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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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是为规范企业内部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保障相关电子文
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

2、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使用电子印章所签署的电子文档。

3、本办法所称电子印章指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签名。

二、管理原则
1、严格管理。

电子印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印章安全高效的使用。

2、重视安全。

必须重视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印章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

3、高效率。

鼓励和支持电子印章在企业内部的广泛使用,提高企业
的效率和效益。

三、安全管理
1、电子印章使用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能够跟踪和记录电子印章的使
用情况,定期更新电子印章,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关安全标准。

2、使用者必须保护好印章使用的密钥,并且严禁将密钥和印章泄露
给第三方。

3、授权使用者只能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使用者在电子印章使用方
面必须遵守企业的有关规定。

4、有关部门负责授权和管理电子印章的使用,并定期审核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做好对应的记录和备份。

四、责任追溯
1、电子印章只能在企业内部工作必要的场合使用,严禁使用者将电子印章授权给第三方使用。

2、严禁使用者将电子印章的注册信息、密钥等相关资料泄露,或者用于未经授权的电子文档。

公司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公司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电子文档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便于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使用电子印章的相关事项。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管理第三条公司设立电子印章管理部门,负责电子印章的制作、管理、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电子印章进行全面管理,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和合法性使用。

第五条公司为每个部门和员工发放电子印章,同时在领用时签订电子印章使用责任协议。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制作第六条公司采用专业的电子印章制作设备和技术,制作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的外观与传统纸质印章相似。

第七条电子印章必须包含公司的名称、标志或字样,并具有唯一性。

电子印章的制作必须经过电子印章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八条电子印章必须由电子印章管理部门保持原样,不得擅自更改、复制或转让。

第四章电子印章的保管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须妥善保管自己领用的电子印章,不得私自将电子印章借与他人使用。

第十条电子印章管理部门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无损。

第十一条发现电子印章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向电子印章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充或重新制作。

第五章电子印章的使用第十二条公司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公文发文、报销审批等。

第十三条使用电子印章进行合同签署时,必须确保签署人的真实意愿和授权,并通过身份验证和密码确认等方式,在签署过程中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使用电子印章进行公文发文时,必须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完整,同时在公文末尾标注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使用电子印章进行报销审批时,必须经过多级审核,并记录每一级审核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审核意见,并在最终审批环节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盖章。

第六章电子印章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对电子印章及相关数据进行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措施,确保电子印章不被非法使用和伪造。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电子印章管理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电子章使用管理制度

电子章使用管理制度

电子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章的使用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电子章的部门和人员,其中公司领导应本着公平、便捷、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使用电子章。

第三条电子章在本管理制度中指公司为了加密文档,防篡改等目的而通过电子签名技术生成的电子印章。

第四条电子章使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谨慎使用。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电子章申请、审批、管理、监督的全流程管理体系,确保电子章的规范使用。

第二章电子章的使用权限第六条申请电子章使用权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确保签发对象的真实性,并有权限使用电子章。

第七条电子章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和工作需要确定,使用人员只能使用其所属职务或工作需要的电子章。

第八条需要使用电子章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公司信息化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授予相应的电子章使用权限。

第十条电子章的使用权限应定期审查,如果有职务变动或工作需要等情形发生,应及时调整或取消相应的权限。

第三章电子章的申请与使用第十一条申请使用电子章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电子章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使用目的、文件类型等信息。

第十二条申请通过后,使用人员可通过专门的电子章软件进行章的生成和使用,生成的章也应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使用人员在使用电子章时,应谨慎操作,确保章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使用人员应对自己的电子章使用行为负责,不得将章用于非法用途或外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电子章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电子章的颁发、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电子章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信息化部门应定期对电子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相应电子章的使用权限,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电子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并不断完善电子章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电子印章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印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电子印章在单位内部使用的安全性,防止印章被非法使用或篡改,保障单位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使用电子印章的部门和个人。

三、电子印章的定义电子印章是指通过计算机软件生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数据,用于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电子标识。

四、电子印章的安全管理职责1.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电子印章的统一管理、备案、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电子印章的使用、保管和监督。

3. 使用电子印章的个人负责妥善保管个人电子印章密码,不得泄露。

五、电子印章的使用与管理1. 电子印章的申请(1)各部门需使用电子印章时,应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信息化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2. 电子印章的发放(1)信息化管理部门为申请成功的部门和个人发放电子印章。

(2)电子印章发放时,应填写《电子印章发放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

3. 电子印章的使用(1)使用电子印章的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权限,并遵守以下规定:①使用电子印章时,应核对印章信息,确保无误。

②不得将电子印章用于非法用途。

③不得将电子印章密码泄露给他人。

④不得将电子印章用于虚假、伪造文件。

(2)各部门在使用电子印章时,应遵守以下规定:①不得擅自复制、传输、篡改电子印章。

②不得将电子印章用于单位内部非正式文件。

③不得将电子印章用于非法用途。

4. 电子印章的保管(1)使用电子印章的个人应妥善保管个人电子印章密码,不得泄露。

(2)电子印章密码遗失或泄露时,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

5. 电子印章的回收与销毁(1)使用电子印章的个人离岗或调离单位时,应将电子印章密码告知信息化管理部门,并由信息化管理部门收回电子印章。

(2)信息化管理部门对收回的电子印章进行销毁,确保电子印章无法再次使用。

六、安全措施1.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印章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印章密码的管理,定期更换密码,并记录密码变更情况。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司文件处理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公司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及外部工作场所使用公司电子印章的管理。

第三章电子印章申请和使用1. 公司电子印章的种类包括普通印章、财务专用印章、法务专用印章等,具体由公司指定使用范围和权限。

2. 员工若需使用公司电子印章,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使用用途、申请时间和期限,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3. 每位员工使用公司电子印章应当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擅自使用。

4. 使用公司电子印章的员工应当确保印章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或出借使用。

第四章电子印章保管和管理1. 公司电子印章由指定人员统一保管管理,负责保管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保管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印章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2. 每次使用公司电子印章后,负责人员应当及时归还并做好印章的清点和记录,确保印章的数量和完整性。

3. 公司电子印章丢失或损坏应当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对其进行登记和处理,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章电子印章使用审批1. 各部门在使用公司电子印章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使用目的合理、授权清晰、合规合法。

2. 对于重要文件和合同等,应当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审批,并在使用公司电子印章后签字确认,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对于财务和法务相关文件,在使用公司电子印章前,还需经过公司财务和法务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第六章电子印章使用记录和归档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子印章使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将每次使用公司电子印章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包括使用时间、使用范围、使用人员等信息。

2. 使用记录和档案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或外传。

3. 对于重要文件和合同等,公司应当保存相关电子印章使用记录和档案至少3年以上。

第七章电子印章管理责任1. 公司各级部门应当建立电子印章管理责任制度,将电子印章的管理责任明确到每个部门和每个人员,确保公司电子印章的安全和使用合规。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子印章的使用,加强对电子印章的管理,防止印章被恶意使用或滥用,提高印章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职能机构的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电子印章是指通过电子方式生成并储存在计算机中,用于在相关文件、合同、证明等法律文书上盖章的一种特殊电子装置。

第四条公司印章包括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两种形式。

公司对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实行统一制度。

第五条公司电子印章的具体样式、形状、色彩以及印章上所刻字样由公司负责制定,并保存在公司印章登记册中。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申请和登记第六条各部门、职能机构在需要使用电子印章时,应向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七条电子印章的申请材料包括:1. 电子印章使用申请书;2. 电子印章使用场景及使用者的说明;3. 印章刻制样本及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对申请的电子印章进行审批,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公司印章登记册中。

第九条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应按照公司印章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特殊凭证或密码,确保印章的合法使用。

第十条电子印章使用者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培训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方可使用电子印章。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凡涉及公司重要文件、合同、证明等法律文书,应采用电子印章盖章,并配以电子签名。

第十二条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密码等,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非授权人员。

第十三条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在使用电子印章时,需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保存好相关文件的电子存档。

第十四条电子印章使用者在使用电子印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确保电子印章的使用环境安全和设备的合法性;2. 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文件符合公司相关规定;3. 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文件的电子存档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

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

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办公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现做如下规定:一、电子印章的使用1、在全集团范围内用于内部往来的正式文件和函件使用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电子印章不得在合同、协议、委托书、工作介绍信等信函或资料中使用。

3、电子印章的签署流程与实物印章的加盖流程一致。

二、电子印章的管理1、集团所属公司、集团各部门所需使用的电子印章由集团总裁办公室负责统一制作、变更或销毁工作,并负责电子印章的备案工作。

2、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必须同等管理。

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的管理模式等同;集团各部门的电子印章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工作严谨的人员妥善管理。

3、集团、集团所属公司及集团各部门的电子印章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电子印章,不得随意将电子印章交于他人或放置在不妥之处。

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电子印章管理人员确需他人代理管理时,必须经各单位总经理(总裁)批准。

集团各部门电子印章管理人员确需他人代理管理时,必须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

4、集团、集团所属公司及集团各部门的电子印章必须由电子印章管理人员在专用的计算机上使用,并且必须在第一次使用电子印章时修改印章密匙密码,不得使用初始密码进行签章。

5、集团所属公司总经理及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须对本单位电子印章的管理负全责。

若因管理不慎造成后果,集团将严肃追究电子印章使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保管人员的责任。

三、电子印章的安全管理要求1、电子印章的管理与实物印章的管理相同,均须严格按照集团印章管理相关制度妥善保管,不得带离指定的办公场所。

2、集团所属公司、集团各部门若需新增电子印章须专题上报集团,经集团审核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公室具体办理电子印章的制作等手续。

3、集团所属公司、集团各部门若需变更或注销本单位电子印章的,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同意后,向集团一并交回电子印章软件、密钥盘(KEY)及密钥盘密码,并由集团总裁办公室办理变更或注销。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第三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刻制与颁发第四条电子印章的刻制需由公司指定的刻章机构负责,刻章机构须具备合法资质。

第五条刻制电子印章前,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三)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四)公司电子印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刻章机构根据提交的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要求的规格和格式刻制电子印章。

第七条电子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保管第八条电子印章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九条电子印章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专用设施中,如保险柜、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等。

第十条电子印章的保管人员调离或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

第十一条如电子印章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指定部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换或作废。

第四章电子印章的使用第十二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使用电子印章前,经办人需填写《电子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或授权代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电子印章时,应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完整。

第十五条使用电子印章的文件,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相关部门或当事人。

第十六条电子印章的使用记录应完整保存,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事由等信息。

第五章电子印章的审批第十七条电子印章的审批权限如下:(一)公章、合同专用章:总经理或授权代表;(二)财务章:财务总监或授权代表;(三)其他电子印章:部门经理或授权代表。

第十八条经办人需按照审批权限提交《电子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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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电子印章的安全可靠性,
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印章是指依法设定并用于电子文件签章的专用设备,包括
硬件和软件。

第三条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电子印章的
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条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促进电
子印章的推广和应用。

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制定电子印章使
用和管理的具体规程和操作办法,明确电子印章的使用权限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设定和使用
第六条电子印章应当通过专门设备进行设置,确保其唯一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电子印章的设置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确保其合法
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电子印章只能由指定的人员使用,且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权限和
程序;
(二)电子印章的使用必须经过身份验证和授权,确保使用人员的真实身份和合法权限;
(三)电子印章的使用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时间、地点、人员等,确保后续追溯和审计。

第九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一)选择需要签章的电子文件;
(二)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
(三)选择适当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四)生成电子印章的签章信息;
(五)将签章信息嵌入到电子文件中;
(六)保存签章后的电子文件,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电子印章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电子印章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二)电子印章的使用权限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级管理,确保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三)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四)电子印章的备份和恢复应当进行定期和完整性验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电子印章的保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电子印章的存储设备和通信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二)电子印章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电子印章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和设备,防止泄露和滥用;
(四)电子印章的使用人员应当对不正当使用和操作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电子印章的监督和监测
第十二条电子印章的监督和监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印章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使用和安全可靠;
(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电子印章的监测系统,对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印章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提高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滥用电子印章、篡改电子印章、盗用电子印章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授权使用电子印章、泄露电子印章信息、滥用电子印章权限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文件包括电子合同、电子文书、电子凭证等。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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