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标MIL-0-13830A-63

合集下载

《军用标准》光学标准-美国军标正文(性能标准)

《军用标准》光学标准-美国军标正文(性能标准)

美國軍用標准(MIL-PRF-13830B)性能標准軍火控制設備用光學元件;監控生產、裝配、檢測的通用標准所有國防部門和代理部門可允許使用此標准。

1.范圍1.1范圍。

此標准包括精加工光學光學元件的生產、裝配、檢測,諸如用於軍火控制設備上的球面鏡、稜鏡、平面鏡、分劃板、觀景窗以及光楔等。

2.應用文件2.1概要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參閱本標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標准其他章節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存的文件。

為了保証本目錄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須注意文件須滿足本標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無論這些內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發行申明:此為公用版本,發行不受限制。

2.2其他政府文件,圖紙及出版物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圖紙和出版物組成本文件內容的一部分,擴大本文的范圍。

除非另有規定,這些文件、圖紙和出版物是征求引用的。

圖面資料美國軍事裝備研究發展工程技術中心C7641866---光學元件表面質量標准(立約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圖紙、出版復印件及具體的功能應該從簽約事宜或簽約指示得到)2.3優先順序本標准內容與其引出的參考有沖突時,以本標准內容為准。

本標准未述內容,可行法律法規代行除非有具體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優先標准合同條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學元件,配件以及系統產品都必須符合這一標准的要求,除非具體的儀器標准或合同之可行圖紙另有要求與定義。

3.2所用的材料必須與所適用的仕樣書或圖紙相一致3.2.1光學玻璃光學玻璃的種類和等級必須在圖紙中規定,允許使用規定的其它玻璃材料時,應提供給合同管理人員相關的玻璃光學特性及設計數據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學材料應不含釷或其他加入的超過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粘接劑除非合同和定單中有規定,光學粘合劑必須同附錄A的要求相一致。

3.2.3粘接材料對於玻璃同金屬相粘接,必須與附錄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於密封的材料必須與附錄E的要求相一致3.2.5減反膜材料用於光學表面鍍膜的減反膜必須與附錄C的要求相一致3.2.5.1反射表面鋁化反射面必須與附錄B的要求相一致3.3機械尺寸大小光學元件必須與合同以及圖紙要求的尺寸和光學數據相一致3.3.1邊所有光學元件都應當倒邊在(0.020-0.01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寬進行測量,除非圖紙有另外指定。

美军标MIL

美军标MIL

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的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

1.范围1.1 范围。

此标准包括精加工光学元件的生产、装配、检测,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设备。

2.应用文件2.1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满足本标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标准其他章节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荐的文件。

为了保证本目录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须注意文件须满足本标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2.2 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出版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出版组成本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扩大本文的范围。

除非另有规定,这些文件、图纸和出版是征求引用的。

图纸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出版复印件及具体的功能应该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得到。

)2.3 优先顺序本标准内容与其引出的参考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

本标准未述内容,可行法律法规代行除非有具体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有限标准合同条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产品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除非具体的仪器标准或合同之可行图纸另有要求与定义。

3.2所用的材料也必须与图纸的说明以及使用文件的标准相一致3.2.1玻璃光学元件在规格,以及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一致。

允许使用玻璃材料时,应提供给合同管理人员相关的玻璃光学特性及设计数据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学材料应不含钍或其他加入的超过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 粘着力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光学粘合剂必须同附录A的要求相一致。

3.2.3 粘连材料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与附录E的要求相一致3.2.5 增透膜用于光学表面镀膜的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的要求相一致3.2.5.1 反射表面铝化反射面必须与附录B的要求相一致3.3机械尺寸大小光学元件必须与合同以及图纸的要求的尺寸和光学数据相一致3.3.1边所有光学元件都应当倒边在(0.020-0.005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宽进行测量,除非有特殊指定。

光学元件表面光洁度标准

光学元件表面光洁度标准
40#划痕长4mm 60#划痕长2mm
1.60#划痕长度为(2+2);40#划痕长度为(4+4+4+4) 2.60#划痕乘以划痕长度与元件直径之比为60×(2+2)/20; 40#划痕乘以划痕长度与元件直径之比为40×(4+4+4+4)/20 3.所有级数的划痕乘以划痕长度与元件直径之比所得乘积之和为: [60×(2+2)/20]+[40×(4+4+4+4)/20=36 元件最大划痕级数为60;60的一半为60/2=30)36>30;因此,元件不合格。
25.8<40。元件符合40-20
9
5.当元件质量指标要求划痕等级为20或优于此等级时,元件表面不准有 密集划痕即在元件中任何一个6.35mm面积的区域,不允许有4条或4条 以上的大于等于10#划痕。
例:表面质量指标为20-10,20mm, 在如图(1)所示的区或有2条长1mm 和2条长0.5mm的10#划痕。 它符合5.1.1;5.1.4 (无需考虑5.1.2;5.1.3) 但它不符合5.1.5条。元件不合格。
1.当元件的划痕级数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划痕级数时,元件不合格。
例如:元件的表面质量要求为60—40,则代表元件的划痕必须≤60#,如 果元件有>60#的划痕,则元件不合格。
5
2.当元件的划痕级数未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级数,但元件存在最 大划 痕时,所有最大划痕的长度之和应不超过元件直径的1/4。
例如:有一长30mm宽10mm的元件,元件的表面质量要求为 60—40,有2条 60#长为3 mm划痕。 60#划痕长3mm 它的等效直径为20mm 1/4D为1/4×20=5mm 60#划痕长3mm 最大划痕的长度和为: 3mm+3mm=6mm 6mm>5mm元件最大划痕的长度和超过元件直径的1/4。所以元件不合格。

美军标关于表面疵病的说明

美军标关于表面疵病的说明

一.定义:表面缺陷标准:依据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用两组数字表示表面缺陷大小。

例如40/20(或40-20)前者限制划痕大小,后者限制麻点大小。

道子、亮路都统称为划痕。

斑点、坑点、点子都称为麻点。

规定长与宽的比大于4:1的为划痕;长与宽的比小于4:1的为麻点。

当元件的不同区域表面光洁度要求不一样时,等效直径的计算以区域进行:表面质量要求高的内区域其等效直径以内区域为准(如有效孔径的区域),表面质量要求低的外区域计算的是整体元件的等效直径。

§美军标规定对于非圆形元件其直径取相等面积圆的直径。

划痕:以美国军用标准《MIL-O-13830》的表面质量划痕样板作为各级数划痕的比对标准。

(注意:美军标未指明划痕的计量单位也即未确定划痕的宽度和深度,只能以实际观察样版为标准。

)这里的划痕级数就是通常的划痕号数,标准样版有10#、20#、40#、60#、80# 5个级。

§SC-QA027表面质量标准共有7条划痕判定标准,前5条是美军标的规定,后两条是公司内控标准。

以下逐条讲解:1.当元件的划痕级数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划痕级数时,元件不合格。

例如:元件的表面质量要求为60—40,则代表元件的划痕必须≤60#,如果元件有>60#的划痕,则元件不合格。

2.当元件的划痕级数未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级数,但元件存在最大划痕时,所有最大划痕的长度之和应不超过元件直径的1/4。

例如:有一长30mm宽10mm的元件,元件的表面质量要求为60—40,有2条60#长为3 mm划痕。

它的等效直径为20mm1/4D为1/4×20=5mm最大划痕的长度和为:3mm+3mm=6mm6mm>5mm元件最大划痕的长度和超过元件直径的1/4。

所以元件不合格。

3.当元件存在最大划痕,而最大划痕的长度之和未超过1/4D,要求所有级数的划痕乘以划痕长度与元件直径之比所得乘积之和,不得超过最大划痕级数的一半。

美军标关于表面疵病的说明

美军标关于表面疵病的说明

一.定义:表面缺陷标准:依据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用两组数字表示表面缺陷大小。

例如40/20(或40-20)前者限制划痕大小,后者限制麻点大小。

道子、亮路都统称为划痕。

斑点、坑点、点子都称为麻点。

规定长与宽的比大于4:1的为划痕;长与宽的比小于4:1的为麻点。

当元件的不同区域表面光洁度要求不一样时,等效直径的计算以区域进行:表面质量要求高的内区域其等效直径以内区域为准(如有效孔径的区域),表面质量要求低的外区域计算的是整体元件的等效直径。

§美军标规定对于非圆形元件其直径取相等面积圆的直径。

划痕:以美国军用标准《MIL-O-13830》的表面质量划痕样板作为各级数划痕的比对标准。

(注意:美军标未指明划痕的计量单位也即未确定划痕的宽度和深度,只能以实际观察样版为标准。

)这里的划痕级数就是通常的划痕号数,标准样版有10#、20#、40#、60#、80# 5个级。

§SC-QA027表面质量标准共有7条划痕判定标准,前5条是美军标的规定,后两条是公司内控标准。

以下逐条讲解:1.当元件的划痕级数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划痕级数时,元件不合格。

例如:元件的表面质量要求为60—40,则代表元件的划痕必须≤60#,如果元件有>60#的划痕,则元件不合格。

2.当元件的划痕级数未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级数,但元件存在最大划痕时,所有最大划痕的长度之和应不超过元件直径的1/4。

例如:有一长30mm宽10mm的元件,元件的表面质量要求为60—40,有2条60#长为3 mm划痕。

它的等效直径为20mm1/4D为1/4×20=5mm最大划痕的长度和为:3mm+3mm=6mm6mm>5mm元件最大划痕的长度和超过元件直径的1/4。

所以元件不合格。

3.当元件存在最大划痕,而最大划痕的长度之和未超过1/4D,要求所有级数的划痕乘以划痕长度与元件直径之比所得乘积之和,不得超过最大划痕级数的一半。

MIL-PRF-13830B中文版

MIL-PRF-13830B中文版

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光学元件用于军火控制设备;监控生产制造、装配、检测的通用标准。

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标准。

1. 范围1.1范围。

此标准包含了精加工光学元件的生产制造、装配、检测,比如:透镜、棱镜、反射镜、光栅、窗口以及消防仪器或设备。

2.应用文件2.1概述。

本章节列出的文件需要满足此标准第3、4、5章节的要求。

本章节不包括标准其他章节的文件或其他推荐的信息。

为保证此目录的完整性,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此列出,请文件使用者注意必须满足本标准3、4、5章节列出的要求。

2.2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刊物。

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刊物选自本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用来在此扩大文本的范围。

除另行规定外,这些文件、图纸和刊物都是征求引用的。

图纸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刊物的副本及具体功能应当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中得到。

)2.3 优先序。

当本标准内容与其参考文献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

本标准未涵盖的内容,除有具体的免除通知外,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代行。

(请参照合同附加优先标准)3.要求:3.1概述。

所有的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除非具体的仪器标准或合同中的应用图纸做进一步的要求或定义。

3.2材料。

所用的材料必须与应用标准、配件以及仪器图纸相一致3.2.1玻璃、光学。

光学玻璃的规格、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符。

允许使用某种玻璃材料时,应向合同负责员提供具体的玻璃光学特性以及设计数据。

3.2.1.1 放射性材料。

在此要求的光学材料不应含有钍元素或其他超过重量0.05%的放射性材料。

3.2.2 粘着力。

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否则光学粘合剂必须与附录A要求相符。

3.2.3 连接材料。

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要求相符。

3.2.4密封材料。

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与附录E要求相符。

3.2.5 增透膜。

用于光学表面镀膜的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要求相符。

美军标外观标准技术培训内容

美军标外观标准技术培训内容

划痕
麻点
二.等效区域表面光洁度计算 1.当元件的不同区域表面光洁度要
求不一样时,等效直径的计算以区域 进行:表面质量要求高的内区域其等 效直径以外的区域为准(如有效孔径 的区域 Clear Aperture/C.A),表面 质量要求低的外区域计算的整体光 学元件的等效直径. B区80-50
A区40/20
例如:有一长30mm宽10mm的元 件,元件的表面质量60-40,有60#长 为3mm划痕。它的等效直径为 20mm,1/4*D为 1/4*20=5mm, 则该光学元件最大划痕长度和为: 3mm*3mm=6mm,即6>5,所以 该光学元件为不合格品.
60#划痕长为3mmFra bibliotek3.当元件存在最大划痕,而最大 划痕的长度之和未超过1/4D,要
美军标外观标准技术培训内容
嘉光集团技术培训内容—1
介绍: 军用标准由来和使用范 围
定义:是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 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 的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 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
使用范围:此标准包括精加工 光学元件的生产、装配、检测, 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 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 设备。
一:定义
表面缺陷标准:依据 军用标准 MIL-PRF-13830B用两组数字 表示表面缺陷大小。例如 40/20 OR 40-20,前者限制 划痕大小,后者限制麻点大小; 在一些国外图纸常表示为 SCR/DIG。
1.道子、亮路都称为划伤。
2.斑点、坑点、点子都称为麻 点。
3.规定长与宽的比大于4:1的为 划痕;长与宽的比小于4:1的为 麻点.
以 军用标准《MIL-O-13830》的表面质量划痕样板作为各级划痕的比对标准。 每20mm直径上所有麻点直径的总和不得超过最大麻点的2倍。

MIL-PRF-13830B 镜片表面质量解读与范例

MIL-PRF-13830B 镜片表面质量解读与范例

划痕不良判定
◆5.当镜片表面划痕级数为20或更高时, 镜片的中心区域Ф6.35(1/4”)的面积内划痕数量不可超过4条。 这个要求不适用于小于级数10的划痕 ◆6.在有效区域外的表面要求为80/50,除非另有要求。 例:直径20,要求为20/10
20 10 10 10
20 10 10 10
20 10 5 5
划痕不良判定
◆4.非圆形的镜片计算的直径应是等同面积一个圆周的直 径, 例如: 长方形零件长30mm宽10mm, 其等同面积的圆周直径计算如下: Ф=sqrt(30×10/π)×2=19.5 在长宽相差不大时的近似估计:(30+10)/2=20 注:此公式仅用于一般场合的简单估计,临界情况需严格 按定义进行计算。
Practice for scratches
EXAMPLES
Condition
16
Practice for scratches
EXAMPLES
Condition
17
各种“区域”示例
麻点不良判定
0.2mm 点的直径: (0.4+0.2)/2=0.3mm
0.4mm
不规则点
◆ 1.当镜片存在超过表面质量要求的麻点级数时,镜片不合格。 不规则点的直径取最大长宽的平均。 例:镜片为Ф20mm,质量指标要求为60/40, 镜片有1 个直径0.5mm 的麻点 判定: 50>40,不合格
麻点不良判定
◆3.每20mm直径上所有点直径的总和不得超过最大允许点的2倍 小于2.5μ m的麻点忽略不计 下图镜片表面质量要求60/40: A区点直径和为10+10+20=40<80. B区点直径和为10× 3+20× 3=90>80. C区点直径和为20×2+10=50<80. 因为B区不合格该镜片不合格。 注意与划痕的类似要求相区别: 划痕分为有最大划痕和无最大划痕2种,判据不同 麻点不管有无最大麻点,本要求都适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军用规范火控仪器光学零件制造、装配和检验通用技术条件MIL-0-13830A-63代替MIL-0-13830(Ord)-54本规范经国防部批准,陆、海、空军各部必须遵照执行。

1、范围1.1、本规范适用于火控仪器成品光学零件如透镜、棱镜、反射镜、分划板、窗口玻璃和楔形镜的制造、装配和检验。

2、引用文件2.1、在邀请投标或征求意见期间有效的下列文件,凡被本规范引用的内容,均作为本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

军用规范:MIL-G-174 光学玻璃MIL-C-675 光学玻璃零件镀膜MIL-A-3920 热固性光学胶合剂MIL-S-11030 非固化聚硫密封剂MIL-M-13508 光学玻璃零件镀铝外反射膜MIL-A-14443 透镜粘结用玻璃金属粘结剂MIL-O-16898 光学零件的包装图纸:美国陆军弹药司令部F7560085 振动试验仪C7641866 光学零件表面质量标准样品(与具体采购业务有关的供货厂商,应从采购机构或者从签订合国军官指定的机构取得必要的规范和图纸。

)3 技术要求3.1 总则:所有光学零件、组件和系统,除具体仪器技术条件或合同所附关图纸另有规定外,均须符合规范各项要求。

3.2 材料:材料须符合相应规范、零件图或仪器图的规定。

3.2.1 光学玻璃:除非签订合同军官另行批准,光学玻璃的品种和等级必须符合图纸以及通用规范MIL-G-174 的规定。

允许使用规定以外的光学玻璃时,必须向签订合同军官提供有关光学玻璃的光学性能和设计数据的全套资料。

3.2.2胶合剂:除合同或订货单另有规定外,光学胶合剂必须符合军用规范MIL-A-3920。

3.2.3粘结剂:用于粘合玻璃和金属的粘结剂必须符合军用规范MIL-A-14443。

3.2.4密封剂:密封剂必须符合军用规范MIL-S-11030。

3.2.5减反射膜:光学表面的减反射膜应符合军用规范MIL-C-675。

3.2.5.1反射面:镀铝反射面应符合军用规范MIL-M-13508。

3.3 外形尺寸:光学零件的外形尺寸和光学性能应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规定。

3.3.1边缘:除图纸另有规定外,所有光学零件均应倒边到0.020-0.005英寸╳45º±15(沿倒边宽测量)。

除图纸有规定外,交会角等于大于135º的边缘无需倒角。

3.4 表面光洁度和疵病:光学玻璃的表面光洁度和疵病均符合本规范要求,或者符合有关图纸或光学系统图的规定。

3.4.1玻璃疵病:军用规范MIL--G--174所允许的条纹、条痕、浮渣、气泡、日粒、应力、折皱或滚压皱纹,或其它任何疵病,如果位于能够使零件性能降低的点、面或区域内,均可造成零件不合格。

3.5光学玻璃表质量3.5.1光学零件图和光学特性曲线图:光学零件力应注明表面质量,而光学系统特性曲线图应注明轴向光束直径。

3.5.1.1疵病尺寸标注方法:表面疵病的极限尺寸应用两个数字表示在图纸上,这两个数字代表表硕质量标准(图C7641866)的两个分级数字。

第一个数字表示擦痕等级,第二个数字表示麻点等级(疵病定义见6.3节)。

3.5.2擦痕3.5.2.1圆形零件:光学零件的第一个表面上,最大尺寸擦痕的总长度不得超过这一零件的直径的1:4。

3.5.2.1.1擦痕的最大总长度:出现最大尺寸擦痕时,擦痕数量以擦痕长度与零件直径(或区域直径)之比所得乘积之和,不得超过最大擦痕级数的一半,没有最大尺寸擦痕时,擦痕代号乘以擦痕长度与零件直径(或区域直径)之比所得乘积之各,不得超过最大擦痕级数。

3.5.2.2非圆形零件:非圆形零件的计算直径应等于相等面积圆的直径,任何零件自由孔以外的擦痕,根据光学系统图或零件图的规定,在运用3.5.2.1.1款给定的相应公式计算时不必加以考虑。

3.5.2.2.1棱镜的实际屋脊面:计算擦痕与麻点时,棱镜的实际屋脊面应当认为是相等于各屋脊面积总和的一个等值表面,但在计算允许擦痕的长度总和时屋脊镜不应视为擦痕,屋脊棱镜的擦痕和麻点的检验系从空气侧观察。

(见3.7.10.1款)。

3.5.2.2.2中心区表面质量:擦痕等级规定为20或优于此等级的表面上不准有密集的擦痕即任何一个直径1/4英寸圆面积上不准有4个以上单个擦痕。

本要求不适用于10级以下擦痕,对于直径等于或者小于20毫米(0。

、.737英寸)的小面积分划板,特别是胶合分划板,应当分别对待,在图纸上另行规定表面质量。

3.5.2.3边缘区表面质量:队另有要求外,任何零件通光孔径以外的表面质量应按80-50级考虑。

3.5.2.1镀膜擦痕:没有进入玻璃表面的镀膜擦痕,同样不应超出3.5.2款规定的范围,在确定膜层表面质量时不应把玻璃擦痕计算在内,而是把镀膜时增添的擦痕计算在内,即一是评价玻璃表面擦痕,一是评价膜层上的擦痕。

3.5.3麻点3.5.3.1粉麻点标注方法:麻点的代号即为所允许疵病的实际直径,单位为0.01毫米。

如果麻点形状不规则,则应取最大长度和最大宽度的平均值作为直径。

3.5.3.2最大尺寸麻点:任何一个光学表面上,每20毫米直径上允许有一个或者不到一个最大尺寸麻点。

检测仪所测定的所有麻点的直径总和,不得超过规定的第20个毫米直径上最大尺寸麻点的直径的一倍。

小于2.5微米的麻点略去不计。

3.5.3.3表面质量:在麻点质量为10级或10级以下的每一个表面上,所有麻点(从边缘到边缘)应至少相隔1毫米。

对于麻点质量允许大于10级的表面,无需测定麻点分散度。

3.5.4气泡和杂质:气泡应归并到表面麻点这一类。

玻璃内的任何杂质,均当作气泡看待。

杂质形状不规定时,其尺寸应按最大长度和最大宽度之和的一半来考虑,气泡尺寸的允差在各方面均与麻点相同;但在检验时应将气泡列为麻点计算。

3.5.4.1最大尺寸气泡:在任何一个零件上,每20毫米光程允许有1个或者不到1个最大尺寸气泡。

在每20mm直径,每20mm光程上检验测定的所有气泡的直径总和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尺寸气泡的直径的一倍。

当表面麻点质量为10级或优于10级时,气泡应符合3.5.3.1款规定的麻点要求。

3.5.5表面疵病的极限尺寸:擦痕或麻点的极限尺寸若在图上未作规定,则应用表1的规定来测定,并以放大到一定倍数的光束直径为依据。

3.5.5.1放大到一定倍数的光束直径:光束直径应取自光学数据表。

光束直径是进入观察者眼睛的轴向光束在所研究的光学零件表面上的直径。

如果出射光瞳大于3.5 毫米,则进入人眼的光束直径应取子3. 5 毫米(0.1 373 英寸);如果出射光瞳小于3.5毫米,则进入人眼的光束直径应与出射光瞳相同。

3.5.5.2小于表1规定的光束直径:光束直径小于任一表面的焦面和焦面附近给定的光束直径时,疵病的尺寸用目镜放大后测定,或者借助目镜通过正象系统放大后测定。

3.5.5. 3分区:轴向光束直径等于或小于自由孔径25%的表面,应划分为中心区和边缘区。

中心区应为自由孔径的一半。

分划板上分区的大小应符合3。

7。

11。

1款规定。

3.6胶合疵病:胶合透镜自由孔径范围内的胶泡、空穴、不溶颗粒、干斑点、结疤、脏物(线毛状脏物或尘料,不得超出3.5.3.1至3.5.4.1各款规定的气泡和麻点疵病的极限范围)。

3.6.1胶合面的表面质量:考核身由孔径内的胶合疵病时,应把胶合界面看成是一个表面质量给定的单一表面。

胶合面的表面质量未作规定时,应按两个相邻的中间等级质量考核。

3.6.2边缘开裂:光学组件的边缘开裂和胶合边缘疵病延伸入透镜或棱镜胶合面倒边部分的深度,不得大于从胶合面倒边到有效孔径半径距离的一半。

最大尺寸的任何边缘开裂或胶合疵病,不得伸入组件胶合面1毫米以上。

透镜或棱镜表面倒角处测得的大于1/2毫米的边缘开裂或胶合疵病的总和,不得超过周长的10%。

3.6.3粘结疵病(玻璃与金属粘结):粘结后的光学组件,沿着粘结面的边缘应有一道连续的弧状粘结剂。

3.6.3.1空隙和开裂:符合3.7.2和3.8.2.5.2款要求之后,不应有超过粘结面积10%的空隙和开裂。

3.7光学组件的详细要求3.7.1温度试验:胶合件在环境温度-80°F和+160°F下暴露之后除3。

6款规定的疵病以外,不得产生“羽状斑疵”、胶合剂变软或开裂。

3.7.3减反射膜:图纸上规定为“待镀面”的光学表面,应镀覆减反射膜(见3.2.5款)。

3.7.4光学零件涂黑:如有规定,光学零件的非工作面应该用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的漆料涂黑。

3.7.5分辨率:每块物镜、聚光镜、正象镜、目镜、反射镜、楔形镜、窗口玻璃、滤光镜、棱镜或棱镜组(光学零件),应按4.2.5款规定作分辨率检验。

3.7.6滤光镜平行差:滤光镜的平行差不超出图纸规定的公差范围。

如果没有规定公差范围,则装在望远镜内部或望远镜前端的滤光镜的光偏角不得大于1弧分。

位于接目镜和出射光瞳之间的滤光镜,其光偏角不得大于5弧分。

3.7.7分划板分度间距:分划板的分度间距应按4.2.10.5款规定进行检验。

3.7.8抛光面:按4.2.2款规定检验时,抛光面不得有灰路子或印子。

3.7.9透镜3.7.9.1表面质量:每一透镜的表面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图纸或仪器技术条件的规定,当表面质量未作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位于焦面以外至少15屈光度的物镜、正象镜、窗口玻璃和其它零件,其表面质量应为80~50或更高一些。

场透镜和聚光镜的中心区表面质量应为40~15,边缘区应为40~20。

除对称目镜中的接目镜以外,其它接目镜的中心区表面质量应为40~20,边缘区应为60~30。

当场透镜和接目镜相同时,它们的中心区表面质量应为20~5,边缘区应为40~15。

位于接目镜和光射光瞳之间的滤光镜,其中心区表面质量应为40~20,边缘区应为60~30,装在内部的滤光镜,其要求应与3.7.10.1款规定的棱镜要求要相同。

位于物镜前面的滤光镜,其表面质量应为80~50或更高一些。

3.7.9.2破边:透镜上的破边,如果没有进入透镜的自由孔径部分,而且破边在安装时不妨碍透镜的镜架中的密封,就应当看成是可以允许的疵病。

大于1/2毫米的所有破边的表面(按最大尺寸测量)应磨毛,以减少妨碍反射和进一步破裂的可能性。

在透镜边缘上测得的大于1/2毫米的破边宽度之和,不得超过周长的10%,任一表面或边缘上深度超过1/2毫米的裂纹,应当磨去。

研磨面积应保持在本段磨毛破边规定范围内。

裂纹超出范围的透镜,应作为不合格品处理,毛面上打毛后的破边和裂纹,如果它位的面积总和超过毛面面积的2%,或者深度超过2毫米,应当看成是不合格品。

上述磨毛后的破边和裂纹,不论其尺寸大小,只要妨碍光程、粘结或密封,就应视为不合格品。

3.7.9.3同心差:所有零件的边应以光轴为中心修磨外圆。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透镜,在胶合和定中心时应使每一零件的轴线与其它零件的轴线重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