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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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根据大连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创新学分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创新学分是指本科生在第一课堂外开展的一系列创新活动,以及所取得的创新成果,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给予一定的学分,本科生至少应获得创新学分4分。

一、创新学分获取途径1.大学生组织开展的讲座、报告等活动;2.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3.参加各种科研工作;4.参加“本科生创新教育基金项目”工作;5.参加大学生工作室活动;6.在各类正式出版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和论文;7.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8.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认定的创新实践活动等。

二、创新学分评定原则根据“各类创新活动学分评定细则”(见附件)以及学生参加不同类型活动的结果、所发挥作用等进行创新学分评定。

取得相同竞赛不同级别奖项时,按最高奖级记学分,不得累计;相同内容的项目参加不同类型的活动,只按一类活动记学分,不得重复。

三、创新学分管理办法1.创新学分由相关活动主办单位负责人或学分制导师进行评定、登记,必须严格审核相关佐证材料,获得学分具体情况记入《学生创新学分管理手册》。

2.各学院每学年组织“本科生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指导小组人员对学生创新学分获得情况进行审核,并按学年进行汇总登记,于毕业学期将最终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09级始的学分制本科学生。

各类创新活动学分评定细则一、大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主办或主讲者记2学分/次;二、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国家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三等奖及以上,其他奖,依次记4、2学分;省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一等奖及以上,二、三等奖,其他奖,依次记4、3、1学分;市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一等奖,其他奖,依次记2、1学分;校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一等奖,其他奖,依次记1.5、1学分。

各级各类竞赛参加者(未获奖):记0.5学分/竞赛项目,限2学分。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细则(请班长通知各班同学尽快网上申报)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细则(请班长通知各班同学尽快网上申报)

请班长通知:1、《中华经典诵读》1学分从2015届毕业生起不再要求必修。

2、请通知各班同学尽快网上录入数据。

3、插班生第二课堂学分减半,为2分。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第五条:凡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课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通识类选修课之规定学分外,还必须至少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中华经典诵读1学分为选修)。

[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或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一、科技创新类学分(一)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其中,经教务处、校团委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奖按以下分值计分(见表1);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奖则分别降一等级计分。

表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二)科技成果项目1、学术论文发表: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具体见表)览中选用者,计3学分3、其它需要计算创新类学分的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学分。

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果,其创新类学分以每次(或每篇、每项)为单位认定,以取得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二、文化艺术类学分中华经典诵读项目艺术教育项目文体比赛项目(具体见表3)三、社会实践类学分社会实践类学分主要适用于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或由校团委、学院团委主办,或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校团委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并出具实践单位证明。

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不超过1学分)。

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价大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的学习成效,提高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与课外实践活动两大类。

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主要包括大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卫生与健康、创业教育、学科创新方法、毕业教育等;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科竞赛类、科研(技能)训练类、学术研究成果类、读书活动与学术报告及讲座类、文体竞赛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等。

第三条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采用学分来度量其学习的数量与质量。

本科学生在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必须要完成第二课堂1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必须完成2学分。

第二章学分认定办法第四条学生参加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类第二课堂活动,可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达到60分(或“合格”等级)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方法详见附件。

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成绩达到合格(及格)等级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申报与审核第六条学生在修读第二课堂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中获得的学分,由课程主讲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成绩。

第七条学校每年在3月份对上一年度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集中审核与报送。

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并组织审核,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送。

第八条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审核程序为:(1)学生根据上一年度参加课外实践的情况填写《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学习委员。

常州大学机械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常州大学机械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常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总则1、依据《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综合能力三个方面的测评。

思想品德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修养等。

专业学习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及科技学术能力。

综合能力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3、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开学初,对上一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要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测评。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将作为评比表彰、奖学金评定、毕业生推荐等的主要依据。

二、测评方式1、领导体制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由院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辅导员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5~7名)组成的测评小组,进行本班的测评工作。

2、测评程序(1)个人总结:学生应在每学年结束前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认真总结本学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提交《暂行办法》所要求的本学年获得的各类证书、作品原件或提出加分、评分理由供学院审核、确定。

(2)班级评分:在学院党委统一组织下,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主持召开测评小组会议,依据《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对本班学生进行测评。

测评结果必须经学生本人签字并将《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分汇总表》(纸质稿)和《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的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各年级辅导员。

(3)学院审核:根据本实施细则和实际情况对各班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材料予以存档,同时将审核后的成绩向各班公布、公示。

3、结果处理(1)测评结果一经公布、公示,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可在3日内申诉,由院领导小组裁决。

(2)对于班级评定的结果,辅导员可根据情况在全年级中对不超过2%的学生(50人以下年级按1人计)的总分做不超过2分的调整。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
类别申请pct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学分2如专利的获得者为多人则由专利第一完成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机械(2017)36 号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
全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江大校
〔2016〕492 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制订《机 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从 2017 年 10 月 25 日起在全院本科生中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包括创业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 践学分两部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一定的创新创业学分 方可毕业。
外观设计专利),或申请发明专利取得申请号等,可获得相应的创新
学分,具体如下: 申请 授权
类别 PCT PCT 专利 专利
申请发 明专利
授权发 明专利
申请实用新 型、外观设
计专利
授权实用新 型、外观设
计专利
学分 8
16
4
8
2
4
3
2、如专利的获得者为多人,则由专利第一完成人根据各人实际 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5
(二)非本科在读期间完成的作品、获得的成果或奖励; (三)在非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艺作品;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 第六条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每年秋季学期第 8-10 周,学生填写《江苏大 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 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交指导教师签字审核,集体类项目每位申请学生需单独填写申请表。 若属学生自主完成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表交学业导师签字审 核。 (二)指导教师(或学业导师,下同)签署意见。指导教师对学 生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意见,重点对学生创新 创业实践中的表现及成果作出评价,并于 10 周前上交学院学生创新 创业项目认定小组。 (三)学院认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核认定小组对申请材 料进行核查,依此认定学分和评定成绩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指定 专人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八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起施行。原《江苏大学机 械工程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机械(2015) 32 号)同时废止。

【VIP专享】第二课堂学分制

【VIP专享】第二课堂学分制

邯郸学院教务处共青团邯郸学院委员会文件院团联字[2012]6号邯郸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学院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到大学生培养方案。

为规范第二课堂管理,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心”文化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深层构建邯郸文化进教材、进教室、进课堂、进校园、进社团、进宿舍、进头脑、进灵魂的体系,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第二课堂主要内容及计分标准1.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以外,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研训练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技术开发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

2.第二课堂活动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造、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其他等六大类(不包括“两课”教学实践活动)。

二、第二课堂学分要求1.根据学院大学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须取得至少5个第二课堂分(其中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不低于1分,科学技术与创新创造类不低于1分)。

2.专接本学生必须取得2个第二课堂分方可毕业,专科学生必须取得4个第二课堂分方可毕业,其记学分要求,参照本科生执行。

三、第二课堂学分获得方式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经个人申报、有关部门认定后获得相应学分。

四、第二课堂成绩评定、记载1.第二课堂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

成绩与累计分值对应关系如下:优——累计分值在11分(含)以上;良——累计分值在7分(含)以上,11分以下;及格——累计分值在5分(含)以上,7分以下;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5分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低于1分或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类低于1分。

2.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第二课堂”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引领推动学校教育综合改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坚持“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社会责任”三位一体,构筑协同推进、汇聚合力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能力为本。

将加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作为核心内涵纳入人才培养标准,瞄准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2、坚持改导向。

将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的着力点,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改与学校行知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综合改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

3、坚持协同推进。

将内外协同作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的重要途径,推进校校、校所、校政、校企合作,积极引入境外教育资源,通过优化管理、改进评价、加强建设,形成完善的创新创业体制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不断深化。

(三)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逐步形成有机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制度完备的运行体系和具有校本特色的文化氛围。

到2020年,建立健全“文化引领、制度保障、教学培养、平台实践”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面向全体、贯穿全程、结合专业、融入模块”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活动演练、项目训练、企业锻炼、竞赛锤炼”的创新创业实训体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明显增强,将学校建设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促进和鼓励我院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竞赛及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根据学院自身发展状况,明确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奖励政策,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对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同意,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竞赛活动获奖,或发表论文、作为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一定的奖金奖励。

二、奖励项目A类:综合性竞赛。

特指教育部、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B类:重点单项竞赛。

主要指社会影响广泛、业内权威性较高的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暨模拟就业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

C类:普通单项竞赛。

主要指其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各类学科竞赛。

如: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 杯”全国英语演讲赛、全国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大学生生态科普创意大赛、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校园歌手赛、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三井化学全国大学生化学化工设计大赛、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江苏省理工科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等。

D类:发明专利、SCI、EI、学校认定的权威刊物论文、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一书的界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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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跟进式教育”理念,健全学生活动跟进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是本科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1个学分,对应200个实践学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方能获得1个学分并顺利毕业。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同时作为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的考核成绩。

第三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包含“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课外活动参与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五大类。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university(简称pu平台)实施,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认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校大学生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由校团委牵头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是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组织实施、审核及报送等工作。

1第六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中“课外活动参与类”、“志愿服务类”的实践学时由学生通过pu平台报名并参加完相关活动后获得;“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的实践学时由学生本人通过pu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校团委终审认定后获得,学生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第2—3周和第15—16周,学校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学生本学期已获得的实践学时数。

第七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提交至教务处。

大一至大三学年,在各单项累计获得实践学时均满足最低要求的前提下,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课程成绩计为85分;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30个(含)以上,计为90分;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60个(含)以上,计为95分。

第八条大一至大三学年实践学时累计不足200个或某一单项未满足最低实践学时要求的,第七学期成绩单“素质拓展”课程计为55分,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可在毕业学年的5月份前补修,在补足所差实践学时后该课程计为80分。

学生在毕业前仍未获得200个实践学时或各单项未满足最低实践学时要求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重修。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违纪论处;两次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以作弊论处,并依据《常州大学学生行政处分(处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条如学生出现转专业、延长学制等学籍异动,相应审核工作由变动后的学院负责。

第三章评定标准第十一条寒暑期社会实践类21.寒暑期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寒暑假期间走向社会,以社会调查、见习实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咨询辅导等为基本内容的实践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60个寒暑假社会实践实践学时。

2.在寒暑期社会实践中,学生自主开展实践或参与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重点社会实践团队并完成一篇合格的实践总结等实践任务的,经pu平台申请认定后可分别获得25、30、35、40、45个实践学时/次。

3.学生个人获得寒暑期社会实践校市级、省级、全国表彰的,分别认定10、20、30个实践学时;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认定实践学时。

同时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高实践学时予以认定。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类1.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包括普及文明风尚、送温暖献爱心、公共秩序维护和赛会保障、应急救援、无偿献血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

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40个志愿服务类实践学时。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通过pu平台报名、签到并全程参与相关活动的可获得规定数量的实践学时,参加班级、院级、校市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分别获得5、10、15个实践学时。

学生自主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相应折算认定,单次志愿服务实践学时认定不超过10个。

3.学生个人获得志愿服务校市级、省级、全国表彰的,分别获得10、15、20个实践学时;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认定实践学时。

同时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高实践学时予以认定。

3第十三条课外活动参与类1.课外活动参与类分为“人文社科”、“创新创业”、“文化艺术”和“体育竞技”等类别的活动、讲座、报告、竞赛。

学生在校期间参与通过pu平台发起的相关活动后可获得规定数量的实践学时,参加班级、院级、校级组织的课外活动的分别获得5、8、10个实践学时/次。

2.在校期间课外活动参与类所获实践学时不得少于60个,且100个学时封顶,每学期25个学时封顶。

第十四条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1.团支委、班委、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干事,团支书、班长、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经相关单位考核合格,分别计4、6、8、10个实践学时/学期。

同一学期身兼多职的,按最高学时认定一项。

2.学生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专项表演团队和礼仪队、龙舟队、龙狮队等表演型、竞技型社团服务期满2年、3年,经相关单位考核合格,分别计40、60个实践学时。

3.个人获得院级、校市级、省级、国家级社会工作类荣誉称号,分别认定5、10、25、50个实践学时/项。

4.在校期间获得各类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除全国英语四级、计算机一级、专业英语四级等基础证书不予认定外,计3个实践学时/项,且15个学时封顶。

证书类别由各学院申报,校团委审核后,予以认定。

第十五条竞赛成果类1.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1)在校市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10、20、30、40、50个实践学时/项。

4(2)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30、40、50、60、70个实践学时/项,参加未获奖者计15个实践学时/项。

(3)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50、60、70、80、90个实践学时/项,参加未获奖者计25个实践学时/项。

(4)学生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企业法人代表可申请获得80个实践学时,创业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可获得15个实践学时。

(5)同一竞赛的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予以认定。

2.文化艺术竞赛(1)在校市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5、10、20、30、40个实践学时/项。

(2)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20、30、40、50、60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未获奖者计10个实践学时/次。

(3)在全国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40、50、60、70、80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未获奖者计15个实践学时/次。

(4)在国际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50、60、70、80、90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未获奖者计20个实践学时/次。

(5)同一竞赛的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予以认定。

3.体育竞技比赛(1)在校市级竞赛中获得季军、亚军、冠军的,分别计20、30、40个实践学时/项。

(2)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前四至八名、季军、亚军、5冠军的,分别计30、40、50、60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未获奖者计10个实践学时/次。

(3)在全国竞赛中获得前四至八名、季军、亚军、冠军的,分别计50、60、70、80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未获奖者计15个实践学时/次。

(4)在国际竞赛中获得前四至八名、季军、亚军、冠军的,分别计60、70、80、90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未获奖者计20个实践学时/次。

(5)同一竞赛的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予以认定。

4.学术科研成果(1)学生参与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以及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分别计30、40、50个实践学时/项,其他小组成员学时减半认定。

(2)学生在校期间在国内一般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国际一般刊物、国际核心刊物上(刊物以科技处认定范围为准)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认定20、60、60、90个实践学时/篇。

国内一般刊物刊发学术论文仅对第一作者给予认定。

在国内核心刊物及国际刊物上由多名作者共同发表论文的,按照排名先后依次递减10个学时/项给予认定,最少计10个学时/项。

(3)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专利,按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三类,第一专利人分别认定40、60、90个实践学时/项。

如同一授权的获得者为多人,则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减10个学时/项给予认定,最少计10个学时/项。

专利申请已经受理但未授权的按上述标准减半认定。

(4)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项目仅对权属单位为常州大学的认定实践学时。

6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提交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从20XX级本科生开始试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7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实践学时表获奖等级或实践实践类别项目备注内容学时自主开展25院级团队30在校期间须修满60个寒参与校级团队35暑假社会实践类实践学省级团队401.寒暑假社会时,每学期第2—3和15实践类国家级团队45—16周通过pu平台自校市级10行申报。

表彰省级20国家级30班级组织活动5通过pu平台报名签到院级组织活动10并全程参加活动后获得参与实践学时校市级组织活动15凭相关证明通过pu 平2.志愿服务类自主参加校内外活动10台申报校市级10在校期间须修满40个志表彰省级15愿服务类实践学时国家级20班级5在校期间须修满60个课外活动参与类实践学院级83.课外活动类参与时,每学期25个学时封顶,4学年100个学时封校级10顶。

团支委、班委、校院两4/学期同一学期身兼多职的,4.社会工作、荣级学生组织干事社会工作誉与技能培训按最高学时认定一项。

任职团支书、班长、学生社类6/学期团负责人、院级学生组8织各部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各部负8/学期责人、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10/学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期考核合格服务满2年,40参加表演竞技型社团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60院级荣誉5校市级荣誉10个人荣誉省级荣誉25国家级荣誉50计算除全国英语四级、专业技能与3/项15个实践学时封顶职业资格证机一级、专业英语四级书等以外的证书优秀奖10三等奖20校市级二等奖30一等奖40特等奖50优秀奖30三等奖40参加未获奖者计15个实学科及创新5.竞赛成果类省部级二等奖50创业竞赛践学时一等奖60特等奖70优秀奖50三等奖60参加未获奖者计25个实国家级二等奖70践学时一等奖80特等奖909学生注册工创业80其他核心成员15商企业法人实践代表优秀奖5三等奖1020校市级二等奖30一等奖40特等奖20优秀奖30三等奖参加未获奖者计10个实40省部级二等奖践学时50一等奖60特等奖文化艺术竞赛40优秀奖50三等奖参加未获奖者计15个实60国家级二等奖践学时70一等奖80特等奖50优秀奖60三等奖参加未获奖者计20个实国际70二等奖践学时竞赛80一等奖90特等奖20季军30亚军校市级40冠军30前4至8名体育竞技40季军参加未获奖者计10个实比赛省部级践学时50亚军60冠军50前4至8名参加未获奖者计15个实国家级践学时60季军10亚军70冠军80前4至8名60季军70国际参加未获奖者计20个实竞赛践学时亚军80冠军90校大学生创30一般成员15新创业基金项目省级大学生主持科40一般成员20创新创业训研项目练计划项目省级大学生50一般成员2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内一般20刊物学术科研国内核心60成果以第一刊物其他作者按照排名先后作者发国际一般依次递减10个学时/项60表论文刊物给予认定,最少计10个学时/项国际核心90刊物外观设计40其他授权人按排名实用新型60以第一先后顺序依次递减10个专利人学时/项给予认定,最少取得授计10个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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