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难点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
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问题,如信息安全、资金冻结、争议难调等问题,这使得监管难度变得更加复杂。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
一、监管的难点1.监管标准的制定困难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新的业务模式不断涌现,不同的业务模式涉及的监管标准和监管部门均不同,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
2.监管部门相对滞后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主要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
然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初期,监管机构并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导致监管相对滞后,监管效果不明显。
3.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主要包括信息泄露和数据泄露的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是通过电子渠道进行金融服务交易的,同时涉及到资金转移、交易结算等多个环节,因此,一旦安全问题发生,后果将非常严重。
二、监管对策1.标准制定与完善为了有效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特点和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规则,对各类业务模式进行分类监管。
对于无法划分的新业务模式,应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标准。
2.监管体系的建设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工作,应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提高监管效率。
3.加强技术保障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转,监管部门还应加强技术保障,包括建立体系化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提高技术防范能力等。
4.加强协同监管最后,为了更有效地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协同监管,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监管的合力。
同时,还应加强与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社会资源的合作,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和发展。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主要有监管标准制定困难、监管部门相对滞后、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问题等。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本源风险评估及防控对策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本源风险评估及防控对策近年来,金融风险事件层出不穷,给国家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挑战。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重大金融风险的本源进行评估,并制定有效的防控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一、本源风险评估1. 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金融产品创新一直是金融机构追求利润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过度创新也会导致风险的增加。
金融产品创新涉及到金融工具、金融行为等各个方面,其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进行评估,需要对其市场应用前景、产品设计合理性、风险识别和监管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以避免因创新不当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2. 金融监管力度不足风险金融监管力度不足是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本源。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加快,金融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金融监管力度不足可能导致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的风险集中暴露,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对金融监管力度不足风险进行评估,需要考虑监管法规、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监管科技应用等多个方面,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政策。
3. 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是构成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本源,其主要包括道德风险、人员管理风险、内控风险等。
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运营不稳定和风险暴露,甚至对金融体系带来直接影响。
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进行评估,需要考虑管理规范性、内控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并及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二、防控对策针对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和监管制度。
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金融产品创新的审查和监管,确保金融创新符合市场规律和监管要求;金融机构自身也需要加强对金融产品创新的内部审查和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
为了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需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监管手段。
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1.匿名性:新型金融犯罪常常通过网络进行,犯罪分子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难以被追踪和识别。
2.跨国作案:由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数字金融交易的便利,犯罪分子能够越过国界进行作案,使得打击和追踪的难度增加。
3.高科技手段:新型金融犯罪常常利用高科技手段,如网络黑客攻击、系统入侵、数据篡改等,利用金融体系的漏洞或者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以获取非法利益。
4.高风险高回报:新型金融犯罪常常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参与非法交易,但实际上这些交易并不存在,投资者最终会遭受损失。
针对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对策: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型金融犯罪的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金融交易和金融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加强监管力度: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3.提升技术水平: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加强系统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安全事故,提高对新型金融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水平。
4.增加投资者教育: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对金融市场的认知和风险意识,让投资者能够辨别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避免上当受骗。
5.加强国际合作: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金融犯罪。
加强信息共享、情报协作和制度对接,提高打击犯罪的效果和力度。
6.强化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法治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人们充分认识到金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自觉抵制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总之,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给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我们应以法律为基础,增加监管力度,加强技术防范,提升投资者教育和加强国际合作,全面做好新型金融犯罪的防范工作,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电子化的快速推进,目前我国刚加入国际WTO组织,又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确立和金融机构的改革这一特殊阶段,金融领域中各种新型犯罪也层出不穷。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减少和避免国家、免受不法侵害,第二次全国经侦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和完善“预警、防控和协作”三大机制就有了急为迫切的现实意义,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惩治的有效性,提高对金融犯罪的防范能力,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结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实际,对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和防范对策,提出一些个人看法和想法。
一、新型金融犯罪和传统金融犯罪的关系及区别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第五节、特别刑法、附属刑法中所禁止的,或与这些被禁止的金融犯罪行为相类似的,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而言的,即是指当前的金融犯罪具有与以前传统金融犯罪所不同的新的因素。
这些新的因素大体上可归纳为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等方面,成为新型的金融犯罪。
新型金融犯罪与传统金融犯罪的关系。
新型金融犯罪是社会经济高度现代化、高度社会分工下呈市场化、商品化的条件下,随着现代经济秩序、经济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类经济犯罪。
新型金融只能存在于经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
而传统的金融犯罪既存在于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也可存在于计划经济形态的社会。
两者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
传统金融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为自然人,而且犯罪主体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身份条件。
而新型金融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而且犯罪主体大多需具有特殊的身份条件,属于智能犯罪、职业上的犯罪。
2、违法结构模式不同。
传统金融犯罪大多属于自然犯,也即其犯罪之恶是人们通过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就可以评价的;而新型的金融犯罪其违法行为并不是通过其自身行为本身所体现出来或所具有的,而是由于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为是违法行为而具有的。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依法推进失信惩戒难点及对策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北方金融来稿摘登/行业2021.02法推进失信难点及对策乔莉(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呼和浩特010020)一、失信惩戒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针对失信惩戒的专门立法尚为空白,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规章为主的联合惩戒授权规范位阶过低。
除了各部委及省级政府制定外,各市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失信惩戒规范性制度标准不一。
依据我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如此,针对失信惩戒制度中存在限制和减损特定失信被执行人权利的情形是否有悖法律本质亟须进一步论证。
此外,关于失信惩戒依据的法律渊源较为空泛模糊,未能从理论上澄清失信惩戒对公民自由所造成的影响的法律本质,也就是在个人信息权利公共属性和隐私性方面还没有形成清晰的理论界定。
由于缺乏明确的依据和界定,势必造成行政执法人员在失信惩戒认定中自由裁量权过大,不可避免产生了在失信惩戒中对私权的“倾轧”。
(二)失信惩戒制度不完善。
失信惩戒机制不仅是对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也是对行政违法信息的使用。
然而,从征信业务实践来看,失信与违法是两个不同却又有交集的概念。
信用强调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包括负债历史记录及偿债履约能力判断信息,体现为偿债履约能力,这是信用在征信业务的内涵和边界。
而失信惩戒广泛地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管理范畴,显然有悖于信用管理的特征要求。
其次,参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了“有限采集”原则,绝大多数省级部门制定的失信惩戒制度中,不仅将违法信息等同于失信信息进行采集、甚至将志愿服务、慈善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范畴,这意味着公共信用管理超出了《征信业管理条例》适用的规则,造成了失信惩戒制度呈现出无边界性滥用倾向。
此外,根据行政法的不当联结禁止原则,行政相对人的信用状况与行政事项之间具有关联性,即应对“相关联事项”采取惩戒措施,而不是普遍联系扩大惩戒范围。
浅谈新型金融犯罪的惩治和防范

浅谈新型金融犯罪的惩治和防范文章标题:浅谈新型金融犯罪的惩治和防范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电子化等发展趋势,金融领域中被犯罪化的行为多了,范围广了,各种新型的金融犯罪层出不穷,如何提高新型金融犯罪的防范能力、加大惩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从公安角度出发,结合经济案件侦查工作实际,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和惩治对策,为反金融犯罪的法律完善能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一、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
在研究新型金融犯罪之前首先要准确把握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而要准确把握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必须从两方面来界定。
其一是什么是“金融犯罪”;其二是以什么标准来评定“新型”。
(一)金融犯罪。
所谓金融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第五节、特别刑法、附属刑法中的金融刑法规范所禁止的,或与这些被禁止行为相类似的,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
其本质是基于金融而又危害金融的犯罪行为。
(二)新型金融犯罪。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传统而言的,是指现在的金融犯罪具有与以前金融犯罪即所谓的传统金融犯罪所不同的新的因素。
这些新的因素大体上可归纳为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等方面,成为新型的金融犯罪。
(三)新型金融犯罪与传统金融犯罪的区别。
1、两者所相适应的经济形态不同。
新型金融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高度现代化、高度社会分工下呈市场化、商品化的条件下,随着现代经济秩序、经济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类经济犯罪。
新型金融只能存在于经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
而传统的金融犯罪既存在于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也可存在于计划经济形态的社会。
2、犯罪主体不同。
传统金融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为自然人,而且犯罪主体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身份条件。
而新型金融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而且犯罪主体大多需具有特殊的身份条件,属于智能犯罪、职业上的犯罪。
3、违法结构模式不同。
传统金融犯罪大多属于自然犯,也即其犯罪之恶是人们通过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就可以评价的;而新型的金融犯罪其违法行为并不是通过其自身行为本身所体现出来或所具有的,而是由于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为是违法行为而具有的。
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研究
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研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好的风险管理对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收益增长至关重要。
以下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研究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从制度、流程、技术和人员等多方面入手,以确保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特别是,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规范风险管理流程,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二、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信贷风险的监控和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分类评估体系,以及信用授权和审批制度。
此外,银行还应该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贷档案,并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监控,定期更新,同时加强预警机制的建设,提高预测和识别信贷风险的能力。
三、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资产和负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足额回收的风险,这种风险通常是由于信用危机、财务市场剧烈波动、政治风险等原因造成的。
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应该采取多种策略来应对流动性风险,如控制银行债务规模、加强负债管理、建立流动性监测预警和管理体系等,以确保银行的偿付能力和资产流动性。
市场风险包括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风险、投资回报不足等多个方面。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应该加强市场风险的监控和管理,控制市场风险,建立市场风险预警指标,保证市场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同时,银行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银行风险管理监测能力及人员技能,保持风险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需要融合理论和实践,应该通过综合控制风险、明确风险定位、加强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强化内部风险管理人员素质和信息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努力来逐步完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还应加强跨行业的资本市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经济风险,以确保商业银行的经营和银行间市场的稳定。
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样本(四篇)
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样本惩防体系作为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核心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社会快速发展和变革的大背景下,犯罪形式的日益复杂化和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多,使得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在____年度,我国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打造一个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惩防网络,旨在提升社会安全水平,保障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有安宁和幸福的生活。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着手以下主要任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提升侦查打击能力,建立刑罚执行和司法改革机制,提高国际合作水平。
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加大财政和人力资源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
我们预期,通过____年度的惩防体系建设,将实现社会安全水平的显著提升,犯罪率的有效控制,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增强,社会稳定水平的显著提高,以及惩防体系政策和措施得到广泛认可。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如技术条件的限制、社会复杂性的挑战以及资金投入的不足等问题。
针对上述挑战,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政府应加大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投入,优化政策引导力;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业的合作,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优化;建立与国际组织的密切合作关系。
惩防体系建设是关乎社会管理与人民安全的重要工程。
在____年度,我们需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思维和扎实的措施,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以实现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样本(二)推动惩防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保障社会秩序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强化惩防体系是关键所在。
我国必须深化政策法规的完善,强化组织协调工作,促进政府机构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致力于打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方位覆盖的惩防网络。
一、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应当加快完善惩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追责制度,实现监管全程化。
金融投资的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措施
金融投资的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措施本文将分析金融投资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针对性措施,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处理这些困难。
一、重点难点分析1. 风险管理金融投资存在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如何有效管理这些风险是投资者面临的重要难题之一。
2.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是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如何准确判断市场趋势、分析投资标的的价值以及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都是投资决策中的难点。
3. 信息获取和分析金融市场信息繁杂而复杂,投资者需要及时准确地获取和分析相关信息,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然而,信息的获取和分析也是投资者常常面临的困难。
4. 心理因素金融投资往往受到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的影响,如恐惧、贪婪和冲动等。
这些情绪容易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是金融投资中的另一个难点。
二、针对性措施1. 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投资者应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同时,可以采用分散投资、止损和保险等策略来降低风险。
2. 研究专业的投资分析方法投资者应研究和掌握专业的投资分析方法,如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等。
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和投资标的,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和策略投资者应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和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同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被情绪左右,做出不理智的投资决策。
4. 加强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投资者应加强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关注市场动态和相关数据,并运用合适的工具和方法对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
同时,要注意筛选有效信息,避免过度依赖虚假或不可靠的信息。
5. 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投资者应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冷静、理性和耐心。
可以通过定期反思和交流,纠正投资中的错误行为和思维,提高投资决策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结论金融投资中的重点难点和针对性措施是投资者在实践中需要重视的问题。
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学习专业的投资分析方法、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和策略、加强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以及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应对金融投资中的难点,提高投资效果和风险控制能力。
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重点及对策
经营管理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重点及对策□ 南京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摘要:在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正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总体的经营形势还是不错的,但近年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风险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银行金融风险的危害极大,不仅制约着各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和发展,更威胁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违规授信案为切入点,剖析新形势下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一些针对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重点及对策。
一、银行金融风险的产生及危害银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的10年,新形势下,银行业的存贷款规模、整体效益都发展迅猛,然而发展的背后也同时隐藏着风险,这几年发生了不少因片面追求规模效益不惜违法违纪的大案,广发银行“侨兴债案”、民生银行300亿理财飞单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违规授信案等等都是血淋淋的教训,这些大案的发生也将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推上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
2018年1月19日晚,一则浦发银行775亿违规授信案的新闻震惊了整个金融圈,银监会公布了关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违规授信案的处罚结果。
四川省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关责任人给予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警告、罚款及内部问责等相关处罚。
回顾一下整个案件: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王兵带领着从银行高管到客户经理的一帮人,通过一般人看不懂的财务手段,把775亿元贷给了自己操控的1000多家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在收购有不良贷款的企业后,拿着银行给的贷款,替那些不良贷款企业还钱。
775亿元的贷款在这些公司转了一圈,又回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此前不良贷款留下的窟窿却被填上了。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之所以操纵着这么多公司,主要就是为了钻空子,逃避授权,一般银行内部都有贷款授权额度的限制,贷款1亿元以上需要总行批复,而它的窟窿有700多亿元,只有造假出那么多家企业,让每家企业的贷款指标只有5000万元左右,这样就能成功逃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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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难点及对策研究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监察室 张晓虎 导语: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要求不断创新、改革和完善金
融机构的思想教育机制、制度建设机制、风险管控机制、检查惩处机制、内控评估机制、科技创新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公众监督机制;要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有机结合。本文试通过对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难点及对策的分析,就运用现代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流程控制为导向,以信息科技为支撑,以惩防并重为目标,构建“防控、惩治、科技,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全域覆盖、深度融合’的立体化多级监察”运行模式,促进形成全面深化大党建和全面风险防控大监督格局作粗浅探讨。 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模型(框架结构示意图) 2
在此立体模型框架结构中,金融机构的政治经济活动流程、内部控制系
统及风险管理措施之中,有机地植入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机制。循环的各环节,不是单一的存在,而是相互交叉和涵盖,有着相融的关系。 一、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重点 金融机构由于行业的特点,始终处于反腐第一线,除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把握经济命脉外,还承担着反舞弊、反欺诈、反商业贿赂、反洗钱等众多义务。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日趋严密和完善,为拓展惩防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前形势下,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尤其要注重“建设系统性、惩防针对性、制度实效性、管控科学性”。突出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促进廉政从政,加大治标力度、稳步推进治本,把住决策关、执行关、监督关,实施教育机制改革、决策机制改革、管理制度改革、监督方式改革,不断推进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 1. 注重建设系统性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有效遏制腐败问题,需要整体设计,让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各个层次都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使权力运作具有可控性。 无论是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科技、考评等各方面,有机种植在对各个权力岗位,各个流程控制节点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形成不断优化、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全域覆盖、深度融合”的立体化多级监察的系统运行模式。 以流程控制作为导向的新一轮惩防体系的系统性建设主要包括: (1)权力运行流程再造:按照《职位说明书》和《部门职责》进行梳理,对经营管理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逐项登记权力事项,描述权力运行流程,将管理事项流程化,优化权力结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机构治理 3
结构,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形成权力结构制约、业务牵制、关键岗位不相容、责权利对等的权力结构。首先,明确各决策主体的职权,决策程序,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有程序保障;其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部门、重点岗位职能配置合理并且相互制约;第三,经营管理的各项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流程设计合理、步骤齐全、次序得当、界限明确,衔接时间合理,过程受控;第四授权的范围、事项、条件和期限清楚,授权事项与被授予者的履职能力相匹配,自由裁量权限适当,责、权、利明确且对等。 (2)优化业务流程:首先,优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议事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其次,要记录工作过程,把权力制衡、过程监控原则和廉政从业规定体现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第三,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作用,明确监督责任、途径和方法,加强效能监察、内部控制和过程监督,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3)流程控制的整合:继续在“有机交融、深度结合”上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重点领域;二是通过整合监督资源,使各监督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风险事件及时预警和处理,防止风险事件的恶化和扩散;三是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改进机构经营管理流程监管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实现网上适时动态监控,做到信息可监控、行为留痕迹、过失可追溯。同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形成预警防控与机构改革发展的良性互动。 2.注重惩防针对性 一是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时,通过风险排查和风险等级划分确立风险点,突出重点,抓住“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 4
关键环节。二是在这些重点领域里重点关注行使审批、经营权力和掌管着人、财、物的关键岗位,结合形势变化,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加强研究,重点探索,深入剖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认真研究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1)完善科学的思想教育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纵观历史上产生廉政风险事件产生的原因,其根本上是由于行为主体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修养缺乏,私欲贪念膨胀和侥幸心理存在,遇有制度上存在缺失和漏洞,使行为主体在执行和操作时有空可钻,有机可乘。 加强具体道德规范的建设,以多元道德冲突为背景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培训,要以从政道德教育为基础,全面深化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法纪观念淡薄、廉政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 完善科学的思想教育机制应注重扫除思想教育的盲区、盲点;注重思想教育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增强职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自觉程度;注重涵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从业教育的内容;注重量化思想教育的次数和频率,以期通过量变促进质变;尤其是通过宣传学习,做好事前警示教育;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2)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腐败治理制度体系。 从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三个方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制度建设正在成为今后建设工作的重点,并特别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当前的反腐和廉政建设要注重防止制度本身的缺陷导致的系统性腐败。惩防体系中的制度建设,不单是专门的核心制度,还包括人事管理、业务管 5
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制度中相关条款。它们与核心制度一道,构成完整的惩防制度机制。要随时按照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要求,对这些制度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整合和修订。 在推进今后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长期性、延续性的特点,巩固深化制度建设,要按照构建体系的要求,及时进行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有效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长期、稳定的作用。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从时效性、有效性、可行性等方面强化制度评估,对过时的制度要及时废止,不完善的要修订完善,过于原则的要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尽快制定等;同时,还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反腐成为常态,不断取得腐败治理工作的新进展。 (3)社会参与是富有成效地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 在反腐败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应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反腐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干部的产生方式以扩大干部获得的支持性社会基础。推进民主公开。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完善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内部网络、公开栏等方式,逐步推进重要业务和管理事项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起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使社会参与反腐败依法进行,保证积极稳妥推进反腐败工作进程。 3.注重措施实效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但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治腐败,做到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围绕反腐倡廉扩大民主、规范制度、加强执行力。 6
(1)在循环中总结出新手段、确立新目标,使系统内各部门不断前进、不断提高。在继承经过实践检验而且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按照有效管用的原则,不断优化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的核心机制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切实管用的预防腐败的工作运行机制。特别重要的是采用以案促防,深入剖析案件,查找源头问题,制定针对性、有效性、操作性都比较强的对策措施,使制度执行力得到根本加强,充分体现惩防体系建设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根本性作用。 (2)全面深化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制度执行力不强、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每项权力,从行使的依据到实施、监督全过程,都有规范的制度和程序,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4.注重管控科学性 表现在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目标相适应。在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中,反腐倡廉建设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同时其本身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体系建设就要深入到什么程度。二是作为PDCA模型理论与实践与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业务工作的推进相融合,实现体系构建与各项事业的推进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三是应用信息技术作支撑,全面实现“制度+科技”防腐。 二、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难点 1. 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标准设计和监管的难点 金融机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行业特点的多样性、多机制融合的复杂性、以及理论和前瞻性局限三个方面: (1)行业特点增加了标准设计的难度:当前的金融机构包含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行业的多样化,业务流程区别明显,即使同行业的业务流程也不尽相同,使得标准化建设难以实现;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部门指导工作和外部监管的难度。因此,在金融机构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