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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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

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学校(学院)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学院)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三条建立和选择实践基地的基本原则1.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

2.满足实习教学任务和要求,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

3.共建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互利共赢。

4.就近就地、长期稳定和节约开支。

5.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6.有利于形成“学、研、产”相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7.与学校有联合办学、技术转让、委托培养等协作关系或校友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优先考虑。

第四条实践基地的建立实践基地分为级、省级、校级、院级。

校级:凡能承担两个及以上学院实习教学任务的基地,由两个及以上学院联合向学校申请,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批准,作为校级实践基地。

院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级基地。

承担单个学院的实习教学任务的基地,由学院批准,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院级实践基地。

校级实践基地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并以学院管理为主;院级实践基地由学院负责管理。

共建双方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第五条学校(学院)的义务与职责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转让、项目开发、实验检测等方面对共建单位应优先给予考虑。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计算机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计算机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

计算机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一、总则1.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使用,对提高教学质量,保证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主要载体。

计算机学院实训教研室为我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各专业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主体部门。

2.学院各专业应积极配合实训教研室,积极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有计划地使用校外实习基地,自觉遵守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

3.本办法适合我院所有校外实习基地。

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1.各专业要根据所设专业的特点,结合当地行业、企业特点,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满足本专业实习(训)教学需要。

2.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争取与企业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权、利,确定校外实习基地可开出项目内容。

3.原则上签约校外实习基地每个专业不少于3个,实际使用校外实习基地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

4.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以企业为主,在有学生进企业实习(训)时,本专业要深度融合,渗透学院实习(训)教学管理理念和规范要求。

5.各专业要有计划地与校外实习基地联系,参与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

三、校外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1.各专业提前做好校外实习(训)教学准备工作,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确保校外实习(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2.在学生实习(训)期间,学生作为一名准员工,应遵守企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实习(训)工作岗位安排。

3.在学生实习(训)期间,学生应按要求完成学院布置的实习任务,完成对校外实习(训)学生手册的填写,撰写实习(训)报告,按规定时间返校接受教育和检查。

4.在学生实习(训)期间实行双导师制,即企业要为每个学生安排指导教师,该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考勤、业务指导、实习评价和成绩评定;各专业为每个学生配备一名专业指导教师,按计划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填写校外实习(训)教学手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获取学生实习信息,加强与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校内指导教师是学院、企业、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

师范学院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师范学院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师范学院实习基地建设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教育的推进,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师范学院,建设一个实习基地是提高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举措。

通过实习基地的建设,可以提供给学生实践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也可以为社会提供优秀的教育人才。

二、建设目标1.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通过实习基地的建设,为学生提供实际的教育实习机会,使学生能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教学中,并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

2.提高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

通过实习基地的建设,可以提供先进的教育设施和资源,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支持,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3.促进师范学院与实践基地之间的合作。

通过实习基地的建设,可以促进师范学院与实践基地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推进教育领域的发展,同时也可以为实践基地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

三、建设内容和方式1.硬件设施的建设:为实习基地建设一座现代化的教育楼,里面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和物品,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同时,还要提供具备良好住宿条件的学生宿舍,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居住环境。

2.师资力量的培养:通过与实践基地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师范学院的师资力量。

可以为实践基地的优秀教师提供教研和培训机会,通过师范学院的专业指导和支持,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技能。

同时,可以邀请实践基地的教师来师范学院进行讲座和培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知识。

3.实习机会的拓展:与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

可以与幼儿园、小学、中学等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习机会,使学生能够参与到真实的教学活动中,提高其实践能力。

四、推进策略1.制定详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时间表,确保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与实践基地的合作,就建设方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3.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资金拨款,以确保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建立健全实习基地管理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明确实习基地的管理职责和学生的权益保障。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参加各类实习和进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院各系部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及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场所,也可以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第三条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满足实习、实训需要、方便经济的原则,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特别是外地生源比较集中的专业,尽量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和就业需求。

第四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院与实习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有条件的系部和专业,可以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章系部及教务处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的责任第一条系部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各系部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工作需要以及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和其它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与实习、实训基地协商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业务往来以及项目合作开发等工作的开展。

4.组织学生赴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第二条教务处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负责管理协调学院各系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学生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教育的质量和效率不再单纯依靠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而是需要借助更多外部资源的支持。

因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谈到如何建设和管理一所校外实习基地。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1. 选择合适的地点首先,选择合适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好的校外实习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交通便利;2)环境卫生好;3)设施齐全;4)适合教育实践。

建立在景区或者知名企业内的实习基地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2. 与基地方进行沟通合作与基地方进行交流合作是建设校外实习基地的重要一步。

在与基地方交流时,可以说明学生实习的目的和安排,向基地方展示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基本素养和能力,以便于基地方能够提供优良的实习条件。

3. 确立实习项目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项目应该要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同时也要与基地方的需求相适应。

在实习项目确定后,需要进行大量的实地考察和访问,以完成实习计划的制订和实际操作方案的编写。

此外,还要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确保学生安全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1. 制订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管理规范,对于实习基地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学院要制定实习基地的管理规定,明确实习基地的各项管理要求,包括任务分配、人员安排、设施管理、实习档案管理等。

2. 构建管理团队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要以团队为核心,产生合力。

为此,学院应该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包括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实习导师、实习助理等,并且为管理团队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金支持。

3. 开展实习评估校外实习基地的评估是高质量实习的一个重要步骤。

学院应该对实习项目的实施情况、教育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

管理团队可以通过采访学生、收集实习反馈意见等形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方。

4. 建立实习档案学院应该建立完善的实习档案管理体系,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记录等,以便于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和管理。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

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

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与动手能力。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训实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分享学院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二、实习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能满足实训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尽量就近就地、交通便利,相对稳定,有利于节约实习实训经费。

3.基地依托单位能够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并能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校在人才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2.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学校优先向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推荐毕业生供选聘。

3.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应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践教学纳入“产学研”一体化,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应对实习实训指导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应优先考虑实训实习场所的条件,保证学生、指导老师及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相关人员(尤其是实训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1. 实训实习基地一般由各系根据不同专业实践教学要求,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确定,经学院同意,与基地依托单位签定协议。

对跨专业、受益面广的实习实训基地,可由相关的系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牵头,与基地依托单位签定协议。

2. 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各执一份。

哈尔滨金融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哈尔滨金融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哈尔滨金融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条教学实习基地(含中心)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的场所。

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实训的教学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含义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校外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协商共同建立的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立的途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共同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原则上每个专业应保证2~3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第四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加强生产、科研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1.学校与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所在单位签有协议;2.有稳定的场所;3.应有充足的具备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4.场地、设施能满足完成教学实习实训任务的要求;5.有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训项目,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内容;6.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第六条学校与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校外教学实习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

4.校外教学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习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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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基地是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对提高我校实践教学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的水平,保证新建的校外实习基地的质量,规范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标准、程序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原则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由学校与二级学院分别负责。

学校教务处主要负责建设能适应多专业学生实习需求的大型综合性实习基地。

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建设与本学院专业对口的校外实习基地。

2.二级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资质审查、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对实践教学基地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3.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先行调查拟建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要求具有一级法人资质,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本学院实践教学的总体质量要求,即符合专业对口和能够接收一定数量实习学生的要求。

4.新建的实习基地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我校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并且要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带教教师。

学校方面由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负责与实习基地协调实践教学具体工作。

5.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学生来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

优先考虑建设本市范围内的实习基地,既便于实习工作的开展与管理,也有利于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拓展外省市的实习基地。

6.**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存续期间,学校方与实践教学基地方均有义务维护学校、基地单位及所共建之实习基地的形象声誉,不得进行其它无关的宣传活动。

二、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实习基地首先要具有一级法人资格,具有一定实习规模且相对稳定,有充足的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场地,能满足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实习的需要,并能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实习基地有具体人员负责大学生实践教学的协调工作,并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带教教师。

带教教师要在实习过程中按实践教学岗位职责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培养和考察,拓展其专业视野,提高其专业水平。

三、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职责
(一)学校方职责
1.在每次实习开始前向实习基地提供实习计划安排和
相关注意事项,以及参加实习的学生人数、名单和学校带队教师信息。

2.实习期间,学校方面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并按照师生比的规定指派带队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并协调处理实习相关事宜。

3.实习学生若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依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现行相关法律处理。

4.由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负责与实习基地协调实践教学工作。

5.制作“**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铭牌,与新建实习基地协商,择日举行签约及揭牌仪式,并在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登记备案。

(二)校外实习基地方职责
1.实习基地制定管理大学生实习的内部相关规定。

依照学校实践教学内容要求及安排,实习基地视实际需要每年接收一定数量的我校学生参加实习,并为实习学生安排好具体实习岗位。

2.按实践教学岗位职责要求,指定本单位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纪律教育,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

3.指定本单位具体人员负责大学生实习的协调工作。

4.实习基地的带教教师在实习结束前,要负责给所带教
学生撰写实习评语,并对其实习表现评定分数。

实习基地相关负责部门加盖单位公章。

5.必要时,随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反馈实习有关信息,及时与学校协商解决学生实习期间所发生的相关问题。

四、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程序
凡二级学院因实践教学工作需要,拟新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一律必须先行审查对方单位的资质,所涉专业是否对口,符合基本要
求后由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审核。

经教务处审核符合我校建设实践教学基地质量要求后,由二级学院填写《**学院新建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走校内OA程序,经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必须与我校学校层面签订为期不少于三年的书面合作协议。

与对方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上必须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方可生效。

学校方面制作“**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铜牌,与实习基地单位协商,择日举行挂牌仪式。

五、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
1.实习基地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我校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并要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带教教师。

学校方面由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负责与实习基地负责实践教学工作。

2.实习基地的实习岗位需能满足我院学生参加各类实习的专业需要。

实习内容要与每个实习学生的专业相吻合。

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更不得让实习学生为私人提供劳务。

3.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前,要负责给所带教学生撰写实习评语,并对其实习表现评定分数。

实习基地相关负责部门加盖单位公章。

4.在协议合作期限内,实习基地不能因负责人的工作或其它情况发生变动而终止与我校签订的合作协议,除法定原因外,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协议。

实习基地若因法定原因而终止与我校签订的合作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我校相关部门。

教务处将与相关二级学院协商,做好善后工作,并通知相关二级学院尽快新建同等数量和同类的实习基地来保证实习工作的继续。

六、其它规定
1.我校按学校校内文件规定的标准负责给实习单位支付实习带教费用;实习单位需按财务制度出具正式收据给支付方。

2.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期间发生与实习相关的问题,实习单位需及时与学校方面进行沟通,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妥善解决学生实习期间所发生的相关问题。

若发生人身伤害事
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3.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规章制度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处理。

学院新建实践教学基地申请表
二级学院负责人:
二级学院(盖章):
申请日期:
注1提交申请时需附有一级法人资质扫描件。

注2:签约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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