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标MIL

合集下载

mil-dtl标准简介

mil-dtl标准简介

mil-dtl标准简介
MIL-DTL(Military Detail)是美国军方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军事设备和物资的设计、制造和测试过程。

它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航空航天、电子、机械、化学等。

MIL-DTL标准对产品的技术特性、材料要求、测试方法、包装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满足军事需求。

MIL-DTL标准的制定和维护由美国国防部的各个部门和组织负责,对于参与军事采购的供应商和承包商来说,遵守这些标准是必要的。

标准通常包含了详细的要求和检验程序,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MIL-DTL标准由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每个标准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

例如,MIL-DTL-38999是用于环境密封电连接器的标准,MIL-DTL-24643是用于舰船电缆的标准。

这些标准有助于确保军事设备的互操作性和可靠性,从而提升军队的作战能力和战场效能。

总之,MIL-DTL标准是美军为了确保军事设备和物资的性能和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于参与军事采购的供应商和承包商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军用标准MIL

美国军用标准MIL

美国军⽤标准MIL柔性可热封静电防护材料特性规范美国军⽤标准MIL-PRF-81705D上海防静电⼯业协会王福良译本规范已批准⽤于军队的所有部门与国防部承包商。

1 范围1.1范围本规范建⽴了⼀套军⽤微电路、敏感半导体器件,敏感电阻和相关⾼档部件的柔性可热封静电防护包装材料的要求。

另外I型材料可提供防⽔防电磁辐射的性能(见6.1)。

1.2分类防护材料有以下三种类型:I类防⽔、防静电、静电屏蔽和电磁屏蔽。

1型⽆使⽤限制。

2型仅适⽤于⾃动制袋机。

II类透明、防⽔、静电耗散型。

1型⽆使⽤限制。

2型仅适⽤于⾃动制袋机。

III类透明、防⽔、防静电、静电屏蔽。

1型⽆使⽤限制。

2型仅适⽤于⾃动制袋机。

2 应⽤⽂件2.1 概述本节列出的⽂件由本规范第3、4节作出详细规定与说明。

本节所列⽂件不包括本规范其他章节引⽤的⽂件或附加建议的信息和例⼦。

尽管已努⼒做到确保所列⽂件的完整性,但⽂件使⽤者应注意必须满⾜本规范第3、4节所规定的要求。

不管它们是否已被列⼊表中。

2.2 政府⽂件2.2.1 规范、标准和⼿册下⾯的规范、标准和⼿册是本⽂件的组成部分。

除⾮另有规定,这些已列⼊国防部规范,标准和附录索引的⽂件均可被引⽤。

规范联邦⽂件QQ-S-698 ⽚状和条状低碳钢QQ-A-250/4 铝合⾦、板状和⽚状标准FED-STD-101 包装材料的测试程序2.3 ⾮政府出版物下列⽂件是本规范的扩展部分。

除⾮另有规定,国防部已采⽤的列⼊索引的⽂件可以被引⽤,没被列⼊索引的要求可参见6.2。

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学会)J-STD-006焊料合⾦等级,有助焊剂和⽆助焊剂。

固体焊料应⽤要求。

ASQC(美国质量协会)ASQC-Z1.4 程序,检验抽样表(国防部已采⽤)ASTM-B451 ⽤于印刷板的铜箔,铜棒,铜⽚和传送带规范ASTM-D257 绝缘材料的直流电阻或传导率(国防部已采⽤)ASTM-F15 铁-镍-钴封焊合⾦规范ASTM(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EIA(电⼦⼯业协会)EIA-541 静电敏感物体的包装材料标准2.4 优先权当本⽂件与引⽤的参考⽂件发⽣⽭盾时,则本⽂件优先。

美军颁发安全性军用标准MILSTDE完整

美军颁发安全性军用标准MILSTDE完整

美军颁发安全性军用标准MILSTDE(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美军颁发安全性军用标准MIL-STD-882E曾天翔美国国防部从1969年7月发布第一个系统安全军用标准MIL-STD-882,到2021年5月颁发最新的标准MIL-STD-882E的42年中,该标准先后进行了6次重大修订,平均每7年修订一次,充分体现了美军重视跟踪标准的应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修订,以保持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随着美国国防战略计划和目标的改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该标准的目标从保障武器装备和军事人员的安全向保持环境安全和人员职业健康延伸,标准的技术内容从设备硬件向系统软件扩展,实现系统安全目标的方法也从单项技术向系统集成演变。

-STD-882标准的演变和发展1969年7月,美国国防部首次颁发了系统安全军用标准MIL-STD-882“系统及其有关的分系统、设备的系统安全工作要求”,规定了系统安全管理、设计、分析和评价的基本要求。

该标准作为国防部范围内武器装备采办必须遵循的文件,系统安全成为美军各种武器装备研制必须采用的工作项目。

1977年6月,MIL-STD-882进行了修订后发布MIL-STD-882A“系统安全工作要求”。

MIL-STD-882A标准提出接受风险的概念,并以此作为系统安全工作的准则。

该标准要求引入危险可能性并建立危险发生频率的等级,以便与危险严重性等级相协调,同时还增加了软件安全性要求。

1984年3月MIL-STD-882A做了修订并颁发了MIL-STD-882B“系统安全工作要求”,提出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要求的详细指导原则,并首次详细描述软件系统安全。

在附录中给出了定性风险评价表。

1987年7月发布了MIL-STD-882B的修改通报,在这标准的修订中,增加了软件安全性的工作项目,包括软件需求危险分析、概要设计危险分析、软件安全性测试、软件与用户接口分析和软件更改危险分析等。

1993年1月MIL-STD-882B进行修订并发布了MIL-STD-882C“系统安全工作要求”,删除了MIL-STD-882B对软件独立规定的工作项目,将危险和软件系统安全工作整合在一起,接着在1996年1月发布了MIL-STD-882C的修改通报。

最精典的MIL-STD-105E抽样程序与AQL标准的选定详解

最精典的MIL-STD-105E抽样程序与AQL标准的选定详解

最精典的MIL-STD-105E抽样程序与AQL标准的选定详解- 1 -MIL-STD-105E抽样程序一、美军标准MIL-STD-105E抽样程序MIL和STD分别为MILITARY与STANDARDS单词的缩写。

MIL―STD―105E的英文全称MILITARY―STANDARDS―105E,解释为美国军用标准,该抽样表为调整型抽样检验计划之代表,应用甚广,适用于一连串连续的交货或其它的作业,亦可使用在单独批的验收上。

1. 目的:本表是制定计数值检验之按批抽样计划及检验程序。

本表规定不能解释成取代或抵触任何合约要求条件。

诸如“接收”、“允收”、“可允收的”等字仅用于包括在本表内合约商之抽样计划,并不意味着买方同意接收任何(不良)产品。

买方允收性之决定应注明于合约文件内。

本表中所述之抽样计划适用于AQL为0.01%或较高者,因此它不适合应用在当不良品的质量水准以每百万分之一为范围时,是可以理解的。

(本表中所用之“批”是包含LOT与BATCH)2(适用范围:此表内所规定之抽样计划,可适用于,但并不限于下列各项检验:1) 最终产品项目。

2) 零组件及原件。

3) 作业或服务。

4) 在制品。

5) 库存供应品。

6) 维护作业。

7) 数据或记录。

8) 行政管理程序。

这些计划的主旨是应用于一连串之批,但也可用于检验单独之批,唯对后者,使用人员须注意参照操作特性曲线,以寻求可以达成期望保护程度之抽样计划。

3(名词释义?.缺点制品单位其质量特性不合乎合约所规定的规格、图样、购买说明书等的要求称为缺点。

?.缺点之分级是依据产品单位上所可能发生之缺点,按其严重程度而加以分级。

a. 严重缺点(Critcal Defect):严重缺点是指根据判断及经验,显示对使用、维护或依赖该产品之人员,有发生危险或不安全结果之缺点,或是由判断及经验指出主要的最终产品项目,诸如轮船、飞机、战车、飞弹或宇宙飞船等,有一个缺点可能无法达成战术任务之类。

美军最新抽样标准MIL

美军最新抽样标准MIL

美军最新抽样标准MIL-STD-1916中文版简介MIL-STD-1916抽样标准简介一、前言为强调过程品管与持续不断改进的重要性,美军于1996年推出新版的抽样标准:MIL-STD-1916,用以取代MIL-STD-105E作为美军采购时主要选用的抽样标准。

本标准的目的在鼓励供应商建立品质系统与使用有效的过程控制程序,以取代最终产品的抽样方式,希望供应商远离以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为主的抽样计划,而以预防性的品质制度代替它,故本标准之愿景在建立不合格过程改进之制度,而非最终检验品质之水准。

MTL-STD-1916与MIL-STD-105E抽样标准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抽样计划以单次抽样(含加严、正常及减量)为主,删除双次与多次抽样,抽样以“0收1退”(ZBA Zero Based Acceptance)当做判定标准,强调不允许不良品之存在。

2、建立持续不断改善之品质系统制度与善用多项品质改善工具。

3、以预防代替检验,在过程中执行统计过程品管(SPC)。

4、对计数、计量及连续性抽样作业均可适用(分别有三种抽样表),不再像以往MIL-STD-105E仅限于计数值抽样,MIL-STD-414仅限于计量值抽样与MIL-STD-1235仅限于连续性抽样(以上标准美军均已废止)。

5、把抽样视为一种浪费的行为,如供应商可提出不同产品的接收计划,如获顾客同意后,则可按约定的接收方式办理验收。

6、 MIL-STD-1916强调供应商品质系统的建立,以预防为主,而MIL-STD-105E 强调顾客的抽样技术,避免接收不合格件。

此外,以往最常用的MIL-STD-105E抽样标准,使用的查检表上就有加严、正常及减量等对应查检表数十个,在运用上并不是很方便,而MIL-STD-1916所使用的表格(含计数、计量及连续性抽样),就只有4个,在使用的简便性上,已有大大的改善。

二、适用范围1、本标准所提供的品质计划与程序,不能减轻供应商满足顾客需求的责任,供应商必须建立品质系统,包括制造程序,品管监控等作业,用以生产符合顾客品质要求的产品。

美军标MIL

美军标MIL

美军标MIL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的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

1.范围1.1 范围。

此标准包括精加工光学元件的生产、装配、检测,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设备。

2.应用文件2.1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满足本标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标准其他章节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荐的文件。

为了保证本目录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须注意文件须满足本标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2.2 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出版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出版组成本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扩大本文的范围。

除非另有规定,这些文件、图纸和出版是征求引用的。

图纸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出版复印件及具体的功能应该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得到。

)2.3 优先顺序本标准内容与其引出的参考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

本标准未述内容,可行法律法规代行除非有具体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有限标准合同条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产品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除非具体的仪器标准或合同之可行图纸另有要求与定义。

3.2所用的材料也必须与图纸的说明以及使用文件的标准相一致3.2.1玻璃光学元件在规格,以及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一致。

允许使用玻璃材料时,应提供给合同管理人员相关的玻璃光学特性及设计数据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学材料应不含钍或其他加入的超过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 粘着力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光学粘合剂必须同附录A的要求相一致。

3.2.3 粘连材料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与附录E的要求相一致3.2.5 增透膜用于光学表面镀膜的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的要求相一致3.2.5.1 反射表面铝化反射面必须与附录B的要求相一致3.3机械尺寸大小光学元件必须与合同以及图纸的要求的尺寸和光学数据相一致3.3.1边所有光学元件都应当倒边在(0.020-0.005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宽进行测量,除非有特殊指定。

光学外观标准美军标MIL-PRT-13830B(中文版)新

光学外观标准美军标MIL-PRT-13830B(中文版)新

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的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

1.范围1.1 范围。

此标准包括精加工光学元件的生产、装配、检测,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设备。

2.应用文件2.1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满足本标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标准其他章节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荐的文件。

为了保证本目录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须注意文件须满足本标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2.2 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出版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出版组成本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扩大本文的范围。

除非另有规定,这些文件、图纸和出版是征求引用的。

图纸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出版复印件及具体的功能应该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得到。

)2.3 优先顺序本标准内容与其引出的参考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

本标准未述内容,可行法律法规代行除非有具体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有限标准合同条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产品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除非具体的仪器标准或合同之可行图纸另有要求与定义。

3.2所用的材料也必须与图纸的说明以及使用文件的标准相一致3.2.1玻璃光学元件在规格,以及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一致。

允许使用玻璃材料时,应提供给合同管理人员相关的玻璃光学特性及设计数据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学材料应不含钍或其他加入的超过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 粘着力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光学粘合剂必须同附录A的要求相一致。

3.2.3 粘连材料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与附录E的要求相一致3.2.5 增透膜用于光学表面镀膜的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的要求相一致3.2.5.1 反射表面铝化反射面必须与附录B的要求相一致3.3机械尺寸大小光学元件必须与合同以及图纸的要求的尺寸和光学数据相一致3.3.1边所有光学元件都应当倒边在(0.020-0.005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宽进行测量,除非有特殊指定。

外观标准

外观标准
∑(SL/D)<Wmax/2 (S:擦痕宽度;L:擦痕长度;D: 零件有效径;Wmax:允许的最大擦痕的标准代号)
公式解释:将各条擦痕宽度、长度的乘积除以有 效径后求和,所求的和小于最大擦痕的1/2为合 格。
举例:零件有效径20mm,外观要求MIL:40-20, 有两条长1mm宽0.04mm 擦痕;1条长4mm宽 0.03mm擦痕;
3.当零件要求最大麻点直径为0.1mm或更 小时,任一两疵点的间距必须大于1mm.
二、国际标准ISO 10110
(1). 一般表面疵病:5/N×A 5:表面疵病的编码。 N:表面疵病的最大规格所允许的数量。 A:表面疵病的等级号。
5/2×0.25: 表示允许有2个,等级为0.25的一般表面 疵病存在。
C4×0.4 :表示允许有4个,等级为0.4的膜 层疵病存在。
(4). 崩边:EA E:崩边的标识符号 A:从表面最大允许的破口延伸,
单位:mm
E0.5:表示距离棱边最边缘起向内延伸距离 0.5mm以内。
应用判定: 5/N×A---- 5/2×0.25 1)零件表面任一疵病的面积不能大于A平方。对
该零件在a区域内合格,b区域内不合格。
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品。
2.零件的直径小于20mm时,按面积折算最 大麻点值:D=D要求值X零件口径/20。 然后按照折算后的麻点值,遵照判定标 准1.执行。
举例:1零件 φ10mm,外观60-40,折算 后麻点最大直径D=40X10/20=20,这就 要求该零件最大麻点直径为0.2mm.其 它按上面判定标准1执行。
美军标外观标准详解
MIL 60-40: 表示零件表面允许最大擦痕宽度为0.06mm, 允许最大麻点直径0.4mm。
MIL 40-20: 表示零件表面允许最大擦痕宽度为0.04mm, 允许最大麻点直径0.2m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的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

1.范围1.1 范围。

此标准包括精加工光学元件的生产、装配、检测,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设备。

2.应用文件2.1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满足本标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标准其他章节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荐的文件。

为了保证本目录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须注意文件须满足本标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2.2 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出版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出版组成本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扩大本文的范围。

除非另有规定,这些文件、图纸和出版是征求引用的。

图纸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出版复印件及具体的功能应该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得到。

)2.3 优先顺序本标准内容与其引出的参考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

本标准未述内容,可行法律法规代行除非有具体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有限标准合同条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产品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除非具体的仪器标准或合同之可行图纸另有要求与定义。

3.2所用的材料也必须与图纸的说明以及使用文件的标准相一致3.2.1玻璃光学元件在规格,以及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一致。

允许使用玻璃材料时,应提供给合同管理人员相关的玻璃光学特性及设计数据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学材料应不含钍或其他加入的超过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 粘着力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光学粘合剂必须同附录A的要求相一致。

3.2.3 粘连材料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与附录E的要求相一致3.2.5 增透膜用于光学表面镀膜的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的要求相一致3.2.5.1 反射表面铝化反射面必须与附录B的要求相一致3.3机械尺寸大小光学元件必须与合同以及图纸的要求的尺寸和光学数据相一致3.3.1边所有光学元件都应当倒边在(0.020-0.005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宽进行测量,除非有特殊指定。

如果边于在135度或者更大角度处交汇,则不需要倒边,除非图纸对此有特殊的要求。

3.4平面度和缺陷光学玻璃平面度和缺陷都必须符合此标准或可行图纸或光学图表数据。

3.4.1玻璃缺陷压模中的条纹、条痕、孔、气泡,裂纹、折叠等缺陷或存在于点、面或其他损坏元件性能的位置的材料应该拒收。

3.5 光学玻璃表面质量3.5.1 光学用图纸和图表元件所用的图纸必须显示表面质量,图表表明光束的直径3.5.1.1 缺陷尺寸限制对于表面质量的许可范围通常以两个数字来表示(C7641866),表示在两个方面的级别要求。

第一个数字表示划痕,第二个数字表示麻点。

3.5.2划痕3.5.2.1 环形元件光学元件表面上最大尺寸划痕的总长不得超过光学元件直径的四分之一。

3.5.2.1.1 划痕的最大总长度如果存在较大划痕,则这类划痕的总数乘以元件长度与直径的比值,这个数值不得超过最大划痕的总数的一半。

如果不存在较大的划痕,则划痕的总数乘以元件长度与直径的比值,这个不得超过最大划痕数3.5.2.2 非环形光学元件。

非环形元件计算的直径应是同等面积一个圆周的直径。

在指定光学元件图纸或详图中透光区之外的划痕不被考虑在内,应用3.5.2.1.1规定的正确的公式。

3.5.2.2.1 棱镜顶面为了方便划痕、麻点(S/D)的计算,棱镜顶面可视为一个单个面(等于各个顶面的总和),顶面的边不被考虑在可允许划痕总长范围之内除外。

屋脊棱镜的S/D公差设在同等面积的元件的基础上。

3.5.2.2 表面质量,中心区规定划痕数为20或更少的表面,在直径1/4”(6.35mm)环形范围内,划痕不应超过4个。

此要求不用于划痕少于10个的表面。

3.5.2.3 表面质量,外部区域在透光区之外的表面质量应为80-50,除非另有要求。

3.5.2.4 镀膜划痕镀膜划痕不透入玻璃表面,在3.5.2规定的同一限制内。

镀膜划痕应视为与材料划痕不用的要求。

3.5.3 麻点3.5.3.1 麻点设计麻点数为允许缺陷的真正直径,单位为1/100mm。

如有不规则的麻点,直径取最大长度和最大宽度的平均值。

3.5.3.2 最大尺寸麻点最大尺寸麻点可允许的数量应该是直径20mm或单个面的20mm区域有一个。

所有麻点直径的总和由检验员估计,不应超过最大尺寸麻点直径的2倍。

小于2.5微米的麻点被忽略不计。

3.5.3.3 表面质量麻点为10个或更少的表面上,所有麻点必须间隔至少1mm。

麻点数多于可允许的10个时,不要求检测它的散射。

3.5.4 气泡与杂质气泡应归为表面麻点。

玻璃中的杂质被视为气泡。

不规则的杂质的尺寸应为1/2(最大长度+最大宽度)。

气泡尺寸公差与麻点的一样,但气泡公差在麻点公差之外。

3.5.4.1 最大尺寸气泡最大尺寸气泡可允许的数量应该是光径20mm或单个元件20mm区域有一个。

所有气泡直径的总和由检验员估计,不应超过最大尺寸气泡直径的2倍。

表面麻点为10个或更少,气泡应参照麻点要求的。

(3.5.3.3)3.5.5 表面缺陷的尺寸限制如果图纸无规定,SD限制尺寸由表1决定,并且建立在放大的光束直径上。

3.5.5.1 放大的光束直径光束直径应从视觉数据中获得。

它是所研究片子表面上一束进入观察者眼中的有轴向射线的直径。

如果出射瞳孔超过3.5mm,那进入到视线直径应为3.5mm,如果退出瞳孔小于3.5mm,则光束直径应与出射瞳孔一样。

3.5.5.2 光束尺寸小于表1光束尺寸小于但接近于焦平面所规定的尺寸,那缺陷尺寸由直立系统的放大倍数乘以目镜的放大倍数决定。

3.5.5.3 区域一个表面上,如果一束轴向光束的直径是透光区的1/4或更少,则此表面应该分为中心区和外部区。

中心区在宽度上是透光区的一半。

光线区域尺寸应该3.7.11.1规定。

3.6 胶合缺陷胶合透镜透光区内的胶合气泡、空隙、不可分解杂质、干污点、气孔、灰尘不应超过3.5.3.1、3.5.4.1规定的麻点、气泡限制定额。

3.6.1 胶合面的表面质量透光区的胶合缺陷应以胶合面是规定了表面质量的单个表面为基础考虑,如果没有规定,胶合表面质量应介于临界面的中间。

3.6.2 边的分离光学元件的边的分离与胶合缺陷不应超过棱镜或透镜胶合面的倒边,距离上为大于元件胶合面倒边与透光区半径之间距离的1/2。

边的分离与胶合缺陷的最大尺寸不应超过元件胶合面的1mm。

边的分离与胶合缺陷尺寸总和测得高于棱镜、透镜表面倒边的1/2mm时,应不超过圆周的10%。

3.6.3 粘合缺陷(玻璃与金属)粘合的光学元件装置沿粘结面边有一个连续焊珠型的固化粘结物。

3.6.3.1 空隙与分离满足3.7.2和3.8.2.5.2要求的,应该没有空隙或者分离超过粘合区的10%。

3.7 光学元件详述3.7.1 操作温度胶合元件如果暴露在-80+/-2度,+160+/-2度华氏温度下不产生羽状物,会有分离、胶合软化或其它缺陷出现(3.6规定的除外)。

根据条例,边分离或胶合缺陷增大可以拒收。

3.7.2 相关湿度-温度操作胶合元件如果暴露在周围环境+130+/-2度华氏温度,至少95%的湿度,又持续暴露在空气温度-80+/-度,+160+/-2度华氏温度下不产生羽状物,会有分离、胶合软化或其它缺陷出现(3.6规定的除外)。

3.7.3 增透膜图纸规定的光学表面需镀层的镀上增透膜。

3.7.4 光学黑化光学元件精磨面应用认可的技术黑化。

3.7.5 清晰度每个物镜、聚光透镜、直立系统、目镜、平面镜、契子、窗口片、滤光片、棱镜、棱镜装置需要根据4.2.5规定开展清晰度检测。

3.7.6 平行度、滤光片滤光片的平行度在图纸规定的公差范围之内。

如果没有公差规定,在望远镜内或前面的滤光片不应超过光线偏转的1弧分。

位于接目镜和出射光瞳之间的滤光片光线偏转不应超过5弧分。

3.7.7 光栅刻度间距光栅刻度间距根据4.2.10.5检测。

3.7.8 抛光面抛光面根据4.2.2检测时,没有灰色阴暗或条纹。

3.7.9 透镜3.7.9.1 表面质量透镜的表面质量应根据可行图纸或仪器规定。

如没有规定时,表面质量应如下:物镜、直立系统、窗口片和焦平面外至少存在15个屈光度的其他元件,S/D应为80/50或更好。

物镜和聚光透镜中心区的S/D为20/5,外部区域为40/15。

目镜的中心透镜中心区SD为40/15,外部区域为40/20。

接目镜,不包括对称性的接目镜,中心区SD为40/20,外部区域为60/30。

物镜和接目镜等同时,它们的中心区SD20/5,外部区域为40/15。

在接目镜和出射光瞳之间的滤光片的SD中心区的为740/20,外部区域为60/30。

在内部的滤光片与3.7.10.1的棱镜要求一样。

在物镜前面的滤光片的SD80/50或更好。

3.9.7.2 断口和边崩口如果崩口不影响装置上透镜的密封,未侵入透镜透光区的崩口是允许的。

在最大端测得的所有崩口面大于1/2mm,这个面应该粗糙化,减少合金反射和其它崩口的可能。

在棱镜边测得所有崩口宽度总和大于1/2mm,崩口总宽不应超过周长30%。

任何面或边的断口应该被磨掉。

精磨面积应该在本段崩口限制范围内。

精磨面的崩口和断口总面积超过精磨面的2%或超过2mm厚应该拒收。

如果石化崩口和断口影响光学路径、注膜或密封时无论尺寸大小都应拒收。

3.7.9.3 同心度精磨时所有元件的边对应着光学轴直径作为中心。

由两或多个元件构成的透镜应该胶合,而且以每个元件的轴与其它元件轴的重合轴作为中心。

目透镜应该是6弧分之内的同心度。

其它所有透镜应该是3弧分的同心度,除非图纸或规定另外有说明。

中心化和胶合后,机械离心玻璃突出直径公差50%的应该去除。

光学离心定义为:与透镜几何轴重合的入射光线折射后的角度偏转。

3.7.10 棱镜和平面镜3.7.10.1 表面质量每个棱镜的表面质量应根据可行图纸和仪器规定。

对于那些面,其焦平面外至少存在15个屈光度,它的SD80/50或更好。

那些焦平面内存在5-15个屈光度的平面,中心区的表面质量为20/5,外部区域为40/15。

焦平面内存在5个以内的屈光度,SD要求应于光栅相同。

3.7.10.2 断口和边崩口边崩口未侵入棱镜透光区的,在下列限制中可以存在:崩口总宽度不超过崩口所在边的长度的30%。

崩口从倒边处测得,不是从尖边处。

例如倒边后,非倒边前。

小于1/2mm的崩口不被考虑,不需石化。

大于1/2mm的需要石化。

从倒边处棱镜面测得崩口的侵入。

如果紧靠抛光面的棱镜最短边的正常长度(测得倒边前尖角)为≤25.4毫米,崩口可以侵入表面1mm;如果长度为>25.4mm,可侵入表面2m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