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泰安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
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就深化全区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筹优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强化苏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作用,整合苏木乡镇和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统筹优化、综合设置苏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
苏木乡镇可以设5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关镇、重点镇及其他设社区的镇可增设城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设3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街道可以设5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可以设1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具有管理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可以增设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在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其他街道不承担执法职责,相关执法事项由所在盟市或旗县(市、区)相应执法机构承担。
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外,各地可根据人员编制等情况合并设置其他机构。
调整后,苏木乡镇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8个,城关镇、重点镇及其他设社区的镇机构总数不超过9个,街道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6个,具有管理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机构总数不超过7个。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合理确定各办、局、中心职能,确保职能科学、权责清晰、运行顺畅。
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旗县(市、区)政府设在苏木乡镇和街道的林工站、畜牧兽医站等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并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相关机构进行资源整合。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行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1]55号),设立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地区畜牧兽医局),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权限内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许可下放给县市畜牧行政部门。
(二)将权限内核发兽药经营(不含生物制品)许可下放县市畜牧兽医部门。
(三)强化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强化畜牧行业指导、行业执法及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产业化建设的职能。
(五)将畜产品评优、技术咨询、检验培训等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地区畜牧业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地区畜牧业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统计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地区畜牧兽医局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并负责管理实施。
(三)负责全地区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畜牧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工作。
(四)负责编制地区畜牧业年度计划;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品牌建设,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0•【字号】吉政发[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3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全省兽医管理体制现状和畜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现就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我省是农业大省,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畜牧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粮食大省向畜牧业大省和农畜产品加工大省迈进步伐。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有健全完善的兽医管理体制作保障。
随着畜禽产品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抬高和国内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动物卫生安全对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加快与国际动物卫生惯例接轨,才能巩固和提高我省畜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占有份额。
畜禽疫病不仅影响着畜牧业的发展,也影响着人类的健康。
我省动物疫病流行史表明,由于地理、气候和畜禽饲养方式等特定条件,加之动物及其产品跨地域的频繁流通,禽流感、结核、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都曾在畜禽间发生过,有些病也曾在人群中发生过。
为此,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迫切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目标和重点(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精简、统一、效能。
主要目标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我县水产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建设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我县水产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摘要] 水产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但是目前水产畜牧生产、疫病防控等存在诸多困难,严重制约着水产畜牧生产力的发挥,影响了农民增收,甚至威胁到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为此,加强水产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我县水产畜牧兽医技术队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今后队伍建设提出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 水产畜牧兽医队伍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建议[中图分类号] f30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189-01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水产畜牧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所占地位也越来越突出。
2012年我县水产畜牧业总产值38.33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35%,农民人均水产畜牧业收入达3500元。
水产畜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
我县水产畜牧兽医队伍,主管全县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工作,肩负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以及行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繁重的工作任务。
随着水产畜牧业的不断发展,水产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保障我县水产畜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必须拥有一支队伍稳定、素质良好、技术过硬的水产畜牧兽医队伍。
一、基本情况1.机构设置情况我县水产畜牧系统机构设置为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种畜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渔政管理站、县水产养殖场和21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2.管理体制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下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种畜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渔政管理站、县水产养殖场和21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其中县局为行政单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渔政管理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种畜场、县水产养殖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关于咸宁市兽医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 世纪八 % 九十年代计划经济 的产物 #以 发展社会生 产为主
要责任 $ 随着我国市场 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 # 与国际的 快速接轨 #人们对兽医卫生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 要求越来 越高 & 随着我国各种兽 医相关的法律 % 法规不断的出台 % 完 善 # 畜牧局的职能越来越倾向兽医卫生的管理和畜 牧兽医的 行政执法 $ 显然畜牧局 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 不适应新 形势 % 新任务的要求 $ 尤其是机构不健全 % 职责不清晰 % 法律 不 完善 % 队伍不稳 定等问题 # 严重 影响了动物 疫病防治 能力 和动物产品 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 # 对我市兽医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市兽医 体制改革要本着 ’精简 % 统一 %效能 (的原则 # 健 全 机构 % 明确职能 %理顺 关系 # 逐步建立 起科学 % 统一 % 透明 % 高效的兽医管 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 <$ 市 # 县 $市 # 区 %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 市 %县 ! 市 % 区 " 应建立 直接向本级 政府负责 的兽医 行政 机构 ! 兽医局或畜牧兽医局 " $ 如果兽医局 !或畜牧兽医局 " 仍 然设为农业局 下面的二级局 #兽医局主要负责人 在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指挥部 连个副指挥长都排不上 #在面对 越来越多的 突发性重大动 物疫情时 #如何进行组织 % 协调 %指 挥其他指挥 部 成员单位 ! 一般 都是一级局 "来 防控 % 扑来疫情 # 将是 一个 很大的问题 $ 同时 #也不利于开展动物防疫 % 动物疫情监测 % 畜牧兽医的行 政执法等工作 $ 所以说 #改革后的兽医局 ! 或畜 牧兽医局 "必须直接向本级政府负责 $ 市级兽医 行政管理机 构对下级兽医 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 &各级 责 $ 要加强 兽医医政 %药政管理 #实 行官方兽医制度 $ 要保障畜牧业健康 发展 # 要保障肉食品卫生安全 # 要保障人们生命健康安全 $ % <! 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 市 %县 两级人民政 府可根据 本地实际情 况 # 对现有 动物 防疫 % 检疫 %监督等各类 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 # 组 建 动物卫生监 督机构 # 作为行 政执法机 构 #依 法负责辖 区内 动 物防疫 % 检疫与 动物产品安 全监管等 行政执法工 作 # 兽医 $下转第 !" 页 %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清单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清单1.《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6号),要求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科教信息科2生猪产品进沪产销对接推荐1.《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2011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本市推行外省市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制度。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单位从外省市采购的生猪产品,应当来源于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采购外省市其他生猪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外省市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名单,由市商务委通过与外省市相关部门协议或者招投标等方式确定。
2.《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加强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沪商运行〔2016〕193号):实施生猪产品产销对接的外省市生猪屠宰企业申请程序如下:1.由企业向当地县级以上屠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推荐方式申报。
2.有关县级以上屠宰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生猪产品产销对接资质认定,符合条件的向省级屠宰管理部门推荐,由省级屠宰管理部门向省级商务部门推荐,再由省级主管部门函告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并附《生猪产品产销对接企业申请表》。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3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为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5号):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年12月6日《关于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省政府电话传真298号)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兽医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兽医,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2016年畜牧兽医局 部门预算 .doc
感谢你的观看2016年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感谢你的观看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9969、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三、2016年收入预算表四、2016年支出预算表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九、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十、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9969、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畜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3、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等执法工作。
4、负责全县畜禽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和种畜禽场的审报、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开展科研、培训、学术交流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惠民县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包括:惠民县畜牧兽医局预算。
纳入惠民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表2.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单位:万元表3. 2016年收入预算表单位:万元表4. 2016年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表5.201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单位:万元表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7.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表9.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万元表10.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预算为 266.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6.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2023年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报告三篇
2023年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报告三篇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报告(一)根据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对现有的在职人员,采取了双向选择、优先聘用办法,于XX年12月底相继完成了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岗位设置前,区政府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区信息中心。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有6名,超编1名,其中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2名、九级职员1名、技能工勤2名;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名,现无人;区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现有1名,其中十级职员1名。
岗位设置之后,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核定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工勤技能岗位2名,其中管理岗位七级1名、八级3名、九级2名、十级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1名、十二级1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1名、五级1名。
二、主要做法1、摸排调查,确定方案。
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并对现有在编的事业人员,进行逐一核实,查询相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的批复文件,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确定实施方案。
2、把握政策,稳步推进。
根据市区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我办严格按照《城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核定事业单位岗位类别、等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的列编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确保了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真正达到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
3、科学设岗,促进工作。
结合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确定考核标准,使得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极大地调动了现有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办公室的整体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虽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一是事业身份的人员从事着行政工作,而行政工作的人员却从事着事业工作,兼职多职与交叉任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二是岗位设置与现实工作不配套。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1•【字号】吉政办发[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4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三月一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吉林省牧业管理局更名为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农业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工业生产饲料行业管理职责。
(三)增加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职责。
(四)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畜牧业(包括畜牧、兽医、兽药、草原、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畜牧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省畜牧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提出行业投资计划建议,承办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审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省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
(四)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禁酒通知
泰市牧党字〔2010〕9号关于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的通知(泰办发[2010]2号,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工作人员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清廉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刹住吃喝歪风,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工作日(含节假日值班)中午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有酒精的饮品;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期间(工作日或非工作日),中午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有酒精的饮品;司机在执行公务及节假日值班期间,全天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有酒精的饮品。
严格禁止以接待为名,违规擅自饮酒。
二、各单位要迅速做好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务必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畜牧系统良好形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确保本单位无违规现象发生。
三、建立健全局机关执行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局党委成立“禁酒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简称检查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杨卫平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刘永海、副局长孟庆新同志任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近期,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鼓励举报(举报电话8254016)、明查暗访、酒精测试等形式,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市畜牧兽医局纪委也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一经查出顶风违纪者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凡被各级检查组发现,给我局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要按泰办发[2010]2号文件规定接受处理外,还要按照本意见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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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编〔2008〕30号
关于整合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
市畜牧兽医局:
你局《关于调整整合所属事业单位的请示》(泰市牧字[2008]22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撤销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市畜牧科技推广站、市畜禽良种推广站、市畜牧开发中心等4个单位,组建泰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市畜牧兽医局管理,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核定编制14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撤销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市兽药监察所、市动物检疫站,组建泰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市畜牧兽医局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核定编制10人,配备所长1名,副所长2名。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全市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动物疫情收
集、汇总、分析及重大动物疫情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
负责全市畜产品、饲料、兽药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工作。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负责动物卫生有关证、章、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和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市内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