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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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考点汇总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考点汇总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猛龙过江系列口袋书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扩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点2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4层含义(1)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法的形式制订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国际条约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考点3法的效力层级【法的冲突】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裁决续表不同一机关制定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A 部门规章与B 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何为不动产】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考点5物权的保护一般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具体规定归属、内容发生争议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请求排除妨害可能妨害物权请求消除危险造成毁损请求修理、重做、更换请求恢复原状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考点6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对自己的物权利。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要点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要点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要点建筑工程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促进建筑工程的规范发展,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从事建筑工程实践时,必须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重点介绍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要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建筑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以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等都在该法律中有详细的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规,主要针对建筑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出要求。

根据该法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该法规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等方面。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该法规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过程。

六、《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是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和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等级、资质的申请和评定、资质的变更和注销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规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要求。

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对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内容进行规范的法规。

二级建筑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已考部分法规清单

二级建筑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已考部分法规清单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已考部分法规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 《行政复议法》 《担保法》 《标准化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民法通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 《合同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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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已考部分法规清单
序号
26 27 30 31 35 38 39 44 28 29 32 33 34 36 37 40 41 42 43 45 46 47 48 49 50 51
法律法规名称
《仲裁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大气污染防治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物权法》 《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 《产品质量法》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市 [2013]5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食品安全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物保护法》 《消防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法》 《仲裁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条例》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建筑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法规与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作为二级建造师,了解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的知识点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的主要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建筑施工组织,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明确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审批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施工单位的责任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包括结构施工质量、装饰装修施工质量、技术设备安装质量等方面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2.《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前必须编制的一项规范,它涉及到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材料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规范,包括设计图纸的格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进行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管道敷设、设备安装、测试验收等相关事项。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接地系统等方面的规范和验收标准。

202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

202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3、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撤销。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

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真题及答案(两天三科)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真题及答案(二天三科)一、单项选择题1. 为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下列投标人的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未通过资格预审仍提交投标文件B.撤销投标文件C.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D.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竞标【答案】C。

【解析】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目的可能是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而未通过资格预审仍提交投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竞标虽不符合规定,但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范畴。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的,责任单位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A.2个月B.1个月C.3个月D.6个月【答案】C。

【解析】法律规定,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先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若超过三个月仍未开工,就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以减少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这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3. 根据《专利法》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特有条件是()。

B.新颖性C.创造性D.富有美感【答案】D。

【解析】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除了应具备新颖性外,还需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

实用性主要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需满足的条件,创造性也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重要考量因素,而外观设计更注重其外观的美感,以满足消费者在审美等方面的需求。

4.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允许建设的项目是()。

A.重大历史题材影视摄制基地项目B.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项目C.重大体育赛事场馆项目D.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答案】D。

【解析】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一般禁止新建、扩建活动。

二级建筑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部分已考法规清单

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部分已考法规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法律法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法》 GB/T24001(中国环境管理体系)-SO14001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0-2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0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 《竣工验收鉴定证书》 《交接检查记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F/T50326-2006)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市[2013]5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T50319-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环境管理体系—规划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01)》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住建部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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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建法规003.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习题】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修改注册建造师签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修改 B.应当由注册建造师所在企业指定他人修改 C.应当由所在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 D.应当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自行修改 【答案】A
第二节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习题】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将被( )。
A.撤回 B.撤销 C.注销 D.作废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习题】我国施工企业资质序列包括( )。
A.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合资质
B.施工总承包资质 C.专业承包资质 D.专业作业资质 E.施工劳务资质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修改建造师签章文件的规定。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 同意后, 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执业。 【习题】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申请人申请注册的下列情形中,不予注册的是( )。
A.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7年的 B.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C.年龄超过60周岁的 D.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3年的 【答案】B 【解析】A错,不满5年不得注册;C错,应为65周岁;D错,应为不满2年
第三节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习题】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岗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级建造师可以在设计单位担任注册结构工程师 B.二级建造师只能受聘并注册于施工企业 C.二级建造师执业岗位限于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D.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中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 【答案】D 【解析】A,可以在设计单位执业,从事相关工作,但不能担任注册结构工程师。BC,二建除了注册在施工企业外,还可以在

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知识试题及答案解析第三套

2023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知识试题及答案解析(第三套)1、工程建设法律关系旳构成要素不包括( )。

A.主体B.客体C.内容D.时间原则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乏其中一种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2、下列有关法人旳表述中,错误旳是( )。

A.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C.是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旳总称D.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答案:c解析:法人与自然人相对,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旳组织。

法人旳存在必须具有如下五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旳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旳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下列不属于企业法人旳是( )。

A.股份有限企业B.基金会C.有限责任企业D.集体企业法人原则答案:b解析:企业法人是指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利润和增长积累、发明社会财富为目旳旳营利性旳社会经济组织。

非企业法人是为了实现国家对社会旳管理及其他公益目旳而设置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基金会属非企业法人中旳社会团体法人。

4、法律意义上旳物是指( )旳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A.可为人们控制旳并具有经济价值B.可为人们占有旳并具有经济价值C.可为人们控制旳并具有使用价值D.可为人们占有旳并具有使用价值原则答案:a解析:法律意义上旳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旳并具有经济价值旳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5、下列概念中,( )不属于法律意义上旳物。

A.钢材B.水泥C.资金D.建筑机械设备原则答案:c解析:法律意义上旳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旳并具有经济价值旳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财一般指资金及多种有价证券。

6、法律意义上旳行为是指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旳行为,这种行为指旳是( )。

A.人旳活动B.人旳故意识旳活动C.人旳潜意识旳活动D.人旳无意识旳活动原则答案:b解析:法律意义上旳行为是指人旳故意识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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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1)一、民法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二、民事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

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

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

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

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提示:(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这是必考的点。

(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

(三)其他组织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

四、债权制度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是一种法律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直接损失。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的消灭方式(1)履行(2)抵消法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合意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提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法院裁决,予以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5)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五、物权制度一、物权的分类及相关概念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所有权(自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

按设立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具有:(1)人身性;(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4)时间性。

1、著作权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软件作品等。

如招标文件、施工图、WINDOWS操作系统等的客体都是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发行权、出版权、转让权等)著作权中,人身权①和财产权有保护期限制(作品完成起至作者死后50年),人身权②③④项永久保护。

第一类职务作品:①为完成单位任务;②未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1)本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2)两年内不得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第二类职务作品:①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②由单位承担责任。

著作权分割,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由单位享有。

委托作品:著作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

2、专利权专利权保护对象:经批准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10年,自申请日计算。

专利保护不予延期,届满终止。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

3、商标权商标权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自核准日计算。

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

七、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20元。

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无须对方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债权转让、要约、承诺、合同解除。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债务转移、合同订立、婚姻。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特定形式,满足该形式要件才生效的法律行为。

如:房屋产权过户、婚姻、动产质押、定金、注册商标转让。

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规定特定形式,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法律行为)即成立的法律行为。

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①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八、侵权的民事责任一般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危险作业侵权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九、诉讼时效制度定义诉讼时效是指由于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行使其债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01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2)建筑法第一章施工许可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部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中确定的限额是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包括: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军用房屋建筑。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建设部规定的“建设资金落实”的标准是:工期在1年以内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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