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13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

前言

一、为指导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二、本《要点》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及其他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参考使用,也可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考。

三、本《要点》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

四、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

一、初步设计文件要求

(一)文本装订齐整,封面的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清晰,出图印章有效,扉页内签署齐全,注册师印章有效,设计文件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相关规定。

(四)对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穗府〔2012〕1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及子评估表、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措施及必要的计算、模拟分析报告。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规划设计是否满足规划批复,相关批文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

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和依据性资料中对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在设计中得到落实。

3.项目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分期建设的工程,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4.基本要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5.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情况是否进行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评价。

6.内容表述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7.建筑物特征参数是否完整、定性明确,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9.建筑节能设计是否有各单体建筑的各朝向窗墙比、主要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构造方案、主要外围护结构材料选型说明,所采取的节能措施能否满足相关节能标准规定性指标情况的说明,对不满足规定性指标时采取的权衡措施。

10. 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所采用的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1.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内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内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火灾扑救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内容(竖向、绿化、管线等)。

2.平面图

(1)是否有地下室总平面图、地下室关系图及总防火分区示意图。

(2)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防火分区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扑救面设置的长度、宽度及位置的合理性,人员安全疏散楼梯分布、疏散距离、疏散宽度、防火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其他有关消防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主要功能房间名称标注是否清晰,平面尺寸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门窗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楼梯、电梯、扶梯等垂直交通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辅助用房的配置是否合理,卫生间的位置和器具

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各专业设备用房和管井位置是否合理、尺寸是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3.立剖面图

(1)楼层净高尺寸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建筑物立面高度尺寸是否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建筑突出物及建筑高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划规定和建筑方案批复要求。

4.建筑物的功能中是否有特殊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室外与建筑物入口的无障碍通达性是否合理,建筑物公共部分垂直交通是否满足无障碍需要,有残疾人到达的区域是否设置无障碍专用厕位或无障碍卫生间。有无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5.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6.初步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三)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1.违反规划批文,造成设计必须进行修改的。

2.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的。

3.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导致设计重大修改的。

4. 按规定应进行绿色建筑设计而设计文件无相关内容的。

三、结构专业

(一)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设计安全标准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结构耐久性等级、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建筑物构件耐火极限、人防地下室设防类别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主要荷载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及自重以外的附加恒载取值是否符合荷载规范和相关规定,特殊荷载选取依据是否充分。

(2)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风载体型系数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风洞试验报告。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特征周期、地震影响系数、结构阻尼比等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有安评报告,应与规范比较后确定工程采用的地震动参数取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