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和形式
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1.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三)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掌握)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我国工时制度解释标准工时制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
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
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
【例题1·多选题】下列选项中,符合关于工作时间规定的做法有()。
A.甲厂因发生自燃灾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抢险,为此每天需要加班5小时B.乙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与本厂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决定该月每日加班2小时C.丙厂因特殊原因,决定本月每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休息2天D.丁厂因工作性质对某些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答案】:AD2.休息、休假休息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休假法定假日:我国法定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年休假:自2008年1月1日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5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5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5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一)书面形式及要求1.自用工之日起1 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 个月不满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况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一、劳动者劳动者是指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接受用人单位聘用、支付工资报酬的人员。
劳动者是劳动合同的一方,拥有劳动权和劳动义务。
劳动者的主体包括:1.自然人:劳动者可以是自然人,即个体劳动者。
自然人作为劳动者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人,即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时,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和保护,并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
3.外籍劳动者: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籍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外籍劳动者需要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4.残疾人:残疾人享有劳动权,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残疾人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社会目的而聘用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的组织、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
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的另一方,承担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主体包括:1.企事业单位:指依法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事业单位等。
2.个体经营者: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经营自己的财产为目的进行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农民等。
3.非营利性组织:指以非营利为主要目的进行活动,如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4.外资企业:指由外国或者地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也称为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不仅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可能涉及其他机构或组织的参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形式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
第1页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效力(01.20)
2016-01-20 19:49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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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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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生效
(1)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实用制度

2021 年初级会计经济法根底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那么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 二)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 以下称用人单位 )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 16 周岁 (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 ) ,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 **** 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012年《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类型和效力

2012年《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类型和效力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
【例单项选择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指(
)。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D. 口头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 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
(二)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
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 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 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订立 生皴
全部
/签字
'盖章
部分部分执行。
经济法基础 第八章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三)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小时工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5、诚实信用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有委托书√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没有委托书×3、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劳动者实话实说实话实说限期退还单位不得扣押证件按法律规定处罚不得要求提供担保和收取财物限期退还按“每人”罚款500~2000元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例题•单项选择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于3月5日正式上班,4月1日过了试用期,4月15日领取工资。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就劳动条件和权益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件,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一些必备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以及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为了实现劳动价值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组织、单位或个人。
劳动者指的是受聘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提供劳动力的人员。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通常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雇佣劳动者的实体。
而劳动者可以是任何具备劳动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常设工作的全职员工,还是临时雇佣的兼职者。
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则。
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前,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这有助于确定双方的身份和责任。
2. 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这有助于劳动者明确自己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达到的工作目标。
3. 工作时间和地点: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包括每天的工作小时数、每周的工作日数和休假制度。
工作地点指的是劳动者需要在哪个地点履行工作职责。
4. 试用期约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适应性和能力验证的一段时间。
试用期约定应当明确试用期的时间、工资待遇、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5. 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加班费等。
福利待遇可以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等福利福利待遇。
6. 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如果工作内容涉及到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
经济法根底劳动合同 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经济法根底劳动吧?以下是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助到你! 1.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 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缺乏16岁)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 (2)分支机构: ①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一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违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分 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其他名义”一般是指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书面形式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又区分不同情况进展了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订立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个月~1年,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满1年,(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生效: 1.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指劳动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内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变更等问题达成协议的过程。
在中国,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也有明确的规定。
下面,我们将从劳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法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年满16周岁的公民;用人单位是指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实体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劳动保护义务的单位。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职务变动、劳动争议解决等条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劳动合同当事人的自愿、平等和公平原则下达成。
1. 合同当事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的自然人签订,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署,但委托代理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受委托代理人。
同时,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限制劳动者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权益。
2. 工作内容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
工作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强制性的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不得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3. 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包括每日工作小时数、每周工作天数、休息时间等。
工作时间的安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包括工作地点的名称、地址、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状况等。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
5.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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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和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需年满l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
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
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单项选择题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
B.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C.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
D.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
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选项B不正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
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
财物,选项CD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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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未定合同时间 用人单位 劳动者
用工1个月内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只能获得劳动报酬,无
经济补偿。
用工满1月未满1年
1.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自用工之
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
用工满1年
1.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
日)
3.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
【例】多项选择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 )
A. 劳动者姓名
B. 公民身份证号码
C. 联系方式
D. 劳动合同期限
3 / 3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
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
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下例处理中,
正确的是( )。
A.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2倍的工资,且与劳动者补订合同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
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7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
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
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
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
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