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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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攻读医学(理学)科学学位/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〇一七年六月修订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

目录

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6)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8)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0)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2)

卫生毒理学 (14)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6)

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18)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23)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25)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7)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28)

卫生毒理学 (3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32)

公共卫生学院直接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直接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34)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40)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4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5)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47)

卫生毒理学 (49)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52)

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 (55)

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59)

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63)

预防医学长学制研究生阶段培养方案

预防医学长学制研究生阶段培养方案总则 (68)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73)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74)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75)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77)

卫生毒理学 (78)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80)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总则

第一条培养目标

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能全面发展,能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能尊重他人的

劳动成果和技术权益,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杜绝剽窃、篡改、造假;

二、应在掌握一般医学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系统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

基本技能,系统了解科学研究工作过程,并具有一定的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包括医学相关知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和相关交叉学科知识;

三、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历史背景、现状及前沿知识。通过研究动态分析、生产实践调查、科研活动

和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和渠道了解学科学术研究前沿问题;

四、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外语应用交流能力;

五、具有健康的体格。

第二条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基本学习年限2年,在学期间经批准休学创业的不能超过基本学习年限4年。

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21.5~25学分,具体要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办法》。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在学期间可全程选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修课15~17.5学分

1.公共必修课:9.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学分

外国语

公共外语(硕士) 3.0学分

专业外语 1.0学分

医学统计学类课程 3.0学分

2.专业必修课: 6.0~8.5学分

按二级学科设置,反映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6.0~8.5学分,凡本专业的硕士生一律要求必修。

高级公共卫生 2.0学分

流行病学研究方法I 3.0学分

各二级学科确定专业课程 1.0~3.5学分

二、限制性选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选其一 1.0学分

医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安全防护与相关法规 1.5学分

实验动物学 1.5学分

硕士生按照科研计划进行与实验动物相关的工作前需选修实验动物学课程,成绩合格者获得学分。课题不需做动物实验者,经导师签字同意可提交申请免修申请,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报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培养办公室批准。

三、选修课≥4.0学分

根据硕士生本人的基础以及拓宽知识面和专业的需要选修,由导师与硕士生讨论确定。其中:

1.文献综述:综述应体现作者对本课题领域内的国内外发展有充分的掌握,对重要文献资料

应有全面的了解和评述,具有文献审读、总结、归纳的能力,能够反映出作者在本课题领

域掌握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综述全文不少于5000字,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评定成绩,计1.0学分。

2.选修课

3.0学分

根据需要,从研究生课程中选修。

第四条教学公共卫生实践 4.0学分

包括教学实践、现场实践、实验室轮转,可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完成其中至少一种形式。

1.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助教工作,不少于一学期;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

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申请办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助教岗位细则》、《北京大学医学部

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并获得助教岗位,助教工作结束后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教学实践学分;

2.现场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参加现场调查(非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工作)、门诊/病房见习、社区

卫生服务等工作,不少于一学期。现场实践结束后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

3.实验室轮转要求至少在两个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实验室轮转,轮转总时间不少于8周。轮

转结束后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

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经所在院(部)审核,可以折算为学分,按考查类课程计入学业成绩。

第五条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论文工作结束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在论文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选题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进行论文选题。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1)选题应对本学科发展和公共卫生事业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能够对本专业的科研

工作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

2)选题一般应在研究方向范围内,要利用本专业的优势,尽量与本专业或导师现有的研究课

题或科研项目有关;

3)选题应比前人的工作有所前进,能够提出新观点或新方法,而不是重复前人的工作,应在

自己的选题范围内做查新工作;

4)选题还要从研究条件或时间考虑,课题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研究材料和经费基本具备;能

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并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组织形式:开题评议委员会应由导师提名,开题前一周应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审批开

题申请及委员组成,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审核批准。

2)开题评议委员会的组成要求:开题评议委员会由3名(含)以上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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