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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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

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

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伤赔偿标准,统一规定苏州市境内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工伤保险金第二条工伤保险金包括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工亡人员生活补助金等。

第三条治疗费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支付,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其中,住院费按照当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及工伤保险规定进行支付。

第四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被认定的伤残程度和失能程度进行评定,并按照相应比例支付。

第五条死亡补助金按照被保险人身份、年龄、赡养人数等进行计算,并支付给合法受益人。

第六条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居民丧葬费用标准支付,给予合法受益人一定金额的补助。

第七条工亡人员生活补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合法受益人,用于维持其基本生活。

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八条工伤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被保险人事故发生地、工伤性质等因素进行认定。

第九条工伤认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建,负责对工伤案件进行评估和认定。

第十条工伤认定结果决定着工伤保险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

第四章工伤赔偿申请和支付第十一条工伤赔偿申请应当由受害人、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

第十二条工伤赔偿申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材料,包括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残程度等。

第十三条工伤赔偿金按月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争议处理第十四条工伤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及具体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苏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关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对工伤保险的范围、赔偿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工伤认定委员会:指由劳动保障部门组建的负责对工伤案件进行评估和认定的机构。

十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的,根据受到的伤害程度和工伤等级,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下面是关于十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的内容,以供参考。

一、十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分为五档:档位一(1-2级工伤):赔偿金10-20万元档位二(3-4级工伤):赔偿金20-40万元档位三(5-6级工伤):赔偿金40-60万元档位四(7-8级工伤):赔偿金60-80万元档位五(9-10级工伤):赔偿金80-100万元二、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法:1. 经济补偿金(基础部分):按照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的三十六倍计算。

2. 经济补偿金(激励部分):按照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的一百余倍计算。

3. 伤残津贴:按照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不同,分为一级至十级,其中十级为最严重伤残,根据《伤残军人抚恤条例》规定,一级至九级伤残各对应不同的伤残津贴金额,十级伤残的伤残津贴金额为十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的一半。

4. 费用补偿金:包括因工伤发生而支出的住院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赔偿。

5. 家庭抚恤金:对于因工致残或因工死亡的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抚恤金。

三、赔偿金支付方式:1. 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工伤认定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2.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直到工伤职工死亡或伤残状况解除。

3. 费用补偿金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报销,未支付的费用可在后期报销。

4. 家庭抚恤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工伤认定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1. 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职工可在工伤认定争议期内提出申诉或劳动仲裁。

2. 工伤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事故,并尽快进行工伤认定手续。

3.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查证和申请赔偿。

4. 工伤赔偿金额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十级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江苏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江苏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江苏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作受伤导致伤残的职工,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将会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江苏省对于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1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1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1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4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2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5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2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3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7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3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8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4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9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4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0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5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另外,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伤职工的丧葬费,按照职
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进行赔偿。

同时,对于工伤职工的供养亲属,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进行赔偿,供养期限为20年。

总的来说,江苏省对于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和具体。

在实
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可以依据这些规定,合理地进行赔偿金的计算和支付。

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引起的职工的人身伤害、疾病以及死亡。

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我市也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苏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苏州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用。

对于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康复费以及其他与治疗有关的合理费用。

职工可凭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医疗费用。

二、工伤康复费用。

对于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康复费用。

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康复辅助器具费、交通费和误工补贴等。

职工可凭康复费用明细清单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康复费用。

三、工伤伤残赔偿金。

对于因工作受伤致残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数额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伤残赔偿金一般分为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定期伤残赔偿金两种形式。

四、工亡家属抚恤金。

对于因工作死亡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亡家属抚恤金。

工亡家属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的遗属关系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工亡家属抚恤金一般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种形式。

以上就是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感谢大家的阅读!。

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

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

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一、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人发生工伤或因工致残、死亡时,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金,以补偿工人或其家属的损失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情况:1. 在劳动者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2. 在工作地点外,因与工作上的职责有关的事故或突发事件不幸遭受伤害、发生事故或者患病;3. 在工伤医疗期满后半年内,因原工伤致伤势加重、复发或并发新的职业病而需要继续医治的。

二、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苏州市相关规定,苏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工亡赔偿金若职工因工伤死亡,在确定工亡赔偿金时,按照死亡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苏州市工亡赔偿金标准按以下比例确定:一级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20倍;二级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18倍;三级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16倍;四级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14倍;五级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12倍。

2. 伤残赔偿金若职工因工伤致残,在确定伤残赔偿金时,按照残疾程度、工作能力丧失程度、职工的年龄和月平均工资等因素进行评定。

苏州市伤残赔偿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80% × 残疾程度;二级伤残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60% × 残疾程度;三级伤残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40% × 残疾程度;四级伤残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20% × 残疾程度;五级伤残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10% × 残疾程度。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职工因工伤需接受一次性医疗,苏州市提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等因素进行评定。

4. 工亡、伤残家属抚恤金若职工因工伤死亡或致残后不久去世,其家属可领取工亡、伤残抚恤金。

具体抚恤金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是苏州市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应依法对工伤员工进行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所引起的身体损害。

对于因工作受伤的劳动者,我国有一套完善的工伤赔偿制度,其中包括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工伤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按照劳动能力减损程度分为十级。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伤残程度为1-1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伤残程度为11-2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个月的工资;三级伤残,伤残程度为21-3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个月的工资;四级伤残,伤残程度为31-4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工资;五级伤残,伤残程度为41-5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的工资;六级伤残,伤残程度为51-6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工资;七级伤残,伤残程度为61-7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工资;八级伤残,伤残程度为71-8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5个月的工资;九级伤残,伤残程度为81-9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工资;十级伤残,伤残程度为91-10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的工资。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江苏省还规定了工伤职工的定期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赔偿标准,以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享受工伤赔偿的过程中,工伤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鉴定报告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及时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总的来说,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受伤后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为员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大家更加了解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让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都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苏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苏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苏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苏州市的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应包含以下三部分:一是伤残津贴,二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是工伤医疗费。

一、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是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家属的一种经常性待遇,其金额按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来确定。

对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其伤残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十至六十五个百分点。

苏州市的月平均工资为约8000元,按照该标准计算,十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应为2400元至5200元之间。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一次性的、固定的、不可转让的补助金。

对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会议条规定,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即8000元×12=96,000元。

三、工伤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是指因工作造成的伤害、疾病需要治疗的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被保险人的工伤医疗费。

苏州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工伤十级伤残的医疗费限额定为30万元。

超出此金额的部分,须由个人自理。

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市的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步调整。

以上所述的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当时的和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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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一、十级工伤赔偿多少
1、十级工伤的赔偿有如下:
(1)医疗费。

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所示: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确定伤残级别;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包括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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