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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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选举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选举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选举的规定董事选举是公司治理结构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公司的战略决策、经营管理等方方面面。

为了保障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公司章程中通常会对董事选举的规定进行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介绍一些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选举的常见规定。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通常由股东行使表决权进行。

股东可以通过书面提名或者在股东会议上提名的方式推荐合适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应当包括候选人的个人信息、专业背景、经验以及推荐理由等内容。

提名的截止时间应事先在公告中明确通知所有股东。

二、董事候选资格公司章程通常会设定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来规定哪些人有资格成为董事候选人。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股东资格、法律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等。

董事候选人必须符合这些资格条件才能够参加选举。

三、董事选举程序在公司章程中,会规定董事选举的程序和流程。

一般而言,董事选举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股东会召开:股东会是进行董事选举的重要场所。

章程应规定了股东会的召开方式、通知时间、地点等要素。

2. 表决权: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在董事选举中的表决权。

通常情况下,表决权与股权比例相对应,《公司法》中也明确规定了表决权的计算方式。

3. 候选人介绍:在股东会上,各位董事候选人会被要求进行自我介绍,并陈述其参选理由和所承诺的工作。

4. 表决过程:章程规定了关于表决的具体要求,如是否需要现场表决、是否接受委托表决等。

5. 投票结果和宣布:董事选举的结果应当及时宣布,并记录在股东会议记录中。

四、选举结果和任命公司章程中还需要规定关于选举结果和任命的事项。

一般而言,选举结果由选举监察委员确认,并公告予股东。

选举成功的候选人将被正式任命为董事或董事会成员,其任期、权力和责任也应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五、选举争议解决机制为了保障董事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公司章程中还应当设立相应的选举争议解决机制。

这样可以保证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流程(按时间先后整理)

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流程(按时间先后整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按照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八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股东大会选任后,应自选任之日起30日内由上市公司向本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在本所“上市公司专区”填报或者更新其基本资料。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任职的,应自取得核准之日起履行前款义务。
确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后两个交易日内
(“确定提名”,系指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形成提名独立董事的决议,或者有独立董事提名权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书面文件送达至上市公司)
在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并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可能还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在董事会召开后至少隔15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监事,按惯例可于股东大会召开同日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等。职工监事应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可于股东大会之前或同日召开,并发布《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前
公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一届董事会召开5个交易日之前
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
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回答交易所问询,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交易所自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

董事长选举法律规定(3篇)

董事长选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决策和领导作用。

董事长选举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为了规范董事长选举,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董事长选举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董事长选举的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董事长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民主集中制原则董事长选举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同时保证集中统一的领导。

3. 法定程序原则董事长选举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董事长选举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董事长选举的规定主要包括:(1)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对外事务承担法律责任。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3)董事长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对上市公司董事长选举有特别规定,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上市公司董事长选举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上市公司董事长辞职或者被免职,应当及时公告。

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上市公司董事长选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董事长选举制度,明确选举程序和条件。

(2)上市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

(3)上市公司董事长选举应当实行差额选举,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四、董事长选举的程序1. 制定选举办法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长选举办法,明确选举程序、条件、方式等。

2. 提名候选人根据选举办法,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以提名董事长候选人。

3. 宣传动员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董事长选举的意义和程序,动员股东积极参与选举。

企业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

企业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

企业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
背景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的任期通常为一定的时间段,过了任期后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以确保董事会的持续运作和管理。


方案旨在提供关于企业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换届选举程序
1. 选举筹备
- 在离任日期前的一定时间内,董事会应开始筹备换届选举。

- 在公司内部宣布换届选举的消息,以便相关人员了解并参与。

- 确定换届选举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任期届满会议
- 在任期届满前,召开一次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宣布董事会
成员的任期届满并即将进行换届选举。

3.确定候选人
- 换届选举前,董事会应征求公司内部成员对新候选人的推荐。

- 任何符合资格的人员都可以参选,并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和申
请表。

- 董事会成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选举程序
- 每位成员在换届选举中有一张有效选票。

- 选举可以通过秘密投票或提名表决方式进行。

- 所有董事会成员在换届选举中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5.选举结果
- 统计所有选票并确认选举结果。

- 根据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确定新的董事会成员。

- 公布选举结果并通知相关人员。

其他注意事项
- 换届选举过程应遵循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的规定。

- 应尽可能保证选举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 在选举过程中应确保保密性,以避免任何影响选举结果的干扰。

- 选举结果一旦确定,董事会应及时通知新成员,并进行过渡安排。

以上为企业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的纲要,具体操作细节和细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优化和补充。

XX公司职工董事选举办法

XX公司职工董事选举办法

XX公司职工董事
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公司法、工会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XX公司职工董事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选举的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三、本次选举大会设工作人员3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计票工作,其中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计票人经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四、本次大会应选举职工董事1名,候选人1名,实行等额选举。

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的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中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

划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楚。

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废票。

六、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数应同应到会人数相符,按实到人数分发选票,投票后由监票人当众开箱清点选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

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八、本办法经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最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

最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

最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最新的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以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

2. 选举程序2.1 选举委员会的成立- 公司应设立选举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委托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

- 选举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席,由董事会指定。

2.2 选举程序的公告- 公司应在选举前至少30天公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 公告应在公司内部发布,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渠道向所有职工传达。

2.3 候选人提名- 职工在公告发布后的15天内,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

- 候选人需是公司在职员工,并符合董事会设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4 候选人资格审核- 选举委员会应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 候选人需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董事会设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5 候选人公示- 选举委员会应在候选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公司内部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公布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2.6 投票- 投票应在选举公告发布后的15天内进行。

- 投票方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以确保所有职工都有机会参与。

2.7 投票结果- 选举委员会应负责统计并公布选举结果。

- 选举结果应在公布后的7天内向全体职工传达。

2.8 上诉程序- 职工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7天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上诉。

- 选举委员会应在收到上诉后的7天内进行审议,并作出最终裁决。

2.9 就职仪式- 当选的职工代表董事应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7天内举行就职仪式,正式就任职务。

3. 选举监督3.1 监督机构的设立- 公司应设立选举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 选举监督机构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席,由董事会指定。

3.2 监督措施- 选举监督机构应定期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并报告给董事会。

- 如发现选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附则4.1 本办法的修改- 对于本办法的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生效。

最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

最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

最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该文档旨在规定最新的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以确保选举过程公平、透明,并为职工代表董事的产生提供清晰的程序和规定。

1. 选举机构的设立和职责1.1 为保证选举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应设立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机构。

1.2 选举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指定,并包括外部观察员。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选举方案和时间表;- 确定候选人资格;- 组织选民登记;- 组织候选人提名;- 组织选举投票;- 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公正进行;- 宣布选举结果。

2. 候选人的提名和资格2.1 候选人应为公司职工,需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 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记录。

2.2 候选人的提名应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给选举委员会,提名截止日期应在选举之前至少15天。

3. 选民登记和投票权3.1 选民应为公司在册的全体职工。

3.2 选民登记应在选举之前至少7天开始,选民名单应在公司内部公示,并确保选民信息的准确性。

3.3 每位选民仅有一票选举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代理。

4. 选举投票方式4.1 选举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投票方式进行。

4.2 在线投票应保证安全可靠,并提供保密性。

4.3 线下投票应在公司内指定地点进行,选民需亲自前往投票。

5. 选举结果和产生职工代表董事5.1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公布。

5.2 根据选举结果,依照董事会章程的规定,确定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人选。

5.3 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应与其他董事一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6. 过程监督和申诉处理6.1 选举过程中,任何职工均有权监督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6.2 选举结果产生后,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6.3 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和处理申诉,并向申诉人提供申诉结果的书面反馈。

7. 选举记录保存和公示7.1 选举委员会应妥善保存选举相关的文件和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7.2 选举结果应在公司内部公示,以保证透明度和公开性。

董监高换届选举流程

董监高换届选举流程

董、监、高换届选举流程
一、刊登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届满前30日左右)
内容包括:下一届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等
二、推荐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及其自行搜寻
的董事、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监事候选人选。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审议。

(届满前20日左右)
三、发出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
细资料。

(届满前20日左右)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四、股东会审议,选举产生董事、监事。

(届满前5日内)
五、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

(届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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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二OO三年四月十五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股东大会改选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和主持,选举董事会成员5人,选举监事会成员3人。

三、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按一股一票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选举大会必须由应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参加方能进行选举。

如股东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可委托他人参与会议选举,但必须使用本公司制作的委托书(在外地可采用传真或电报委托),受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股东或委托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非本企业股东或非委托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委托,委托书上需注明代理人姓名、代理权限并有股东签名方可有效。

接受委托代理最多不可超过3人,若超过则视为无效。

委托代理手续必须交由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确认,则该委托代理视为无效。

如股东本人未到会,又未委托他人参加选举,则视为弃权。

五、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举董事,第二次选举监事。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均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实行预选,股东按应选人数,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写在选票的姓名栏空格内,以得票多少排序,由高到低多于应选人数的两倍确定候选人名额,即董事会候选人10人,监事会候选人6人。

第二轮选举,从候选人名单中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写在选票的姓名栏空格内,按得票多少为序当选。

若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已当选为董事的不得兼任监事。

七、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分别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填写模糊的选票,可辨认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如果股东不能填写选票,可委托他人填写,但不能委托候选人代写。

九、每次选举结束后,应当场清点收回的选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选举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

在同一张选票中重复填写某个人姓名,则视为一票;监事会选票中不能填写董事会成员姓名,否则视为废票。

十一、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记票人4名,唱票人4名。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必须是本企业股东,由会议主持人提名,经全体股东举手表决通过,负责对发票、投票、计票等工作进行监督。

“两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记票和唱票人员。

十二、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然后由会议主持人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并负责公布。

十三、选举办法,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与会股东审议三个报告和两个修改草案
注:此表必须于4月15日下午13:30时以前交公司办公室,如此表未交则视为没有意见.
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与会股东审议三个报告和两个修改草案
注:此表必须于4月15日下午13:30时以前交公司办公室,如此表未交则视为没有意见.
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会场纪律
一、各位股东按划分的位置(或找好位置)就坐,就坐以后,不要随意更换坐位。

二、会议期间,要注意保持会场安静,不要随意走动,不要大声讲话,不能中途退场,要自始自终保持会场秩序。

三、为了保证会议及投票选举的有序进行,与会人员必须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出席会议的除本公司股东、或因股东本人未能出席会议而委托的直系亲属(须经过公司的资格审查确认)以及大会特邀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以上各条会场纪律,望与会人员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二OO三年四月十五日~十六日
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
会场纪律
一、各位股东按划分的位置(或找好位置)就坐,就坐以后,不要随意更换坐位。

二、会议期间,要注意保持会场安静,不要随意走动,不要大声讲话,不能中途退场,要自始自终保持会场秩序。

三、为了保证会议及投票选举的有序进行,与会人员必须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出席会议的除本公司股东、或因股东本人未能出席会议而委托的直系亲属(须经过公司的资格审查确认)以及大会特邀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以上各条会场纪律,望与会人员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二OO三年四月十五日~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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