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原材料采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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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原材料及现场试验,取样及送样要求

各种原材料及现场试验,取样及送样要求

1、土颗粒分析、液限、塑性指数、承载比C B R、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天然含水量(1)开工前检验一次,施工过程中每5000m³检验一次。

(2)天然含水量:压实前随时检测开工前检验一次,施工过程中每25000m³检验一次按T0101-2007、T0102-2007要求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编织袋、100k g2、细集料(水泥混凝土用)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400m³或600t。

按T0301-2005取样。

先铲除表面处无代表性的部分,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

抽检混合料合成级配时也可在拌和楼直接取料。

编织袋,10k g3、粗集料(水泥混凝土用)筛分、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400m³。

编织袋,筛分等30k g,压碎值料10k g4、集料(水泥稳定或级配碎石)筛分、含泥量、针片状含量、压碎值、颗粒组成(合成级配),塑性指数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1000m³。

编织袋,30k g5、粗集料(沥青混凝土用)颗粒组成、针片状含量、含泥量(小于0.075m m 颗粒含量)、压碎值、密度及吸水率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1000m³。

编织袋,筛分30k g,压碎值料10k g粘附性、石料酸碱性、软石含量必要时做。

必要时做6、细集料(沥青混凝土用)颗粒组成、含泥量(小于0.075m m含量)、砂当量、密度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500m³。

按J T G E42-2005要求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编织袋,10k g棱角性必要时做。

必要时做7、粗集料(国标G B/T 14685-2011)按同分类、类别、公称粒级及日产量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2000t,按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一、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线套管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在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生产的,每种规1、电线、电缆:各10米。

2、开关、插座:各6个。

3、电线套管:1·2×6米根。

二、粗、细骨料:粗、细骨料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为准三、砂和砂石地基1、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2、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一点。

3、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有一点。

4、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

5、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四、土方回填土1、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2、检查点为每100㎡~400㎡取一点,但不应少于10点。

3、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一点,每边部少于一点。

五、各种窗户:1、试件应为按所提供的图样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研制的试件。

不得附有任何多余配件或采用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

2、试件镶有应符合设计要求。

3、试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组合、装配完好,并保持干燥。

六、各种阀门:同一厂家、同规格尺寸。

DN<50每一规格取设计用量的10%。

DN>50取设计用量的100%。

七、各种管材:1、给排水管材:排水【PVC-U】、给水【PVC-U】、给水【PP-R】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相同、同一批次情况下,每一规格取1.5M×3根。

2、地热管材:给水【PE-X】、给水【PE-RT】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相同、同一批次情况下:每一规格取5M×1根。

八、砼抗渗:1、同一工程、同一配比取样布少于1次。

2、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留置一组试件。

3、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试件。

4、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500立方米应留置不少于2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当每增加250~500立方米砼时,应增加两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250立方米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范本1:一、取样目的及范围:为保证施工现场常用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对常用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方法:1. 混凝土材料:(1)首先,在施工前选取代表性的材料样品。

(2)然后,按照现场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取样。

(3)将取样的材料放置于密封的容器中,并标注材料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相关信息。

(4)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检测。

2. 钢材:(1)在验收进场之前,对钢材进行取样。

(2)按照规定的方法取样,并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3)将样品放置于防锈的容器中,并标注钢材的牌号、尺寸、取样时间等相关信息。

(4)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送检要求:1.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中的安全。

2. 对于需要取样的常用材料,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取样。

3. 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4. 在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中,要保持取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附件:取样材料清单和取样记录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质量:指工程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满足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的能力。

2. 取样: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从中选取一部分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或研究。

范本2:一、取样目的及范围: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常用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必须对常用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方法:1. 混凝土材料:(1)首先,在施工之前应当选择代表性的材料样品。

(2)其次,按照施工现场的标准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取样。

(3)将取样的材料放入密封容器中,并根据相关要求标注材料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

(4)将取样的材料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检测。

2. 钢材:(1)在验收进场之前,应当对钢材进行取样。

(2)按照规范要求的方法进行取样,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3)将取样的钢材放入防锈容器中,并标注钢材的牌号、尺寸、取样时间等信息。

06-原材料试样制作、取样检验、试验规定

06-原材料试样制作、取样检验、试验规定

原材料试样制作、取样检验/试验规定1.0目的明确检测、试验用具管理及原材取样见证送试规定;明确砼、砂浆试样制作养护、焊接试样取样数量规定,满足有关质量检验规定要求。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有关人员从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3.0 职责3.1 项目部试验取样员(计量员)负责:1)施工现场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及送试工作;2)施工现场砼、砂浆的试块制作、养护和送试工作;3)地基垫层(灰土、素土)的检验工作;4)取回、收集原材料、试块、半成品(成品)送检送试报告、记录,并负责保存;5)检测试验用具、试模的自检保管工作。

3.2 项目部质检员负责原材取样、试块制作、检验记录的验证和复核确认工作。

4.0 原材、试块取样制作检验、试验规定4.1一般规定4.1.1 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检验、试验项目。

4.1.2 按规定取样、留置试块,取样时应请顾客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见证。

4.1.3 认真填写试验委托单,委托单上要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名,并不得涂改。

4.1.4 及时取回试验报告,且在合格的试验报告上签字;当试验报告为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质检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2 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家见下表。

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1)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2)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3)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4)材料名称取样方法及方法试验项目送样数量标准依据干压陶瓷墙、地砖以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实际交货量大于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以一批计。

其取样方法为随机取样。

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热震性30块GB/T4100-2006沥青A、以一批出厂、同一规格标号的产品20t为一批。

B、从一批沥青的5个不同部位各取大致相等的5份试样,混匀后组成一组试样。

标号测定2kgGB/T494-1998GB/T4507-1999GB/T4508-1999GB/T4509-1999防水卷材A、以同一品种、牌号和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做外观检验。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试验取样规定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试验取样规定
注:1、预拌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后,应按以上规定留置试件
2、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7
抗渗
混凝土
同一混凝土等级、同一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台班不超过500m3,至少留置1组试块,且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钢管取4根1米长的试件,二根作拉伸试验,二根作冷弯试验。
2、项目部外墙饰面砖粘结后即向试验室申请进行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
3、在粘结龄期28天后试验室现场进行外墙饰面砖粘结力拉拔试验。
26
植筋、螺栓
同规格、同施工条件、基本相同部位,每1000根抽取1根,每批不小于3根。
27
钢管脚手架扣件
按10000件为一批,不足10000件按一批进行抽检。
旋转扣件、对接扣件各取8个,直角扣件取16个。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3万块/批不足3万块亦作为一批
20
沥青基防水卷材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等级,≤1000卷/批.
在一验收批中抽取5卷,经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任取合格卷中的1卷,截去300mm后,纵向截取1800mm作为样品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规格,
6
钢筋原材
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牌号
同一规格
同一交货状态
每:≤60t/批


2

弯曲
2个
每一验收批取试样1组
从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一根钢筋距端头不小500mm处切取拉伸试样和弯曲试件各一个。

原料取样规范最新规范标准

原料取样规范最新规范标准

原料取样规范最新规范标准原料取样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步骤。

在制定原料取样规范时,需要遵循科学、合理、一致的原则,以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以下是最新原料取样规范标准的详细内容:原料取样规范标准: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范旨在确保原料取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适用于所有生产过程中原料的取样工作。

2. 取样原则:- 代表性:取样应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料特性。

- 随机性:取样点应随机选择,避免人为因素影响。

- 重复性:同一批次的原料应进行多次取样,以保证结果的可靠性。

3. 取样前的准备:- 确认原料批次信息,包括生产日期、批次号等。

- 准备适当的取样工具和容器,确保其清洁、干燥且无污染。

4. 取样方法:- 固体原料:采用分层取样法,确保从不同层次、不同位置取样。

- 液体原料:采用循环取样法,通过搅拌后取样,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 气体原料:使用专用的取样设备,确保取样过程中气体成分的稳定。

5. 取样量:取样量应根据分析方法的要求和原料的特性确定,以满足实验室分析的需要。

6. 样品的保存和运输:- 样品应在密封的容器中保存,并标记清晰的取样信息。

- 样品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避免光照、高温或湿度的影响。

-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稳定,避免剧烈震动或温度变化。

7. 取样记录:- 详细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批次号、取样量等信息。

- 记录取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异常情况。

8. 质量控制:- 定期对取样工具和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交叉污染。

- 对取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取样规范和操作流程。

9. 异常处理:- 如发现取样过程中的异常,应立即停止取样,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 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10. 规范的更新和维护:- 定期审查和更新取样规范,以适应新的技术发展和行业标准。

通过遵循上述规范,可以确保原料取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后续的质量控制和产品分析提供可靠的基础。

现场取样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1.引言本制度旨在确保在现场取样过程中,能够准确、高效地采集样品,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法规要求,并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持。

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取样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环境样品的采集。

3.相关术语定义□现场取样员:负责在现场进行取样工作的人员。

□样品:从生产现场或环境中采集的代表性样本。

□取样设备:用于采集样品的工具和容器。

□取样计划:包括取样位置、时间、频率和数量等方面的详细计划。

4.质量控制标准所有现场取样工作必须遵循以下质量控制标准:□取样必须在干净、无污染的环境中进行。

□取样设备必须经过清洁和校准。

□取样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技能。

□取样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5.现场取样流程5.1.取样计划制定1.根据产品类型和法规要求,制定取样计划,包括取样点、频率、数量、时间和方法等信息。

2.计划必须由质量控制部门审核和批准。

5.2.取样设备准备1.根据取样计划,准备所需的取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取样瓶、采样器、标签、封口材料等。

2.检查设备是否干净、完好并符合要求。

5.3.取样过程1.取样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2.根据取样计划,前往指定的取样点。

3.使用正确的取样设备,采集样品,并确保采集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4.避免污染或损害样品。

5.记录取样的详细信息,包括日期、时间、地点、采样员姓名等。

5.4.样品标识和记录1.在样品容器上标明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和时间。

2.记录样品的详细信息,包括样品类型、数量、取样点等。

3.保留所有取样记录,确保其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5.5.取样存储与运输1.根据样品类型和要求,妥善存储样品,确保其不受污染或降解。

2.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样品损坏或泄漏。

6.现场取样员职责取样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遵循取样计划。

□使用正确的取样设备和方法。

□保持取样设备的清洁和完好。

□记录取样数据。

□遵守安全和环保规定。

□及时报告问题或异常情况。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工程原材料取样规范

9






(1)烧结普通砖
(GB/T5101-1998)
必试:抗压强度
其它:抗风化、泛霜
石灰暴裂、吸水率
(1)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5万块也按一批计。
(2)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验样一组。
(10块)
(2)烧结多孔砖
(GB13544-2000)
必试: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其它:冻融、泛霜
石灰爆裂、吸水率
凝结时间
强度
其它:细度
烧失量
三氧化硫
火碱含量
(1)散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拦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3)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盘中任意一端截取500mm后切取
(7)冷轧扭钢筋
(JC3046-1998)
(GB/T2975-1998)
(GB/T2101-89)
必试: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
弯曲试验、重量、节距、厚度、其它——
(1)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每1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t也按一批计。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7)砌筑水泥
(GB3183—1997)
必试:安定性
凝结时间
强度
泌水性(砌筑工程)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1,取样人员: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

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同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效;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人)需要签名;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1,固体样品1)采样时以批为单位,按批包装袋(桶)数的1/12~1/10抽样,不得少于3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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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 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⑴频率: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⑴频率: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⑵取样方法: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⑴频率: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

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⑴频率: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⑵取样方法:①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②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③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④数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kg)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4、混凝土、砂浆性能4.1 混凝土抗压强度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⑴频率: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150mm×150mm试件,每组3个。

标养试块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同条件养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4.2 混凝土抗渗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2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5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

4.3 混凝土抗折强度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8.1⑴频率:每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按1次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尺寸150mm×150mm×550mm,每组3块。

4.4 混凝土配合比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施工工艺、同种材料、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

⑵取样方法: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砂60kg,水泥50kg,石120kg,外加剂1kg 4.5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抗压试件一组,当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另做试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⑵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

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4.6 砂浆配合比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⑵取样方法:按水泥、砂、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

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水泥20kg、砂50kg、外加剂1kg5、简易土工⑴检测参数: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压实度⑵频率、方法:1、整片垫层①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②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4、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环刀法)柱基回填,抽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基槽和管沟回填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基坑和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1组;坑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

灌砂法:适用于粗粒土。

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6、混凝土掺加剂6.1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⑴频率: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100t为一批,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50t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液体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混合均匀),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6.2 粉煤灰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⑴检测参数: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安定性(F类粉煤灰无要求)⑵频率: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 也为一批。

⑶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7、沥青、沥青混合料7.1 沥青 GB11147-89《石油沥青取样法》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⑴检测参数:针入度、软化点、延度⑵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一批,改性沥青每50t为一批),每批次抽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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