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编号合并情况表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一、参保范围: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组织机构代 码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
单位类型
体 □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工
商户 □其他
单位地址
行业代码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地区
隶属关系 □县
□乡镇 □部队 □其他
社会保险登记证
编号
备注
注:参保登记当月25日前,须到地税管辖地专管员处办 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常缴费。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内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 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 牧、渔业-01,采掘业-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 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 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 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经济类型
法定 代表 人或 负责 人
姓名 身份 证号
电话
单位名称(章):
月日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保日期 参保地区 单位 姓名 经办人 电话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社会保险 行业类别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
经办机构经办的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四、经办机构应当将经办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业务或者事项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八、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九、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完整

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社会保障增减员表单位名称(章):年月日单位编号: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申请日期:单位编码:缴费单位公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一、填表说明.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
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①-③(工伤保险)参保单位需填写表格的填写说明

参保单位需填写表格的说明一、社会保险登记表(1)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经办机构核定。
一式两联,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后,由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分别留存。
2.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以法人名称为准。
3.登记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在“新参保”、“统筹范围转入”、“跨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单位合并”、“其他”中选择“√”填写。
4.单位类型:根据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选择“√”填写。
5.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中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填写。
对确无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则编制确定。
6.工商登记信息: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执照内容填写此栏;其中:“执照种类”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中选择“√”填写。
7.批准成立信息:非工商登记成立的单位按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8.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9.行业名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规定,填写所属行业名称及代码。
10.隶属关系:根据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选择“√”填写。
1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国国籍的,其“公民身份号码”填写护照号码。
12.参保单位专管员:填写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事务人员的信息。
13.单位地址:按单位当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14.邮编:按单位所在地邮局投递区域的邮政编码填写。
15.开户银行:填写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全称并注明代码。
社保新改革:生育险和医保合并

社保新改⾰:⽣育险和医保合并社保包括医疗保险、⽣育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和养⽼保险,其中医疗保险是在劳动者看病就医时国家为劳动者负担部分的医疗费,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损失,⽣育保险是在职⼯因怀孕和分娩中断劳动时,国家给予职⼯的⽣育津贴和医疗保障。
就在昨天,国务院发布了新的社保改⾰,即⽣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那是不是意味着“五险⼀⾦”变“四险⼀⾦”了呢?下⾯店铺⼩编为您带来了最新的消息。
⼀、今年底前实现两险合并实施3⽉25⽇,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推进⽣育保险和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合并运⾏、征缴管理⼀致、监督管理统⼀、经办服务⼀体化。
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对于在职职⼯来说,最⼤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育保险。
⽣育保险基⾦并⼊职⼯基本医疗保险基⾦,统⼀征缴,统筹层次⼀致。
⽣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基本医疗保险基⾦⽀付。
随着通知的下发,⽣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从试点将全⾯扩⾄全国。
2017年,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两险合并实施试点。
⼆、为何⽣育险和医保要合并?相关⼈⼠表⽰,⽣育保险跟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和范围有⼀定重叠,⽣育中也有⼀些医疗⾏为,合并实施后,统⼀征收经办,⽣育保险⽆需再建⽴⼀套独⽴的稽核审查系统,有利于提⾼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成本,提升基⾦的互济能⼒。
试点的情况也验证了合并实施的效果:12个城市的基⾦共济能⼒、平衡能⼒远强于⾮试点的城市;有利于参保扩⾯,单位和职⼯只要参加了职⼯医保,必然享受⽣育保险待遇;⽣育保险的运⾏管理、服务能⼒⼤幅度提升。
三、五险以后变成四险了?今后“五险⼀⾦”变成“四险⼀⾦”了,“⽣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误解。
⽣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
这是管理层⾯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上述意见提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业内专家分析,“五险”变“四险”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个险种,⽽是合并经办管理,⽣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情况表填表说明
填报说明(一)表01-社会保险制度情况表。
本表主要反映截至2011年底,省、市、县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覆盖情况,了解地方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对比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政策差异。
1.第1列至第10列。
第1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2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本级和全省各市名称。
第3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本级和全省各县名称。
第4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分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3个级次。
第5列“险种”,是指2011年底正在实施的社会保险险种名称,在下拉框中选择。
下拉框包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其他、医疗保险—其他、其他险种。
— 1 —养老保险—其他、医疗保险—其他、其他险种是指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以外的地方性社会保险,如某些县区自行开展的村干部养老保险。
第5列选择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等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费的险种时填列第15列至25列,第26列至30列不填列;第5列选择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按照确定金额缴纳保费的险种时填列第26列至30列,第15列至25列不填列。
第6列“其他险种全称”,只有在第5列选择养老保险—其他、医疗保险—其他、其他险种时填列,必须填写险种全称。
第7列“制度建立的起始年度”,填写截至2011年底,各地正在实施的社会保险险种建立所依据政策文件的发文年度,此处的“政策文件”是指本级政府出台的制度文件,如本级政府未出台文件,则填上一级政府出台的相应文件的发文年度。
失业保险转移合并流程
失业保险转移合并流程是指个人在失业保险参保地和目标地之间进行保险转移和合并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失业保险转移合并流程的概述:
确定目标地:个人需要确定自己要转移和合并失业保险的目标地,通常是个人即将居住或工作的新地点。
咨询相关部门:个人可以咨询目标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失业保险服务机构,了解转移和合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这些部门通常会提供相关的指导和资料。
提交申请:个人需要向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失业保险服务机构提交转移和合并的申请。
申请中通常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审核和批准: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失业保险服务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转移和合并请求。
一般会考虑个人的就业情况、参保历史、缴费记录等因素。
通知目标地: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失业保险服务机构会将相关信息通知目标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失业保险服务机构。
目标地接收:目标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失业保险服务机构会接收并处理个人的转移和合并请求,将个人的失业保险记录和权益转移到目标地。
具体的转移和合并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个人在申请转移和合并失业保险时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按照他们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操作。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有哪些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北京的⽣活压⼒很⼤,有不少朋友在北京这边办理辞职,但需要在离开北京前把社保转出来然后回家后可以在家上社保。
这⾥就简单介绍⼀下北京社保转到外地需要什么⼿续。
北京社保转到外地的⽅法⾸先,辞职的时候单位减员原因选择“转外埠”;其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北京社保转到外地的⽅法
⾸先,辞职的时候单位减员原因选择“转外埠”;其次,要拿本⼈⾝份证、离职证明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开社保转移证明;最后,将证明交到⽼家缴费的社保局,就可以完成个⼈账户的转移。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
北京社保转出之后,要办理异地社保合并办理的主要流程有:⾸先,职⼯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其次,职⼯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携带本⼈⾝份证、养⽼保险⼿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本市社保中⼼服务⼤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账户后,打印《基本养⽼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由本⼈持《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续,参保⼈员不⽤往返奔波。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编就整理到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
如果有这⽅⾯的需求,可以到店铺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专业法律咨询。
上海综合保险和社保合并政策
上海综合保险和社保合并政策近年来,上海政府针对当地社保体系正在进行改革。
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提高居民的保障水平。
为此,上海市政府近期发布了一项新的政策“上海综合保险和社保合并政策”。
上海综合保险和社保合并政策,充分考虑了上海市内当前社保体系的特点,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这项政策,上海市将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当前社保体系,将四项社会保障项目医疗、工伤、失业和养老合并为一个系统。
上海的这项政策有利于居民的利益。
一方面,它拓展了保障范围,满足了居民对多样化的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它大大减轻了居民的社保负担,降低了居民的费用开支,为居民节约了经济成本。
此外,在实施这项政策的过程中,上海市还将加强社保监管和社会政策宣传,确保社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上海政府还将采取更加积极的举措,进一步提高居民的保障水平。
首先,上海将开展便民性政策,解决居民入社保的难题,允许居民申请低收入家庭社保,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
此外,上海将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和社保监管,以提升医疗质量和保障水平。
同时,上海也将加大投资,完善医药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就业问题。
上海综合保险和社保合并政策的出台,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社会保障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居民的保障水平。
而上海市政府更加积极的政策举措,也将为居民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福利,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为上海市居民提供了更好的社会保障保障。
综上所述,上海市政府出台的“上海综合保险和社保合并政策”,旨在加强居民的社会保障保障,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一个综合的、集中的社会保障体系。
上海市政府加强对社保体系的监督管理,以及采取有效措施,将有助于居民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并有助于改善上海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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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编号:
人员编号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人员编号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填报人员: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在同一参保单位中参保人员有两个社会保险编号的人员填写本表;
2、原始基本信息正确的人员“修改后基本信息”不必填写;
3、保留编号与被合并编号要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的信息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
4、修改基本信息人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社 会 保 险 编 号 合 并 情 况 表
原 始 基 本 信 息被 合 并 编 号 人 员原 始 基 本 信 息修 改 后 基 本 信 息保 留 编 号 人 员修 改 后 基 本 信 息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