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公司章程

合集下载

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

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

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1.1 房地产中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的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和运作方式,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1.2 公司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优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二条公司名称2.1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并注册为法人实体。

2.2 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以下房地产中介业务:出售和购买房地产物业的代理和咨询服务;租赁房地产物业的代理和咨询服务;房地产物业管理的代理和咨询服务;其他与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关的业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股东4.1 公司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4.2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合同和法律规定约定。

第五条公司管理层5.1 公司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归属于公司管理层。

5.2 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会和总经理。

5.3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并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5.4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六条公司员工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提供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

第三章公司运作第七条业务流程7.1 公司的业务流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7.2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操作的严谨性和效率。

7.3 公司应建立购房者和房产数据的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和真实性。

第八条资金管理8.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8.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3 公司应依法纳税,履行相关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义务。

第九条保密与合规9.1 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安全。

9.2 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得违规经营。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代理买卖、租赁和管理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由各股东按比例缴纳。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地点设在合适的办公场所,具体地址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组织规范和运营准则,所有董事、股东、员工和相关方均应遵守。

第二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包括创始股东和后续入股的股东。

第八条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益,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九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策、分红决策等。

第十条股东有义务遵守公司的章程,支持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负责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需要获得多数董事的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保障股东的利益。

第十六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负责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向股东报告。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销售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流程的顺畅进行。

第二十条公司应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积极与业界相关机构合作,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市场调研,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第一章总则与目的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中介服务行为,保障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为房屋中介业务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确保公司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业务,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透明的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立与注册第三条:房屋中介公司应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限制第五条:房屋中介公司应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六条:公司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欺诈客户、违规收费等。

第四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七条:房屋中介公司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购房、售房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

第五章信息发布与保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条:公司应严格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第六章咨询与看房服务第十一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房地产咨询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协助客户了解市场行情。

第十二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看房服务,确保客户能够充分了解房源情况,为客户提供合适的购房建议。

第七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十三条: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合法。

第十四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章售后服务与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协助、房屋维修协调等。

第十六条:在发生纠纷时,公司应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维护客户权益。

第九章行业自律与监管第十七条:公司应自觉遵守行业规范,维护行业秩序,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组织活动。

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模板3篇

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模板3篇

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模板3篇房地产中介公司章程模板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及住所公司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是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等。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________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足。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出资第十一条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1)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形式出资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额的____%,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具体地质)。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研究、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管理等。

第四条:法律地位本公司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营。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积极参与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房地产经纪服务,促进购房和销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为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本公司的股东组成;2.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决议事项根据股东表决结果作出。

第七条:董事会1.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行使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权;2.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第八条:监事会1.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检查和决议撤销权;2.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3.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九条:总经理1.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聘任;2.总经理负责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策。

第十条:财务管理1.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相关业务;2.财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管理公司的经济事务。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1.本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需求和法律规定,制定人事政策和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1.本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2.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四章:财务规定第十三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具体金额)。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房屋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屋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房屋中介机构应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房屋中介服务。

二、经营范围2.1 房屋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租赁、评估、咨询等相关业务。

2.2 房屋中介机构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三、资质要求3.1 房屋中介机构应具备合法的工商登记证件和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3.2 房屋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四、服务内容4.1 房屋中介机构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房屋买卖、租赁等相关服务,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

4.2 房屋中介机构应协助客户办理房屋过户、租赁合同签订等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

4.3 房屋中介机构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五、收费标准5.1 房屋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应公示明确,并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提前告知客户。

5.2 房屋中介机构的收费应合理合法,不得存在任何隐性收费和强制交易行为。

5.3 房屋中介机构应提供发票或收据等合法凭证,并明确标明收费项目和金额。

六、责任与义务6.1 房屋中介机构应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6.2 房屋中介机构应保护客户权益,如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法律纠纷,应及时告知客户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6.3 房屋中介机构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服务承诺,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七、违约与处罚7.1 房屋中介机构如存在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房屋信息、收取高额佣金、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等。

7.3 监管部门对违反本章程的房屋中介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八、争议解决8.1 房屋中介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房屋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房屋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二、机构名称及注册信息2.1 房屋中介机构的名称应明确、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注册地依法进行登记注册。

2.2 注册信息应包括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

三、经营范围3.1 房屋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租赁、评估、咨询等相关业务。

3.2 房屋中介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四、从业人员要求4.1 房屋中介机构应聘请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资质的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4.2 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五、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5.1 房屋中介机构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房屋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2 房屋中介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房屋咨询服务,回答客户的疑问并提供专业建议。

5.3 房屋中介机构应积极协助客户完成房屋交易手续,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5.4 房屋中介机构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费用及收费标准6.1 房屋中介机构应在提供服务前向客户明确告知相关费用,并不得隐瞒或收取任何未经客户同意的费用。

6.2 房屋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应合理、公正,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合同及责任约定7.1 房屋中介机构与客户之间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2 房屋中介机构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并对因违约行为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7.3 客户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因违约行为给房屋中介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八、违规处理及监督8.1 房屋中介机构如发生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等。

8.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房屋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合规。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

房屋中介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房屋中介机构的运作,保障中介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维护房屋交易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二、中介机构资质要求1. 注册资本:中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经营能力和稳定性。

2. 人员资质:中介机构应礼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担任中介人员,并确保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3. 信誉评级:中介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评级,包括业务合规性、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

三、中介机构经营范围1. 房屋买卖中介: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信息对接、交易洽谈、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房屋租赁中介:为房东和租户提供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支付等服务,维护租赁双方的权益。

3. 房屋评估中介:提供房屋评估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匡助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

4. 房屋管理中介:为房东提供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包括租金收取、房屋维修、租户管理等。

5. 其他相关服务:根据市场需求,中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其他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服务。

四、中介机构责任和义务1. 保护客户权益:中介机构应秉持诚信原则,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2. 提供真实信息:中介机构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者虚假宣传,以免误导客户。

3. 公平竞争:中介机构应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价格垄断等。

4. 保密义务:中介机构应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获得客户的明确授权或者法律要求。

5. 诚信经营:中介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五、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准则1. 自律规范:中介机构应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如遵守中介机构协会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行业规范的行为。

2. 服务质量:中介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及时回复客户咨询、认真处理客户投诉、提供专业的咨询建议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安市万隆房屋中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北安市万隆房屋中介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北安市西三道街第四条公司由庞中华、程立华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在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壹拾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八条本公司的宗旨:信誉第一、顾客至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加强股份合作,采用先进经营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式,在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同时,创造自身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本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壹拾万元人民币,均为个人股。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十三条本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组成:自然人股东一:庞中华,男,住址为北安市兆麟办事处14委1组31户,身份证号码:232602*********。

自然人股东二:程立华,女,住址为北安市兆麟区北苑社区,身份证号码:230602************。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和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出资填补的义务(即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确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承担补交差额的责任);3、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的章程规定;5、积极支持公司经营,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自然人股东一:庞中华,出资额为陆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自然人股东二:程立华,出资额为肆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应有全体股东参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事由:(1)召开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在每年12月30日召开。

(2)召开临时会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议案表决:股东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每项议案均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会议纪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股东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2、执行股东会议的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并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解聘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解聘或者聘任公司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不允许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1、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其它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上条1、2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计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表;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公司在每月月底会计报告制作并经审查验审后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没收财物损失,支付滞纳金、罚款。

2、纳税(所得税)。

3、弥补亏损,先用法定公积金弥补上年度亏损,若不足则用本年利润弥补。

4、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10%。

当法定公积金相当于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5、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提取的比例每年年终财务决算后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6、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比例在5%-10%的幅度内,具体标准每年年终财务决算后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7、分配股东:当年利润扣除上述1-6项后的余额全额分配,分配的具体办法每年年终财务决算后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可用于分配的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25%。

第四十三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伍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验资部门一份,公司留底一份。

北安市万隆房屋中介有限公司股东会自然人股东(签字):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