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发展现状问题思考及对策研究论文(共6篇)
对当今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问题的思考

二 、 农 村 金 融 制 度 创 新 的 思 考 对
1农村金 融 组织 的产权 制度 创新 合作 金 融 , 为我 国农 . 作
村金 融基 本的组 织形 式 , 已在 理 论 界 和 实 业 界 达 成 共 识 。但
定程 度上 弥补这 一缺 陷 。
( ) 规 模 小 、 营 效 益 差 的 农 信 社 进 行 撤 众 的需要 ,可在 农信 社重 组后 设 立非 法 人组 织的 营业部 或服务 社 。 () 4 加快农 业银 行企业 化进 程 。农 行长 期作 为国家 专业
仍有 一部 分 留在 了农 行 。地 方政 府对 农行 的人 事 、业 务经
营 、 务管理 等方 面仍 有许 多行 政干 预 , 农行 的 干预 贷款 财 对
仍 占相 当 比例 等等 , 这些 都给农 行经 营效率 造成 负面影 响 。
3农 村 信 用 社 组 织 形 式 单 一 , 三 性 ” 复 缓 慢 , 以 适 . “ 恢 难 应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19 9 6年 , 照 国 务 院 的规 定 , 信 按 农
政 府 对 银 行 经 理 人 缺 乏 有 效 的 监 督 和 激 励 机 制 。 银 行 经 理
() 1 在经 济金融 基础较 好 , 金吞 吐量较 大的地 区 , 资 组建 农 村合 作银行 。合作银 行应 以一家 或多 家资金 实力强 、 经营
良好的农 信社 为基础 , 许其 跨 区经营 。一 方 面可 以弥 补农 允 行 因市 场定 位 调整 而部 分 退 出农村 金融 市 场 的空缺 ;另一 方 面 , 以满 足农村 产业 结 构调 整 所带 来 的对融 资规 模 、 可 渠 道 、 式上 的更 高要求 。 方 () 2 将部 分地 区的县级 信用联社 变为 I 一级法人 。目前 , 我 国具 有 法人地 位 的农 信社 规模 普 遍较 小 ,难 以形 成规 模效
民间金融的“软法”思考

民间金融的“软法”思考“软法”是指没有强制约束力的类法律文件,从法哲学、法社会学的角度看,其对民间金融具有重要的作用。
民间金融中的交易习惯及民间金融行业协会的治理都体现了软法之治。
标签:民间金融软法思考我国民间金融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依然问题重重。
目前国家对民间金融的“硬法”化制度供给与农村自身的“软法”化制度需求之间并未完全契合。
硬法与软法的协调做的还不够,软法的应有功能还未充分发挥。
本文拟从软法的角度对民间金融做一探讨。
一、“软法”研究范式的理论依据1.“软法”内涵的界定美国法社会学家罗斯科·庞德从“法”调节社会秩序运行的功能强弱的角度将其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为“硬法”(Hard Law),第二类为“软法”(Soft Law)。
根据MORDEWORK百科全书,“软法”是指“没有强制约束力的类法律文件,或指在跟传统的‘硬法’相比的情况下强制约束力相对弱的法律文件。
”具体来说,“软法”可以界定为:由一定人类共同体为了实现共同意志而制定或认可的以保护力为主强制力为辅、主要依靠自律或者社会影响力等内在约束力的方式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实际效果的一系列行为规则。
例如各种行业协会、社会自治组织的标准和规范、行业惯例、村规民约、交易习惯等。
2.基于法哲学的角度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认为:“早在人类想到自己能够制定或改变法律之前,法律已然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
并且提出了“法律先于立法” 这一命题,立法正是人类运用理性的抽象行动,但要排除将其视作“人类理性设计的结果”的理论预设,而是视作“人之行动的结果”。
这就是说,理性在立法中的建设性作用不是说它能“创造”法律,而只是“发现”业已存在但不显现的法律,并用明确的形式把它表达出来。
立法机构绝不是创造了法律,而是发现了法律并明文表达之。
以下经典的区分法律,堪称哈耶克的独创:就形式而言,是立法的法律与自生的法律之别;就实质而言,又是强制的法律与自由的法律之分。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当前 , 农村 民间金融存在 的问题 , 在某种 意义上来说 已经阻碍 了其 自身的发展。因此 , 要进一步加大其监管力度 , 规范其 组织 和 活动 , 使农村 民间金融健康而有序地沿着正确道路发展 。
首先 , 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 , 建立健全外 部监 管并 将其 纳入 国 家宏观金融管理体系 。其次 , 构建 民间金融 和正规金 融公平 竞争 的制度环境 。民间金融的存在 , 打破 国有金融 的垄断地位 , 促进整 个金融 体系的竞争 , 它是一 个健全和完善 的金融体 系的重要组成
2 0 1 2 , ( 5 )
( 一)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没有 民间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使用者与资金 供应者之 间的中介 , 借 贷双方直接发 生一对一 的金融交 易关 系 , 资 金供应者要直接承担资金使用者违约风险和项 目失败风险 的借贷
行 为 。一 般 来 说 , 这类 金 融活 动都是 无组 织且 分散 的 , 缺 乏 连 续 性, 规模也较小 。民间借 贷有两 种 不同 的分类 方式 : 根 据利 率 高
者 属 于 民间 金 融 的高 级 形 式 。
范, 业务 扩张 , 向赌博 、 非法经 营 、 违法活动等关系人放款 。并且 也 缺乏市场退 出保障 机制 , 缺 乏存 款保 险制度 , 抗 风 险能 力差 。最 后, 推动 民间金融 的合法化 , 通过制度手段对 民间进行规范 。对 民 间金融实施合法化改革能有效解决 当前经济发展过程 中的中小 企
业融 资困难 的问题 , 特别是 能规范 民间金融市 场 , 防止非法 集资 、 高利贷 等行 为的出现 , 从而在整体上保证 国民经济的健 康发 展。
参考文献 :
[ 1 ] 郭长虹, 齐俊英. 民间金 融现状分析 及改进对策——基 于对 正规金 融的影响[ J ] . 财会通讯 , 2 0 1 2 , ( 8 ) [ 2 ] 杜晓洋. 在金 融危机 时代 发展 民 间金 融 的探 究[ J ] . 经 营管 理者 ,
规范我国民间融资发展的对策思考

刘 慧 ,黄 新 颖 ,丁 飞
( 中国石油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 学院 ,山东 东 营 2 7 6 ) 501
恩
文 摘编 号 :0 5 9 3 2 0 )O o 9 一 10 - 1X(0 81 — o 7 cA
摘 要: 当前 ,我 国民间融资作 为社会 资金 周转的重要
当前我 国发 展 民间融 资 的重要 意 义 是 有 利 于推 动 中小 企 业 、 民 营企 业 发 展 , 成 为正 规 金 融 的 补 充 。据 调 查 表 明 ,我 国 民 营企
一
、
一
业近8%的资金来源于 自我积累和 民间融资 ,全 国 0 中小企业 绝大部分融资来 自民间融资 。近年来 , 正规金融 机构为了降低不 良贷款所 占比,普遍严 格 了贷款授信和贷款发放 的管理 ,由 “ 盲贷”转 变 为 “ 贷 ” 。再 加 之 国家 加 强 宏 观 调 控 ,积 极 慎 推行紧缩性货币政策 ,一些有发展潜力 和较好市 场预期的 中小企业 、民营企业 ,根本无法取得正 规 金 融 机 构 的贷 款 支 持 ,所 以大 多 选 择 通 过 民 间 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获得所需资金 。同时 ,民间 融 资 手续 简 便 ,不 受 期 限 、行 业 限制 ,不 仅 能 满 足中小企 业临时性 资金周转 的需要 ,而且降低 了 交 易 成 本 ,成 为 其 市 场 化 的选 择 ,推 动 了我 国 民 营 中小 企 业 的发 展 。 民间 金 融 对 正 规 金 融 形 成 了 非 常 有益 的 补 充 ,尤其 是 在 正 规 金 融 顾 及 不 到 的 中小企业 、个 体户及小型种养加工等项 目上 ,民 间融资提供 了大量资金 支持 ,发挥出 比较优势 , 对促进 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抹灭的功绩 。 二 是有 利 于优 化金 融 资 源 的配置 。在 正 规 金融体 系发挥作用缺位 的前 提下 ,民间融资为实 现金融资源在小范 围内的优化 配置提供 了条件。 民间融 资具 备的信息优 势可 以使贷款方较深入地 对投资项 目的风险程度 、未来 发展前 景和借款方 的信用状 况等进行综合 分析 ,在较短 的时间 内选 择一个风 险与收益相 匹配的项 目给予 资金支持 ; 另 一 方 面 , 民 间融 资 属 于个 人 行 为 ,在 一 定 程 度 上增强 了筹款方 的还款 责任 心和对项 目的投 资理 性 ,能最大程度地提高金融资源 的使用效率 。这 样通过对贷款方 和借款方 的市场化调剂 ,实 现了 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提高 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 三是有利于分散居 民储蓄存 款 ,拓宽投资渠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

省 第4 位; 不 良贷 款率2 . 3 4 %, 比年 初 上 升 1 . 6 3 个 百 分点, 增 幅居 全省第 2 位。 两项 指标 大 幅增长 , 导致
f 一1 改 善 民营 经济 发 展 环 境 。 一 要 改 革 审批 制度, 发 挥市 场在 资源 配置 中 的决 定性 作用 。 由于
合作 , 在 竞争 中不 能优 势 互补 、 组 团发 展 , 无 法 形 成 规模 优势 , 带 动辐射 力不 强 。 四是经 营管 理存 在 “ 四个 盲 目” , 即盲 目扩 张 , 未 充 分 考 虑 市 场 因素 和 自身 实力 ; 盲 目跨 领域 投 资 , 资 金使 用 不 规 范 ; 盲 目担保 . 被其 他关 联企 业拖 累 ; 盲 目参 与社会 高 息融 资活动 , 产 生严重 的潜 在风 险 , 导 致部 分企 业
新增贷 款达 1 1 6 . 7 9 亿元 , 但 与企业 需求仍 存在 较大 差距 , 2 0 1 3 年 全 市 小微 企 业 贷 款覆 盖 率仅 1 7 . 7 %, 比全 省 平均 水平 3 4 . 9 1 %低 1 7 - 2 1 个 百分 点 。 部分 企
业 因产 业层 次 低 、 经 营规 模小 、 固 定资 产 少 、 可抵
前该 市 公安 机 关 立 案案 值 千万 元 以上 的有 l 2 件,
比上 年增 加 1 0 件; 法 院受 理企 业融 资债务 纠纷 8 1 7 件. 比上 年增 ̄ 1 2 2 0 件。 三、 加大 金融 支持 民 0 1 3 年 全市 不 良贷款 余 额2 6 . 2 7 亿 元, 比年初增 加 1 9 . 1 7 亿元 , 增长2 l 1 . 5 7 %, 增 幅居 全
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的思考

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的思考摘要: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农村经济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农村金融服务在农业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研究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本文主要通过几个部分来充实这一话题,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内涵开始研究,接下来阐述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及作用形式,第三部分是重点部分,剖析了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包括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农业经济;农村金融服务;改革“三农”问题一直都被中共中央所重视,这个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趋势。
金融一直都在支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指引着经济的前进方向。
“三农”与金融密不可分,金融对于新农村的建设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由于缺少有力的金融支持,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着很多问题,落后的金融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因此,我们说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内涵金融服务体系是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其中融资主体、融资渠道、金融机构体系以及资金价格形成机制等都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金融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它的内涵也有以上几个部分。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总体金融服务体系相比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不但要实现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反映出农村金融具有的特殊性,而且它要促进国家实现对农业经济的保护、支持和发展这些目标。
要想构建这样一个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系,就要建设出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减少城乡之间的差距,让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当今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旨在于让广大村民们都可以和城市里的人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很大的联系,如果农村可以稳定的发展,那么也会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实现小康代表着全国人民实现小康。
对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问题的思考

许 可 且 未 受 到 国家 金 融 法 规 监 管 , 因而 其 经 营 处 于 地 下 状 态 的 金 融 组 织 , 体 包 括 各 种 抬 会 、 村 基 具 农 金 会 币 地 下 钱 庄 等 . 被 称 为 非 正 规 金 融机 构 。简 ¨ 也 而 言 之 , 间融 资 就 是 指 未 在 工 商 管 理 部 门 注 册 登 民
二 、 国 民 间金 融发 展 过 程 中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我
( ) 间 金 融 对 国 家 的 宏 观 调 控 产 生 了 影 响 一 民
金融 机 构包 括 正 规 金 融 机 构 和 民 间金 融 机 构 。
正 规 金 融 机 构 由于 政 府 赋 予 其 组 织 的 合 法 地 位 而
记 . 从 事 资 金 融通 活 动 的 组织 。 并 民间 金 融 在我 国拥 有 久远 的历 史 ,结合 我 国的 罔 情 和 民间 金 融 的发 展 历 史 , 国 民 间金 融 的 产 生 我
民 间金 融 干 扰 了 国家 的货 币 政 策 . 得 围 家 宏 使 观调 控 的 目标 可能 难 以 实现 。民 间金 融 的 高利 率 诱
一
可 以 归结 为 以下 个 主要 原 因 : 1 存 在 广泛 的资 金 () 需 求 . 不 仅 数 量众 多 的 中小 企业 对 民问 金融 有 巨大 .
的 需求 , 而且 许 多农 户 对 资 金 的需 求 也 很 大 , 主要 这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 文章 摘 要 】 农村 金 融体 系对 农村 经 济 的 发展 发 挥 着 十 分 重 要 的作 用 , 目前 农 业 信 贷投
入 不足 的 问题 比较 突 出 本 文从 农村 金
融服 务存 在 的 问题 及 原 因着 手 ,提 出相 应 对 策建 议 。
【 关键词】
农村 金 融 ; 问题 ; 对 策
农村金融服 务存在 的问题和对策
张园 园 张 宜 中国人 民银 行海 口中心 支行 5 0 15 7 0
宋
焱
海南省农 村信 用社 联合社
5 0 15 7 0
衡 发 展 , 提 高 农 村 社 会 化 、 现 代 化 建 设 水 平 ; 支 持 农 业 产 、 化 和 土 地 适 度 规 模 l l , 经 营 ,抓 住 点 企 业项 目进 行 支 持 , 加 快 农 业 产 业 化 进 程 ; 网 是 伞 而 支持 贫 同 地 区人 口尽快 脱 贫解 困。 ( 完善 农 村商 业金 融体 系 ,拓 宽 二)
农 村 金 融 体 系 对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发 挥 着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 促 进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的调整 和农 村经济 的稳 定 发展 。然 而 目 前我 国农村 金融 体系效 率偏 低 ,不 能有 效地 为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服 务 , 农 业 信 贷 投 入 不足 的问题 比较突 出。2 0 0 9年 中国农 业 增 加 值 占 GD 的 比 重 是 1 .% ,但 农 P 71 业 贷款余 额 占各项 贷款 总余 额的 比重 不 到 4.%, 少 地 区 的 农 村 金 融 支 持 满 足 7 不 率 不 足 5 %。 0
( [. 上) ]金融研 究,2 0( 1. J 0 51) 5 高敏 . 浅论 新 农 村 建 设 中的 民营金 融 发 展 [ . 济 问题 ,2 0 () J经 ] 0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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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发展现状问题思考及对策研究论文(共6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第1篇:民间金融风险防范对策探究一、引言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上除了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外,还存在大量的游离于传统金融机构之外的金融形式,人们往往将其称之为民间金融,在我国民间金融的存在历史源远流长。
民间金融一般是指相对于依法设立的传统金融机构而言的,不受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非正式的金融形式。
民间金融的存在,对我国正式金融而言,是一种有效的补充,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于那些向传统金融机构融资十分困难的中小企业以及农村资金需求者,民间金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融资压力,为其提供了融资的新途径。
但由于民间金融处于金融监管的边缘地带以及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的风险性因素,民间金融市场一旦发生危机,会很快影响的正规金融市场,进而对我国整体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冲击。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及成因,然后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正确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其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添加动力,并减少其内在的风险性,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民间金融大量涌现的原因1.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需求是事物存在及发展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增长,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愈来愈强烈。
虽然我国拥有庞大的正规金融体系,但仍然不能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
尤其是由于相关体制等限制,广大的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如通过以往数据得知中小企业得到的银行贷款在贷款资源中只占不到20%。
我国拥有数量巨大的中小企业,截止2013年底,其总数已经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如此庞大的中小企业规模背后是对资金的强烈需求。
中小企业在面对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的背景下只好转向民间金融机构。
因此,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对资金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民间金融机构的存在提供了经济基础2.受高额利息的吸引资本具有逐利性,哪里能够提供高额收益,资本就会自然的流向哪个市场。
一方面,长期以来,银行存款利率一直偏低,而市场上产品物价上涨,存在通胀现象,使得存款的实际利率过低。
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把钱存在银行资金一直处于贬值状态。
另一方面,近几年,股市市场不稳定,房地产市场泡沫严重,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使得房地产未来走势不明朗。
而投资于实体经济又由于其低回报率及过长的资本回收期,往往不受投资者青睐。
这样的背景下使得投资者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因此,当民间金融能够提供高额利息回报的时候,便吸引了大量资金投向民间金融市场,推动了民间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3.相关政策因素的影响在民间金融发展的早期,由于民间金融的存在对正规金融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早期政府没有对民间金融进行过多的监管,民间金融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这样就使得民间金融机构迅速膨胀,各类投资担保公司开始泛滥起来,这造就了民间金融突飞猛进的发展。
三、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其成因1.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我国民间金融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
有别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我国的民间金融缺乏明确定位,性质模糊,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处于相对尴尬的位置,当政府对民间金融的政策发生改变时,民间金融会迅速受其影响,造成很大损失,这就是民间金融面临的政策风险。
民间金融高额的利息报酬是吸引大量资金进入民间金融市场的重要原因,但高额的利息又给民间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尤其是,在民间金融市场上进行借贷的往往是中小企业,其资产薄弱,资金流动性差,一旦经营不善出现利润下滑或亏损,便无力承担过高的利息,无法正常按时还贷,这就会出现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出现后,伴随而来的便是资金链的断裂,进而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对民间金融市场产生巨大影响,接着便会冲击整个金融市场。
而且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完善,市场利率的变化也会对民间金融产生不小的影响。
民间金融的风险除了上述经济领域的风险之外还会造成人身伤害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
如暴力催债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等。
2.民间金融风险成因分析(1)法治化建设滞后于民间金融的发展在我国,对于传统的正规金融机构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金融监管约束,例如针对银行业的有《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章程、行业自律公约、内部制度等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措施;针对保险业的有《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但对于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的民间金融却没有像上述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监管。
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也只有像《合同法》等一些法律法规中的一些条款,缺乏针对性。
(2)民間金融监管体系滞后、监管主体混乱。
在我国针对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行三会”,而民间金融行业的监管主体却处于模糊混乱状态。
现阶段的民间金融基本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因此,由于一开始的审批部门不同,各类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也各不相同,有的甚至就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
例如工信部门虽然负责审批并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其监管问题也相对规范些,但工信部门却没有执法权。
对于这些公司的一些违法行为也鞭长莫及。
银监会虽然有成熟的监管体系和经验,但也只是针对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对民间金融的监管不仅缺乏精力和经验,而且民间金融又超出了其监管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针对民间金融能做的更多的只能是预警和呼吁,缺乏具体有力的措施。
一些投资类公司虽然有工商部门批准,但工商部门在对这类机构的监管过程中很难获悉其真正经营的业务内容,即使执法也缺少相关证据。
这些现状加大了民间金融监管的难度,也使得民间金融的风险不断加大。
(3)民间金融过度膨胀导致风险加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民间积累的资本数量不断增加,庞大的民间资本急需畅通的投资途径,实现资本的增值;而另一方面由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限制,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缺乏畅通的融资渠道。
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都进入民间金融市场,导致了民间金融市场规模的过度膨胀,市场参与主体的良莠不齐使得民间金融风险加剧。
(4)民间金融的脆弱性大多数的民间金融机构是小规模经营,资金实力薄弱、回旋余地小相较于传统的正规金融机构其抗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往往会引发全局性的崩盘。
例如私人钱庄,虽然商业银行与其一样都会面临着挤兑风潮,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规模和资金实力比一般的民间金融机构要大,再加上现在推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散和减少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而且商业银行由于其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般会有国家信用作为保证,所以其面临挤兑风险并因此破产的概率极低。
而私人钱庄没有很好的风险防御措施,一旦出现挤兑现象往往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破产,这样会对相关主体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民间金融风险防范建议1.明确民间金融位置,推进民间金融合法化、正规化长久以来,民间金融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性质却一直模糊不清,位置也相对尴尬。
人们一提到民间金融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高利贷等非法融资方式。
因此,为了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首先要从国家政策和经济理论上给予民间金融合理的定位。
其次要对民间金融区别对待,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是界定合法民间金融形式与非法形式之间的界限,减少非法借贷活动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如高利贷。
最后,建立民间金融市场向正规金融市场转变的渠道,使得民间金融机构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符合相关要求后可以组建民营银行,完成向正规金融机构的转变,这也有利于对其进行更好的监管。
2.加强立法建设,制定针对民间金融活动的专门法我国没有专门针对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使得民间金融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民间金融参与主体利益受损,而又不能依法维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政府在进一步修订完善《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结合民间金融发展的具体程度,尽快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民间金融法》。
明确民间金融活动参与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确立违规处罚措施,加大違法成本。
从而规范民间金融参与主体的行为,也使得参与主体利益受损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权,从而保障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
3.建立建全民间金融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我国民间金融监管主体的混乱也是造成民间金融无序野蛮生长的重要原因。
我国民间金融形式多样,如常见的典当行、投资类公司等,而且其涉及的利益主体也比较复杂,因此,要想对民间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管,必须明确监管主体的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
如可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工商部门、银监会、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
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行业组织,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我约束。
4.优化投融资环境民间金融迅速发展一个主要原因是,民间拥有大量的资本急需投资途径,而大量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者在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加上高额利息回报对于资本的吸引力,使得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有了现实客观的经济基础。
因此,优化投融资环境可以减轻市场主体对民间金融的依赖程度。
例如,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问题,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等。
5.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金融风险意识近年来民间金融恶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与人们缺乏金融风险意识密切相关。
吴英案、温州九成放贷老板携款潜逃现象、还有最近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于欢案,暴露出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个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大众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的问题。
因此,除了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之外,还有必要加强全社会的金融风险宣传教育,使人们在平时的经济活动中主动规避非法金融带来的风险,将风险堵截在源头。
五、结语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民间金融一方面满足了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又由于其非正规性、缺乏监管、具有连锁效应等一系列问题,而容易引发各种经济、社会犯罪问题,甚至引起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正是由于民间金融的这种两面性,我们在一方面肯定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其的监管,合理引导民间金融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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