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大考试《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汇编【电大备考篇】
刑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分析题

名词解释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连续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有些时候符合上述条件但不按连续犯来处理而是采用数罪并罚,如故意伤害。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危险犯以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有关的监督管理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过表现或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
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题A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C 2.C 3.A 4.A 5. D6.C 7.A 8.B 9.B 10.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ACD 2.ABCD 3.ACD 4.ABC 5.ABC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24分)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2.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3.证明责任,是指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收集、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4. 两审终审制,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法律规定的上诉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照上诉程序对其提出抗诉。
四、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1.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
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第二审法院就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是:(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
(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5)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五、案例分析题(17分)评分要点:(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扭送归案的崔是错误的。
因为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2)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
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3)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
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4)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的做法是错误的。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d:2889)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2028-2029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88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1.刑事诉讼法是规定()。
A.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B.处理民事纠纷的程序法C.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D.处理各类案件的程序法2.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证言。
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B.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C.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A.审判管辖B.地域管辖C.立案管辖D.专门管辖4.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0。
A.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起B.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C.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D.提起公诉之日起5.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是()。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B.贪污贿赂案件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D.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案件6.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是()。
A.国家安全机关B.公安机关C.人民检察院D.监狱7.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A.宣告被告人无罪8.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8.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市公安局局长的回避应当由0决定。
A.市公安局党委B.市法院审判委员会C.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市政法委员会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的,被告人释放的时间是()。
A.判决宣告后B.判决生效后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D.如果案件进入二审,二审判决生效以后10.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免费下载】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免费下载】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刑事诉讼法王剑虹第⼀章概述第⼀节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诉讼及其特征(process )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全部活动。
诉讼的特征:(⼀)诉讼产⽣于社会冲突,是 “公⼒救济”的有效⽅式(⼆)诉讼是⼀种“三⽅组合”(三)诉讼有⼀套法定的程序(四)诉讼是⼀种运作过程(动态过程)⼆、刑事诉讼及其特征(⼀)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和要求,解决被追诉⼈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刑事诉讼有⼴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刑事诉讼是指起诉⾄审判期间的诉讼程序,尤其以审判为中⼼。
审控辩2.⼴义的刑事诉讼包括⽴案、侦查、起诉、审判、执⾏五⼤程序。
(⼆)刑事诉讼的特征1.主体:国家活动主动性:国家主动发动;普遍性: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渗透了国家权⼒的⼴泛使⽤;深刻性:国家强制⼒的使⽤2.⽬的:实现国家刑罚权3.程序:程序法定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属性(⼀)概念1.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调整的对象:机关的活动——公安司法机关进⾏刑事诉讼的活动⼈的活动——当事⼈及其他诉讼参与⼈参加刑事诉讼的活动2.刑事诉讼法也有⼴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单⼀成⽂、直接定名为刑事诉讼法的法典。
⼴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全部法律规范。
(⼆)属性1、基本法2、程序法3、公法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形式(法律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旧4编225条)(新5编290条)(三)有关法律:如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律师法;警察法;监狱法(四)有关法律解释:《最⾼⼈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若⼲问题的解释》(548条)、《⼈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708条)、《六部委的规定》(40条)(共1296条)(五)⾏政法规、规定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中华⼈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96条)(六)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五、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与刑法的关系(实体法与程序法)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存,密不可分。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考点整理

名词解释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检法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当事人,指在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被追诉地位,执行控诉或辩护职能,同案件的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被害人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能以不同的身份加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赔偿请求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既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还可以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括: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帮助其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证人是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只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才不能作证人。
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检、法三机关直接受理具体案件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审判第一审案件权限范围的划分。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一)分类:教学复习 2021-12-09 12:44 论述题答题方法即综合考查学生的领会和应用能力,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观性题型。
它是指给出一个问题,要求考生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比较高,也是难度较大的部分。
论述题一般有对基础理论的论述,如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等。
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是:1、对题目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全面论述;2、论点清楚;3、论据充分,论据可以是对问题的展开论述,也可以是举例说明。
案例分析题的分析方法即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测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题型。
这种题目主要是根据所提供的案例,从中提出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正确的解决办法及其法律依据。
其特点是综合性强,所占分值较高。
这种题目有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有一定的难度,它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各种基本知识和主要诉讼制度的法律规定,并能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例如:黄某与杨某系同事。
一日因琐事二人发生争吵,黄某即用手将杨某殴成重伤致残。
杨某即告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要求追究黄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医药费、误工工资等共计六万元。
该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黄某在两个月前还犯有暴力干涉其前妻与他人结婚自由并造成其前妻轻伤的罪行。
于是,该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有期徒刑二年,二者合并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赔偿杨某四万元。
杨某接到判决书后即以处刑太轻、赔偿太少为由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黄某在接到判决书后,以暴力干涉前妻结婚自由是自己主动交代的、应从宽处罚为由,也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二者的上诉案进行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赔偿也是恰当的,但对故意伤害罪的处刑太轻,而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刑太重,于是作了部分改判: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无期徒刑,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9)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9)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9)盗传必究一、单项选择题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无期徒刑。
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提审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是()。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B.贪污贿赂案件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D.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案件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A.审判管辖B.地域管辖C.立案管辖D.专门管辖4.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
A.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起B.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C.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D.提起公诉之日起5.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证言。
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B.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C.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6.梁某受到史某诽谤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史某诽谤的刑事责任。
但他自己因病住院,不能到法院起诉。
下列人员中可以代为起诉的是()。
A.梁某的妻子B.梁某的上级领导C.梁某的同事D.梁某的侄子7.李某盗窃了某国驻我国大使馆的小轿车一辆,有权对李某进行一审的人民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8.下列部门、单位中,对刑事案件无权立案的是()。
A.国家安全机关B.军队保卫部门C.人民法院D.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9.在我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如果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有汉族人,也有维吾尔族人,依照法律规定,()。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e:2889)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2030-203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88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某市政府机要人员张某涉嫌从事间谍活动。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权对本案立案侦查的是()。
A.公安机关B.国家平安机关C.人民检察院D.张某单位的保卫部门2.划分地域管辖的最主要依据是()。
A.犯罪地8.被告人居住地C.最先受理地D.被害人居住地3.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
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
现王某要求撤诉,法院经审查撤诉确属王某自愿后,应当 ()oA.撤销案件B.终止审理C.宣告李某无罪D.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4.某局长胡某因涉嫌受贿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胡某拘留的最长期限是()。
A.7日B.10 日C.14 日D.15 日5.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的人民法院审判。
A.受理B.立案C.接受D.侦查6.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是0。
A.国家平安机关B.公安机关C.人民检察院D.监狱7.以下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A.宣告被告人无罪8.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判决8.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市公安局局长的回避应当由()决定。
A.市公安局党委B.市法院审判委员会C.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市政法委员会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的,被告人释放的时间是()。
A.判决宣告后B.判决生效后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D.如果案件进入二审,二审判决生效以后10.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的承当者是()。
A.人民法院B.自诉人C.证人D.被告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说明:1.试卷号:2107;2.课程考核: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3.资料整理于2019年6月8日,资料涵盖2007年1月至2019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19.犯罪的故意: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20.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1.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22.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19.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0.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2.犯罪集团:又称特殊共犯或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19.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0.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1.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22.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案例分析题库28.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提出抗诉。
被告人李某未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1)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节(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案例分析回答时,不要求完全、准确地引述刑事诉讼法条文,回答与条文内容大致相同即可)(1)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28.被告人程×2003年6月15日晚9时许骑自行车回家,中途与骑自行车违章逆行的王×相撞,引起双方争吵并发展为互殴。
被告人程×掏出一把水果刀朝王×的腹部猛扎一刀,王×当即倒地血流不止。
尽管程×立即将王×送往医院。
但王×终因伤重不治死亡。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因撞车小事行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行凶后有救助被害人的表现,故判决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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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电大考试《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汇编 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活动。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刑事当事人。 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和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基本准则。 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而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提出论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材料和理由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立案管辖:又称部门管辖或者职能管辖或者案件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审判管辖: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证据力:又称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或条件。 证明力:又称为证据的证明能力、证据价值,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否有作用以及作用力的大小程度。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的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原始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它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直接证据: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诉讼证明: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诉讼证明:诉讼证明: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证明对象:是指公安司法机关的专门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事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证明责任:是指公、栓、法等专门机关收集、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发检察院和人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在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暂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强制方法。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走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管的一各强制措施。 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式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抻。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立案:即是立案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发现和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进程中,依昭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实验:是为了查明在某种条件下的某种情况、某种行为能否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进行模实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搜查:是为了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由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索的一种侦查活动。 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扣留和提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的一种侦查活动。 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拿依法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控诉被告人犯罪,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而审查以决定是否起诉,即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了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政党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决定: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就有关诉讼程序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方式。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依法提出的上诉或者抗诉,对下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进行审判的诉讼程序。 上诉:是指法定的诉讼参与人不服地主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定的程序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提请审判机关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是行使检察权的一种方式,属于法律监督的性质。 刑事诉讼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诉讼中止:指办案机关在立案以后到案件审结的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情况而将正在进行的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 执行:是刑事诉讼法的最后一编,是刑事诉讼中的最后一个阶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邮现了法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 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证明任务,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专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一种特别刑事诉讼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指当某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简答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特点: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刑事活动必须依法进行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在借鉴国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点: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在刑事诉讼中除了“惩罚犯罪”以外,还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进行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三个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如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原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职权主义的一些合理规定,同时借鉴当事人主义的有益经验。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不仅负责公诉活动,而且具有法律监督职能。其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等相关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如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3、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刑事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地位是:1)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2)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起诉权3)是诉讼监督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和生效裁判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4)是审查逮捕的主要机关. 4.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答: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是执行控诉职能的当事人。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审判等。诉讼义务有: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接受公安、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人身检查;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呼;在法庭上接受询问;遵守法庭秩序等。 5.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答:地位: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罪犯”,“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的确定有罪。”其次,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不是罪犯,但是他们进入刑事诉讼领域毕竟是因为涉嫌犯罪而处于被追诉者的地位。再次,作为因涉嫌犯罪而受刑事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最清楚自己是否实施了犯罪以及是怎样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为当事人,其主要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在侦查阶段,依法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询问,有权拒绝回答;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不服,依法提出申诉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义务是:接受侦查和审查起诉,服从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申请回避;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申请回避,对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参加事实和证据的法庭调查的质证,发表意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与控诉方相互辩论,进行最后陈述;对未生效的裁判提出上诉;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自诉案件是被告人还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被告人的基本义务是接受审判,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诉讼地位:1)是有极大可能被定罪和处罚的人。2)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3)是证据的重要来源。4)是辩护权的主体,是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6、简述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答: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申请回避;提出上诉;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机关报审判等。 7、简述公开审判原则? 答:审着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既要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又要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但是,审判公开原则有其例外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3)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