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操作过程的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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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操作过程的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潜在的庞大市场需要,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尤其在这两年,大批的入局者的涌入,推动着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市场的混乱度,各种顽疾不断凸显。在时代的新风口下,汽车融资租赁如何走的更远,首先得对风险有个清楚的认知

融资租赁风险分类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实施融资租赁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由于企业外部或企业自身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融资租赁合同不周密而导致融资租赁无法得到实际履行或未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

2、融资租赁创新化,导致交易⼀方或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

3、与融资租赁有关的犯罪及融资租赁资产的流失使得融资租赁的风险加大。

二、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道德风险具体是指为私利弃他人权益而不顾的一种行为。

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私利行为及其后果认识不足;

2、对法律及其规范性缺乏认知;

三、管理风险

由于租赁公司本身经营中的信贷风险预测机制、风险转移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或不协调或不统⼀等原因给公司带来利益损失。这种由于租赁公司内部的管理缺失从而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带来的风险,被称为管理风险。

控制管理风险的要素:

1、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念至关重要;

2、风险管理和业务经营的矛盾贯穿于始终;

3、风险的大小与风险管理体系和体制是否有效成正比;

4、好的风险管理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5、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是创造良好的风险收入必不可少的。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之中,市场诸多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缺乏预见性或预见与市场有较大落差,市场的不确定性往往由企业自身以外的因素构成。

市场风险的特点:

1、不确定性长期存在;

2、不确定性因素也相互影响;

3、竞争加大的市场风险,有市场就有风险,竞争本身是产生市场风险的动因之一;

4、市场风险是有规律可循的。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操作过程的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一、合同诈骗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存在着很多的诈骗分子,有的进行融资租赁后,只偿还一期租赁,有的甚至一期租金都不予支付,甚至有直接将车辆隐藏,人车失联等,这种情况明显涉嫌合同诈骗。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高速发展,但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普遍风控意识不强,给一些个人甚至单位提供了铤而走险的可趁之机,利用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对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实施合同诈骗。通常手法有虚构自己的经济实力、履行能力、担保能力。在回租模式下伪造汽车销售发

票及机动车登记证,承租人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提供或者提供与正常价值严重不符的车辆,将车辆进行重复融资等骗取汽车融资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非法占有所融资金,甚至将所租用车辆用于倒卖或抵押牟利。

应对措施:

1、对承租人、担保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分析及核实,同时还应对承租人及担保人的工作单位及工作稳定性、薪酬、家庭成员状况及其财力、购买的车辆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匹配、承租人及担保人的征信情况、涉诉情况、被执行情况及是否列入失信名单等。

2、在相关合同条文中明确约定或者要求承租人单独出具声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将在发现合同诈骗情形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将作为证据使用,并要求其在所提供的资料上签字确认;

3、保留好相应尽职调查原始资料,在发现合同诈骗时,尽快整理报案材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租金拖欠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超过95%的案件系因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引发,看似融资租赁公司必胜无疑,但实际上因为条款的约定和诉请主张间的关系处理不当等问题,依然有融资租赁公司诉请未被全部支持的情况。

应对措施:

1、此时公司业务人员应对承租人进行催收并调查拖欠原因;

2、由公司法务部门或者律师起草相关函件以公司名义向承租人发出,并告知其法律后果;

3、司法措施,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4、必要时建议承租人在组织力量实施自力救济,比如在能查找到车辆的前提下进行拖车,这也是融资租赁合同通常采取的措施。

三、应保证金、违约金、手续费认定的风险及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85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该金钱优先受偿”的规定,当承租人将金钱以保证金的形式特定化后交由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占有并作为其债权的担保时,该保证金即成了动产质押金,受到法律保护,而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保证金在还有余额的情况下还可转化为预付租金用作最后几期租金的结算。保证金的性质和作用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同而不同,因此为避免歧义及产生纠纷,在订立保证金条款时应就保证金的作用、金额、支付方式、是否计息、保存及处置方式等各方面进行明确约定。保证金和违约金是可以并存的。而手续费也是融资租赁交易定价方式的组成部分,他是提高出租人内部收益率的一种手段。在法律性质上讲则属于行业惯例,但是对于这一项费用,由于约定不全面,加上认识问题发生了一些败诉的案例。

应对措施:

1、在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证金的保证范围应包含车辆修理费、过路费、运管费和车辆罚单款、年检、车船税、逾期未付的租金、保险费等应由承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其他应付费用,同时约定保证金一旦动用,一方应于具体确定的日期内补足保证金金额,逾期未补足的即视为一方根本违约;

2、实务中,由于违约金金额受到造成的损失30%的上限限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而有些时候损失难以认定,因此约定违约定金以及保证金必不可少。违约定金可以约定为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标的额20%,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义务相对较轻,定金罚则基本上没有施展余地,而当承租人不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约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没收违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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