 装置或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 37 -3.7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 37 -3.8 建设项目工艺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38 -3.9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分析结果.................. - 39 -3.10 危险和可操作研究(HAZOP)............................ - 39 -4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 - 43 -4.1 工艺系统 ........................................... - 43 -4.2 总平面布置 ......................................... - 45 -4.3 工艺设备 ........................................... - 48 -4.4 电气 ............................................... - 51 -4.5 建构筑物 ........................................... - 54 -4.6 其他防设施 ......................................... - 55 -4.7 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及安全管理机构...................... - 61 -4.8 《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 - 67 -5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 - 88 -5.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 88 -5.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 88 -5.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及安全设施分类投资占安全设施投资的比例........................................ - 89 -6 结论和建议 .............................................. - 90 -6.1 结论 ............................................... - 90 -6.2 建议 ............................................... - 90 -7 附件 .................................................... - 92 -7.1 附图 ............................................... - 92 -7.2 建设项目涉及的设备及主要附件一览表.................. - 92 -7.3 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条件分析情况...................... - 92 -7.4 建设项目风险程度定性、定量分析情况.................. - 93 -1 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1.1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性文件(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2号)(4)《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7)《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8)《省消防条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16)《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监发 [2012]123号)(1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18)《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21)《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2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陕安监发[2012]128号)(2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2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1.2 标准、规(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50156-201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3)《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12)(4)《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12)(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6)《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7)《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GBZ 230-2010)(12)《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1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GB 50489-2009)(14)《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15)《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10)(16)《建筑结构荷载规》(GB50009-2012)(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8)《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GB50316-2008)(19)《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5)(20)《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SH3501-2002)(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50057-2010)(22)《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2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24)《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HG/T23003-1992)(25)《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SH3097-2000)(2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50058-1992)(2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AQ 3009—2007)(28)《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1999)(2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50052—2009)(3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31)《低压配电设计规》(GB50054—2011)(3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GB50055—2011)(33)《安全色》(GB2893—2008)(3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3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3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50140-2005)(37)《个体防护防护装备选用规》(GB/T11651-2008)(3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3 设计合同(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书》1.4 其他相关文件(1)《xxx环城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委托合同书》;(2) 《xxx环城加油站安全预评价报告》;(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 建设项目概况2.1 建设单位简介xxx环城加油站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1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___、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领域相继发生了重大事故,如___“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和___“2·28”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暴露了我国危险化学品领域在规划布局、安全设计、自动化监控、生产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本质安全水平不高。
为了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___、___、工业和信息化部、___决定于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检查结果 (一)安全领导能力 1 1. 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 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 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 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2.1
2 1. 应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 企业及各个管理部门、车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 应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2.1 3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 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 号)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5 企业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5.6 6 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应参加领导干部带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轮流带班; 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 7 企业厂级、车间级负责人应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3.2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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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1.1.2.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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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1.1.2.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时,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11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17条
查看制度、记录
三级
1.3.2.3未实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不全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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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1.3.3安全操作规程
1.3.3.1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8条
查看有效
证件
一级
1.1.1.2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9、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第2条
查看有效
证件
一级
1.1.1.3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表
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
排查
类别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
方法
排查
记录
排查
结果
隐患
等级
A01资质证照
1.1.1无资质证照
1.1.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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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 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员工大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全体员工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鼓励并奖励员工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管理。
2.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
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5.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动员、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企业要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采用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企业要积极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企业要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治理,进行职业危害申报,按规定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报警、冲洗等设施,建立从业人员上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企业的安全投入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要符合《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为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资源保障。企业要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渠道多样化。
二、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 8.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企业必须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建设。
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原则上要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单位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将安全技术与安全设施纳入初步设计方案,生产装置设计的自控水平要满足工艺安全的要求;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撤减安全设施项目。企业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
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试车引入化工物料(包括氮气、蒸汽等)后,建设单位要对试车过程的安全进行总协调和负总责。
9.积极开展工艺过程风险分析。企业要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要求,全面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要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10.确保设备设施完整性。企业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要加强公用工程系统管理,保证公用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系统维修计划,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检查。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与公用工程的供应单位建立规范的联系制度,明确检修维护、信息传递、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责任。
11.大力提高工艺自动化控制与安全仪表水平。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尽快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基本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12.加强变更管理。企业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等,要严格履行申请、安全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的变更程序,实施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任何未履行变更程序的变更,不得实施。任何超出变更批准范围和时限的变更必须重新履行变更程序。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要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