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总工会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9•【字号】宁政办发[2011]84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总工会、市地税局拟定的《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办法(市总工会市地税局 2011年6月)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会组织建设,加大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加强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征缴管理,保障各级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办法。
一、征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国家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缴工会经费的联合通知》等规定。
二、征缴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应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工会筹备金。
三、征缴机关凡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由南京市总工会委托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
四、征缴办法(一)征缴基数。
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应按照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
全部职工是指在各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方工作人员以及港、澳、台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
南京:总工会将发放小贷3500万元_等

城市广角杭州 2013.03INFORMATION 资讯66CopyrightHANGZHOU 2013.0367“学习雷锋从脚下做起”。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认领”解放东路自山东政法学院南门到茂岭山花园酒店约200米距离的路段。
文/曹 茜成都:诞生第一家园艺创意一站式服务窗口日前,四川成都市首家园艺创意一站式服务窗口在成都市植物园西大门区开启。
该窗口将面向市民和游客提供园艺创意作品的展示和寄售、设计指导、居家植栽养护咨询等服务,在游园淡季,该窗口将在科普馆、温室、苗圃开展服务,满足市民和爱好者的需求。
据了解,成都市首家园艺创意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开启, 一是鼓励本土民间园艺师的创作热情,二是从侧面宣扬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市民和游客文化生活品质。
文/王月婷 赵 蝶郑州:获批建设国内首个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据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日前获正式批复,位于中原腹地的郑州将获准建设国内首个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战略定位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现代航空都市和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
这对于优化我国航空货运布局,推动航空港经济发展,带动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促进中西部地区全方位扩大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文/梁 鹏上海:年内全面升级“智能公交”近日,上海巴士集团已在下属38条公交线路的700多个公交站点设置了线路信息预报二维码,今年年内将覆盖580多条公交线路的途经站点。
经过长期的自主开发,巴士集团国内首创的公交智能营运管理系统——“巴士通”各项技术基本成熟,成功实现了从传统人工调度向电脑智能自动调度的跨越,首批参与智能公交管理系统全面试用的153辆营运车全部安装了“巴士通”车载设备。
播报更人性,监控更全面,不仅减轻了驾驶员劳动强度,而且大大提高了行车安全水平。
文/张欣平北京:加快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减少污染排放目前,北京市加快供热管网节能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6•【字号】宁政发〔2017〕200号•【施行日期】2017.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7〕2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拟定的《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6日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劳模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由市劳模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模评委会)负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有关部门、劳模所在单位应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劳模的培养、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南京市市级劳模荣誉称号,由市劳模评委会提请市委、市政府授予,采取定期命名的方式,每三年召开一次命名表彰大会。
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项或单独的命名表彰会,授予市级劳模荣誉称号。
第四条劳模应发扬自强不息、奋勇争先、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和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第二章评选和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市劳模评委会由市委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总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社局、市委农工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关于召开“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关于召开“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宁商工〔2016〕626号市总工会: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同意成立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的回复》(宁工复〔2016〕9号)、以及《关于成立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的批复》(宁工复〔2016〕16号)文的精神,现已展开各项筹备工作,拟召开“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负责人,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审议通过《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章程》、《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会3年工作规划》。
二、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会议规模:正式代表60人(有选举权)。
本次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市商务工会联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单位工会会员的总数,按一定比例分配。
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职数工会委员会设委员职数5人,推选候选人6人,在本次代表大会上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由局工会及各单位工会主席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职数3人,推选候选人3人(候选人由局财务处干部1人、基层工会干部2人产生)。
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3人,推选候选人3人(候选人由局工会干部1人、基层工会干部2人产生)四、选举办法工会委员会委员在代表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代表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本届三委会任期为3年。
五、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时间:9月22日(周四)下午2:00—4:30 会议地点:市商务局(建邺路148号)322会议室。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宁人社[2014]4号【发布部门】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1.10【实施日期】2014.0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宁人社〔2014〕4号)各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市各相关主管局,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各职技院校及有关单位:为表彰在2013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异的选手和工作突出的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宁人社[2013]14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姚建波等96名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见附件一)、刘鹏飞等27名“南京市技术能手”(见附件二)、陈双磊等54名“南京市五一创新能手”(见附件三)、张开方等33名“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见附件四)、宁欣等27名技能竞赛优胜选手(见附件五)以及南京技师学院优秀承办单位(见附件六)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更优越的环境,为企业产业技术升级提供更优秀的人才支持,为实现富民强市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同时,希望全市职技院校的广大师生及各单位企业的职工以他们为榜样,崇尚技能、学技成才,为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充分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名单2、2013年度“南京市技术能手”名单3、2013年度“南京市五一创新能手”名单4、2013年度“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名单5、2013年度“技能竞赛优胜奖”选手名单6、201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优秀承办单位”名单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2014年1月10日附件1:201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名单一等奖(18人)数控车工:姚建波(南京三乐集团)房可(南京技师学院)加工中心:刘鹏飞(南京造币有限公司)宁欣(南京技师学院)焊工:胡超(江苏省电力建设一公司)韩路遥(南京铁道车辆技师学院)钳工:许凯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赵明辉(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无线电调试工:张开方(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孙家波(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电子商务师:徐爱琪(南京云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刘懿绫(南京财经学校)中式烹饪师:贾静强(南京熊猫集团有限公司)装饰镶贴工:管甬芝(南京深圳装饰)变配电室值班电工:任圣雄(南京供电公司)车工:朱瑞(浦口中等专业学校)维修电工:翟宇(南京技师学院)<。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9•【字号】宁委办发[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宁委办发〔2012〕57号)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市关工委拟定的《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12年10月19日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关心下一代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组织是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
为推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关工委〔2011〕10号)和《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苏办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南京市各级关工委组织是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成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委、政府培养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关工委的工作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总工会建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经验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总工会建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经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3•【字号】•【施行日期】2007.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总工会建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经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2年8月,市总工会成立了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五年多来,这个中心通过9个窗口为职工实施“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全国总工会、省市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好评。
该中心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模范帮扶中心荣誉称号。
这一成果的背后,是市总工会干部职工行政伦理道德和机关行政伦理导向机制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体现了市总工会干部职工胸怀政治大局,心系职工冷暖,当好政群桥梁,善于团结协作,全力为政府分忧、为民解难的良好机关作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转变全市机关作风,提升机关行政伦理道德水平,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市总工会建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经验》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对市总工会典型经验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行政价值理念,进一步增强胸怀大局、以公共利益至上的行政伦理道德意识,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市总工会建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经验一、胸怀政治大局,心系职工冷暖当前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是广大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关注和有效解决,就会影响部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安定团结的大局。
市总工会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出发,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办职工之所需,于2002年正式成立了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宁委发[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08〕4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南京实际,现就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1、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工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工会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与党的各项事业密切相关。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工会组织促进经济发展、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工会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推动全市工会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2、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上重视、制度上落实、工作上支持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引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社会职能,不断扩大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全市新一轮科学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工会经费与资产管理若干制度介绍
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征 办法之关注点
全部职工:指在各单位工 征缴比例和方式:工
会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
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人员(含外方工作人员以 及港、澳、台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固定职工、合 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
工会对各级地方工会、产
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行政
性资产拥有最终所有权。
管理原则:统一所有,分 级监管,单位使用。
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总工办发[2011]55号)关注点
工会行政单位不得用工会 行政性资产对外担保,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 的工会行政性资产,其工 会所有权性质不变,所形 成的收入,按照《工会预 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利用工会资产取得的出 租收入属于工会经费的收 入范畴,不属于财政非税 收入。)
工会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变 价收入和残值收入,上交 本单位财务部门,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
工会行政单位与工会组织 外部单位、组织或者个人 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由工 会行政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报经上级工会行政性资产 管理部门同意后,与对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各级工会行政单位占有使用房屋建筑物和土
关注点
借出款
核算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 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 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 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 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 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 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 借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中说明原因。
办好抵押手续
资产负债表中01表附表1——往 来款项明细表
《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街道工会组织建设,促进街道工会工作的开展,改进和完善对工会工作协理员的管理,探索实现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协理员是指南京市总工会依据本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专职从事街道工会工作的志愿者。
第三条工会协理员选聘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思想政策水平;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3、身体健康;4、女性45岁以下,男性5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5、会计算机操作;6、从事过党务、工会、协理员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四条工会协理员的选聘方法及要求:1、工会协理员的选聘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与各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2、工会协理员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3、在选聘过程中,各区总工会应通过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职数、选聘条件、选聘办法、报名时间等事项,并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试用等程序进行。
4、街道及街道工会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选聘为所在街道工会协理员。
5、工会协理员一经录用,由区总工会向其颁发聘书及上岗证(市总工会统一制作)。
6、工会协理员上岗后,由市总工会填写《南京市工会协理员登记表》登记备案。
7、市、区总工会和街道工会负责对协理员的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区总工会及协理员所在街道工会共同负责。
第五条工会协理员的主要任务:1、认真学习,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工会工作业务;加强对工会会员的教育,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宣传加入工会的权利与义务。
2、掌握辖区内经济组织基本状况,协助街道工会做好组建工作。
对辖区内所有经济组织的基本状况进行逐一调查摸底,掌握本街道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状况,指导所辖区域内的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做到登记在册,台帐清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总工会文件
宁工发[2006]4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进一步加强
工会组织参与职工备用金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改制企业职工备用金的有效监管,关系到参与改制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目前,职工备用金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改制企业监管的合法手续仍不到位,这给职工备用金的安全带来了隐患,也给职工利益保障带来了风险。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振兴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备用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43号)和《市政府批转市发改委〈2006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6]57号),明确了工会组织在职工备用金监管工作中应担负的重要职责。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职工备用金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改制企业职工备用金的管理,现就工会参与职工备用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制后的企业工会要及时与企业签订《职工备用金监督管理协议》,按照市振兴办提供的协议范本中的要件,结合企业实际,细化有关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有鉴证方的,应由改制前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担任。
企业主管部门或改制企业工会与改制企业
签订职工备用金抵押合同,是用土地、房产做抵押的,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及时到土地、房产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必须从法律上保证职工备用金的安全。
二、工会组织要全过程参与职工备用金的管理。
企业工会要设立与企业财务部门相对应的职工备用金专门帐册,定期核对职工备用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动用职工备用金要按企业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企业、工会要共同签字把关。
职工退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等需要核减人数时,工会要参与核实,签字确认后才可办理备用金核减手续。
终止或解除参与改制职工劳动关系时,符合政策的,工会要监督企业按有关标准从备用金中支付补偿金。
工会在监管过程中,要严格把好签字关,保证职工备用金按照企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中规定的范围和有关标准使用,防止超范围和超标准列支。
三、职工备用金管理情况要列为企业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向企业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一次职工备用金的使用、管理和结存情况。
出台和修改有关职工备用金管理办法要经职代会通过。
要及时向职工公开。
要把职工备用金管理作为企业集体协商内容,其主要事项要纳入集体合同当中,并作为重点条款认真加以检查、落实。
四、建立健全职工备用金监管档案。
按照工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工会和上一级工会两级职工备用金监管工作的专门台帐、档案,并制订相应管理办法,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五、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要根据有关政策,指导改制企业工会与企业签订职工备用金监管协议,对协议中主要条
款进行认真研究,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和操作的可行性。
要定期对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职工备用金抵押合同的签订和保全手续的完备。
六、建立职工备用金监管联动机制,定期沟通情况。
保证企业、中间层次和市总三级工会相关信息的畅通。
在此基础上,企业工会对企业具备条件却不作为或有违规行为,经交涉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
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要积极向同级党政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帮助基层单位协调解决。
同时将协调情况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总工会反映。
各级工会要把职工备用金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按照市里有关规定和要求,与劳资、财务、经管、办公室等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完善和规范职工备用金监管制度和工作程序。
市总将联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地检查,了解面上情况,指导督促基层工作。
要本着对职工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为○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做出工会应有的努力。
南京市总工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