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凭证允许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政策解读之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政策解读之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涉及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间接影响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一、固定资产抵扣的总体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或者自制、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总体上允许抵扣的同时,与其他货物一样,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专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固定资产抵扣需要把握的要点(一)对时间界限的确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论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是否在2009年1月1日后开具,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所讲的“已购进”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法【运费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是纳税⼈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付的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从销售⽅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①外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的处理例:某增值税⼀般纳税⼈,2009年2⽉购⼊货物32000元,进项税额5440元。
收到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后⽀付了货款,商品已验收⼊库。
借:库存商品3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40贷:银⾏存款37440②企业接受投资转⼊的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甲企业收到⼄企业的原材料投资,该批材料成本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甲收到了⼄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
则甲的处理为:借:原材料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实收资本117000③企业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2009年5⽉,甲企业接受⼄企业捐赠的⼀台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则甲的处理为:借:固定资产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营业外收⼊117000④企业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的处理例:某企业发出⼀批材料A委托外单位加⼯成量具,发出材料成本4000元,加⼯完⼯后⽀付加⼯费2000元,运费200元(假设运费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加⼯费专⽤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40元,加⼯完的量具已⼊库。
则企业的处理为:借:委托加⼯物资4000贷:原材料4000借:委托加⼯物资2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贷:银⾏存款2540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量具6200贷:委托加⼯物资6200⑤进⼝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某进出⼝公司2009年4⽉进⼝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办公⽤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付运费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假设进⼝关税税率为15%。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方法一、进项税额抵扣的概念和重要性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一般纳税人通过减除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以及进口货物支付的进口环节税额来减少应交纳的税款,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进项税额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原则进项税额抵扣的实施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凭实际发票进行操作,不能虚构或伪造发票。
2. 一般纳税人资格原则: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3. 货物与劳务分开抵扣原则:企业购买的货物和接受的劳务应分开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4. 及时、准确、完整原则: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金额和信息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确保抵扣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购货退税:企业出售应税货物后,如购货单位申请退税,企业支付的退税款项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 进口环节税额:企业进口货物支付的进口环节税额可以纳入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3. 应税货物购进发票所载税额:企业购进应税货物时开具的发票所载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4. 费用、成本和费用发生额:企业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成本以及发生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四、进项税额抵扣的核算和归集一般纳税人需要对进项税额进行核算和归集,确保准确抵扣。
核算和归集应注意以下事项:1. 进项税额凭证:企业需要保存购进货物或服务、进口货物所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的凭证。
2. 进项税额台账:企业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进项税额台账,记录每一笔进项税额的来源、金额、税率等信息。
3. 进项税额申报:企业在每月纳税申报时,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并申报进项税额。
4. 进项税额结转: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可以根据需要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至下一个纳税期进行抵扣。
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对应关系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但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
对此,税法明确规左了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1.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两种情形:(1)以票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下列法定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③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左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苴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纪(2)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普通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其中,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普通增值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做中学】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从A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 万元、増值税34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票都能抵扣吗?(老会计人的经验)

住宿费增值税专票都能抵扣吗?(老会计人的经验)【住宿费增值税专票都能抵扣吗?】【】【延伸阅读:增值税发票的重点学问】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具或者取得了增值税发票。
但是,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取得该如何规范税收风险,又有哪些开具发票新规则?这些常识对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今天小编就来和您聊聊增值税发票的那些学问~1.增值税专用发票VS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
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税款抵扣。
2.发票不可随便开,三个方面要注意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要注意开具流程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纸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在税务实务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发票信息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出现票面开具的名称等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情况,例如不能以“钢材”代替同类产品,应一一对应品名。
进项税额--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6进项税额二、进项税额(一)进项税额的含义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二)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1)一般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进项税额=买价×13%(2)特殊农产品——烟叶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其中,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烟叶税=收购金额×20%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总结:一般农产品:进项税=买价×13%采购成本=买价×87%烟叶:进项税=买价×1.1×1.2×13%采购成本=买价×1.1×1.2×87%【例题·计算题】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65830元,从某供销社(一般纳税人)购进玉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000元,计算进项税额及采购成本。
[答疑编号6298021001]『正确答案』进项税额=65830×13%+300000×13%=47557.9(元)采购成本=65830×(1-13%)+300000=357272.1(元)【考题·计算题】(2010年)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9CM*3CM条形码A 0 6 4 8 8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附 列 资 料 ( 二 )( 本 期 进 项 税 额 明 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盖公章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一)“ 税款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 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该栏应等于第2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与第3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数据之和。
2..第2栏“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
3..第3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只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
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
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你肯定用的上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哪些凭证允许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海关完税凭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号)的规定,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
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三、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开具或取得的抵扣凭证纳税人收购农产品时,可以凭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来抵扣;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时,可以凭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来抵扣增值税。
1.农产品收购凭证对于纳税人凭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来抵扣增值税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作出了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2.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
”四、购进废旧物资开具或取得的抵扣凭证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凭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抵扣增值税。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以凭回收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来抵扣增值税。
相关文件依据如下: 1.废旧物资收购凭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12号)规定:“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 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货物运输发票 1.关于运输费用发生环节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与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12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扣除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规定相比较,可以发现凭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范围是在逐步放宽的。
2.关于允许抵扣的运输发票种类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对于允许抵扣的运输发票种类作出了基本规定:“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 允许抵扣的运输发票可以是由“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也可以是由“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解释如下:“自开票纳税人,是指符合规定条件,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购并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
”“代开票纳税人,是指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所称代开票单位是指主管地税局。
经省级地税局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为了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作出了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统一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所以,在向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运输费用时,必须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才可以抵扣。
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能否抵扣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已给予明确,不得凭此两种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近一时期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反映一些增值税征税方面的问题,如纳税地点的确定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问题等,要求总局明确。
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关于纳税地点问题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其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是否可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决定。
二、关于非企业性单位可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问题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关于无偿赠送货物可否开具专用发票问题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四、关于混合销售征税问题根据细则第五条规定,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与个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但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五、关于计算外购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问题根据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各地反映,一些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
六、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问题(一)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必须填写不含税单价。
纳税人如果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其不含税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一般纳税人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为: 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税率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和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为: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征收率(二)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应按不含税单价和数量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为:金额栏数字=不含税单价×数量不含税单价的尾数,“元”以下一般保留到“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增加保留的位数。
(三)专用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税额”栏的数字应按“金额”栏数字和“税率”相乘计算填写。
计算公式为: 税额=金额×税率(四)为了有利于提高专用发票的开票效率,销货方可以预先在专用发票有关“销售单位”的栏目内加盖刻有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纳税人登记号的专用戳记。
印迹必须清楚。
如果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换。
(此条款已失效或废止)(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明传电报[1994]035号)第三条所说的“其销售电力或自来水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专用发票和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是指供电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可以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但必须领购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此条款已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第012号2002年01月0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二年一月九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此文件已废止或失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日接到部分地区询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号通知下发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应如何确定进项税抵扣率。
现明确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二年七月十日《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规范货运发票的使用,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统一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货运发票》)。
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运费时,必须开具《货运发票》。
《货运发票》按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自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代开发票)”两种。
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代开发票由代开单位领购和开具;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时,税务机关为代开单位;代开票纳税人应当到税务机关指定的代开单位办理代开发票事宜。
二、《货运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
《货运发票》采用压感纸,并按总局新颁布的全国统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规则印制;发票分类代码中4位地区代码统一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代码。
三、《货运发票》为一式四联的计算机发票(票样见附件1),第一联为抵扣联(绿色),第二联为发票联(棕色),第三联为记帐联(红色),第四联为存根联(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