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业务工作程序-公司管理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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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业务工作程序-企业管理范文

1 目的

为了实施对检测、检验工作的有序和规范管理,对检测、检验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对本公司开展检测、检验服务所涉及到的检测、检验过程的各项工作进行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及分部的固定设施、工程现场设立的试验室中进行的检测、检验工作。在工程现场、相关的临时设施或移动设施中开展的所有检测、检验工作应按照《现场检测、检验质量控制程序》执行。

本程序文件对检测、检验活动涉及的业务受理、样品接收和管理、实施检测检验前的准备、检测检验的实施、数据控制及记录、报告的编制和签发、报告的发放和归档、报告的修改及客户申诉处理等业务环节进行规定。

3 定义

3.1 检测(testing):按照规定的程序,为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组织、物理现象、工艺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技术操作。

3.2 检测方法(test method):为进行检测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3 检验(inspection):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并确定其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对通用要求的符合性。

3.4 检验制度(inspection system):规则、程序和实施检验的管理。

3.5 检验方案(inspection scheme):使用了相同的规定要求、特定规则和程序的某项检验制度。

3.6 见证人员(witnesses):具备相关检测专业知识,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对检测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检及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工程真实性、规范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3.7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单位的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在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3.8 见证检测(witness test):在见证人员见证下,检测机构现场测试的活动。

3.9 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对工程质量检测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传输

的管理系统。

4. 职责

4.1 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本部业务的受理、合同评审(含多场所A类以外的合同评审)、样品接收及分发、报告发放;多场所负责所在场所的业务受理、A类合同评审、样品接收及分发、报告发放。

4.2 技术管理部全面负责业务开展中的质量技术管理、检测报告的盖章、归档与不合格报告的报送。

4.3 各业务部门经理负责检测、检验任务的安排,确定检测、检验项目负责人。

4.4 技术监督员负责其授权专业技术领域的监督与指导,核查及评价试验检测、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审核检测、检验报告。

4.5 监督员负责对分管专业领域的检验/检验人员的试验检测/检验过程、质量技术、职业安全和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4.6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检验技术保障及协调,审批检测、检验方案和技术文件。

4.7 检验、检验人员须持证在指定岗位上进行试验检测、检验工作。检验、检验人员必须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4.8 检验、检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检验、检验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保密工作。

5 工作程序

移交

委托出具报告

5.1 检测、检验工作流程图(见图2-19)

检测准备检验方案

任务下达合同评审客户检测、检验实施

图2-19 检测、检验工作流程图

5.2 业务受理

5.2.1 总经理助理或各业务部门经理负责检测、检验业务的洽谈,并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合同(或协议书)的评审和签定

应按照《要求、标书与合同的评审程序》的规定执行。业务洽谈或联系中有关接待、参观、考察活动应符合《服务客户程序》的规定。

5.2.2 日常检测业务委托由收发员负责受理并进行协议评审。收发员在办理客户委托业务过程中,样品的验收应按照《样品管理程序》与《收发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委托协议的评审应按照《要求、标书与合同评审程序》执行。

5.2.3 对于公司去现场受理的客户委托,现场收样员应仔细核对委托人、见证人的身份信息及样品与协议书的符合性。现场收样员回公司后,将现场受理的检测委托协议与样品移交收发员按照本节5.2.2规定进行协议评审和样品验收。

5.2.4 公司接受送样委托试验检测,根据样品来源不同,委托试验检测可分为:

a 普通送检:委托人独自取样送检;

b 有见证送检: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委托人在见证人陪同下取样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由见证人和送检人负责;

c 产品抽检:由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样品数量和取样;

d 本公司内部检测或辅检部门配合检查机构或主检部门实施的试验检测。

5.3 工作的交接

5.3.1 收发员受理检测业务后,样品管理员将委托协议书/检测任务单(检测室联)、样品移交给相关检测部门,由检测部门样品管理员在样品流转记录本上进行签收。

5.3.2 样品管理员应将样品和检测任务单交给检测人员,委托协议书交给部门文员。检测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单及样品后,应核对检测任务单填写内容是否清楚、所送样品及样品标识与检测任务单是否一致,要求是否明确。

5.3.3 对已签订的检测、检验合同,经营管理部应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提交给与合同业务相关的部门经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应按合同要求及规定,组织制订检测、检验方案并做好工作安排。

5.4 工作的准备

5.4.1 部门经理应根据所承担的检测、检验领域和本部门资源进行合理安排,确定项目负责人。部门技术负责人应按《方法的选择与确认程序》对检测、检验方法进行选择或确认后,建立本部门检测、检验领域的技术标准实施体系。部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检测、检验实施方案,并将检测、检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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