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杆通用技术规范
绝缘杆的试验标准

绝缘杆的试验标准(1)绝缘杆的耐压试验标准目前我国制订的绝缘杆耐压试验标准是根据使用电压等级的不同而分为两类,一类适用于10~220kV,另一类适用于330~500kV。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对用于10~220kV的绝缘杆,只进行1分钟工频耐压试验;对用于330~500kV的绝缘杆,则需要进行5分钟工频耐压试验和15次操作冲击耐压试验。
这是由于它们电压等级高、绝缘杆的长度长,在长间隙下的操作冲击放电特性与工频放电特性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因此,工频耐压试验已不能替代操作冲击耐压试验。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绝缘杆耐压试验的规定,如表2-26所示。
表2-26 绝缘杆耐压试验标准电压等级Un(kV)1035110220330500试验长度L(m)0.40.61.01.82.83.71分钟工频耐压U1(kV)型式、出厂试验100150250450//预防性试验95220440//电压等级Un(kV)1035110220330500试验长度L(m)0.40.61.01.82.83.75分钟工频耐压U1(kV)型式、出厂试验////420640预防性试验////38058015次操作冲击耐压U15(kV)型式、出厂试验///9001175预防性试验////8001050检查性试验每30cm,工频耐压75kV,1min(2)材质的泄漏电流标准对于300mm长的材质试品,在100kV工频电压下,其泄漏电流值应符合GB13398—92《带电作业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见表2-27。
表2-27 泄漏电流值的规定试品规格泄漏电流干试验I1受潮后试验I2不大于(μA)空心管标称外径(mm)30及以下1030大于301535填充管20~602040绝缘板标称截面(mm2)600及以下20408、绝缘杆的机械试验标准GB13398—92对绝缘杆的机械试验规定,见表2-28。
表2-28 绝缘杆的机械试验规定试品拉伸试验荷载(kN)压缩试验荷载(kN)弯曲试验荷载(N·m)扭曲试验荷载(N·m)操作杆标称外径(mm)28及以下1.50/225751.50/27575支杆、拉(吊)杆1 kN级//2.50//3 kN级//7.50//5 kN级//12.50//10 kN级/25.0///30 kN级/75.0///50 kN级// / /。
10kV采用绝缘杆作业法断、接引流线作业指导书

杆上电工与带电 绝缘操作杆的有 绝缘绳索的有效 带电体与接地部
海拔高度(m) 体距离(m) 效绝缘长度(m) 绝缘长度(m) 分距离(m)
≤1000
>0.40
≮0.70
≮0.40
>0.40
1100
0.404
0.707
0.404
0.404
1200
0.408
0.714
0.408
0.408
1300
0.412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指导书主要编写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 本指导书主编人:江建成 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 胡海瑞 赵 镔 张永华 李子卿 柳 柏 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朱宗弥 刘承宏 张六荣 本指导书审定人:赵建宁 本指导书批准人:廖泽龙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Q/YNDW
Q/YNDW 113.2.053 2005
Q/YNDW 113.2.053-2005
前言
为满足电力客户不间断供电的要求,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同时 使云南电网公司内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带电作业人员规范、安全、有效 地进行带电作业工作提供学习目标和被测评的标准和依据,使人力资源开发达到科学化。由南方电力带 电作业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编写了云南电网公司《带电作业指导书》,编写中遵循了我国标准化、规范化 和国际通用的贯标模式的要求。本指导书纳入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和技术管理体系。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及发输电部 1997 年 7 月编制的《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
4 技术术语
4.1 带电作业 对高压电气设备及设施进行不停电的作业。
咨询通告易折易碎杆塔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中国民用航空局

咨询通告易折易碎杆塔通⽤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中国民⽤航空局中国民⽤航空局机场司编⼀⼀号:AC-137-CA-2014-01下发⽇期:2014年9⽉9⽇易折易碎杆塔通⽤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录1⽬的(1)2适⽤范围(1)3定义(1)4参考资料(2)5通⽤要求(3)⼀5.1产品(3)⼀5.2环境条件(4)⼀⼀5.2.1风(4)⼀⼀5.2.2温度(5)⼀⼀5.2.3湿度(5)⼀⼀5.2.4⽇照(5)⼀⼀5.2.5盐雾(5)⼀⼀5.2.6振动(5)⼀⼀5.2.7摆动(5)⼀5.3材料(6)⼀⼀5.3.1杆塔材料(6)⼀⼀5.3.2其它部件材料(6)⼀5.4⼯艺要求(6)⼀⼀5.4.1钢铁制件和钢制紧固件(7)⼀⼀5.4.2铝制件(7)⼀⼀5.4.3颜⾊(7)⼀⼀5.4.4涂装(7)⼀5.5⾼度(7)⼀5.6重量(7)⼀5.7易折性要求(8)⼀5.8组装要求(9)⼀5.9偏移要求(9)⼀5.10可维护性(9)1⼀⼀5.10.1⼀般要求(9)⼀⼀5.10.2特殊要求(10)⼀5.11基础(10)⼀5.12防雷接地(10)⼀5.13电线电缆(11)⼀5.14清洁(11)⼀5.15说明书(11)6试验规程和合格判断条件(11)⼀6.1可视测试(11)⼀6.2盐雾试验(11)⼀⼀6.2.1试验程序(11)⼀⼀6.2.2合格判断条件(11)⼀6.3太阳辐射试验(11)⼀⼀6.3.1试验程序(12)⼀⼀6.3.2合格判断条件(12)⼀6.4偏移试验(12)⼀⼀6.4.1试验程序(12)⼀⼀6.4.2合格判断条件(12)⼀6.5易折性试验(12)⼀⼀6.5.1试验⼯具和程序(13)⼀⼀6.5.2合格判断条件(14)⼀6.6风压试验(14)⼀⼀6.6.1试验程序(14)⼀⼀6.6.2合格判断条件(15)⼀6.7维护性能试验(15)7出⼚检验(15)⼀7.1检验(15)⼀7.2检验记录(15)8包装(15)编写说明(17)2易折易碎杆塔通⽤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1⽬的为明确民⽤机场飞⾏区内易折易碎杆塔的技术要求,规范有关检测⼯作,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第9157号⽂件‘机场设计⼿册第6部分-易折性“,参考美国联邦航空局第150/5345-45C号咨询通告‘Low-impactResistantStructures“,制定本咨询通告三2适⽤范围本咨询通告适⽤于民⽤机场飞⾏区障碍物限制⾯中的⽤于⽀撑助航设施设备的易折易碎杆塔,包括进近灯光杆塔⼆仪表着陆设备杆塔⼆风向标杆塔等类似结构,不适⽤于跑道⼆停⽌道和滑⾏道边上的⽴式灯具三3定义a.易折易碎物体三在规定的冲击⼒下会折断(破碎)⼆弯曲或屈服,从⽽对航空器的危害达到最⼩的轻质量物体三b.易折性三机场各种⽬视和⾮⽬视助航设施(例如进近灯光杆塔⼆⽓象设备⼆⽆线电导航设备等)⼀般设在跑道⼆滑⾏道和机坪附近,若起飞⼆着陆或地⾯运⾏的航空器与其意外碰撞会造成危险三所有此类设备及其⽀柱必须易折且应当安装得尽可能低,以保证碰撞不会导致航空器失控三易折性可通过多种设计理念来实1现,例如可采⽤轻质易折易碎材料⼆脆性或低韧性的构件和连接件等⽅式,以确保易折物体受到碰撞时破碎⼆弯曲或屈服三注:易折性包含易折性和易碎性三c.易折易碎杆塔三易折易碎杆塔(以下简称易折杆)是指采⽤轻质易碎材料或易折结构制成的单杆式⼆塔架式等构型的⽀撑结构物三注:易折杆通常⽤作进近灯光系统⼆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仪天线⼆下滑仪天线⼆风向标⼆⼤⽓投射仪⼆前向散射仪等机场设备的⽀柱三4参考资料a.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b.GB50135-2006‘⾼耸结构设计规范“c.GB/T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化学成分“d.GB/T6892-2006‘⼀般⼯业⽤铝及铝合⾦挤压型材“e.GB/T8733-2007‘铸造铝合⾦锭“f.GB/T11206-2009‘橡胶⽼化试验表⾯龟裂法“g.GB/T13912-2002‘⾦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法“h.GB/T5267.3-2008‘紧固件热浸镀锌层“i.GB/T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j.GB/T10610-2009‘产品⼏何技术规范(GPS)表⾯结构轮廓法评定表⾯结构的规则和⽅法“2k.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技术条件“l.GB/T3098.1-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m.GJB150.1A-2009‘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1部分:通⽤要求“n.GJB150.7A-2009‘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7部分:太阳辐射试验“o.GJB150.11A-2009‘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11部分:盐雾试验“p.GJB150.21A-2009‘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21部分:风压试验“q.MH5001-2013‘民⽤机场飞⾏区技术标准“r.ICAODoc9157‘机场设计⼿册第6部分易折性“s.ICAO附件14‘机场-卷I机场设计和运⾏“t.FAAAC150/5345-45CLow-impactResistantStructuresu.FAA-E-2702Low-impactResistantStructuresv.MIL-STD-810FEnvironmentalEngineeringConsiderationsandLaboratoryTestsw.ASTMA325M‘最⼩抗拉强度830MPa的热处理⽶制钢结构螺栓“5通⽤要求5.1产品产品应当结构完整⼆配件齐全⼆外观完好,整体满⾜本规程的3技术要求,还应当提供出⼚试验报告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出⼚合格证和使⽤说明书三注:产品应当包括易折杆的所有零部件(安装底座⼆调整和连接组件等),还应当提供安装和维护所必需的装置(如升降或折倒装置等)三5.2环境条件易折杆及其零部件和所有必需设备置于以下环境中,其结构或任意易折易碎部分必须能正常⼯作⽽不会失效三5.2.1风a.确定⾃然风速三易折杆应当⾜够结实牢固以满⾜在国家规定的典型⾃然风荷载(例如覆冰12.5mm和风速140km/h)中正常⼯作的运⾏要求;还应当能经受210km/h的风速,或采⽤当地50年⼀遇最⼤风压来确定风荷载,具体可参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取两者最⼤值三b.确定喷⽓⽓流风速三航空器的喷⽓⽓流不应当对正常⼯作的易折杆产⽣破坏和永久性变形三设计时,应当使⽤航空器排⽓轮廓线图,结合易折杆相对于航空器的距离和⽅向,确定易折杆所能承受的喷⽓⽓流风速三c.综合确定设计风速三易折杆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然风和航空器的喷⽓⽓流来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速,取⼆者中最⼤值三d.计算设计风压三设计风速确定后,应当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附录E的风压风速变换公式,计算易折4杆所能承受的设计风压三e.计算风荷载三设计风压确定后,应当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8.1的计算公式,综合考虑风振系数⼆体型系数⼆⾼度变化系数等计算易折杆所能承受的风荷载三5.2.2温度易折杆及其零部件和所有必需设备,应当能在-55? 55?的环境中正常⼯作三5.2.3湿度易折杆及其零部件和所有必需设备,应当能在相对湿度为5%100%(包括冷凝)的环境中正常⼯作三5.2.4⽇照此要求适⽤于使⽤塑料或⾮⾦属材料的易折杆及其零部件和所有必需设备,其应当能经受长时间太阳辐射三5.2.5盐雾易折杆及其零部件和所有必需设备,应当能经受盐雾腐蚀环境三5.2.6振动易折杆的零部件⼆其零部件组合乃⾄整个结构,在⾃然风⼆喷⽓⽓流和地震等影响下不应当产⽣谐波振动三5.2.7摆动对于安装在⾼塔上的易折杆,设计时应当考虑摆动因素,满⾜⾼耸结构的位移要求和助航设施设备的偏移要求三55.3材料5.3.1杆塔材料杆塔应当选⽤质量轻⼆质地硬⼆韧性模量低的材料,可⽤哑光处理的阳极氧化铝合⾦⼆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以下简称玻璃钢)等三5.3.2其它部件材料5.3.2.1不锈钢所有不锈钢制成的五⾦零部件应当使⽤18-8以上的不锈钢三5.3.2.2钢制五⾦件所有⾼强度碳素钢制成的螺栓和螺母应当进⾏热处理,最⼩抗拉强度不低于830MPa,适合实际应⽤三5.3.2.3⾮⾦属连接器玻璃钢的钻孔和切割边应当镀与原树脂同样的材料三5.3.2.4橡胶所有⽤于易折杆结构的橡胶或类似橡胶的材料应当符合GB/T11206‘橡胶⽼化试验表⾯龟裂法“B法--矩形试样弯曲试验法的全部要求三5.4⼯艺要求易折杆结构及其零部件不应当有锐利边缘,以防操作中造成危险;其表⾯应当平整,防⽌影响组合和安装三所有接合⾯,⽆论是⾦属的还是⾮⾦属的,结构接合前均应当喷砂处理并⽤溶剂清洗三65.4.1钢铁制件和钢制紧固件所有钢铁制件和钢制紧固件(不锈钢除外)表⾯应当做防锈⼆防腐蚀处理,并满⾜5.2.5的要求三对于钢铁制件,宜按照GB/T13912‘⾦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法“进⾏热浸镀锌,且钢铁制件表⾯在镀锌前应当喷砂到基体⾦属三对于钢制紧固件(螺母⼆螺栓⼆垫圈和其它微⼩部件),宜按照GB/T5267.3‘紧固件热浸镀锌层“进⾏热浸镀锌三5.4.2铝制件所有铝制件都应当在硫酸电解液中进⾏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不染⾊,但应当做哑光处理三5.4.3颜⾊易折杆颜⾊应当符合MH5001‘民⽤机场飞⾏区技术标准“有关要求三5.4.4涂装所有玻璃钢或同等性能材料制成的零部件应当喷涂3851微⽶厚的聚氨酯涂料三除有具体说明外,对于所有玻璃钢零部件,⾊素和紫外线吸收剂应当溶⼊涂料中三喷涂料前,应当⽤砂纸或通过机械加⼯磨平所有突起(表⾯粗糙度参数Ra达到6.3)并⽤适合的溶剂清洁表⾯三5.5⾼度易折杆⽀撑的设备⾄少应当在?20cm⾼度范围内可调整三5.6重量7易折杆结构应当设计得尽可能地轻,并符合5.2⼆5.3⼆5.7⼆5.9⼆5.10中的相关要求三5.7易折性要求a.设计⽬的三在5.2所述的所有环境条件下,能⽤质量尽可能轻的易折杆⽀撑起尽可能重的助航设施设备三但遭受任意⽅向意外撞击时,易折杆应当易折易碎,以最⼤限度减轻对航空器的结构损伤三碰撞时,易折杆必须破碎⼆弯曲或屈服,且不缠绕航空器,以防限制航空器的安全机动性三b.对于可能与起飞或降落的航空器发⽣碰撞的易折杆,在遭受重3000kg⼆速度140km/h的航空器撞击时必须易折易碎三对于可能与地⾯滑⾏的航空器发⽣碰撞的易折杆,在遭受重3000kg⼆速度50km/h的航空器撞击时必须易折易碎三c.碰撞时,易折杆施加到航空器上的⼒应当不⼤于45kN;航空器与易折杆碰撞接触瞬间(约100ms),易折杆施加给航空器的最⼤能量应当不⼤于55kJ三d.电缆应当是易断开的,以避免缠绕航空器和降低易折杆的易折性能,同时应当确保供电可靠性三电缆可设置⼀些断开点,可通过采⽤⽐拉断电缆⼩的拉⼒就能断开的接线器来实现,接线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应当使⽤可脱开的保护罩,以减⼩电缆断开时电弧引起的⽕灾危险,保护罩的⼤⼩应当与电压相匹配三e.安装在易折杆上的电⽓设备或组件宜设计成易折杆结构的⼀部分,并保证运⾏性能不降低三8f.如果易折杆位于跑道端安全区内,易折杆底座的所有机械固定点必须与易折固定装置相匹配,且易折固定装置的易折点应当不⾼于周围地⾯76mm三易折杆进⾏测试时,必须将其底座的固定点连接到易折固定装置上三g.按照MH5001‘民⽤机场飞⾏区技术标准“,⽴式进近灯及其⽀柱均应当易折三但在距跑道⼊⼝300m以外的部分:(1)若⽀柱⾼度超过12m,则其顶端12m的部分应当易折;(2)若⽀柱四周存在⾮易折物体,则⾼出⾮易折物体的部分应当易折三5.8组装要求易折杆应当制成多个部件的组合体,以便于运输和操作,但不得影响设计的整体性三各部件应当不需使⽤特殊⼯具就能在现场快速组装,不应当在现场焊接结构部件三5.9偏移要求易折杆必须⾜够牢固,其结构偏移应当限定在偏移容差范围内,以防影响其所⽀撑的助航设施设备的信号质量三设计时,应当考虑不同设施设备的运⾏性能⼆测量精度等要求,合理确定偏移容差三例如,进近灯光杆塔在全部表⾯覆冰12.5mm⼆经受100km/h的风速时,光束垂直偏移应当不⼤于?2度,光束⽔平偏移应当不⼤于?5度三5.10可维护性5.10.1⼀般要求9易折杆应当便于维护,不应当作为攀登架或⽤来固定梯⼦,以防⽌其性能降低三可以采⽤容易移动和升降的设备对易折杆及所⽀撑的设备进⾏维护,也可以将易折杆降⾄地⾯或仅降低设备进⾏维护三对于可降⾄地⾯或仅降低设备的易折杆,当降⾄地⾯时,设备应当处于易于维护的⾼度三所有可降低装置应当作为易折杆的必要部件由制造商提供,且应当与易折杆作为整体来考虑其重量和易折性三维护作业完成后,设备应当重新安装就位,且不需重新调校三例如,进近灯光杆塔的灯具降⾄地⾯维护时,灯具应当保持⽔平;杆塔应当适于安装且不会限制灯座的调整范围;维护作业完成后,灯具应当在⽔平和垂直⽅向上对齐三5.10.2特殊要求对于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易折杆,例如仪表着陆系统下滑仪天线杆塔,若确实需要设置⽤于维护的固定爬梯,爬梯应当作为易折性设计的⼀部分予以考虑三5.11基础为确保易折杆及所⽀撑设施设备的稳定性,易折杆底座应当牢固安装在基础上(⼀般为⽔泥混凝⼟基础),且经简单调整即可调⾄⽔平三易折杆基础应当符合MH5001‘民⽤机场飞⾏区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三5.12防雷接地易折杆必须设置防雷接地装置三015.13电线电缆电线电缆不得裸露,其外部保护构件应当作为易折性设计的⼀部分予以考虑,且不降低整体的易折性能三5.14清洁易折杆材料表⾯应当保持清洁,所有在⽣产过程中所残留的油脂⼆油⼆灰尘⼆污垢⼆助焊剂和化学品等应当予以清除三5.15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提供所有重要程序,包括:分拆⼆组合⼆安装⼆操作⼆建议维护措施说明和⼀份完整的零部件清单三6试验规程和合格判断条件6.1可视测试必须对易折杆所有零部件的⼯艺品质⼆表⾯光洁度和预期⽬标的符合情况等⽅⾯进⾏⽬视检查三6.2盐雾试验6.2.1试验程序必须对易折杆的⼀部分和所有必需五⾦件进⾏盐雾试验三试验条件为48⼩时喷盐雾⼆48⼩时⼲燥三具体可参照GJB150.11A‘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11部分:盐雾试验“三6.2.2合格判断条件若没有出现损坏⼆锈蚀⼆点蚀⼆腐蚀(保护性涂层损坏除外)以及玻璃钢分层等现象,则认定通过盐雾试验三6.3太阳辐射试验116.3.1试验程序对于所有带有塑料或⾮⾦属外层材料的易折杆,必须进⾏太阳辐射试验三试验以24⼩时为⼀个循环,照射20⼩时,停照4⼩时,试验应当持续⾄少56个循环三具体可参照GJB150.7A‘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7部分:太阳辐射试验“中的程序II--稳态试验(光化学效应)三6.3.2合格判断条件若没有出现品质降低或玻璃钢分层等现象,则认定通过太阳辐射试验三6.4偏移试验6.4.1试验程序将根据100km/h风速和覆冰12.5mm计算出的静态荷载,垂直施加到按实际⼯作组态组合和安装的易折杆(最⼤⾼度)的纵轴上三6.4.2合格判断条件若偏移不超过5.9中的数值,且易折杆没有永久性变形,则认定通过偏移试验三6.5易折性试验必须对装有所有零部件和最⼤设施设备负荷的(包括电线电缆)⼆最⼤规格的易折杆进⾏易折性试验,易折杆底座的易折五⾦件也应当包含在内三易折性试验应当能够模拟易折杆被航空器碰撞的情形三216.5.1试验⼯具和程序a.撞击物三撞击物应当为刚性半圆形轻质钢管三钢管长度为1m或为易折杆(塔)最⼤横截⾯尺⼨的5倍(取两者最⼤值),钢管壁厚不⼩于25mm,钢管外径不超过250mm三钢管表⾯应当尽量平滑⼆不需要涂层或抛光三撞击物应当固定在试验车上,从⽽使撞击物与易折杆结构的碰撞过程尽量体现出刚体碰撞的特性,以便于在试验中获取最⼤碰撞⼒⼆碰撞时间及碰撞时间内的能量变化等数据三b.测⼒传感器三测⼒传感器应当安装在尽量靠近撞击物的位置上,并且应当安装⾜够数量的测⼒传感器,以确保当撞击物偏离中⼼线或与易折杆(或其底座)反作⽤产⽣意外冲量时,数据仍能有效测量三测⼒传感器量程不低于45kN,采样频率不低于10kHz三c.⾼速摄像机三应当使⽤⾼速摄像机来记录撞击物与易折杆的碰撞过程,帧速率应当⾜以观察并记录碰撞瞬间(⼤约100ms)易折杆的损坏模式三⽬视观察碰撞过程和结构变形是不可⾏的三d.撞击速度三装载撞击物的试验车辆最⼤⾏驶速度应当⼤于140km/h三应当维持撞击速度不变,并记录碰撞瞬间的撞击速度三e.撞击位置三撞击物或易折杆结构应当处于合适的相对位置,使碰撞发⽣在⾼出地⾯以上4m或易折杆顶端以下1m的位置31(选两者较⾼的位置)三6.5.2合格判断条件a.根据测⼒传感器的记录,易折杆施加到撞击物上的⼒应当不⼤于45kN;撞击物与易折杆碰撞接触瞬间(约100ms),易折杆施加给撞击物的最⼤能量应当不⼤于55kJ三b.观察⾼速摄像机的视频或影像记录,易折杆不应当继续锚定在基础上,且不会有缠绕机翼的潜在可能性,以防⽌航空器飞⾏⽅向受到不利影响三c.易折杆被撞击后的损坏模式应当为:被撞击位置破碎⼆开出⼀个豁⼝或弯曲三d.若易折杆碰撞后形成的节段(碎⽚)或与基础分离的易折杆下部被撞击物带⾛,可认为不会对航空器造成危险,不算作试验失败三e.电线电缆应当分离,不应当妨碍易折杆破碎⼆开出⼀个豁⼝或弯曲三如果撞击物与电线电缆⼆或与被电线电缆捆住的易折杆节段缠绕在⼀起,应当判断是否会阻碍重约3000kg的航空器继续飞⾏和安全操作三f.易折杆被撞击后形成的节段或碎⽚,其质量应当尽可能⼩且其断开⽅式不会对航空器造成严重损害(例如击穿挡风玻璃⼆机⾝或机尾操纵⾯)三6.6风压试验6.6.1试验程序41⾄少应当对最⼤规格的⼆以实际⼯作组态组合和安装的易折杆按照5.2.1中的风速要求,通过施加静态荷载或者按照GJB150.21A‘军⽤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法第21部分:风压试验“的要求进⾏风压试验三6.6.2合格判断条件当荷载消除时,易折杆结构恢复⾄初始位置,且未发⽣永久变形,则认定通过风压试验三6.7维护性能试验制造商应当按照说明组装⼀个最⼤规格的易折杆结构,以演⽰组装⼆所有零部件及升降功能的适⽤性三结构升降前,制造商应当在易折杆上安装与适⽤设备等重的配重块三演⽰必须证明维护⼈员能够安全执⾏所有维护作业三7出⼚检验7.1检验制造商应当检验易折杆的所有零部件,以保证其物理尺⼨⼆材料和⼯艺品质合格三7.2检验记录制造商应当保留7.1中的检验记录3年三所有零部件应当可通过序列号或检验记录追踪查询三8包装易折杆应当妥善包装,以保护其零部件,防⽌运输过程中受损或被腐蚀三所有集装箱应当标明易折杆的装箱内容⼆型号⼆⾼度51等三若使⽤⼀个以上的集装箱运输,易折杆的零部件应当在包装上贴有识别标签三所有包装标签和易折杆零部件应当符合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技术条件“的要求三61。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文档

附件一:参考标准1.国家标准 GB 2811~2812-1989 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2.国家标准 GB6095~6096-1985 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3.国家标准 GB11176-1989 电绝缘橡胶板4.国家标准 GB7059.1~3-1986 移动式梯安全标准5.国家标准 GB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6.国家标准 GB12011-2000 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7.国家标准 GB12014-1989 防静电工作服8.国家标准 GB17620-1998 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通用技术条件9.国家标准GB12168-1990 带电作业用遮蔽罩10.国家标准GB13398-1992 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11.国家标准GB17622-199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12.国家标准GB2890-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13.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124-199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14. 电力行业标准 DL/T879-2004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15.电力行业标准 DL740-2000 电容型验电器16.原第一机械工业部 JB 2413-78 绝缘操作杆、测量杆17.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发布实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1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20.《国家电力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1.电力行业标准 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22.电力行业标准 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23.电力行业标准 DL/T846.6-2004 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24.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修订版)附件二: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分类一、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示牌三大类。
35kV-110kV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

35kV-110kV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说明书(征求意见稿)二〇一〇年六月目录1 总论 (1)1.1 目的和原则 (1)1.2 设计依据 (1)1.2.1 主要规程规范 (1)1.2.2 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 (2)2 主要设计原则 (2)2.1 设计气象条件 (3)2.2 导线和地线 (3)2.3 绝缘配合及防雷保护 (4)2.4 塔头布置 (8)2.5 联塔金具 (8)2.6 杆塔设计一般规定 (9)2.7 杆塔规划 (9)2.8 杆塔荷载 (10)2.9 杆塔使用材料的原则和要求 (10)附录 1 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主要设计原则及模块划分和编号附录 2 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修订模块主要技术条件附录 3 联塔金具标准件图例附录 4 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模块杆塔规划使用条件附录 5 输电线路通用设计钢管杆制图和构造规定1 总论1.1 目的和原则目前,输电线路设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即将颁布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建设,公司组织开展本地区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35~110kV 线路部分)修订和应用工作。
本次修订充分借鉴已有的成果,应用即将颁布执行的新版设计标准,应用“两型三新”、全寿命周期设计、高强钢等新技术、新材料。
为了满足通用设计成果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公司颁布制定了《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修订主要设计原则及模块划分和编号》。
1.2 设计依据1.2.1 主要规程规范《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重覆冰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440-2009)《高压架空送电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16434-1996)《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1179-2008)《铝包钢绞线》(YB/T124-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高海拔污秽地区悬式绝缘子片数选用导则》(DL/T562-1995)《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5154-200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DL/T5130-2001)《输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行标报批)《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GB/T3098.2-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3098.4-2000)1.2.2 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计[2005]400 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 664号);《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办基建〔2008〕1 号);《国家电网公司新建线路杆塔作业防坠落装置通用技术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10]184 号)。
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技术规范书

**********************************************************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施工技术协议供电公司2016.04技术规范书1 总则1.1 概述1.1.1 本技术规范书是提出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1.1.2 本项服务买方是。
本项服务实施在。
1.1.3 卖方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对本规范书的要求进行应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偏差表。
1.1.4 卖方在实施本项服务作业时,不影响买方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1.1.5 提供的数据拥有知识产权。
1.1.6 所有文件、图纸、通信等使用中文语言和甲方认可的标准格式。
1.2 供方职责1.2.2所有参与试验人员,需通过电力行业入网作业安规考试合格,所承试单位具备由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三级、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有相应的试验室,并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
承试单位向买方提供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
承试单位应继续提供维护服务,保修期外可收取适当的维护服务费用。
1.3 需方职责承试单位到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包括签发工作票、协调甲方及第三方为实施本项目所涉及事项。
1.4 遵循的标准除本技术规范书特殊规定外,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均符合下列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相关标准(最新版本)。
经外委服务维修的材料需符合如下标准要求:(1)DL/T499-2001农村电力技术技术规程线路安装相关技术要求(2)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典型设计(3)DL_T_5161-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4)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5)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6)DL493-2001农村安全用电规程(7)需求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调整书(8)还应遵守以下标准国家标准?GB/t?2812~2006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6096~2009?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国家标准?GB11176-1999?电绝缘橡胶板?国家标准?GB移动式梯安全标准国家标准?GB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2014-2009?防静电工作服?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DL/T880-2004??带电作业用遮蔽罩?国家标准GB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T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国家标准DL/T676-2012?《带电作业用绝缘鞋(靴)通用条件技术》?国家标准DLT1125-2009《带电作业用绝缘服装》电力行业标准?DL/T879-2004?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电力行业标准?DL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原第一机械工业部?JB?2413-78?绝缘操作杆、测量杆?国家标准DL/T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力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程》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版》2016年3月发1.5 工程进度主要对安监部所属安全工器具试验进行施工。
GKZA高空作业平台企业标准规范
ICSQ/YHZ威海市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 H Z3-03-06-Z20A-070-AGKZ20A型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试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2009-04-10发布2009-04-30实施威海市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布目录前言Ⅱ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分类25技术要求36试验方法67检验规则11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2附录A(标准的附录)样机试验记录表13前言GKZ20A型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是利用自身动力在工作场地或场地之间行驶的,用来运送人员、工具和材料到指定位置进行工作的设备。
本标准参考了国家标准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及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 5101-1998《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的内容,一些特殊指标是根据应用现场的实际要求制订的,以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本标准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本标准由威海市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威海市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杨立新。
GKZ20A型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GKZ20A型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GKZ20A型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4761.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JG/T 5011.1 建筑机械与设备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JG/T 5011.4 建筑机械与设备灰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JG/T 5011.12 建筑机械与设备涂漆通用技术条件JG/T 5035 建筑机械与设备用油液固体污染清洁度分级JG/T 5066 油液中固体颗粒污染物的重量分析法JG/T 5079.1 建筑机械与设备噪声限值JG/T 5082.1 建筑机械与设备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G 5099-1998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YHZ3-04-105-A-P01金属构件表面喷砂除锈工艺守则YHZ3-04-110-A-H02焊条电弧焊工艺守则YHZ3-04-114-A-H06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艺守则YHZ3-04-115-A-Y01液压管线清洗与安装工艺守则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JB5320—2000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
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JB 5320—2000国家机械工业局2000—04—24批准 2000—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JB 5320.4—91《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的修订。
修订时对原标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b5E2RGbCAP1.增加了剪叉式升降台容易产生的危险;2.增加了结构安全系数等技术内容;3.增加了附录A。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 5320.4—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太原·索斯沃斯升降台有限公司、江苏如皋装卸机械厂、山东济阳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万永、谭俊龙。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升降部分的结构为剪叉式的各种升降台,即固定式升降台、移动式升降台、自行式升降台(直流电动机驱动、交流电动机驱动>、升降车。
p1EanqFDPw 本标准规定了剪叉式升降台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与报废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剪叉式升降台主要供登高作业和垂直输送物品。
在剪叉式升降台设计的升、降高度范围内任一高度均可使用。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XDiTa9E3d GB/T 985一19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T 986—19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3323一19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 3766—19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5117一1995 碳钢焊条GB/T 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GB/T 5293—1985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 8110—19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3 各种危险剪叉式升降台容易产生的危险如下:a>机械危险;b>电气危险;c>在设计时由于忽略了人类工效学产生的危险;d>由于能源失效、机械零件损坏或其他功能故障产生的危险;e>由于安全措施错误或不正确的定位产生的危险。
10kV带电作业的工器具预防性试验标准
10kV带电作业的工器具预防性试验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10 (kV)带电作业的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
并提供了相应的试验方法,用以判断这些工器具是否符合使用条件,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
在停电工作中使用的登高脚扣、升降板、梯子等不纳入本范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76-1999 带电作业用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GB/T13398-92 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GB/T13035-2003 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GB/T13034-2003 带电作业用绝缘滑车GB/T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GB/T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231711-2000 电力金具机械试验方法GB/T2900.55-2002 电工术语带电作业GB 6568.1-2000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GB 6568.2-2000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试验方法GB T18037-2000 带电作业工具基本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GB 12168-1990 带电作业用遮蔽罩GB 13398-1992 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GB 17622-199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DL/T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6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号基本规定DL/T778-2001 带电作业用绝缘袖套DL/T779-2001 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类工具DL/T853-2004 带电作业用绝缘垫DL/T858-2004 架空配电线路带电安装及作业工具设备DL/T877-2004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使用的一般要求DL/T878-2004 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试验导则DL/T880-2004 带电作业用导线软质遮蔽罩3、定义和术语GB/T 14286-2002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人造板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最新国标
人造板机械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人造板机械(以下简称机械)的通用技术要求,质量技术要求,检验,标志、包装与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胶合板、刨花板与纤维板等人造板产品,以及对这些产品进行二次加工的人造板机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3181漆膜颜色标准GB/T 376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5226.34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4部分:机床技术条件GB/T 6075.1机械振动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1部分:总则GB/T 6414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 6576机床润滑系统GB/T 7932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GB/T 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9061-2006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GB/T 9239.1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 9439灰铸铁件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0217电工控制设备造型设计导则GB/T 10961木工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GB/T 11348.1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第1部分:总则GB/T 12361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06标牌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 14775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 14776 人类工效学工作岗位尺寸设计原则及其数值GB/T 15969.2可编程序控制器第2部分:设备要求和测试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754机械安全急停功能设计原则GB/T 16923钢件的正火与退火GB/T 16924钢件的淬火与回火GB/T 17421.1机床检验通则第1部分:在无负荷或精加工条件下机床的几何精度GB/T 18003人造板机械设备型号编制方法GB/T 18514人造板机械安全通则GB 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18831机械安全与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GB/T 23571金属切削机床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GB/T 23572-2009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26802.1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通用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8618机械产品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GB/T 30571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33008.1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第1部分:系统要求GB/T 33212锤上钢质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35978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GB/T 40808.1机床环境评估第1部分:机床节能设计方法GB/T 41095机械振动选择适当的机器振动标准的方法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Z 125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AQ 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JB/T 5062信息显示装置人机工程一般要求JB/T 5994装配通用技术要求JB/T 7711灰铸铁件热处理JB/T 8828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 9953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JB/T 12384机床电气设备及系统电气控制柜技术条件L Y/T 1454人造板机械精度检验通则L Y/T 1806木材工业气力除尘(运输)系统设计规范L Y/T 1862木材工业气力运输与除尘系统节能技术规范L Y/T 2002木材工业气力输送系统验收通则QB/T 1588.1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 1588.2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 1588.4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3 通用技术要求3.1 型号、名称和参数机械的型号、名称和参数应符合GB/T 18003及相应机械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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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杆
通用技术规范
操作杆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表”、“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目次
操作杆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
1 总则 (3)
1.1 一般规定 (3)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3)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3)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3)
1.5 标准和规范 (4)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4)
1.7 备品备件 (4)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4)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4)
2 结构和其他要求 (5)
3 试验 (5)
3.1 型式试验 (5)
3.2 出厂试验 (5)
4 技术服务 (5)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本体及其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工具本体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2.4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见证的同类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1.2.6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并就其质量做出承诺。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
其中,包括产品本体及其附件的性能、使用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时,应确定卖方向买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
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限内向买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 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卖方应免费随设备提供给买方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原则上不少于3份。
1.4.2需提供的试验报告。
卖方应免费随设备提供给买方下列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原则上一式不少于6份。
1.5 标准和规范
1.5.1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5.2表1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招标文件。
表1 卖方提供的产品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在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偏差表)中。
1.6.2产品性能、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 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实装用零部件。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及时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4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1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1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9.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9.2 完成合同产品到货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工作,并签署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3合同产品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9.4验收时间为到货并通过试验验收后。
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
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
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5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2 结构和其他要求
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制造厂名(包括国名);
3)出厂序号;
4)制造年月;
3 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行标(DL)和IEC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试验应有国家级或国网公司级检测中心出具的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买方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供产品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3.1 型式试验
(1)材料密度、吸水率、介电损耗
(2)外观及尺寸检查
(3)受潮前后绝缘试验
(4)淋雨试验
(5)弯曲试验
(6)扭力试验
(7)挤压试验
(8)机械老化试验
(9)工频及操作冲击耐压试验
3.2 出厂试验
(1)外观及尺寸检查
(2)工频及操作冲击耐压试验
4 技术服务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产品的使用、维护、保管方面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