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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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

来自公安部门的调查资料表明,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犯罪新动向。随着电脑网络的普遍运用,中国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的趋势,比1998年增加了几十倍。

如今,随便在任何一个网站键入“网络犯罪”的字样,都能搜索到几百甚至上千条相关新闻事件。在网络色情、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中,强、抢劫、绑架甚至杀人等传统犯罪形式卷土重来,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致命毒瘤。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顾建国承认,目前的网络犯罪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

一个又一个血的案例表明,相当一批犯罪团伙或犯罪分子如同狼群一样出没在互联网上,通过各种手段和招数选择被害目标,进而伺机实施传统犯罪。

一、2002年9月11日下午,北京。

此时此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在召开,网络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等与网络有关的焦点问题,成了与会人士讨论关注的热门话题。

在层次如此之高的会议上,网络被与犯罪紧密地联在一起,足以说明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网络犯罪已经严重到相当程度。

这是互联网上流行的一句话——“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狼。”

正是由于天然的隐蔽性,互联网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实施传统犯罪的新工具。

哈尔滨市警方证实,仅在2002年上半年,这座东北大都市便发生20多起涉及到网络的恶性案件,不仅涉及到诈取钱财,更涉及到多起强案和人命案。

致命的劫杀

打开警方厚厚的卷宗,互联网频频露出狰狞的面孔。北京姑娘王红受过良好的教育,23岁便跻身白领阶层。除了平时身边接触的文雅才华之士,她想知道别人怎样生活。工作之余,王红经常上网聊天。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敲击键盘的声音成为她叩问网友心门的信号。2001年国庆节前,聊天室里一个极酷的名字吸引了王红———“法律反抗牢”。连续几天的OICQ网上聊天后,王红逐渐对这个从打架斗殴走上犯罪道路的“另类”产生了怜悯和同情。网上相遇的第10天,两个仅仅通过屏幕文字交流的人约定相见。后悔几乎从见面的一瞬间就产生了。王红发现,“法律反抗牢”竟然是一个脸有刀疤、手有纹身的人。然而,很难说清的是,王红在害怕的同时又控制不住地想和他接近。犹豫之际,“法律反抗牢”突然将她搂在怀里热吻起来……几天以后,两人再次见面吃饭。这一次,趁着王红去洗手间的时候,“法律反抗牢”把一片安眠药悄悄放进她的饮料杯。不料,由于一个朋友的意外闯入,回到座位后的王红并没有接着喝饮料,而是起身离开了饭馆。但是,厄运没有放过王红。两人沿着护城河沿走到了永定门桥下,“法律反抗牢”一看天色已晚,顿时凶相毕露,抽出准备好的铁锤,狠狠地砸向王红的头部,抢走了王红的手机……来自各地警方的消息显示,这种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勒索钱财,是传统犯罪在网络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

黑色约会

2002年元旦前后,管城公安分局连续接到10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聊天时“艳遇”一名神秘女子,主动表示以身相许并约自己到郊区无人处或夜深人

静的树林里“浪漫”。结果,他们刚刚到达约会的地点,就遭到多名歹徒的威胁抢劫,稍有反抗便被歹徒用尖刀刺伤。2002年1月28日,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周密调查,一举捕获外号“美女蛇”的唐莹和同伙王锋,十几起神秘的抢劫案大白。

聊天陷阱

2002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00元人民币也被抢走。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发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在狼群出没的互联网上,黑色的故事接连发生。轻信、背叛和放荡如同一副让人魂不守舍的毒药,激活了人的本能深处的罪恶细胞。

大学生陈英明沉溺于网恋,女网友却把这段感情视为儿戏,根本没有理睬他的表白。接踵而来的是,随着网恋秘密的泄露,身边的女友也与陈英明断绝了来往。然而,陈英明非但没有从迷糊的“网恋”中清醒过来,反而在网上设下了绑架网友敲诈钱财的圈套。他在聊天室里注册了“失意客”的网名,将自己写的充满苦痛、烦闷和渴望理解的失恋日记“贴”了上去。几天以后,陈英明的电子信箱收到一封邮件。一个署名为王颖的女孩劝说“失意客”坚强起来,相信一切都会雨过天晴。陈英明当即回复“同是天涯沦落人”,要求两人见面。相貌端庄的王颖如约而至,陈英明顿生好感。在网上交流一段时间后,陈英明给王颖发出了求爱信,得到的却是婉言拒绝。看罢回信,陈英明恼羞成怒,决定实施一个报复计划。

陈英明谎称自己得了白血病,将王颖骗到自己新租的一间不到50平方米的单元房里,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她反捆住双手,并用毛巾塞住了她的嘴。随后,陈英明在街边的公用电话亭里拨通了勒索王颖家的第一个电话……我们可以想象陈英明的命运了。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就这样在网络的迷魂阵中失去了自我,成为法律的阶下囚。

情色的陷阱

引人注意的是,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往往用年轻漂亮的“女网友”作为饵料,引诱花心男子自投罗网。辽宁抚顺警方披露的一起网络犯罪中,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竟然身陷其中,老道地运用色情手段勾引男学生,多次与团伙其他成员联合实施“赚钱计划”。“色情敲诈”团伙的头目是24岁的洪相飞,紫霜则是整个团伙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虽然还没过14岁生日,在重点中学读初一的紫霜却显得很成熟,并且取了一个“迷人女孩”的网名。2002年4月12日下午1点多,紫霜上网开始“作口”。不一会儿,“迷人女孩”就勾住了抚顺市一个19岁的中学生,相约晚上8点在一家网吧见面。当晚,洪相飞等人来到网吧,看到紫霜正在和一个男学生边聊边上网,于是按照预定计划开始行动。他们上前拦住出来打电话的男孩:“我妹妹这么小,你怎么还敢欺负她?我都看到你动手了……你是公了,还是私了?不拿钱,就送你去公安机关。”男孩稍有迟疑,洪相飞便大打出手。迫于对方的淫威,男孩不得不答应回家拿钱。凌晨,洪相飞等人到男孩家取钱时,被得知消息的警方一网打尽。

互联网是一个狼群出没的地方,“色狼”布下的噩梦自然不会放过那些情窦初开的天真少女。撕下曾经温情脉脉的伪装,他们露出的是一副垂涎三尺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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