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技术

合集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9.06.13
•【文号】建办城函〔2019〕363号
•【施行日期】2019.06.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

建办城函〔2019〕36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3日附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一、引言城市综合管廊作为一种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旨在统一规划、设计和管理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设施。

本文将就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

二、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管线需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确保管廊的功能完备和可持续发展。

2. 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管廊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3. 设计方案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地面管线对城市景观的影响。

4. 管廊的布局应科学合理,满足运维人员的工作需求,并且方便进行日常的巡检和维护。

5.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管廊的通风与排烟,保证室内空气的良好质量。

三、结构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的结构应具备防水、抗震、耐久等功能,确保施工后长期稳定运营。

2. 结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不影响城市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

3. 管廊的防水层和隔音层的设计要求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保护,以防止日常使用中的损坏。

4. 管廊内的支撑、通风和照明设施应科学合理,确保施工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

5. 管廊的入口和出口应设有防火门和疏散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人员。

四、施工要求1. 管廊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土质勘测和地下管线的调查,以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监测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和质量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进行相应的修复和完善。

五、管理要求1.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确保管廊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 管廊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运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GBxxxx-xxxx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Code for Urban municipal tunnel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 xx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八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 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工程技术规范。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综合管廊主体工程;4综合管廊附属工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本标准时,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以供今后修编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上海抗震防灾研究所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8)3.1 一般规定 (8)3.2 综合管廊路径 (9)3.3 综合管廊容纳的管线 (10)3.4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 (11)3.5 综合管廊的的电(光)缆敷设 (12)3.6 综合管廊的管道敷设 (14)4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 (17)4.1 一般规定 (17)4.2 材料 (17)4.3 预制装配式结构 (20)5综合管廊附属工程 (23)5.1 消防系统 (23)5.2 供电系统 (23)5.3 照明系统 (25)5.4 监控系统 (25)5.5 通风系统 (26)5.6 排水系统 (26)5.7 标识系统 (26)6 运营管理 (28)本标准用词说明 (29)1 总则 (33)2 术语 (35)3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36)3.1 一般规定 (36)3.2 综合管廊路径 (36)3.3 综合管廊容纳的管线 (37)3.4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 (37)3.5 综合管廊的电(光)缆敷设 (38)3.6 综合管廊的管道敷设 (38)4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 (39)4.1 一般规定 (39)4.2 材料 (39)4.3 预制装配式结构 (39)5综合管廊附属工程 (41)5.1 消防系统 (41)5.2 供电系统 (42)5.3 照明系统 (42)5.4 监控系统 (43)5.5 通风系统 (43)5.6 排水系统 (43)5.7 综合管廊的标识 (43)1总则1.0.1为使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运行与维护管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运行与维护管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运行与维护管理城市综合管廊是一种综合利用地下空间,集中安装城市各类管线的地下通道系统,旨在提高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率,优化城市基础设施的布局和管理。

为确保城市综合管廊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长久发展,运行与维护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探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下的运行与维护管理措施。

一、运行管理1. 系统监控与调度城市综合管廊系统应设立中央控制室,负责实时监控相关设备和管线运行情况。

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网络系统,及时收集和处理数据,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合理调度,提高管廊资源的利用效率。

2. 安全管理制定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标准,确保管廊设施和管线运行的安全可靠。

设立安全值班制度,24小时监控管廊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维护保养定期对管廊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和管线泄漏等问题,确保管廊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为后续运维管理提供依据。

二、维护管理1. 清洁与卫生定期进行管廊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确保管道流畅和环境卫生。

及时清理管道内的杂物和垃圾,防止其堵塞管道,影响运行效果。

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2. 防腐与防护对管廊设施和管线进行防腐和防护处理,延长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定期检查设施和管线的防护层情况,如有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施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3. 管线维护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监测管线的压力、流速等参数,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对老化和损坏的管线进行及时更换和维修,保持管线的良好状态。

4. 技术支持与更新遵守技术规范,采用先进的运维技术和设备,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密切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及时引进和更新设备和工艺,提升管廊系统的整体性能。

综上所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在运行与维护管理方面做到全面规范与有效实施。

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的技术规范

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的技术规范

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的技术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在这个背景下,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地下综合管廊可以在地下集中放置多个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如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以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提高城市服务质量,确保市民生活和社会运行的顺畅。

而在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中,技术规范的遵循和应用则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图纸进行。

设计图纸是工程的指导和基础,需要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施工人员应仔细阅读设计图纸,并按照图纸上的各项尺寸和要求进行施工。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图纸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以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在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也需要按照技术规范进行。

不同的管道对材料的要求不同,如电力管道需要耐电磁干扰的材料,供水管道需要耐高温和耐腐蚀的材料等。

施工人员应根据不同的管道类型选择合适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在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施工工艺的选择和应用也是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

不同的管道施工需要采用不同的工艺,如电力管道需要进行电缆敷设和保护措施,通信管道需要进行光缆敷设和保护措施等。

施工人员应熟悉不同的管道施工工艺,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此外,在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安全和环保也是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环保管理,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和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环保。

最后,在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中,质量的监控和验收也是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

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施工的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管道的使用安全和可靠。

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技术规程-2023最新

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技术规程-2023最新

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规定 (2)5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3)5.1构造设计 (4)5.2防水混凝土 (4)5.3混凝土施工 (5)5.4施工缝 (5)5.5变形缝 (5)5.6后浇带 (5)5.7穿墙管 (6)5.8质量验收 (6)6明挖法现浇混凝土结构城市综合管廊 (7)6.1一般规定 (7)6.2卷材防水层 (7)6.3涂料防水层 (8)6.4砂浆防水层 (9)6.5耐根穿刺防水措施 (9)6.6质量验收 (10)7盾构法城市综合管廊 (11)7.1设计 (11)7.2施工 (12)7.3质量验收 (12)8顶管与箱涵顶进法城市综合管廊 (13)8.1设计 (13)8.2施工 (14)8.3质量验收 (14)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以及明挖法现浇混凝土结构城市综合管廊、盾构法城市综合管廊、顶管与箱涵顶进法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防水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4684《建设用砂》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902《预拌混凝土》GB/T18173.4《高分子防水材料第4部分:盾构法隧道管片用橡胶密封垫》GB/T25181《预拌砂浆》GB/T31061《盾构法隧道管片用软木橡胶衬垫》GB/T35468《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GB/T50082《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96《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838《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T51003《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JGJ/T178《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93《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200《喷涂聚脈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99《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JC1066《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安全防护与应急预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安全防护与应急预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安全防护与应急预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在城市地下或地面下的管廊空间中,集中安装管道、电缆、通信线路、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各类设施的工程。

这些管道和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的安全防护与应急预案。

一、安全防护措施1. 管廊入口安全:在每个管廊入口设置专门的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入管廊。

同时,为了避免非法闯入,应设置坚固的安全门和防爆门,确保管廊的安全。

2. 防火与防爆措施: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考虑防火与防爆问题。

选用防火耐爆材料,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防爆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完好性。

3. 安全排水与防水:管廊工程中的水处理和排水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排水系统的安全性。

除此之外,还需采取防水措施,防止水源进入管廊,减少水灾的发生。

4. 通风与空气质量:在管廊工程中,要保证空气流通,并设置通风系统,确保管廊内空气的新鲜。

此外,还要定期检测和治理管廊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确保环境质量。

5. 防止地震灾害:在地震频发的地区,要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地震安全。

选用抗震材料和结构,确保管廊工程在地震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应急预案制定1. 应急预警系统:在管廊工程中应安装相应的监测和报警系统,能即时获知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通过警报器、短信通知等方式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 应急救援队伍与培训: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的抢险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和消防队等,他们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对队伍成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应急设备与物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应急设备和物资,包括急救箱、灭火器、应急发电机组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4.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防水与防腐技术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防水与防腐技术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防水与防腐技术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日益增多。

为了确保管廊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防水与防腐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防水与防腐技术要求进行论述。

一、防水技术要求1. 防水设计标准城市综合管廊的防水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如GB50408《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08《建筑物地下水防水技术规范》等。

2. 防水材料选择防水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其耐候性、抗老化性、附着力、耐化学药品腐蚀性能等因素,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水材料,如高分子防水卷材、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

3. 防水施工技术施工前应进行基础处理,确保基础平整、无杂物。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专业的施工方法,保证防水材料与基础层的紧密结合,并进行相应的防水层补强和防水层接缝处理。

4. 防水验收标准防水工程应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标准包括防水质量和防水层厚度等方面。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二、防腐技术要求1. 防腐涂料选择选择适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防腐涂料,应考虑其耐腐蚀性、耐候性、耐化学药品侵蚀性能等因素。

常见的防腐涂料有环氧树脂涂料、氟碳漆等。

2. 表面处理在进行防腐涂料施工前,应对管廊表面进行充分清洁,去除表面油污、锈蚀等,并进行必要的打磨处理,以增加涂层与基础的附着力。

3. 施工工艺防腐涂料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涂层均匀、密实。

涂层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涂料流挂、起泡等现象的发生。

4. 防腐验收标准防腐工程的验收标准包括涂膜厚度、涂层附着力、涂层表面质量等方面。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综上所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防水与防腐技术要求不可忽视。

在工程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以及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只有这样,城市综合管廊才能安全、稳定地为城市的发展作出贡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管廊技术要点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 管廊工程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地下空间规划、道路规划等保持衔接。 综合管廊工程应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扩、改)建,在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规划建设。 一、管廊分类 1、干线综合管廊

一般敷设位置:宜设置在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下。 2、支线综合管廊 一般敷设位置:宜设置在非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人行道下。 3、缆线管廊

一般敷设位置:宜设置在人行道下。 二、管廊内管线类型

一般情况下,信息电(光)缆、电力电缆、给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技术难度较小,这些管线可以同舱敷设。天然气、雨水、污水、热力管道进入综合管廊需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目前,重庆市、厦门市有充分利用地势条件将重力流污水管道纳入综合管廊

的工程实例。考虑到重力流雨水、污水管渠对综合管廊竖向布置的影响,综合管廊内的雨水、污水主干线不宜过长,宜分段排入综合管廊外的下游干线。)

天然气管道不得与电力管线同舱敷设,且天然气管道应单舱敷设。

热力管道不得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敷设。 三、总体设计 一般规定: 1、 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建。 2、综合管廊顶板处,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钩、拉环或导轨。吊钩、拉环相邻间距不宜大于10m。 3、天然气管道舱室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空间设计 1、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

2、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连接通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日常检修通行的要求。 3、 综合管廊与其他方式敷设的管线连接处,应采取密封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 4、综合管廊内纵向坡度超过10%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置防滑地坪或台阶。 断面设计 1、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管线的种类、规格、数量、安装要求等综合确定,不宜小于2.4m。 2、综合管廊通道净宽,应满足管道、配件及设备运输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0m;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9m。 配备检修车的综合管廊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2m。(对于容纳输送性管道的综

合管廊,宜在输送性管道舱设置主检修通道,用于管道的运输安装和检修维护,为便于管道运输和检修,并尽量避免综合管廊内空气污染,主检修通道宜配置电动牵引车,参考国内小型牵引车规格型号,综合管廊内适用的电动牵引车尺寸按照车宽1.4m定制,两侧各预留0.4m安全距离,确定主检修通道最小宽度为2.2m。)

3、根据国内综合管廊的实践经验,图5~图8为综合管廊标准断面示意。 4、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不宜小于表5.3.6的规定。 节点设计 1、 综合管廊的每个舱室应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管线分支口等。 2、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宜与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结合设置,且不应少于2个。 3、综合管廊逃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电力电缆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2 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3 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4 敷设其他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400m。 5 逃生口尺寸不应小于1m×1m,当为圆形时,内径不应小于1m。 四、管线设计 1、排水管渠进入综合管廊前,应设置检修闸门或闸槽。 2、 雨水、污水管道系统应严格密闭。管道应进行功能性试验。 3、 雨水、污水管道的通气装置应直接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除雨水时,雨水舱结构空间应完完独立和严密,并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或渗漏至其他舱室的措施。 5、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6、天然气管道的阀门、阀件系统设计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设计。 7、 天然气调压装置不应设置在综合管廊内。 8、天然气管道分段阀宜设置在综合管廊外部。当分段阀设置在综合管廊内部时,应具有远程关闭功能。 9、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设置具有远程关闭功能的紧急切断阀。 10、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排气管应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1、电力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或不燃电缆。 12、应对综合管廊内的电力电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电缆接头处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13、 通信线缆应采用阻燃线缆。 五、附属设施设计 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 消防系统 1、含有下列管线的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2、综合管廊主结构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 3、综合管廊内不同舱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 4、天然气管道舱及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应每隔200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5、综合管廊交叉口及各舱室交叉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当有人员通行需求时,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6、综合管廊内应在沿线、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等处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7、干线综合管廊中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支线综合管廊中容纳6根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其他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通风系统 1、综合管廊的通风量应根据通风区间、截面尺寸并经计算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2 天然气管道舱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3 舱室内天然气浓度大于其爆炸下限浓度值(体积分数)20%时,应启动事故段分区及其相邻分区的事故通风设备。 2、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事故后机械排烟设施。 供电系统 1、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照明系统 1、综合管廊内应设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内人行道上的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15lx,最低照度不应小于5lx;出入口和设备操作处的局部照度可为100lx。监控室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于300lx。 2 管廊内疏散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3 监控室备用应急照明照度应达到正常照明照度的要求。 4 出入口和各防火分区防火门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距地坪高度1.0m以下,间距不应大于20m。 监控与报警系统 1、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宜分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等。 2、监控、报警和联动反馈信号应送至监控中心。 3、管廊内环境参数检测内容: 注:●应监测;▲宜监测。 4、 综合管廊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内设备集中安装地点、人员出入口、变配电间和监控中心等场所应设置摄像机;综合管廊内沿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至少设置一台摄像机,不分防火分区的舱室,摄像机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0m。 2 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通风口应设置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和声光报警器。 3 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4 综合管廊应设置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并宜采用离线式。 排水系统 1、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自动排水系统。(管廊结构渗漏水、管道检修放空水) 2、综合管廊的排水区间长度不宜大于200m。 3、综合管廊的低点应设置集水坑及自动水位排水泵。 4、 综合管廊的底板宜设置排水明沟,并应通过排水明沟将综合管廊内积水汇入集水坑,排水明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2%。 5、综合管廊的排水应就近接入城市排水系统,并应设置逆止阀。 6、天然气管道舱应设置独立集水坑。 标识系统 1、综合管廊的主出入口内应设置综合管廊介绍牌,并应标明综合管廊建设时间、规模、容纳管线。 2、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采用符合管线管理单位要求的标识进行区分,并应标明管线属性、规格、产权单位名称、紧急联系电话。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位置,间隔距离不应大于100m。 3、综合管廊内应设置“禁烟”、“注意碰头”、“注意脚下”、“禁止触摸”、“防坠落”等警示、警告标识。 4、 综合管廊内部应设置里程标识,交叉口处应设置方向标识。 5、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管线分支口、灭火器材设置处等部位,应设置带编号的标识。 五、结构设计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预应力工程、气体结构 一般设计 1、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2、 综合管廊工程应按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 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4、综合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