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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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大学生参预国家级、省级或者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可获得5学分;(2)省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可获得3学分;(3)校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可获得2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业项目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5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3学分;(2)省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3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2学分;(3)校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2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1学分;(4)创业项目:参预创业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大学生在学术期刊或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SCI、EI收录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5学分;(2)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3学分;(3)其他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2学分。

4. 社会实践大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参预校内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2学分;(2)参预校外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3学分;(3)参预社会调研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活动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创新创业教育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为了能够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有效认定和评估,许多高校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学分认定流程。

下面将介绍一个典型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包括学分认定的目的、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步骤。

一、学分认定的目的1.评估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2.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

3.为学生提供在创新创业领域参与实践和开展研究的机会。

4.为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明,增加就业竞争力。

二、学分认定的标准1.课程学分:学生完成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的学分。

2.实践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分。

3.论文学分: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论文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步骤1.学生自荐: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资格初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满足学院规定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要求。

3.材料提交: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实践报告、研究论文等。

学校也可以要求学生进行口头陈述或者进行面试。

4.评审委员会: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评估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5.学分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情况,并向学生发放相应的学分认定证书。

6.学分使用: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用于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补充,也可以将其用于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或相关的学校项目。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同时,学校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这样才能使学分认定流程更加科学和有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新创业能力已经成为了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之一。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许多高校开始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并且设立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就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意义、认定标准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探讨。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意义1.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可以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等,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随着高校扩招和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就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拥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学生更容易得到企业的青睐,也更容易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3.推动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通过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1.学分要求一般高校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学分。

这些学分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

2.实践活动要求高校会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如创业计划大赛、创新创意大赛、社会实践等。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和项目进行实践,也可以自主选择或组织项目进行研究和开发。

3.项目质量要求高校会对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只有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项目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学分。

一般情况下,项目质量越高,所获得的学分也就越多。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1.建立认定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高校需要建立相应的认定机构。

这些机构可以由各个学院或社团组织自发组成,也可以由学校统一设立。

认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行评估和认定,并且负责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

2.建立项目库认定机构需要建立一个项目库,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信息和资源支持。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积累相关学分,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研项目: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验工作,如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

2. 创新实践项目:包括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3. 学术论文发表:包括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国际会议上的发表。

4. 专利申请:包括参与专利申请并成功获得授权的项目。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认定:(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主持人可获得10学分,参与人员可获得5学分。

(2)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主持人可获得8学分,参与人员可获得4学分。

2. 创新实践项目认定:(1) 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主要负责人可获得8学分,普通成员可获得4学分。

(2) 参与学科竞赛:按照竞赛级别和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学分,如国家级一等奖可获得6学分,校级二等奖可获得3学分。

(3) 参与社会实践:按照实践时长和实践内容给予相应学分,如参与暑期社会实践一个月可获得4学分,参与志愿者活动一个学期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认定:(1) 核心期刊发表:按照期刊等级和作者位次给予相应学分,如SCI一区发表可获得8学分,第一作者可获得4学分。

(2) 国际会议发表:按照会议级别和作者位次给予相应学分,如国际顶级会议发表可获得6学分,第一作者可获得3学分。

4. 专利申请认定:(1) 发明专利授权:按照专利类型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发明专利授权可获得10学分,主要参与者可获得5学分。

(2)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按照专利类型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获得8学分,主要参与者可获得4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项目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规定和具体操作步骤。

这一细则的实施对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点。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创新性2.2 实践性2.3 成果性三、认定流程3.1 申报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条件4.1 学生身份4.2 活动时长4.3 活动成果五、认定效益5.1 学术提升5.2 就业竞争力5.3 个人发展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举办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等。

这些项目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任务。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参加竞赛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一定的奖项或荣誉。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与各种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等。

这些实践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成果性,学生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成就。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能够为学生带来新的认识和体验。

2.2 实践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即学生需要亲身参与和实践,通过实际操作来获取知识和技能。

2.3 成果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成果性,即学生需要在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或成果,能够为自己带来实际的收获和提升。

三、认定流程3.1 申报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活动证明、成果展示等。

这些材料需要真实有效,能够证明学生的参与和贡献。

3.2 学校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认定标准和流程要求。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认定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预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定条件1. 科研项目认定大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类型:科研项目可以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合作项目等。

(2)项目时长:项目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普通不少于3个月。

(3)项目成果: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新实践认定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类型:创新实践可以包括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2)实践时长:实践活动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普通不少于2个月。

(3)实践成果:学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有明确的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获奖、创业项目落地等。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1)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或者创新实践的证明材料、成果证明等。

(2)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科研项目认定、创新实践认定或者两者同时申请,但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审核评定阶段(1)学校设立专门的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2)评定标准包括项目的质量、学生的参预度、成果的价值等方面。

3. 认定结果公示(1)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普通为1周。

(2)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需提交给认定评审委员会。

4. 认定结果确认(1)经过公示和申诉期后,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最终的认定结果确认。

(2)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分认定1. 认定学分(1)科研项目认定:根据项目的级别和学生的参预度,认定相应的学分,普通为2-6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相关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预科研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范围1. 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及校级科研项目,学生可以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或者参预者参预其中。

2. 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术论文发表等。

3. 学术交流与讲座: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认定:(1) 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的,认定为3个学分;作为参预者参预的,认定为2个学分。

(2) 省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的,认定为2个学分;作为参预者参预的,认定为1个学分。

(3) 校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的,认定为1个学分;作为参预者参预的,认定为0.5个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认定:(1) 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认定为3个学分;获得国家级二等奖,认定为2个学分;获得国家级三等奖,认定为1个学分。

省级和校级竞赛奖项认定原则类似。

(2)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作为项目负责人参预的,认定为2个学分;作为项目成员参预的,认定为1个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的SCI/SSCI论文,认定为2个学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的EI核心期刊论文,认定为1个学分。

3. 学术交流与讲座认定:(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认定为2个学分;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为1个学分。

(2) 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认定为0.5个学分。

四、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认定:学生在完成相关活动后,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承担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提交给学院科研与创新实践办公室。

2. 学院审核:学院科研与创新实践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与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与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与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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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

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

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8、社团活动:指学校专业训练队及团委备案的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以及校报、校园网发表的文章及作品。

9、自主学习:指学生通过图书馆、网络公开课、讲座、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学习,并撰写笔记或心得体会。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期、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

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六条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公共必修课”学分形式进行管理,每学期第20周前统计一次学生所获学分,第7学期第20周前按自然班出一份汇总成绩单,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存档。

第七条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九个项目按照归口管理部门的形式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进行统筹、管理。

具体如下表:
项目认定部门需做好本部门统筹项目的基础数据生成、项目认定、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第八条学分认定程序:
1、项目生成:每学期第1-5周,项目认定部门进入“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生成创新创业学分申报项目名称及项目要求。

2、学生申报:每学期6-15周,学生本人在“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中录入个人创新创业学分申报信息,并根据认定部门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待查。

3、认定部门审核、认定:每学期16-18周,创新创业学分项目认定部门依据《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组织人员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

不符合项目认定标准的予以回退。

对已通过学分认定的学生证明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打印一份认定学分学生名单,由认定部门负责人签名后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4、学分公示、预警:每学期19-20周,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各年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按班级汇总反馈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了解个人所获学分情况。

学生也可通过“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查询个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

5、成绩上报: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第6学期第18周前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反馈至所在学院学生签名确认后,将成绩表上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未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第7学期第18周前由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反馈至所在学院学生签名确认后,将成绩表上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各单位应把每次活动的登记情况利用相关媒体(如网站)公布,以便监督。

就业指导中心每年对项目认定部门的认定情况及支持材料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学生填写的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荣誉和待遇,以作弊论处;因项目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教师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认定的学分违背本规定、与实际不符的,需重新认定;认定违规问题严重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事项,单位不能解决的,报就业指导中心协调处理。

本办法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活动,若符合本办法精神,由活动组织部门申报,经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可组织开展活动。

第十一本办法从2009级起开始与教学计划配套执行。

原有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各项目认定部门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制订实施的细则。

第十二本办法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一、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及科技文体竞赛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注:1、若组队参赛,团队成员比队长低0.2分。

2、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二、科学研究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三、发表学术论文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四、发明创造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五、自主创业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六、职业资格证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注:1.2009级本科取得专业指定职业资格证书最高累计2学分。

2.2009级本科生考取雅思4.5分计3学分,雅思5.0分计4学分;雅思5.5分计5学分。

七、社会实践活动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1学分,最低0.5学分。

八、社团活动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注:社团考核认定,参照标准包括在科技创新节、文化艺术节、通用能力及素质拓展平台三大主要平台下开展的活动。

九、自主学习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注:1.2009级本科生读书或观看网络公开课,撰写笔记,最高累计2学分。

2. 读书书目和公开课课程目录由二级学院自定。

十、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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