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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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制的深入研究及分析

民间借贷规制的深入研究及分析

民间借贷规制的深入研究及分析摘要: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是民间资本的重要投资渠道,以其及时、简便、灵活等优点,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具备重要的意义。

但是长期以来民间借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缺乏法律监管的民间借贷在国内呈无序的发展状态,在给我国金融系统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也给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本文主要现行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民间借贷的具体制度为基点,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现今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及合理借鉴,探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可能的方案。

关键词:民间借贷;诱因;规制引言2012年5月21日,随着浙江省高院对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长达六年之久的中国大案终于缓缓落下帷幕。

在吴英本人的命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之时,其背后所蕴含的民间借贷问题更迅速成为法学界、经济学界乃至社会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民间借贷概述目前对于民间借贷在司法实务界比较统一的看法认为: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

二、我国现阶段民间借贷主要面临的问题与诱因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民间有了更多可供支配的闲散资金;同时,也因为国家信贷政策的转变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以及国家允许民间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法律环境,大大地促使了民间资金流动的活跃性,也使得民间借贷活动日趋频繁。

(一)周期较短利息畸高,借贷过程缺乏规范。

民间借贷的周期较短利息畸高始终是其最突出的特点,既满足了急需资金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也满足了渴望迅速盈利的广大民间投资者。

但是由于民间借贷周期较短的特点,相应的在也就要求借贷程序必须简单化,省去一系列复杂繁琐的审批、担保程序,使得借贷过程缺乏规范。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职能未发挥。

民间借贷虽然由来已久,但是我国立法一直都没有给与过直接的承认,目前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大都零星的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之中。

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探析

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探析

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探析【摘要】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目前存在着法律规制不足的问题。

本文从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民间借贷在其中的地位以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入手,探讨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现状、法律规定的不足、存在的法律漏洞与监管难题,以及需要加强的监管措施。

同时提出了加强中小企业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建议,强调了其重要性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建立更完善的法律框架,为中小企业民间借贷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现状、不足、监管、漏洞、建议、重要性、发展方向、法律保障、监管措施、问题探析1. 引言1.1 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它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就业、稳定社会、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在就业的数量上占有很大比重,同时在贡献了相当可观的税收。

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带动消费需求、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不仅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也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一种经济问题,更是一种社会问题。

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只有这样,中小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中的地位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是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源泉。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限,银行贷款难以获得,民间借贷成为了它们发展的重要支持。

许多中小企业主依靠民间借贷扩大业务规模,解决经营资金周转问题,实现企业发展和壮大。

浅析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法律规制研究

浅析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法律规制研究

浅析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法律规制研究作者:王若雨来源:《大观》2015年第12期摘要: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信用形式,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民间借贷游离于金融监管范围之外,未纳入到金融监管当局日常管理系统,导致一些地区民间借贷无序发展,难以得到金融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有效保障,存在现实的法律风险,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市场和社会稳定。

由于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缺乏对民间借贷的正确引导,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为了确保民间借贷平稳健康发展,对其风险的法律规制尤为必要。

关键词:民间借贷;风险;法律规制民间借贷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及农民个人提供了发展的资金途径,另一方面又由于法规、政策等系统的不完善,民间的融资行为不利于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由于相关法律供给的不足,部分制度的缺位,民间借贷面临着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风险。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为生活或生产所需,在自愿基础上依约进行资金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货币资金,不得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至于利率,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中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二、民间借贷的特点首先,借贷主体多为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等,不包括金融机构。

民间借贷是个别企业、个人自主、自发的行为。

其次,借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利率。

民间借贷主要是为了解决自然人、企业临时性资金不足,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高低比较随意,从零利率到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几十倍的都有。

再次,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相比,民间借贷的借款金额小,期限短。

民间借贷的出资人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与金融机构相比,他们的资金积累有限,能够出借的金额也相对较少,期限短。

三、民间借贷的作用毫无疑问,我国民间借贷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变现为:(1)为许多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尤其是在短期借贷过程中优势比较明显。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摘要]民间借贷是对正规金融的补充,对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方面具有一定作用。

文章阐述了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探讨江苏省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现状,并在基础上剖析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金融;法律规制;江苏省一、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一)民间借贷的概念所谓“民间借贷”,指是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

民间借贷是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是实现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手段。

它在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有利于解决民营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问题。

(二)研究背景民间借贷虽然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但是在现代金融社会中实现了重大的转型并展现出新鲜的活力。

传统的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多用于生活消费;而现在其更多用于生产经营,如用于企业更新固定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进行项目投资开发或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民间借贷以其手续简便、利润丰厚等优势逐渐发展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但是,由于监管上的缺漏和法律制度的不成熟,民间借贷也存在诸多消极影响。

随着“温贷危机”等事件的浮出水面和“吴英案”引起全民关注,民间借贷行业逐渐暴露出资本市场秩序混乱、监管不善以及民间借贷机构组织结构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另外,民间借贷过程中还伴生着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严重损害了放贷人与借款人双方的利益,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与冲突。

一时间,民间借贷的利弊如何权衡,应该走向何方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鉴于民间借贷突出性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党和国家给予了高度关注。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主流媒体采访时表示:民间借贷在制度层面上具有合法性,各有关部门应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论我国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制

论我国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制

贷 的双 方 当 事 人 为 了 实 现 双 方 的 借 贷 目
的 , 通 过 达 成 书 面协 议 或 者 口头 协 议 , 双 方
达成 借贷 合 同 , 从 而 在 双 方 当 事 人 之 间 形 成债 权债 务关 系 , 这 种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是 一
种 典 型 的 民事 法 律 行 为 , 一 旦 形 成 就 受 法 律 的保 护 。 2. 民 间 借 贷 是 一 种 合 同 行 为 民 间 借 贷 行 为 是 基 于 双 方 当 事 人 自
间借贷 相关 立法 的不完善。为了解决 民间借贷存在 的弊端 , 发挥其在金融市场 中的积极作 用 , 我们 有必要加 强对民 间 借贷 的监督 , 完善 民间借贷 的立法 。 [ 关键词 ] 民间借贷 ; 金融市场 ; 完善立法 [ 中图分类号 ] D 9 1 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 0 0 4— 7 0 7 7 ( 2 0 1 3 ) O 6— 0 l 1 9— 0 4 将 公 民 与其 他 组 织 之 间 的 民 间借 贷 纠 纷 纳
借贷 的主体 局 限于个 人 之 间 , 而 个 人 与 企 业 , 以及 企 业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民 间 借 贷 行 为 并 没 有 纳 入 其 范 围 。很 显 然 , 这 种 观 点 不
足 以概 括 所 有 的 主 体 , 因 此 这 种 观 点 有 待
进 一 步 完 善 。 类 似 的 观 点 还 有 “民 间 借 贷

1 1 9・
枣 庄 学 院 学报
2 0 1 3年第 6期
3.民 问 借 贷 主 体 不 包 括 正 规 金 融 组 织 所 谓 正 规 的 金 融 机 构 , 是 指 依 法 设 立 的 , 专 门 从 事 相 关 金 融 活 动 的 J O E 构 , 在 我 国 , 主 要包 括银 行 、 保 险公 司 、 信 托 公 司 、 证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共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摘要:2015年以前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多分散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政策性文件中。

从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而完善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法律规制一、民间借贷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了民间借贷的概念:“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1、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i我国法理界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民间借贷行为只能发生在公民之间,故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仅指公民,;持第二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可以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即民间借贷行为的一方为公民,另一方则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除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民事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看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中,由于非金融企业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具有特殊性,予以特别分析。

第一,非金融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与意义民间借贷即指以非金融机构为中介,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的行为。

作为经济生活中一种常见形式的小额社会信用,民间借贷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债权债务人之间信任度不高、法律的裂缝等原因,民间借贷也难免存在着乱象,逾期不还、借贷陷阱等问题屡见不鲜。

因此,如何加强对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现状目前,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主要依靠《合同法》、《借款合同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协议文本示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现。

但是,《合同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尚存在不足,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导致民间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乱象不断。

三、研究内容及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民间借贷的定义与特征。

2.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现状。

3.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4.国外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经验。

5.建立健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路径探究。

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2 研究内容与结构第二章民间借贷的定义与特征2.1 民间借贷的定义2.2 民间借贷的特征第三章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现状3.1 我国现有民间借贷法律法规3.2 民间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形式第四章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4.1 法律法规缺失4.2 法律规制不严格4.3 法律规制协调性不足第五章国外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经验5.1 美国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5.2 英国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5.3 日本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第六章建立健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路径探究6.1 加强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6.2 提高监管力度和监管手段6.3 建立信用体系第七章结论7.1 总结7.2 展望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法和统计分析法等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相关案例以及民间借贷领域的统计数据与相关分析,深入剖析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及金融监管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及金融监管

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与监管完善的思考绪论1.1案例引入:“吴英案”吴英,XX省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

18岁开始经商,涉及美容足浴服装等多种领域,累积资金超过千万元。

2006年3月起,吴英在东阳注册成立了12家以本色命名的实业公司,涵盖商贸、地产、酒店、网络、广告等众多领域。

2006年,媒体曝光吴英的总资产达38亿元,吴英当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

吴英的迅速暴富引来社会各方的非议,其中对她原始资金来源的质疑尤为强烈,纷纷质疑吴英傍大款或者洗黑钱得来了原始资金。

而吴英将其神秘发家,归结为做美容、炒房和炒期货,并声称“资金主要来源于期货”。

2007年2月7日,吴英在首都机场被东阳警方抓获,并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2007年2月11日,东阳市政府发出通告,表示吴英及其本色控股集团XX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犯罪嫌疑,并已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短短数月“吴英神话”从辉煌走向了破灭。

根据XX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用个人或企业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

吴英案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额利息或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集资款人民币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吴英提出上诉,2011年4月7日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并于2012年1月18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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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摘要
近年来,由于市场融资需求扩大等各方面原因,民间借贷的发展迅速,并且逐渐受到社会注重。

但是,鉴于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研究开始比较晚,学术界对于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监管主体等问题仍存在争端,现阶段,我国缺乏专门的民间借贷立法,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散落于《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之中,实践中存在着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诸多问题。

如今民间借贷活动越来越频繁,对社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建立和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也是当务之急。

目前国内学者对民间借贷法律规制问题做了研究,指出国家和地区在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后,要采取严格的法律规制。

本文在该理论基础上深入细致探究,论文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即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意义。

正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民间借贷的概述来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第二部分梳理我国现有的民间借贷法律规范,并查出立法和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部分将对对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结语部分对全文作出总结。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商事性民间借贷监管民间借贷市场
目录
引言 (3)
一、民间借贷概述 (3)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3)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过程 (3)
(三)我国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 (4)
1.民事性民间借贷 (4)
2.商事性民间借贷 (5)
(四)民间借贷的社会影响 (6)
1.民间借贷产生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加 (6)
2.借款去向脱离实体经济导致产业空洞化 (6)
3.民间借贷风险逐步向银行渗透 (6)
二、关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梳理和分析 (7)
(一)我国现行的民间借贷法律规范 (7)
(二)对现有的民间借贷法律规范的评价 (7)
1.关于民间借贷专门法律欠缺 (7)
2.民间借贷遭受双重标准 (8)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 (8)
(一)民间借贷要区分立法模式 (8)
(二)对商事性民间借贷行为主体制定准入标准 (9)
(三)对民间借贷监管制度的完善 (10)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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