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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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六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四节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一、二审程序的概念 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 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当事人不服,提请上一级法院 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
二、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一)提起上诉 诉讼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 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二)上诉的受理 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经审查认为,诉讼主体 合格,未超过法定的上诉期限,应当予以受理。
四、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规则 (一)启动方式 1.法院启动 2.当事人申请 (二)审理方式 《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三)审理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五、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 如果发现案件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该裁定 转为普通程序。
3.争议不大:当事人对他们之间引起行政争议的 事实、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没有较大的争议。
三、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类型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二)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行政案件 案件涉及的款项不大,如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或者 要求行政机关发放的抚恤金等金额在2000元以下,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案件 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 程序。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 与期间、送达
一、诉讼中止 行政诉讼中止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因出现 需要中断诉讼进行的情形,诉讼暂时停止,待引起诉 讼中止的原因消失后诉讼再继续进行的制度。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原告为法人或组织时,法人或组织终止,尚未 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的适用程序及起诉时间

行政诉讼的适用程序及起诉时间

行政诉讼的适用程序及起诉时间行政诉讼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方式,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合法或不当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时限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需要了解行政诉讼的适用程序以及起诉时间。

一、行政诉讼适用程序行政诉讼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起诉、受理、调查、开庭审理和裁决等程序环节。

1. 起诉起诉是行政诉讼的第一步,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起诉书的行为。

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涉及的当事人名称、住所或者工作单位;(2)要求撤销或者改变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3)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4)证据和证明材料;(5)签字或者盖章等。

2. 受理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起诉书的审查和决定是否受理的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起诉人和被告。

3. 调查调查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对有关事实、证据的调查和认定。

调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询问当事人的意见;(2)收集有关证据;(3)视察现场等。

4.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在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可以陈述诉讼请求、申报证据和质证对方当事人的证据以及进行辩论等。

5. 裁决裁决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

裁决应当合理、公正、准确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二、行政诉讼起诉时间在行政诉讼中,起诉时间是比较重要的,因为过了起诉时间就可能会耽误诉讼。

具体的起诉时间规定如下:1. 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起诉时间一般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2. 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起诉时间一般为行政强制执行活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3. 行政非诉执行行为案件行政非诉执行行为案件起诉时间一般为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

4. 行政协议纠纷案件行政协议纠纷案件起诉时间一般为违法行政协议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

总之,行政诉讼的适用程序和起诉时间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行政诉讼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的过程范文

行政诉讼的过程范文

行政诉讼的过程范文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诉讼活动。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过程。

一、起诉阶段1.起诉条件确定: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申请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2.诉讼请求确定:申请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或要求行政机关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等。

3.诉讼材料准备:申请人应当准备好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在内的诉讼材料,并按照法院要求进行必要的复印、盖章等手续。

4.提起诉讼:申请人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将无法受理。

二、立案阶段1.受理登记: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的诉讼材料后,将进行受理登记,并开具《立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2.法院审查:法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后,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决定:法院在审查期内,及时向申请人发出《立案受理通知书》,并将案件立案登记,正式成为法院受理的案件。

三、庭前准备阶段1.传唤行政机关: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将传唤行政机关出庭,告知其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安排合理的时间。

2.提交答辩状: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传票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3.开庭通知:法院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参加庭前会议或庭前准备事宜。

四、庭审阶段1.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法院将调解双方争议,促使行政机关充分仔细考虑自己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并协调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就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达成和解。

2.开庭审理:如庭前会议未能达成和解或申请人不同意和解,法院将依法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并查证相关事实。

3.法庭辩论:庭审期间,将进行申请人、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方的辩论,包括证人的传唤、鉴定意见的出具等。

4.结案: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协商、调解或宣判决定。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争议而实行的司法程序。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庭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争议双方的权益得失。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进行探讨。

一、起诉及受理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从原告提起诉讼开始。

原告将行政争议提交给法院,并书面起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受理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二、开庭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通知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出庭。

庭审一般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

三、举证和质证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举证和质证。

原告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疑,提出相反的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质证情况,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听证在行政诉讼庭审中,有时候法院会进行听证。

听证是指法院按照特定程序,邀请相关证人、专家进行口头陈述和提问,以获取更多的事实情况和专业意见。

听证的结果将作为庭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辩论和意见陈述在证据举证和质证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意见陈述。

原告可以概述自己的主张,并反驳被告的观点。

被告可以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并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进行驳斥。

辩论和意见陈述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观点和论证。

六、法庭调查和勘验在行政诉讼的庭审过程中,法院有权进行法庭调查和勘验。

法庭调查是指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提供的线索,调查关于争议事实真相的相关情况。

勘验是指法院对涉及案件的物品、场所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以了解相关情况。

七、陈述理由和结案在庭审的最后阶段,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对案件进行总结。

同时,法院会进行庭审过程的调研和研究分析,最终依法做出判决或裁定。

总结起来,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包括起诉及受理、开庭、举证和质证、听证、辩论和意见陈述、法庭调查和勘验、陈述理由和结案等环节。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1. 引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庭审程序是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阶段及其细化内容,以供参考。

2. 第一阶段:立案2.1 提交起诉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起诉人需向行政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起诉人的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等内容。

2.2 受理起诉状行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及时进行受理。

受理后,行政法院应开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行政机关。

2.3 确定案号行政法院在受理后,应为案件确定一个独立的案件号码,作为案件的标识符。

3. 第二阶段:开庭准备3.1 通知双方当事人行政法院应及时通知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参加庭审,并告知庭审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

3.2 获取相关材料行政法院应准备庭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被诉行政机关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3 发布庭审公告行政法院应向公众发布庭审公告,告知庭审的信息,使有关当事人和公众能够了解庭审的相关情况。

4.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4.1 开庭宣告行政法院在开庭前,应宣告庭审开始,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入庭审现场。

4.2 介绍与记录当事人及诉辩人情况行政法院应介绍当事人和诉辩人的身份信息,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4.3 审理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事实依据,并进行讨论、质询等。

5. 第四阶段:证据调查5.1 审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进行质询、辩论等。

5.2 聘请鉴定人如有需要,行政法院可聘请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5.3 列席人员陈述意见具备法定资格的列席人员有权在庭审中陈述意见,并录入庭审笔录中。

6. 第五阶段:陈述和质询6.1 起诉人陈述起诉人有权向行政法院陈述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6.2 被诉行政机关陈述被诉行政机关有权进行答辩陈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的程序

3 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1)起诉期限的扣除,即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 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 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所谓“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是指除 不可抗力以外不能归责于起诉人的正当事 由。
(一)起诉条件
起诉条件:指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具备 的基本条件。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
具有原告资格的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原告既包括:行政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行政相对人;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年。
乙被工商局罚款20万元,但是只收到了罚款的书 面处罚决定,并未被告知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 诉讼。如果乙不服起诉,则可以在知道诉权或者 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是不得超过 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内容之日起2年。
第三,既不知内容又不知诉权(全不知)。
①30日。如《海关法》《渔业法》等。 ②15日。如《邮政法》《统计法》的规定。
第二,经过复议程序的特殊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了不服复议决定的一般起诉期 限之后,也明确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 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 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⑥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⑦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一、起诉与立案程序1. 当事人选择消息传递、口头、书面方式提起行政诉讼。

2. 提交诉状,诉状中应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要素。

3. 法院收到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即将受理。

4. 立案后,法院会要求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按规定缴费。

5. 法院对立案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受理案件。

二、开庭准备程序1.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参加开庭审理。

2. 所有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3. 原告应当准备好起诉状副本及附件,确保齐全。

4. 被告应当准备好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

5. 法庭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会公告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开庭审理程序1. 开庭当天,法院会按照开庭顺序挨次进行庭审。

2. 开庭前,法院会对出庭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案情摘要。

3. 原告首先发言,陈述起诉状副本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 被告对原告陈述进行质证,可以提出抗辩意见。

5. 法院会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论。

6. 各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以提供证言或者鉴定结果。

7. 法院对被告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实进行逐一讨论。

8. 法院主持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

9. 法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发布休庭时间,并说明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四、休庭与裁决程序1. 休庭期间,法庭会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研究与审查。

2. 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陈述、举证等调查取证活动。

3. 法庭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庭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4. 双方当事人有权提交书面陈述,法院会加以考虑。

5. 法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讨论,并进行法律分析。

6. 根据审理结果,法庭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7.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即将宣布休庭、裁决结果。

第二十六章 诉讼程序

第二十六章 诉讼程序
高级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法院备案。
四、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 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 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2.庭审程序
①庭审方式:言词审理+公开审理+不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除外)
②庭审程序:开庭准备→开庭审查→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读判决 ③审理期限: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
但是,鉴定、处理管辖权异议和中止诉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有特殊情 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延 长的,由最高法院批准。基层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直接报请
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
起诉状,经审
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
查,应当在七 日内立案或者
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 接收起诉状。
起诉状→合议庭→ 审查→
2.不符合条件 → 7日内作出不 予受理裁定→10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3.7日内不能决定→先受理
→不符合裁定驳回
4.条件欠缺,限期补正
新旧对比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
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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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起诉的概念和条件】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给予救济的诉讼行为。

一样条件: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要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将诉状递交给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时,并不因此丧失诉权,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差不多立案的,受诉法院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的时刻条件:1、一样期限:当事人直截了当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明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不服行政复议而起诉的一样期限为15日,即在受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当事人要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专门期限是行政诉讼法所认可由其他单行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起诉期限的运算和最长爱护期限。

A一样规则: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明白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运算。

B、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明白或应当明白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运算。

最长爱护期限为2年。

C、当事人不明白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起诉期限从明白或者应当明白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运算。

关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明白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

关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应依照不同情形进行不同处理:⑴假如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差不多作了规定,行政机关超过期限仍不作为的,从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运算起诉期限;⑵在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规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情形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形下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爱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当事人能够赶忙提起行政诉讼。

E由于不属于起诉人的缘故超过起诉的被耽搁的时刻不运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起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刻不运算在起诉期间内。

起诉的程序条件:1、当事人能够自由选择救济途径,能够申请复议,也能够提起诉讼,在选择复议后,对复议不服仍能够再起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

同时受理的由当事人选择。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差不多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有权选择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然而一旦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当事人将因选择复议丧失提起诉讼的权益。

对终局行政行为,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

3、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受理的概念】受理是指人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查,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

【对起诉的审查】审查的内容要紧是起诉的一样条件,时刻条件和程序条件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要查明下列情形:1、被告人是否重复起诉。

重复起诉的情形一是起诉人差不多撤诉或者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但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二是起诉人差不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起诉人又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重复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诉讼的标的是否为生效裁判效力所羁束。

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差不多再其他生效的行政判决中被确认,假如被确认,当事人再对此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3、起诉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

行政诉讼起诉书应以书面形式,起诉状应载明起诉人、被告的有关情形,诉讼要求、起诉事由等内容。

【审查结果】一、关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

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

三、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能够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限期补正;起诉人补正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四、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自受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裁定的,起诉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后能够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能够自行审理。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复习指导——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一、审理前的预备(一)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二)交换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送被诉行政机关,同时通知被告应诉被提供答辩状。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但被告不提供答辩状的,不阻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判决被告败诉。

(三)处理管辖异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管辖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四)审查诉讼文书和调查收集证据。

通过对原、被告提供的起诉状、答辩状和各种材料进行审查,合议庭能够全面地了解案情,熟悉原告的诉讼要求和理由及被告的答辩理由以及案件的争议点。

人民法院假如发觉当事人双方材料或者证据不全应当通知当事人补充;对当事人不能收集的材料和证据,人民法院能够依照需要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关于案件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能够组织当事人向对方处暑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形记录在卷。

(五)审查其他内容。

依照具体情形审查和决定下列事项:更换和追加当事人,决定或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决定诉的合并与分离,确定审理的形式、决定开庭审理的时刻、地点。

【庭审程序】一、庭审方式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得进行书面审理。

1、以公布审理为原则。

除涉及国家隐秘、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不管公布审理或不公布审理,在宣告判决、裁定时都应公布进行。

承诺公民旁听,承诺记者采访报道。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专门形式,能够适用调解。

二、庭审程序1、开庭预备。

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照开庭日期参加诉讼。

2、宣布开庭。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时期,要紧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告知当事人诉讼权益和义务;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法庭调查的差不多程序是: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通知证人到庭作证;告知证人的权益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通知鉴定人到庭,告知其权益义务,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通知勘验人到莛,告知其权益义务,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通知勘验人到庭,告知其权益义务,宣读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终止后,合议庭休庭,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对本案进行评议。

评议不对外公布,采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评议应当制作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6、宣读判决裁定。

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连续开庭并宣读叛嚼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三、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鉴定、处理管辖异议及中止诉讼的时刻不运算在内。

有专门情形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截了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阻碍行政诉讼的行为: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托、拒绝或阻碍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逼、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差不多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5、以暴力、威逼或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二、排除阻碍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1000元以下)、司法拘留(15天以下)。

罚款、司法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能够申请复议。

【案件的移送和司法建议】案件的移送: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发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纪或犯罪行为,或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案件的全部或部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同意移送的有关机关、应依法履行追究查处的职责。

被移送的案件要紧包括刑事案件、内部行政案件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行政违法案件。

案件移送阻碍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关于与案件有关的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审判权所能解决的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行政诉讼规定的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的一种手段,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能够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同意司法建议的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人民法院。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复习指导——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一、上诉的提起上诉是当事人对地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于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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