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的建议

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家与家之间的矛盾,很多都由于边界或地界纠纷引发。据统计,85%的战争国因边界纠纷引起,如珍宝岛战争、中越自卫还击战等,如发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吴川长岐、化州长岐之间的塘北械斗事件;如报刊上不时刊登的兄弟争地而争斗引至家破人亡,无不与边界或地界不清有关。长期以来,由于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等各方面的原因,边界地区因地界,田产、山林、草场、水利、矿产资源等到引发的矛盾纠纷接连不断,影响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尤显必要和紧迫。

我市周边陆地界线长,界桩多,地形复杂,如果不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就很容易引发边界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据悉,我市陆地界线全长4302.254公里,埋设界桩111座。其中省界“粤桂线”1条,界线长329.26公里,埋设界桩11座;市界3条(茂名湛江界,茂名阳江界,茂名云浮界)界线长724.6公里,埋设界桩73座;市界9条(信宜高州界、高州化州界、高州茂南界、高州茂港界、高州电白界、茂南化州界、茂南电白界、茂南茂港界、电白茂港界),界线长494.65公里,埋设界桩27座,(含3个交会桩);镇级界线222条,界线长2753.744公里。

解决边界纠纷,创建平安边界,是一项涉及边界地区各有关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做好平安边界建设,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等10部门转发了中央综治办等10部门《关于发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综治办[2007]22号),把平安边界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示范活动和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为加强我市平安边界建设,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职能部门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专抓,职能科室具体抓落实,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平安建设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二、保障经费,有效受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看护,依法对界线实施有效受理。

三、宣传到位,普法深入。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上,要做到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明显。可采取放电影、办专栏、出墙报、派发宣传单。

出动宣传广播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平安边界的意义,使边界地区居民普遍了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四、措施具体,机制健全。有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谊互访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协调处理制度等。

五、联谊互访,边界平安。周边地区职能部门要经常进行联谊互访,互相交流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经验,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边界地区居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维持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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