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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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章程范本

房地产公司章程范本

房地产公司章程范本房地产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房地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依法设立,并特制定本章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XXX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代理;不动产评估等。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万元,股权结构由投资人按照投资比例共同出资。

第六条公司的办公地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七条公司的运营管理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强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八条公司的章程为公司社会财富交流和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具有法律约束性和规范指导性。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一节公司股东大会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进行监督和决定。

第十条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审议公司章程的修改等。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以股东的表决权加权平均等计分制来进行表决决策,并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事项的通过或否决。

...第十六条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公司享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在经济和管理上具有较大自主权。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运营和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并与员工共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公共利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决议附件二:董事会成员名单附件三:公司注册资本证明附件四:股东出资证明附件五:公司经营许可证第十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有限责任公司:一种以股东出资额为限制,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2.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履行决策、监督和审议等职能。

房地产企业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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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各股东的权利、义务,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具体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具体年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 分配公司利润;3. 依法转让其出资;4. 股东的其他合法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依法承担公司债务;4. 股东的其他合法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10. 董事会的其他职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某大型房产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某大型房产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某大型房产公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成立公司第三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第四章合资各方、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第五章注册资本的变更、转让与担保权设置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员工和工会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和利润分配第十一章外汇第十二章保险第十三章保密第十四章合资经营期限第十五章公司的提前终止和解散第十六章公司清算第十七章其他规定第 1 页共 23 页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合资各方在甲、乙双方原各持股50%的内资有限公司基础上,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变更设立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并订立本章程。

第二章成立公司第2.1条公司的性质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各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2.2条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公司的中文名称为: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 ××× ×××CO., LTD.英文缩写为:×××公司的法定地址:北京市××× ××× ×××。

第三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第3.1条公司的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遵照国际公认的企业理念,在中国法律许可之下,按国际惯例进行市场化经营和运作。

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及其他资源,以第 2 页共 23 页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3.2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相关咨询;物业管理;酒店和度假村的经营、管理。

房地产公司章程

房地产公司章程

房地产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为主,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分为XXX股。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XXX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资格,以公司名称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人数应当不少于3人,不超过13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讨论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2. 选举和罢免公司总经理;3.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4. 提请股东大会召开。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人数应当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

监事会设主任监事一人。

监事会的职责是:1.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2. 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3.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4. 对董事会的决议进行监督。

第九条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总经理的职责是:1.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 执行董事会决议;3. 组织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聘任,负责记录与公司治理有关的会议内容,保证会议决议的正常执行。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股权变动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享有平等的权益,每个股东的权益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成正比。

第十二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资产分配和知情权。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通过买卖、置换、赠与等方式转让其股权,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第四章公司分配与分红第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归公司所有,公司应当依据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向股东分配红利。

最新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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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和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内部各项事务必须依据本章程进行操作。

第三条本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所有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员工都应遵守。

第二章公司概况第四条公司名称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公司股东按照协议进行出资。

第七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XXX集团,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XX%的股份。

第三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务。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主席由公司控股股东指定。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

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必须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和岗位,具体人员和职责由经理指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十三条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相关业务的拓展。

第十四条公司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质量和安全,依法获取相关许可证件。

第十五条公司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销售和物业管理等环节,必须按照相关质量管理和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提供相应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要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升品牌形象和销售业绩,注重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和信任。

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要按照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

第十九条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各类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财产利益。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依法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公司法人,以开发、销售房地产项目为主业,同时兼营相关的房地产服务业务。

第三条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Company Name】。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设在【注册地地址】。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2. 房地产代理、咨询、评估等服务;3. 经营与房地产相关的物业管理、装修、租赁等业务;4. 从事与房地产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合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秉承诚信、创新、卓越的经营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管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九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2. 董事会设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3.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会议决议须经过董事过半数同意方有效。

4.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制定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管理层1. 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产生。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法定代表人职责。

2. 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设立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一条公司股权由股东持有,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 普通股具有普通股东的权益,包括参与公司决策、收取分红等。

2. 优先股具有特殊权益,包括优先分配收益、优先清偿公司债务等。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组成。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2023全新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2023全新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2023全新第一篇模板:正式、官方、正规的风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内部运作。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经济实体,依托房地产市场进行土地开发、房屋建设和销售服务。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战略规划,制定公司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具体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公司经营第五条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土地开发、房屋建设和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具体包括:1. 搜集市场信息,寻找土地资源并进行开发;2. 进行规划设计、项目策划和工程施工;3. 销售房产,并提供售后服务;4. 开展相关房地产衍生业务,如物业管理和租赁服务等。

第四章公司管理第六条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管理模式,具体包括:1. 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2. 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机制;3. 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4. 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管,防范风险。

第五章中外合作与对外交流第七条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依法与国内外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并加强与行业组织、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的发展能力和影响力。

第六章附则附件:1.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执行细则》2.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规则和责任义务等。

2. 房地产市场:指以土地开发、房屋建设和销售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市场。

3.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的公司内部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总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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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__________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公司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是经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等。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九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年内缴足。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____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年内缴足。 第十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____分之____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 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 1、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以______形式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额的__%,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纳。 2、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以______形式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额的__%,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纳。 3、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以______形式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额的__%,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纳。 第十二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三条 股东不按本章程第十一条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前,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核发日期。 第十五条 公司备至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编号。 第五章 股东权利及义务 第十六条 股东的权利 1、股东享有投资受益权,即红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权。 2、股东享有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行使表决的权利。 3、股东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股东有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7、转让出资权和转让出资优先认购权。 8、提案权。 第十七条 股东的义务 1、股东有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2、股东有按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限出资的义务。 3、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4、出资差额补偿的义务。 5、依法转让出资的义务。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部分出资或全部。 第十九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另一股东征求同意,另一股东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驶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选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选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资金使用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方案。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协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表决,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各股东在公司发展中提供出资或其他资源的重要性的差异,特确定以下表决权的行使根据:股东A享有____%的表决权,股东B享有____%的表决权。一般决议事项由代表____分之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____分之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____分之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____次,临时会议由代表____分之____表决权的股东、____分之____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八条 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由出资多的股东指定人选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产生,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常设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题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2、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第三十一条 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经理任期三年: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出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出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由出资多的一方股东指派人选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不超过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权。 第三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监事可对执行董事做出的决议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理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六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七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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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每间房地产公司都有自己的章程,下面为同学们精心搜集了关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总则为规范母公司与股东的行为,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的意愿,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制订本章程。

1. 公司享有由股东海外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其内与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公司从事经销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与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市×××房地产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新城开发区。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项目与营业期限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租赁;建筑装潢材料销售;环境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酒店经管理(以工商核准的编定)。

第五条公司营业期限为2021年,自公司登记机关签发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后续投入第六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以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甲)有限公司250050%货币年月(乙)有限公司202140%货币年月张 (丙)3757.5%货币年月李 (丁)1252.5%货币年月第七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形及股权比例的确定1. 公司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不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因公司产业投资或产业经营之需要;(2)因公司为满足融资条件之需要;(3)公司利润实施分配的红利;(4)法规新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股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股权比例的确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依据本章程规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才,各控股股东股东须履行股东出资义务。

若股东未按本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履行出资义务,则根据各股东相应出资到位后实际累计资金投入增加调整各股东股权比例。

各控股股东须配合顺利完成公司配合增资事宜。

第八条公司除注册资本出资外项目开发建设仍需要的资金投入,公司首先选择以金融机构融资为基础为主。

若金融机构融资后银行公司项目开发建设仍需要资金投入,则各方各党派按各自股权比例同步出资,若未按本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则相应调整较多各方的股权比例。

第四章中小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 委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班子及财务管理人员,并在任期内可以调整变更;3. 按共同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 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长报告英国公司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5. 优先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6. 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7.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它股东的出资;8. 监督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有权向执行董事制订或经营班子提出工作建言;9. 当发掘出公司经营异常时,在书面明确审计目的后才,可以自费聘请测量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对公司经营状况予以审计;10. 公司解散时,按出资比例分取剩余长瓣的权利;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证券法规定,执行公司股东会决议;2. 履行股权出资义务,并以出资承担公司亏损和公司债务。

股东应足额缴纳其认购出资额。

中小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验资银行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资产评估总值和财产过户手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股东未按照本章程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滥用特权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应负赔偿责任;4. 法律和章程有关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不得以公司股权为自身债务提供事实质押或联营公司口头质押,不得把所持公司股权用于对外股权交换、置换或担保。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售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回函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小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十日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过户的,不同意借款人的债权人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经四分之三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控股控股股东胡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情形除外。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所占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产业投资基金时各自的共同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经具有资质的评估咨询机构评估,按本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后,其他股东均不愿受让或者公司整体对外转让的情形除外,可以对外转让部分股权。

第十四条若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权利能力受到限制或终止,股权不得继承,应按本章程规定转让给其他债权人,但其他股东不愿购买的情形除外。

第十五条股权转让操作规定1. 拟转让股权股东向公司股东会提交股权转让书面报告,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价格,并经董事会通过表决通过。

各方不得私下协议转让部分或全部,如有发生,公司一律不予认定。

公司股东均以工商注册机关备案股东为准。

2. 股东各方相互配合,制作和签订股权转让必需的制作文件资料,以内在股东各方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等证件。

第十六条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时,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公司目前股东之间受让的,由公司代扣代缴;对外转让的,由转让股权控股股东承担,并向公司提供缴纳税单办理工商变更。

第十七条股权转让发生的所有包括每次评估费、工商更改手续费等,均由转让股东承担并及时置换支付。

转让股东不及时支付造成转让变更工作不能的,一切责任由转让股东承担,给其他股东或公司造成赔偿金的,由转让股东担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转让股东股权时,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章股东会第十九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流通股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司法权相关机构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产品销售计划;2. 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执行合伙人的报告;4.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8、审议批准公司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经济担保、资产抵押、融资、对外借款等事项;9. 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议案作出决议;11. 修改公司章程;12.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对第十九条所列第8、9、10、11项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精神领袖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对第六条所列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者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定期股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员招集、主持。

第二十二条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通过会议。

如提议后十五天内不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可由提议人主持招开临时股东会卢瓦龙县会议。

第二十三条对股东会会议审议其他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托季马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公函签名、盖章。

第二十四条对公司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流通股股东如发生拒绝盖章、签名的,均视作持不反对意见,决议是否有效,按本章程股东会守则条令确定。

决议有多项内容的,股东可以选定准许内容和反对内容,各项决议内容为何生效,按本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确定。

第二十五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听证会召开五股东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难以股东会议的,可以出具议题委托书且根据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明确授权内容,委托公司员工出席会议并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

受托人莅临出示股东委托书出席股东会会议,委托书作为股东会决议附件。

如流通股股东不出席会议或不委托的,均视作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

第七章执行董事第二十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由股东 (甲)有限公司指派或更换,任期三年。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检查经营班子工作目标计划执行情况;2. 拟订或审议批准组织工作公司经营管理组织专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3. 拟订或审议批准公司第六届工作目标控股公司与计划、考评及薪资奖罚方案;4. 拟订或审议批准公司目前基本制度建设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和规章;5.审议与批准聘任或解聘公司班子人员决议;6.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浮亏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8.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9.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专业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总裁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股东 (乙)有限公司委派。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3. 参与制订或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严格执行股东会批准的公司规章制度基本管理制度;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6. 参与拟订公司年度议定经营计划、考核奖惩办法、费用预算方案;7. 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洽谈、流转审核和审批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并确保维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与监管;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股东会权限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9. 在年度预算、职责规章制度权限和管理制度范围内,审批公司目前各类财务支出;10.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行政事务。

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将公司存于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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