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中的财政学——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的讨论(doc 10
和谐社会需要公共财政(一)

和谐社会需要公共财政(一)【内容提要】近年来,“公共财政”成为我国学术界和政府所关注的问题。
尤其财政政学界和法学界展开了一场关于“公共财政”的讨论。
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对公共财政的概念、职能、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体现了和谐社会“利益均衡”的法律原则,得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推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主题词:公共财政和谐社会一、和谐社会的概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什么是和谐社会,怎样实现?正可谓见仁见智,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做出回答。
笔者认为,有必要从该概念提出的源头及背景上加以考察,“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1]这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论断。
笔者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上,倾向于赞同吴鹏森在《公平:和谐社会的柱石》一文中提及的观点。
和谐社会应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结构的和谐,包括城乡结构、区域结构、阶层结构、民族和睦、劳资关系都要处于和谐状态。
”“第二个层次是微观结构的和谐。
微观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第三个层次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2]和谐社会应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均衡和协调的社会。
3]“和谐”不等于“没有矛盾”。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以承认社会矛盾为前提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识到当前社会的种种不和谐现象。
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内涵极其丰富,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
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是依赖于法律所调整的政府与公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利益上的差异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要使这种差异和矛盾不会导致社会冲突,就需要从利益机制上加以调整,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
论基于和谐社会的公共财政职能

下 , 府作 为社 会管 理 者 , 行 为动 机 不 是 、 不 能 是 取 质 是 其 分 配 职 能 的 最 好 体 现 ,它 是 财 政 固有 的 功 能 , 政 其 也 得 相 应 的 报 偿 或 盈 利 , 只 能 以追 求 Z t -J 为 己任 。 而 一 ~ .益  ̄k I
需要 , 不是营利。非营利性是公共财政另一属性 。 而 ( 法 制 性 。公 共 财 政 作 是 一 种 与 市 场 经 济 相 适 应 3)
这 种 分配 是 以公平 公正 为 基础 的 , 平 公正 的分 配职 公
能正符 合 和谐 社会 公平 正 义 的内涵 。
的 财政 模 式 , 市 场 经济 是法 制 经 济 , 收 支必 然 是 建 立 而 其
2监 督职 能 .
公 共 财 政 包 括 财 政 收 入 和 财 政 支 出 两 个 方 面 。公 共 财 政 的 法 制 性 决 定 了其 收 入 和 支 出必 须 依 法 进 行 , 收 入 的 取 得 和 支 出 的 安 排 都 必 须 有 法 律 依 据 。 监 督 是 对 现 场 或 某 一 特 定 环 节 、 程 进 行 监 视 、 促 和 管 理 , 其 过 督 使 结 果 能 达 到 预 定 的 目标 。 收入 的 主 要 来 源 是税 收 , 出 支 的形 式 包 括 政 府 采 购 和 转 移 支 付 。政 府 部 门 必 须 安 排 专 门机 构 , 责 监 督 财 政 收 入 的及 时 足 额 入 库 和 财 政 支 负
个 政 不 应 提供 私 人 产 品 , 是 一 种 为 市 场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和 配 、 人 消 费 品 的 分 配 等 。 生 产 资 料 的 分 配 决 定 着 社 它
公 共 服 务 的 国家 财 政 , 共 性 是 公 共 财 政 的根 本 属 性 。 公 会 成 员 在 社 会 各 类 生 产 之 间 的 分 配 的 性 质 , 定 着 社 决
应用文-公共财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及其对策

公共财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及其对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
建设和谐社会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先进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为未来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时地调整公共财政政策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公共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发展三大职能,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公共财政虽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成就举世瞩目。
然而,在总体经济持续繁荣的背后,也逐步积累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居民收入差距和地区差距不断拉大、“三农”问题非常突出、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生态持续恶化等。
这些“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和存在,与转轨时期公共财政政策的不完善不无关系。
(一)财政配置资源的低效率,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
一方面财政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公共品供给较为缺乏,对边远地区、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用于脱离实际的非生产性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投入较多、行政经费开支不断膨胀等。
这种状况使得我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
1985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为1.86倍,2004年为3.25倍。
从人均GDP角度看,1991年东部与西部的比例为1.86倍,2003年扩大到2 52倍。
省际收入差距更大,浙江省与贵州省,人均GDP之比由12年前的2 7倍扩大为2004年的5.6倍。
[1]城乡经济、地区经济的不协调发展,给社会政治稳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财政预算约束软化,预算编制方法落后,预算编制过粗,预算透明度低,公众无法对财政支出安排进行有效监督,导致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贪污等现象严重。
和谐社会需要公共财政_1

和谐社会需要公共财政【提要】近年来,“公共财政”成为我国学术界和政府所关注的。
尤其财政政学界和法学界展开了一场关于“公共财政”的讨论。
本文从构建和谐的内在要求出发,对公共财政的概念、职能、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体现了和谐社会“利益均衡”的原则,得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推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主题词:公共财政和谐社会一、和谐社会的概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什么是和谐社会,怎样实现?正可谓见仁见智,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做出回答。
笔者认为,有必要从该概念提出的源头及背景上加以考察,“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 [1]这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论断。
笔者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上,倾向于赞同吴鹏森在《公平:和谐社会的柱石》一文中提及的观点。
和谐社会应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结构的和谐,包括城乡结构、区域结构、阶层结构、民族和睦、劳资关系都要处于和谐状态。
”“第二个层次是微观结构的和谐。
微观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第三个层次是人与的和谐。
” [2] 毕业论文和谐社会应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均衡和协调的社会。
[3] “和谐”不等于“没有矛盾”。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以承认社会矛盾为前提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识到当前社会的种种不和谐现象。
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内涵极其丰富,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
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是依赖于法律所调整的政府与公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利益上的差异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要使这种差异和矛盾不会导致社会冲突,就需要从利益机制上加以调整,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共财政研究》

《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共财政研究》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财政;生态财政一、构建和谐社会对财政建设的要求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由此也决定了和谐社会内涵的复杂性和广泛性。
不同学者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也不尽一致。
有的认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特征是和谐的利益关系;有的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还有的认为,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以上观点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和谐社会的内涵。
综上所述,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内部本身以及社会与其自身相关的事物之间保持的一种协调状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强调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子系统之间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需要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等与之相配套。
应积极运用财政政策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给其带来的实惠,使其自身得到全面发展,从而增强社会认同感,避免各种不和谐现象的发生。
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是和谐财政政策。
所谓和谐财政政策,是指既能有效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又能保证财政体系自身和谐循环的财政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称。
与以往的财政政策相比,和谐财政政策应更加注重公共产品配置的公平,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更加注重财力分配的基本均衡,缩小地区间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财力差异;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公平公正,为各种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
二、财政政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制约的主要表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由于各项制度建设滞后,难免产生各种不和谐因素。
诸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地区、城乡差别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等。
以上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固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与财政政策不完善也有很大关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XXXX年构建公共财政体系 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可编辑).doc

XXXX年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可编辑)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大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财政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如何发挥自己的职能职责通过建立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对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妥善地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加大财源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运行的和谐对于XX县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来说谋划民生大计第一位的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近年来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按照“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民营活县、生态立县”和“建设全省茶叶大县、全省水电大县”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努力整合财政资源积极支持服务支柱产业县域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支持小水电开发争当全省“水电大县”。
近三年全县共兴办电站座设计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县内大河流全部得以开发。
今年底将有座电站竣工发电将新增装机万千瓦。
预计两年后XX小水电总装机万千瓦提供税收1亿元。
去年全县小水电产业提供各项税收达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以上。
三年来财政部门积极利用财政政策支持小水电开发资金近万元。
二是支持“茶叶之乡”培育精品名牌争创全省“茶叶大县”。
由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茶农引植福鼎大白毫等优良种苗、基地建设、茶园管理到名优茶开发加工、专用设备添置全程跟踪服务。
到目前全县茶叶基地累计达到万亩“龙峰”、“银桥”、“梅子贡”、“八宝绿茶”四大商标品牌获得绿色食品认证“龙峰茶”还获得瑞士权威机构有机食品认证获准出口欧盟。
**年全县实现茶叶产业收入多万元。
去年月XX县被国家农、林部门分别授予“中国有机绿茶之乡”、“中国茶叶之乡”。
三是支持“魔芋之乡”深度开发系列食品出口。
浅谈和谐社会与财政政策

浅谈和谐社会与财政政策和谐社会的实质是以人为本,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工具。
财政政策作为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正与公平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工具,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调整财政改革的政策取向。
标签:和谐社会财政政策0引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未来五年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其中提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的增加就业。
”如何利用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的同时,促进就业实现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条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财政作为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正与公平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政策工具,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财政收入的增加为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保障,财政政策转型创造了良好契机,新一轮税制改革为经济进一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因此,本文着重探讨建设和谐社会为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国家财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责任。
应在明确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基础上,认识自身同实际要求之间的差距,更新财政理论,改革完善财政制度和管理体制。
1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国家财政的重大责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进一步论述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和内涵。
这是本届政府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之后,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而提出的新目标。
构建和谐的社会,不仅强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还强调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社会成员的权益、才智合理配置,人与人的关系和谐。
也就是说,它包括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统一发展,是层次更高,内容更全面,更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的发展目标。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让绝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化解权益配置不公平形成的矛盾,调整利益关系,增加社会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协调社会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染 引发 的群体性事 件等 等 :这些矛 盾和
问 题 , 成 因 是 多 方 面 的 , 带 有 经 济 羊 其 既 十 会 发 展 的 客 观 必 然 性 ,也 与包 括 公 共 财
社会 公共 资 源的 配置 ,关 系到地 区 、 行 业 、 门、 部 阶层 之 间 利 益 关 系 的 调 整 , 关 系 到 和谐 社会 建 没 的进 程 :
20 05年 ,浙 江 人 均 G P达 到 30 D 40
职能 , 通过 推进财政公共 化改革等措施 , 加大收入 分配调节力度 ,使不同社会群
1亿 元 ) ,着 力 解 决 贫 困 和 欠 发 达 地 区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和 贫 困 学 人 学 问 题 ; A 20 0 5年 起 至 2 0 0 7年 , 政 府 又 增 加 々项 省 资 金 3 元 ,在 全 省全 面 实 施 家 庭 经 济 亿
E益 增 长 的 公 共 需 求 :从 浙 江 省 目前 的 t 财 政 状 况 看 ,也 完 全 有 条件 在 公 共 财 政 加 大 社 会 发 展 领 域 投 入 ,在 促 进 社 会 利 益协调方面做得更好 :
城乡一体化格局 逐步形成 、科 技教育投
入 不 断 增 加 、资 源 和 环 境 乐 力 E益 加 大 t
一
浙 江 省 公 共 财 政 在 协 调 社 会 利 益 方 面 的 基 本做 法
当前 ,浙江社会 总体上是 和谐 稳定
的 , 是 市 场 与 政 府 共 同作 用 的 结 果 :一 这 方面 , 于经济市场 化改革起步较早 , 由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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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中的财政学——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的讨论(doc 10) 和谐社会中的财政学 ——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的讨论
前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命题,加之今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就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发表重要讲话,建立和谐社会日渐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名词。与此同时专家学者也对和谐社会给予了极大关注,从各个方面各个学科对和谐社会的建立和价值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创造了不少卓著的成果。
而公共财政,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财政学从本质上说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公共产品的供给等等。显然,公共财政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密切相关的。
正文 一,和谐社会的概念再探 首先,需要对和谐社会的概念作一个界定。和谐社会指的就是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保持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与经济之间的协调、与政治之间的协调、与文化之间的协调等。这个概念下的和谐社会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
其次,对于和谐社会的特征,不同的学者也有不同的界定。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它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就是在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亦即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是行为规范的社会,就是形成了包括法律法规和道德习惯等在内的系统的社会规范,并且社会成员能够自觉地遵守;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就是在调节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时,手段不仅丰富多样,而且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
另也有学者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归纳做社会公正、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互惠互利关系、各个阶层有所别的得到应得的回报、各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状态,以及稳定有序。还有学者强调,“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特征应该是和谐的利益关系。”虽然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因为改革发展,因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阶层之间形成了利 设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和物质基础,体现着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效;创建和谐社会决定和规范着公共财政建构的方向和重点,并对公共财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两者密切联系,并统一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中。
其次,应该明确,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共财政的收入具有公共性,“取众人之财”。占收入主要来源的是税收,绝大部分来于非国有经济实体。公共财政的财政收入应该反映整个政府的全部收入来源,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因此,公共财政的收入应该集中管理,不同于以前的分散管理,财力分散。
公共财政的支出更具有公共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应该主动退出竞争性和赢利性领域,政府的财政支出集中于非竞争性和非赢利性领域,集中于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领域。财政支出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社会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持。
再次,公共财政的职能是,正确运用财政政策,通过预算管理、税收政策、转移支付、财政支出等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行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这种目标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和谐,社会稳定进步的重要手段。 三,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转型时期面对着许多不和谐状况 历史经验表明,人类社会往往会在社会转型期表现出显著的不和谐。亨廷顿就曾经指出,现代化过程中基本价值观的转变、社会财富和权力的重新分配、政治体系的巨大变革往往造成社会不和谐。转型时期,旧秩序的瓦解和新秩序的未建立,往往造成了社会制度的空白,引发种种混乱。
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历程,正好体现了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不和谐突出化的特点:
第一,思想上的不和谐,“忠孝”伦理价值观与市场经济的背离。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忠孝”为核心的社会。自然经济是以忠孝道德为基础的“人情经济”,“身份经济”,它与以诚信为道德基础的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是格格不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价值规律,它从不承认像人情、身份、伦理规则等一类的规律。同时,竞争和变动使得每一个人利益的实现都离不开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受到他人行为的制约,因而也有必要通过互相之间的契约达成合意,去完成经济交往活动。契约关系所蕴含的意志自由、权利义务平等、等价有偿和公平竞争等一系列规则及其法律精神必然使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改变“忠孝”的道德观,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道德。 第二,政治上的不和谐,授权集中与用权民主的矛盾。西方的政治体制,是宪政体制下的议会制,这种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政治授权的民主性和行使权力的行政独立性和集中性。政府的政治权力是必须通过议会的立法授权,一旦授权,行政权力的行使便不受议会的监督,体现集中性。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体现为领导、干部的选拔采取组织提名的办法,行政的授权体现为上级领导的意志,体现为集中;而在国家政策的执行时却体现为民主,必须由“四大班子”一致通过才可以,这样的民主集中制,最大的弊端体现在财政政策上就是各级干部不对百姓负责,而只对上级负责,并且在制定政策时缺乏效率。
第三,经济上的不和谐,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双轨带来困惑。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一种发育中的市场机制与行政性干预并存。中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被西方媒体称为“中国模式”以区别于“东亚模式”。体现于财政上,就是财政政策对私人经济的过分干预、税收政策的区别对待和国有经济成分的规模庞大以及证券市场上国有股“一股独大”,这种“双轨制”在相当长时期内还可能存在。
第四,自然环境上的不和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由于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把经济的增长、GDP的增大作为各级政府的经济工作的唯一目标,不考虑自然界的发展变化,不建设自然界,只把自然界当作免费获取资源的仓库,导致环境质量下降,自然资源受重损。石油的短缺、 国土的沙化、饮用水源的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城市的光污染等等已大大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凸现。
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手段之一的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和建立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是一个首先应该明确的问题。和谐社会、公共财政、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观,四个概念具有深刻的逻辑联系,是一脉相承的,公共财政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历史责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理论和实践都已经放弃了政府作为守夜人的论点,政府需要面对市场失灵做出反应,对经济和社会做出调节,并且在必要的时候主动介入到经济事务中去。同时还需要为社会提供各种福利,即所谓福利国家的概念。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目的就是保持总需求和总供给平衡;抑制市场经济的外部性;为公众提供服务,保持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持续和协调的发展观。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体制不仅要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要有 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经济增长的方式要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资源循环利用和促进科技进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是提倡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的和必然归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经济社会调节,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建立公共财政。财政本身是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经济行为,公共财政为政府的干预活动提供支撑,也作为政府行为的工具,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供给的物质基础。
既然公共财政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那么如何构建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和谐财政成为讨论的题中之意。
首先是公共财政队市场经济的作用。公共财政应通过对“私人契约”的保护,重塑政府诚信,维护政府信誉。中国商人历来讲求诚信,但是在体制转轨的今天,传统的信念遭受冲击,新的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没有建立,道德的沦丧和缺失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危机。公共财政应该从私人的领域中退出,保持一个中立性,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降低交易的履行成本,促进契约的有效执行,重塑市场的“诚信精神”。
另一个方面,公共财政退出私人领域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公共产品,公共服 务的供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财政支出范围就只能界定在市场做不了的即失灵的领域,以弥补市场的不足,提供更广泛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提供应该符合民众的需要,真正实现供给平衡。
其次,公共财政是民主的财政。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因此,公共财政的首要任务是对市场契约的尊重和保护。从这点上讲,公共财政首先必然是“法治”的财政,这又和法治政府相联系,人民通过法律限制政府的权力,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建立民主财政。通过财政的民主化也才能使政府更多地到民众的认同。
第三,公共财政和谐运行表现在财政部门内部以及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和谐运行、和谐互动。这种和谐运行应该以建立法治、规范、科学和透明的财政运行流程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相关利益主体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主张,充分了解财政状况,相对来说也是最能达到和谐的。
内部的和谐运行必须科学规划内部的工作流程,合理分工,避免职能重叠和工作的低效率,应该以科学的财政运行机制流程为指导,以流程定岗位,保证运行的高效和谐。
同时还要处理好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在法治化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做到工作严谨,运行透明、依法办事、合情合理,让其他部门理解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