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专项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07•【字号】吉财教指〔2020〕680号•【施行日期】2020.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专项资金的通知: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5号),经测算,现下达你市(州)、县(市)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9990万元。
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继续加大对生源少、规模小、效益差的职业学校整合重组力度。
要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合理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①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等;②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③支持中职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④支持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和“1+X”师资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各地要切实增强资金绩效管理理念,指导学校加强资金管理。
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重复支持。
该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平衡预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略):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2020年8月7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央资金高职部分)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粤财教[2018]3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8.03.23
【实施日期】2018.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央资金高职部
分)的通知
(粤财教〔2018〕3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
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央资金高职部分)共17,56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2)。
此项资金列入2018年度“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2017年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实施情况为推进我省制造业质量升级、技术升级、产业升级,为加快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保障,2017年度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从基础设施、设备、管理和实训条件突出的企业、高等院校中共认定了10个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为项目主管部门,对整个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资金运用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每年依据各实训基地的项目立项、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五大指标进行考核。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因地制宜试点认定若干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
(二)2017年度绩效目标培训与实训基地规模相适应的学生、企业员工数量,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能够面向其他企业的员工或其他院校、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技术、技能实训服务,对新旧动能转化的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并显著提升院校学生和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满足承接社会公益性培训条件,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实训基地污染物排放量达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本次评价范围包括2个省直部门,7个地级市,共10个新旧动能公共实训基地。
本次评价旨在通过对2017年山东省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认定的10个实训基地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22•【字号】冀财教〔2019〕135号•【施行日期】2019.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9〕135号财政局、教育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201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万元(见附件)。
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其中改善中职办学条件资金支出列功能分类科目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高职生均拨款资金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
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本次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是按照2019年120所重点建设中职学校绩效评价分档结果分配的。
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校舍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配置等方面。
二、各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冀财教〔2014〕232号)要求,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投入水平,确保本地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三、各市县要认真贯彻教育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1号)规定,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粤财科教〔2020〕157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157号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农垦集团公司、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5号)和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安排2020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共29,896万元,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28,240万元,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920万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736万元(具体项目、分类科目、金额详见附件1)。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机制。
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职业教育支持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探索建立体现专业特点的差异化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在优化中职教育资源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生均拨款制度,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
实施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切实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措施。
认真落实国发〔2019〕4号文件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按要求支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
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央财政分类分档予以奖补支持,具体标准是:高水平学校A 档每所每年5000万元,高水平学校B档每所每年2500万元,高水平学校C档每所每年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A档每所每年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B档每所每年7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C档每所每年400万元。
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不少于1000字以上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为了提升我国中央现代职业教育的质量,中央政府决定投入大量资金开展质量提升计划。
首先,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将投入资金用于改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
职业教育需要大量的实践教学设备和实验室,以提供学生更好的实践能力培养环境。
中央政府将拨款用于购置先进实训设备、建设现代化实训基地和实训中心,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资金将用于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质量。
教师是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
中央政府将提供资金用于教师培训项目,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到职业教育领域,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实践经验。
此外,政府还将鼓励职业教育机构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专业培训,以提升其教学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三,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还将用于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
随着技术和工业的发展,职业教育课程需要与时俱进,与行业需求保持紧密的联系。
中央政府将投入资金用于研发和更新职业教育课程,引入前沿技术和现代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其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最后,资金还将用于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职业教育在以往被传统观念所忽视,导致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中央政府将投入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行业认证和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学生完成教育后就业的竞争力。
总之,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投入将有力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师资质量、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以及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我们相信职业教育将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助力我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粤财科教〔2021〕96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96号省教育厅,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8号)和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共23,813万元,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26,850万元,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3,367万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330万元(具体金额和科目见附件1、具体项目见附件2、绩效目标见附件3-5)。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央要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参照中央直达资金执行,目前省已将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方案报中央备案,分配方案细化到各地级市和顺德区。
请各地级市和顺德区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上述资金全部用于本级职业教育支出,不得再分配至下级支出。
二、请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一竿子插到底”原则,督促省本级和市县用款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此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市县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的要求,同步将本级对应安排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原扶贫监控系统)反映,并加快执行进度,及时将支出数据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
三、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市(区)县、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文章标题:探讨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一、引言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这一主题牵动着人们对教育的期待和关注。
在当今社会,教育被视为国家发展的关键支撑,而职业教育更是培养技能人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重要性、相关政策和措施,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与理解。
二、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背景和重要性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是政府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而设立的资金。
这一计划旨在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提升其质量意味着更多优秀的人才将为社会和经济做出贡献。
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了实现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目标,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
政府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增加职业教育资源和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
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产教融合,提高教育的实用性和就业率。
政府还将加强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引进尖端技术设备,以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这些政策和措施将为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有效使用提供保障。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我认为这是一个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意义的举措。
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提升其质量将直接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政府应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产教融合,以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也希望政府能够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成效。
五、总结与展望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了教育领域。
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
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为了支持该计划的实施,需要充分的资金投入。
首先,对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资金预算,我们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更新和师资队伍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是现代职业教育提升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该加大对职业教育学校的建设投入,包括校舍建设、实验室设备更新、信息化建设等。
这样可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机会。
同时,现代职业教育需要不断更新的教育资源。
我们需要投资于教学设备和教材的更新,以适应新兴行业与技术的发展。
此外,还应支持学校建立实训基地和与企业合作的实习实训机会,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职业技能培训。
另外,为了提高现代职业教育的质量,我们需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发展。
这包括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提供他们的培训与进修机会。
此外,可以设置奖助金、津贴等措施,吸引高水平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这样可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预算了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资金预算。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预计需要投入500亿元人民币。
这笔资金将用于职业学校建设、校舍改造与维护、实验室设备更新等方面。
其中,职业学校的建设和改造投资约占40%,校舍的改造与维护投资约占30%,实验室设备的更新投资约占30%。
其次,教育资源更新方面,我们预计需要投入400亿元人民币。
这笔资金将用于教学设备和教材的更新、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实习实训机会的提供等方面。
其中,教学设备和教材的更新投资约占50%,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营投资约占30%,实习实训机会的提供投资约占20%。
最后,师资队伍发展方面,我们预计需要投入200亿元人民币。
这笔资金将用于教师培训与进修、奖助金与津贴的发放等方面。
2014-2015年职业教育教学政策理论学习材料目录(分类)
目录国家-综合类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5.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6.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国家-职业教育类7.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8.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9.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15]3号)10.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11.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12.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7号)1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1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1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16.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25号)17.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18.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19.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人社厅发【2015】127号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1.教育部关于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另附PDF)国家-信息化建设类1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教技厅[2015]2号)22.教育部关于发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1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24.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5.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广西-综合26.李康同志在2015年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7.秦斌厅长在2015年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8.广西高等学校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2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桂政发〔2015〕6号)3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9号)3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5〕37号)32.关于转发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科研处)3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4年“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3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区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121 号)35.桂财教[2015]188号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36.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37号)(另附PDF)广西-职业教育类3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4号)3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2号)39.关于印发《广西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桂教规划〔2015〕14号)(另附PDF)40.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桂教职成〔2016〕1号)41.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桂教职成〔2016〕2号42.广西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43.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衔接培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44.广西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45.关于加强我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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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
局:
为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
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职业
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
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
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确定支持内容。现阶段重点支持:
(一)支持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
(二)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推动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三)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
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四)支持其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具体支持内容和方式,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有关要求、相关规划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研究确定。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各省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人
均可用财力、生均拨款水平、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指标、办学质量、改革创新、工作努力程度等。各因素数
据主要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各省份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获得。
第六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向财政部、教育部提出当年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逾期不提交的,相应扣减相关分配因素得分。申报材料主要包
括:
(一)上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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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年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当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
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考核。
(三)上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统计表及相应预算文件。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共同管理。教育部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研究确定具体预算金额。
第八条 财政部、教育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九十日内正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
每年9月30日前,向各省份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计数。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收到专项资金(含
提前下达预计数)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按照预算级次将预算合理分配、及时下达,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
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
度执行。
第九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应当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结合本地区年度职业教育
重点工作,注重投入效益,防止项目过于分散,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
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
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
第十条 具体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按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5〕163号)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加强统筹管理,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省以下教育、财政部门应当
督促相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
华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财政部
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实施监管。监督检查、
绩效评价和预算监管结果作为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
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
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
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http://www.fae.cn/fg/detail2012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