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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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判治理暂行方法》差不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第3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7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OO六年四月七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判治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判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综合绩效评判,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差不多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判指标体系,对比相应行业评判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治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企业综合绩效评判依照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分为任期绩效评判和年度绩效评判。

(一)任期绩效评判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及治理状况进行综合评判。

(二)年度绩效评判是指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判。

第四条为确保综合绩效评判工作的客观、公平与公平,有效发挥对企业的全面评判、治理诊断和行为引导作用,开展综合绩效评判工作应当以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按规定不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其综合绩效评判工作以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第五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判应当通过建立综合的指标体系,对阻碍企业绩效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判。

(二)客观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判应当充分表达市场竞争环境特点,依据统一测算的、同一期间的国内行业标准或者国际行业标准,客观公平地评判企业经营成果及治理状况。

国资委绩效评价细则

国资委绩效评价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7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OO六年四月七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一)任期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判。

(二)年度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判。

第四条为确保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与公平,有效发挥对企业的全面评判、管理诊断和行为引导作用,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以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按规定不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以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第五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通过建立综合的指标体系,对影响企业绩效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判。

(二)客观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环境特征,依据统一测算的、同一期间的国内行业标准或者国际行业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判企业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

(三)效益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以考察投资回报水平为重点,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基本方法,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本保值增值水平。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六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二十二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八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

第七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构成,用于综合评价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1)。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篇一:20XX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客观评判企业经营管理成果,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参照《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一)任期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进行的综合评判;(二)年度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的评判。

第四条为确保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与公平,有效发挥对企业的全面评判、管理诊断和行为引导作用,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以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按规定不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以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第五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通过建立综合的指标体系,对影响企业绩效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判。

(二)客观性原则。

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环境特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统一测算的、同一期间的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判企业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

(三)效益性原则。

以考察投资回报水平为重点,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基本方法,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本保值增值水平。

(四)发展性原则。

在综合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企业年度之间的增长状况及发展水平,科学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力。

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实现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概念和特点,分析了影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因素。

构建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探讨了该指标体系的应用及提升路径。

强调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国有企业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应用、提升路径、重要性、研究方向、总结、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其经营效益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营环境的挑战。

如何科学评价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经营绩效,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过去的研究中,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和局限,如指标选择不够科学合理、评价方法较为简单粗糙、缺乏对国有企业特殊性的考量等。

本研究拟基于国有企业经营特点和市场环境的要求,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帮助国有企业更全面、准确地评价自身的经营效益,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通过对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研究和探讨,旨在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提升经营效益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1.2 研究目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国有企业的运营状况,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科学参考和决策依据。

具体而言,研究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客观评估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水平,帮助企业管理者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调整。

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改革与创新思考

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改革与创新思考

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改革与创新思考中绩价蕊蕈剑新恳口汤保国企业业绩评价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作为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导向性作用的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直接关系到国有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与保持,对于国有中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随着国务院国资委功能定位的进一步明晰,完善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显得十分重要.一,国有企业评价体系的沿革我国企业业绩评价的研究探索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进程,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及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70年代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管理阶段;二是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放权让利承包制阶段;三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阶段.1.计划经济时期的计划考核.这段时期,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派生机构,企业的存在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为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我国国有企业业绩评价不是出于提高资源配置的需要,而是国家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与控制,保证企业实现政府目标而采取的计划管理措施之一.国有企业的评价以实物量评价为核心,对企业评价的重点是产品产量,质量以及节约降耗,安全生产等情况.这种政企不分,严约束,无激励的评价办法,导致国有企业严重缺乏效率.2.改革开放后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粗放式考核.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逐渐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考核主要是产值和上缴利税情况;上世纪80年代实行承包制后,国家主要考核企业按照承包计划兑现企业的利润留成指标的情况. 198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制定了主要包括总产值和增长率,上缴利润和增长率,销售收入利润率和增长率等在内的经济效益指标.这种评价方法避免了单一指标的片面性,但未能客观地反映企业当前经济效益的真实情况,只是简单地进行历史比较,导致鞭打快牛现象,越是基础差,越是容易得高分.这种业绩评价最终演变为无约束,有激励,随即被淘汰.36煤炭经济研究3.上世纪9O年代初至本世纪初的业绩评价.这个阶段,我国开始探索建立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企业业绩评价方法体系.1999年,财政部会同原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其操作细则,这标志着新型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建立. 这一评价指标体系在设计上将投入产出分析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方法相结合,采用较为客观的统一标准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对比,采用分层剖析和递进修正方法并充分运用了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但这套评价体系并不是一套完整的业绩评价体系,主要是缺少评价结果如何同企业经营者奖惩挂钩.4.现阶段实施的业绩评价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调整国民经济布局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两项重大任务,建立了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解决了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自2004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在全部国有中央企业中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该评价办法采用了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相结合,年度指标和任期指标相衔接的原则.其中,基本指标主要反映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类指标,分类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差异化的个性指标.这一办法的颁布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建立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制度创新.二,国有中央企业现行业绩评价体系剖析1.现行业绩评价体系的意义和作用.国有中央企业现行业绩评价体系在我国国企改革的历史上具有突破意义,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实践表明,现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全面推行,对国有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效果.具体表现在:通过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业绩考核体系形成了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的工作机制,调动了企业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通过实施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挂钩,初步解决了企业管理者薪酬与绩效脱节,自定薪酬等问题;通过突出对企业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强化了国有企业相应薄弱环节的管理,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意识和管理水平.2.现行业绩评价体系的不足之处.现行业绩评价办法具有很强的起步性和过渡性,在业绩考核制度的方式,导向等方面有一些不足之处.第一,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有可能导致企业短期行为.现行业绩评价办法在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中,采用的基本指标分别是年度利润总额与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任期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与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该考核指标体现了要求国有中央企业致力于利润最大化的明确导向,但利润指标的缺陷是没有考虑风险因素,易导致决策的短期行为,可能导致垄断企业为了追求高利润而愈加滥用其垄断地位;而充分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在垄断性企业优异成绩的刺激下也可能发生短期行为;新兴企业,尤其是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创办之初往往需要几年时间的大投入以开拓且稳固市场,而要求其年年有增长,三年内必须保值增值的目标,则有可能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阻碍.国有中央企业在这种单纯要求利润最大化的评价导向下,可能会使企业管理者忽略企业内部制度方面的改革.第二,未分类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不尽合理.在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2004年度国有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结果中,25户获得A级的企业,大都集中在少数垄断性行业.不区别企业在垄断陛领域与充分竞争性领域的明显不同,势必产生公平问题.国有中央企业布局广,规模差距大,既有处于绝对垄断领域的特大型企业,也有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小型企业;既有自建国初维持到现在的老工业企业,也有近几年才发展的新兴企业.因为垄断性企业与竞争性企业,老工业企业与新兴技术企业间存在着巨大差别,所以对不同的管理者要有相应的评价标准.第三,过多倚重财务业绩评价,缺乏非财务业绩评价.财务业绩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表现的表象,结果和有形资产的积累.单从财务业绩上评价企业业绩,并不能全面反映出企业的实力.财务业绩评价作为一种短期业绩评价,用来作为奖励制度的一部分, 会鼓励没有长期价值的企业行为.而非财务业绩评价则是通过经营管理系统获得的内因,过程和无形资产的积累,它对企业整体长远的盛衰成败关系极大,是本质的东西.三,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创新1.国际通行的业绩评价体系比较.目前,全球范围内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大体有三种:即以传统财务指标为基础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 以平衡记分卡为基础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以经济增加值为基础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从实践来看,以传统财务指标为基础的绩效评价体系一直受到各方批评,首先在应当选择哪些具体的财务指标,为什么要选择这些财务指标以及给这些财务指标赋予什么样的权重方面,该体系缺乏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其次,这一指标体系仍以会计利润作为计算各项指标的依据.以会计利润为考核内容会带来经营者的许多短期行为,经营者会以各种手段创造利润.平衡记分卡业绩评价体系将影响企业的最终业绩分解为财务目标,市场经营,内部管理和企业成长四个因素,强调平衡这四个因素对企业整体竞争力的影响.平衡记分卡的优势在于它揭示了驱动战略的目标,但它需要采集多方面数据,过程较复杂,缺乏集中性.企业的投资者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指标来判断企业是否经营成功,经济增加值(EV A)为企业提供了一个通用语言.经济增加值能够把企业各部门连接在一起,共同创造股东或公司价值最大化.它与传统会计利润指标的根本区别在于强调了资本的成本,尤其是股权的成本,以及对一些费用作资本化处理,以鼓励长期行为,使股东价值持续最大化.平衡记分卡主要是企业管理者进行的内部管理业绩评价,而经济增加值则是从投资者角度对作为投资对象的企业的价值分析;平衡记分卡能够向员工传递公司的远景目标,而经济增加值则能指出他们是否取得成功和是否应该获得奖励;平衡记分卡拓宽了业绩评价的范围,经济增加值提供了决策,业绩考核和奖酬之间的联系,使企业管理者着重于价值创造.对国外的业绩评价体系理论的发展和经验的研究表明,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可以借鉴的先进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业绩评价体系要与企业战略管理紧密结合,将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体系与企业战略管理控制系统整合,能够推动企业更好地执行其战略和规划.二是在业绩评价指标的选择上,要多样化,关键化.一方面评价指标不单单是诸如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还应包括对市场,研发,质量,创新和学习等方面的评价;另一方面,应严格限制评价指标的数量,专门选择对企业成功,对企业战略的实现20~/11/总第鹚期37有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2.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创新.本文从评价目标,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构成业绩评价体系的要素出发,探讨一下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创新.①评价目标.业绩评价目标是整个体系的指南和目的.现行业绩评价办法所强调的是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以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体现了利润最大化的导向.从全球来看,好的国有企业大都非常注重资本的回报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由于业绩评价体系实际上对企业管理层起一种导向作用,而利润指标并不能完全反映出资本经营的效率和价值创造.因此,仅仅立足于资本保值增值可能对企业长远发展带来某些负面影响.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应逐步从目前的利润导向为主,过渡到以经济增加值(EV A)最大化为导向,以价值管理为重点,使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与国际化和市场化接轨.EV A正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并逐渐成为一种全球通用的衡量标准,采用EV A评价将更有助于推动国有中央企业国际化的进程.②评价对象.一是区分评价对象.企业业绩评价系统有两个评价对象:一是企业,二是企业管理者,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评价既要看企业的过去,又要看其现在,特别是要看其未来,因为这关系到企业是扩张,重组,维持,收缩,转向或退出;而对企业管理者的业绩评价要考虑其可控与不可控因素对业绩的影响,关系到其奖惩,升降等问题.现行业绩评价办法的评价对象是企业管理者,其业绩目标应包括定性和定量因素,对国有中央企业管理者个人品质,经营能力,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实施分类评价.对处于不同竞争领域,不同行业的国有中央企业在评价时予以区分对待.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在评价结果上应体现为,每类企业的评价结果原则上都符合正态分布,有优有劣.如果按照目前考核办法评价结果在国有中央企业进行大排队, 可能形成某一领域,行业评价结果整体偏好或偏差的情况,评价结果就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管理者的主观努力程度,造成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有失偏颇,也将导致部分企业出现短期行为.③评价指标.一是重视非财务指标,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38煤炭经济研究是财务和非财务评价系统的有机结合.由于财务指标可能存在企业管理者人为操纵而且不能有效反映经营管理过程,业绩评价时合理采用不易受企业管理者人为控制的非财务指标,更好地反映企业长期发展能力和管理者为提高管理效益而做出的贡献,使业绩评价对企业管理者业绩和经营能力的反映更全面,更综合.在选择非财务指标时,可从平衡记分卡系统的客户,内部经营过程以及学习和增长三个非财务层面中寻找真正对实现企业战略与实现企业最终财务成果起到关键作用的非财务指标,并且使这些指标尽可能量化.因为指标只有可计量,才能保证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应当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企业,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非财务指标的选择应是不同的.二是评价指标要反映企业战略关注点,并考虑风险因素,将业绩评价与企业战略管理,风险管理紧密结合.当今,国有中央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实施战略管理是国有中央企业的一种必然选择.在战略管理中,作为企业的管理者首先需要确立企业的长期目标,制定达到目标的战略,并且执行和控制整个战略的实施过程.企业管理者在战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对于管理者的业绩评价应与战略管理紧密结合,作为业绩评价重要要素的评价指标应反映企业战略关注点.业绩评价指标战略化,有利于实现国有中央企业做强做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企业的任何一项行为都带有一定的风险,一般而言,报酬与风险是共存的,报酬越大,风险也越大.风险增加到一定程度,就会威胁企业的生存.为了规避不确定性风险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损失,有必要引入考虑风险因素的业绩评价指标.④评价标准.业绩评价标准是判断评价对象优劣的基准,选择什么标准作为评价的基准取决于评价的目的.现行业绩评价办法采取的是企业自身纵向比较的记分方法, 由于存在许多不可控的因素导致评价标准有失公允. 国有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应建立以标杆基准为核心的评价标准设定原则.标杆基准是以最强的企业或那些行业中领先的,最有名望的企业作为基准,将评价企业与基准企业进行定量化评价和比较,并分析这些基准企业的业绩达到优秀水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选择改进的最优策略.国有中央企业要做强做大,那么其标杆基准应选择国际先进水平,如世界500强企业.(作者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责任编辑:邹琳l。

最新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全文

最新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全文最新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全文)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最新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六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二十二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八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

第七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构成,用于综合评价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1)。

第八条企业盈利能力状况以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两个基本指标和销售(营业)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资本收益率四个修正指标进行评价,主要反映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质量。

公司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公司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公司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发展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帮助公司了解自身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所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和构建。

首先是财务表现指标。

财务是公司经营的核心,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可以了解公司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常用的财务指标包括利润总额、销售收入、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

其次是客户满意度指标。

客户是公司的衡量标准,通过评估客户满意度可以了解公司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期等方面是否符合客户的期望。

常用的客户满意度指标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客户投诉率、客户续约率等。

再次是员工满意度指标。

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通过评估员工满意度可以了解公司在工作环境、福利待遇、晋升机会等方面是否符合员工的期望。

常用的员工满意度指标包括员工调查结果、员工流失率、员工培训投入等。

同时还可以引入过程指标和创新指标。

过程指标反映公司的管理和流程是否有效,常用的过程指标包括生产效率、工作流程改进率等。

创新指标反映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常用的创新指标包括研发投入、新产品占比等。

在设计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目标来确定指标的权重和重要程度。

同时,还需要考虑指标的可量化性、可操作性和目标能否达成等因素。

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通过对指标的监控和反馈,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其他公司进行比较,了解自身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总之,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公司绩效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评估各个方面的表现,可以帮助公司了解自身在各个方面的强势和薄弱,为公司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因此,在设计和实施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确保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六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二十二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八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

第七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构成,用于综合评价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1)。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与衡量实施研究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评价[2006]157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4 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4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六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二十二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八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

第七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构成,用于综合评价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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