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市政设施改善专项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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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绿化施工方案范本

杭州市绿化施工方案范本

杭州市绿化施工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杭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杭州市政府决定开展绿化施工工作。

本文档旨在为杭州市绿化施工项目提供一个范本方案,以便规范项目的实施,确保工作高效进行。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绿化施工,改善杭州市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居住品质。

具体目标如下:1.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2.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供居民休闲空间;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以上目标,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绿化施工方案。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的绿化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新建绿地:选择适当的地点,在城市中心及郊区增加绿化面积,建设公园、花坛等设施;2.绿化建设:对城市现有的荒地、废弃建筑等进行绿化改造,增加绿植种植,修剪整齐的绿篱和树木等;3.植树造林:在城市中心及周边地区进行植树造林活动,以增加绿化覆盖率;4.绿色屋顶:在建筑物的屋顶上种植绿色植物,提供更多的生态空间。

四、项目实施步骤本项目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实施:1.调查研究:对杭州市现有绿化设施进行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并收集市民的意见与建议;2.方案设计:根据调查结果及市民意见,制定绿化施工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3.施工准备:确定施工地点、材料供应商等,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4.施工实施:按照方案和计划进行绿化施工,确保质量和进度;5.后期维护:在绿化施工完成后,进行养护和维修工作,确保绿化设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预算本项目的预算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购置费:购买绿地和荒地进行绿化改造;2.施工费用:包括建设工人的工资、建筑材料费用等;3.设备购买费用:购买绿化工具和设备,如修剪器具、浇水设备等;4.后期维护费用:保养绿化设施的费用,如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

具体的项目预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确认。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5•【字号】杭政办函[2009]217号•【施行日期】200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总体目标:力争到2011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2024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建设计划

2024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建设计划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城市的绿化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中国的一座经济发达、生活优美的城市,杭州市一直以其独特的风景和环境而闻名。

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杭州市政府制定了2024年城区绿化建设计划。

一、总体规划据统计,杭州市目前的总绿化覆盖率为50%,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25%,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

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人口的增加,城市绿化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因此,杭州市政府决定在2024年加大城区绿化建设的力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重点项目1.建设新的城市绿道和休闲公园。

根据城市规划,杭州市将新建10条城市绿道,连接各大主要公园和景点,方便市民出行和休闲。

同时,城市将新建5座大型休闲公园,提供更多的休闲活动空间,满足市民的各种需求。

2.提升老旧小区和街道的绿化水平。

针对老旧小区和街道绿地不足的问题,杭州市将加大对这些地方的绿化改造力度,引入更多的绿色植被和景观设施,增强绿化效果,改善周边环境。

3.加强城市街道和广场的绿化工作。

作为城市的主要交通动脉和人流聚集地,城市街道和广场的绿化工作至关重要。

杭州市将加大对城市街道和广场的绿化投入,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4.保护和修复城市的生态环境。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一些绿地和湿地面临破坏和污染的威胁。

杭州市将加大对这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恢复其原始状态,保障城市的生态平衡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5.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和徒步出行。

绿色交通和徒步出行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也是改善城市环境和减少污染的有效途径。

杭州市将加强城市绿色交通建设,推广共享单车和电动汽车,鼓励市民多步行出行,减少机动车的使用。

三、实施方案为确保2024年城区绿化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杭州市政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

确定各项绿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和实施时间,确保按计划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杭州市城市道路整治标准

杭州市城市道路整治标准

杭州市城市道路和街容环境提升整治标准目录1 总则 (1)2基本原则 (1)3 适用对象 (1)3.1 市政设施 (1)3.2 建筑立面 (1)3.3 街道绿化 (1)3.4 城市家具 (2)3.5 城市照明 (2)4 整治目标 (2)4.1 分级目标 (2)4.2 分类目标 (2)5 整治标准 (2)附表: (3)附录一:编制依据 (11)附录二:道路整治技术要求 (12)1 总则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营造“大气开放、精致和谐”特质的城市环境,提升杭州城市形象和环境品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在《杭州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实施导则(通则)》指导下,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及杭州市有关政策文件,有利于在操作层面对市政设施、建筑立面、街道绿化、城市家具、城市照明等各类要素进行提升整治,特制定本标准。

2基本原则(1)依据规划,科学编制;(2)以人为本,简约节约;(3)综合完善,提升功能;(4)体现特色,展示文化;(5)技术引领,注重创新。

3 适用对象列入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范围内的城市市政设施、建筑立面、城市家具以及城市照明设施等。

3.1市政设施市政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道路设施(包括雨水篦子、交通标线、井盖等),高架路、立交桥和随路桥梁,隧通道,人行天桥和过街地道等。

3.2 建筑立面建筑立面包括:建筑外立面及设施,各类广告,店铺招牌,建筑屋顶,沿街绿化等。

3.3 街道绿化街道绿化包括:道路(河道)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临时花卉等。

3.4 城市家具城市家具包括:人行道公共设施,交通、导向、提示标识,监控探头,隔离路障,强弱电箱体,公交候车亭,书报亭,公共自行车亭,架空线及环卫设施等。

3.5 城市照明城市照明设施包括:景观照明、广告灯光及道路路灯等。

4 整治目标4.1 分级目标(1)一类项目:规整、正气、品质,彰显开放大气国际范;(2)二类项目:美丽、温馨、浪漫,突出含蓄好客中国风;(3)三类项目:简约、干净、舒适,展现精致和谐杭州味。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3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3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杭州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方案为加强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管理,迎接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路和杭州经济开发区主干道路,重点是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国八残会)场馆周边35条道路的无障碍设施。

二、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和筹备全国八残会为契机,力争通过四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违章占道明显下降、设施占道基本消除、重点区域全部达标”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无障碍建设环境,打造“生活品质之城”。

三、整治内容(一)组织对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342条主(次)干道路及杭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8条主干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梳理,摸清底数。

(二)着力整治占道经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章停放占用盲道等违章行为以及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服务亭以及报刊亭(以下简称亭)、路灯杆、交通标识杆(以下简称杆)、各管线单位的检修控制箱(以下简称箱)、井盖等城市家俱设置不合理、侵占盲道等行为。

(三)重点对全国八残会场馆周边35条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

四、整治措施(一)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9•【字号】杭政办函[2003]228号•【施行日期】200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城管办、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建委、市城管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体改办二OO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建立竞争有序的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和有效的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关于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68号)精神,现就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五城区(以下简称老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通过改革现行体制,推动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化,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强化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努力建立竞争有序的养护市场体系和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改革原则(一)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二)坚持管理与养护相分离的原则;(三)坚持养护市场化的原则;(四)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改革内容根据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的实际情况,将区市政管养体系一分为二。

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市场化;二是建立新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对市政设施的监管;三是积极实施事转企改制,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

(一)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市场化进程。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对上半年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我委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1、质量方面: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和管理技术资料,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安全方面: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现场施工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装拆(使用)、临时活动用房、承重支模架和各类悬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检查主要涉及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监理企业审批情况,需要专家论证的,是否严格按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等。

3、文明施工方面:根据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要求,侧重检查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及美化、扬尘控制措施、生活区环境卫生及设施配置、现场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工程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证照情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杭政办[2004]14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8.13【实施日期】2004.08.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4]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接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八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接收管理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顺利衔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接收管理。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内容:一、市政设施1、城市道路;2、城市桥涵(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及地道);3、城市隧道;4、城市地下管廊;5、城市雨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6、城市河道和调配水、排灌泵站设施;7、上述设施附属排水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

二、市政设施附属专业工程1、绿化(行道树、绿化带、取水栓);2、路灯;3、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牌、信号灯系统、标线、交通隔离护栏、监控设施);4、市容环卫设施(果壳箱、取水栓等);5、消防栓;6、地下配套管线(电力和弱电线缆沟、给水管道、燃气、热力管道等);7、城市家俱(公交停车站、电车杆线、电话亭、邮政信箱、报刊亭、自动售货机、泊车计价器、城市地名区域位置指示牌等);8、沿街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第四条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接收管理,分市政设施、市政设施附属专业工程两大类,实行分类管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2•【字号】杭政办函[2010]231号•【施行日期】2010.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订的《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日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办法(试行)(市规划局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规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8〕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论证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增强规划论证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明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程序,在具体建设项目管理中优化、细化和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修改和完善,使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更具合理性、权威性及可操作性,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适用范围杭州市规划区(在城市总规中确定)范围内区域性重要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较大修改的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利害相关人重大权益的建设项目等。

三、《建设项目选址条件》的申请需要进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先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条件》。

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出选址论证的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

四、论证内容原则上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条件前应组织开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用地兼容性论证。

(整理)《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局项目编号:2009-ZL-026)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二零一一年六月项目名称:《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局项目编号:2009-ZL-026编制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技术指导人:黄瑚、章建明项目审定人:刘长岐项目审核人:吴为项目负责人:郭雪斌项目参与人:张楠楠、应联行、王向阳目录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 (1)一、总则 (1)二、总体规划 (1)三、分区规划 (2)四、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3)五、详细规划 (4)六、专业(专项)规划 (7)七风景区规划 (14)八、概念规划 (15)九、城市设计 (16)十、选址论证报告 (16)十一、规划实施评估 (17)十二、研究类规划 (17)十三、规划成果汇编 (17)《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补充条款: (21)一、中心镇、中心村规划 (21)二、市政、交通模型分析及应用 (22)三、杭州市市域、市区、中心城区、外围组团规划人口数据 (22)四、杭州市市级以上需强制性控制的市政、交通设施,在控规编制中无需进行用地功能、指标调整用地的计费标准 (23)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本“指导标准”依据2004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并结合杭州市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杭州市规划局下达直接委托的规划编制任务可按此标准执行;招投标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应标单位可参考本标准合理报价。

第三条执行本“指导标准”的规划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颁布的相关文件中有关深度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指导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由杭州市规划局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五条本“指导标准”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二、总体规划第六条市、县(市)域总体规划按0.7万元/万人标准计费。

注:(1)市域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开编制;(2)县(市)域总体规划含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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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35cm三渣小河 (花园岗街) 路 湖州街 莫干山路 文二西路 天目山路 莫干山路 龙井路 合计 通益路-莫干 山路 石灰桥-北大 桥 五常港东-紫 荆港路 丰潭路-紫金 港路 石灰桥-天目 山路 吉庆山隧道连 线-满觉陇路
道路30cm黑碎基础 道路30cm黑碎基础 道路30cm黑碎基础 道路30cm黑碎基础
西湖风景 道路30cm黑碎基础 名胜区
2012年杭州市市政设施改善专项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红线内市政道路加固改造①)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道路名称 浣纱路 高银街 环城东路 运河东路 勤丰路 起止点 开元路-庆春 路 华光巷-中河 路 庆春路-环城 北路 艮山西路-杭 海路 华丰路-临丁 路 计划投资 数(万元) 236 135 288 83 331 42 396 435 20 163 153 330 2612 道路长 道路面积 道路修复 人行道 支管埋 窨井提 井盖更 上改下 雨水篦 绿化修 修复 子更换 复(㎡) 实施单位 度(m) (㎡) (㎡) 设(m) 升(座) 换(个) (m) (㎡) (个) 1145 550 1933 1946 2321 365 1532 2685 3160 3318 1895 2920 23770 34128 8800 69425 65218 79156 12410 50556 107400 103516 151412 71252 21200 774473 4400 3000 12000 3000 12000 2000 20830 14000 700 4000 6370 12000 94300 7800 1000 1087 648 335 120 7500 300 25 12 50 25 12 50 78 93 30 150 100 20 50 40 30 150 100 37 18 120 上城区 上城区 下城区 江干区 江干区 拱墅区 拱墅区 拱墅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备注 道路45cm黑碎基础 道路35cm黑碎基础 道路30cm高标号砼 基础 道路30cmC30砼基 础 道路30cmC30砼基 础 道路45cm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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