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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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立案审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案件立案审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政案件⽴案审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案审查可以看作是法院和当事⼈之间的⼀种互动,具体到部门则是由法院⽴案庭对当事⼈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审查,对于符合⽴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反之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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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案件⽴案审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结合《⾏政诉讼法》第⼗⼆条、第⼗三条规定,⾏政案件⽴案审查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环节:
(⼀)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
原告限定为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原告仅仅是“认为”具体⾏政⾏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其主观⽅⾯⽽⾔,确认了原告所享有的诉权,⾄于在客观上其合法权益是否确实受到侵害则属于案件的实体审查。

因此具体⾏政⾏为是否违法,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影响原告资格的取得和原告的起诉。

(⼆)被告主体资格的审查
明确的被告作为⽴案标准之⼀却易在实践中与适格的被告相混淆,要求被告适格⽆疑抬⾼了⾏政案件的⽴案门槛,影响当事⼈⾏使诉权。

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是具体的、清楚的、指向性明确的,⽴案审查对被告的要求仅⽌于此。

(三)诉讼请求及事实根据的审查
《⾏政诉讼法》第四⼗九条规定的是“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诉讼请求并不等同于要求,其表述必须符合⼀些条件:
1.原告提出的请求与被告的法律责任必须相对应。

如果被告并不具有相应义务,原告却要求被告因不存在的义务⽽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势必会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

2.诉讼请求应当符合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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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

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

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决的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针对行政诉讼在具体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它为行政诉讼的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首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司法解释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超过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其次,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也是行政诉讼司法解释中需要明确的内容。

行政诉讼有一定的受理条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正式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主要包括:1. 行政行为存在争议或者有明显不当之处;2. 当事人有起诉的合法利益;3. 起诉符合法定程序和期限;4. 当事人有行政诉讼的诉讼资格等。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受理法院可以拒绝受理,当事人也必须寻找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此外,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也是行政诉讼司法解释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证据是行政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关系到诉讼的胜利或失败。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1. 举证责任原则;2. 追加举证原则;3. 证据保全原则等。

以上证据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能够在行政诉讼中起到保障当事人权益、规范程序等方面的作用。

四、行政诉讼的裁判程序最后,行政诉讼的裁判程序也是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行政诉讼的裁判程序主要包括:1. 立案受理阶段;2. 庭前准备阶段;3. 开庭审理阶段;4. 审判裁决阶段。

以上程序环节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证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总之,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流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诉讼的一种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流程包括四个主要阶段,分别是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

以下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行政诉讼的起始阶段,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第一步。

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诉讼请求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营业地址)、联系方式等;2. 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要清晰明确;3. 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4. 附带诉讼请求和证据目录,使法院能够清楚了解案件情况。

此外,原告还需缴纳立案费,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开立案底,并给予案号,同时通知被告知悉。

二、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行政诉讼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核心内容。

在审理阶段,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审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开庭传唤:法院会通知原告和被告出庭参加开庭审理,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2. 举证质证:原告和被告可以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3. 调查取证: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鉴定、勘验等;4. 辩论和结案陈述: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最后的辩论陈述,法院对案件进行综合审议;5. 审判裁决:法院会作出相应的审判裁决。

三、判决阶段在判决阶段,法院将根据审理阶段的证据和辩论,依法作出行政诉讼的判决。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决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案由:表明案件的争议焦点;2. 裁决:判决的结果和决定;3. 理由:依据法律规定和审理中所提供的证据和辩论进行分析和解释;4. 诉讼费用的承担:判决中涉及诉讼费用的分配。

四、执行阶段如果行政诉讼的判决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被告方未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促使被告履行判决,如查封、拍卖财产等。

总结行政诉讼的流程包括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法律案例的立案标准(3篇)

法律案例的立案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立案是司法机关依法受理案件、启动司法程序的重要环节。

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的基本准则。

以下将详细阐述法律案例的立案标准,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立案原则1. 法律原则:立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精神。

2. 公正原则:立案过程中,应当保持公正、公平,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 便民原则:立案程序应简便易行,方便当事人诉讼。

4. 及时原则:立案审查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三、立案条件1. 存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应当存在明确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关系。

2. 存在争议:当事人之间对法律关系存在争议,需要司法机关进行裁判。

3. 当事人资格: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4. 权利义务明确: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明确的主张。

5. 事实清楚:案件事实应当清楚,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6. 法律适用明确: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明确,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四、立案材料1. 诉状: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诉讼请求;(3)事实与理由;(4)证据材料。

2. 证据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3. 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案件需要,当事人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立案程序1. 接受立案申请:司法机关应当接受当事人的立案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 审查立案材料: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3. 立案决定:司法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4. 制作立案通知书:司法机关制作立案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5. 开庭审理:案件立案后,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开庭审理。

六、立案期限1. 一般案件:司法机关应在收到立案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立案决定。

行政诉讼立案的技巧和方法

行政诉讼立案的技巧和方法

行政诉讼立案的技巧和方法
行政诉讼立案的技巧和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准备充分的证据:行政诉讼立案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起诉,因此在立案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工作,包括相关文件、证明、合同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确保证据充分、真实可信,能够有力地支持起诉。

2. 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立案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特别是与案件有关的行政法规、法律和司法解释等。

只有了解清楚相关法规,才能在立案过程中正确地引用和运用法律条款。

3. 明确诉讼请求:在行政诉讼立案中,需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行政机关做出何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或者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变更、撤销或赔偿等。

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相一致。

4. 规范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行政诉讼立案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途径进行,包括选择合适的行政诉讼途径、提交立案材料、缴纳诉讼费用、提供保全事由等。

合法规范的程序能够提高立案的效率和成功的可能性。

5.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行政诉讼立案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比较复杂,因此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很有必要的。

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听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案的质量和成功的概率。

总之,行政诉讼立案的技巧和方法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明确诉讼请求,遵守规范合法的程序,并尽可能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这些方法和技巧能够帮助提高行政诉讼立案的效果和成功的可能性。

各地法院立案标准

各地法院立案标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标准【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8-03-31【生效日期】2008-04-0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北京市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上海市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广东省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1、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2、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认为应由本院受理的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1、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4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2、珠海、中山、江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3、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韶关、清远、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与程序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与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国家进行司法裁决的一种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和程序是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程序才能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1. 当事人资格行政诉讼必须满足当事人资格,即具有行政争议案件中的原告或被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于无行政行为主体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行为属地管辖权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归属于受理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因此,当事人在选择起诉地点时应该选择行政行为的出现地或者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3.行政行为的性质和内容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对外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否则不能作为行政争议的诉讼对象。

具体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合同、行政征收等。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1. 起诉当事人凭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状应当包括被起诉的行政行为的名称、内容、依据和请求等内容。

2. 受理和审查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则进入审查程序。

3. 立案和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依法立案,并告知当事人。

经立案之后,人民法院应当把起诉状和相关材料送达被告,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4.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限期不超过3个月,普通程序限期不超过6个月。

5. 审判和执行人民法院依照诉讼制度,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事实证据,做出行政判决书,并在判决生效后进行执行,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总之,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和程序是行政诉讼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和程序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使其合法权益得以得到维护和保护。

行政一审案件立案实务指南

行政一审案件立案实务指南一、起诉条件当事人提起行政一审诉讼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诉讼的人,即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事实是指发生纠纷的简要过程,理由是指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4、案件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确定管辖行政一审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步骤为:1、确定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案件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除外1:(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10)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11)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12)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13)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14)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法行政诉讼的程序和申请条件

行政法行政诉讼的程序和申请条件行政法是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使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程序和申请条件是确保行政法治运行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讨论。

一、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主要包括案件审查、立案、受理、调查、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1. 案件审查:人民法院对收到的行政诉讼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 立案:当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诉讼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时,应当立即受理,并向原告发出接收文书。

3. 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通知被告行政机关,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意见。

4. 调查:人民法院会依法调查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并进行法律分析和定性。

5. 开庭审理:如果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将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庭前准备和开庭审理。

6. 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做出相应的判决。

判决可以是支持原告请求、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确认或改变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等。

7. 执行: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的措施。

二、行政诉讼的申请条件行政诉讼的申请条件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和诉讼主体的要求。

1.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诉讼的申请条件要求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即行政机关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2. 诉讼主体:行政诉讼的申请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受到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个人或机构,以及其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

3. 申请时限:一般来说,行政诉讼的申请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超过时限的将被法院拒绝受理。

4. 执法监督申请:在行政诉讼中,有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诉讼,并请求法院进行执法监督。

立案的标准及条件

立案的标准及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立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也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

立案的标准及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程序的适用在立案开始前,需要首先考虑适用哪种行政程序,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适用行政程序类型,行政程序的适用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案件的主体条件案件的主体条件包括原告、被告、起诉标的、证据等方面。

起诉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诉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起诉标的应当是具有明确性、法律性和审判性的,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

三、案件的管辖权案件的管辖权是指审判机关可以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

案件的管辖权由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包括行政区划、案件性质等方面,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审判机关的管辖权。

四、案件的诉讼条件案件的诉讼条件是指民事诉讼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具备的诉讼条件包括合法性、合法性、合法性、合法性。

必须具备的诉讼条件还包括原告诉讼请求应当具备法定或合法依据、起诉方应当对其有利的事实和证据有充分的证明。

五、案件的受理条件案件的受理条件是指受理司法机关必须具备的条件。

每一个案件都必须经过受理判断,严格审核,明确立案的主体、起息日期及案由。

同时,还需要确定当事人与事实关系,以此来保证案件的情况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以上是立案的标准及条件,只有当案件满足这些要求,才能立案审理。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要严格把握上述标准,确保每一个潜在的案件都得到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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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具体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

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

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

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

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

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

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

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三、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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