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学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统一于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体现在对学生的评价和毕业要求中,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取得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以下简称为“三教”)不低于8个学分,专科生不低于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第三条“三教”学分包括4个方面:1.创新创业;2.社会实践;3.文体活动;4.其他方面。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标准第四条学科技能竞赛的学分认定(同类竞赛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1.参加A类学科技能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4、3、2学分(不设特等奖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计5、4、3学分);2,参加B类学科技能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不设特等奖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计4、3、2学分);3,参加A、B类以外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5、1、0.5学分(不设特等奖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计2、1.5、1学分);4.参加校级学科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5.凡参加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而未获奖者,均可计0.3学分。
第五条科研学术活动的学分认定1.在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非专业性文章,根据报纸、杂志的级别确定学分:(1)在校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1、0.5学分;(2)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2、1学分;(3)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4、2学分;⑷在省级以上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三作者计0.5学分,后续排名不计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引入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1) 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如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等;(2) 学生参与创业项目,如校园创业项目、创业大赛等;(3)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如社会调研、社会服务等。
2. 创新成果(1) 学术论文:学生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被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2) 专利申请: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3) 软件著作权:学生开发的软件获得著作权登记。
3. 创新能力培养(1) 学生参与创新实践课程,如创新创业课程、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等;(2) 学生参与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营等。
三、认定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在申请认定前,需准备以下材料:(1) 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参与创新项目的详细情况等;(2) 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专利申请证明等;(3) 导师评价:导师对学生参与创新项目的评价意见。
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如创新创业中心或教务处。
3. 材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学生的参与程度等。
4.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5. 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申诉。
6. 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四、其他事项1. 学分认定周期学分认定周期一般为每学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学分认定权威性学分认定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认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3. 学分认定结果的使用学分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学位授予等具有重要影响。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1、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不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与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别创新项目类别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与的创新项目。
2. 参与要求(1)科研项目:参与科研项目的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并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
(2)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的学生需参与项目的策划、实施和推广等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
(3)社会实践项目:参与社会实践项目的学生需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实践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学科竞赛项目:参与学科竞赛项目的学生需参与竞赛活动,取得一定的成绩或荣誉。
3. 认定要求(1)创新项目的时长:大学生参与创新项目的时长应不少于60个学时。
(2)创新项目的成果:大学生参与创新项目应取得明确的成果,如科研论文、专利申请、创业计划书、社会实践报告、竞赛获奖证书等。
(3)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评价:参与创新项目的学生需由指导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参与程度、工作表现、创新能力等。
三、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与创新项目后,需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展示、指导教师评价等。
2. 学校审核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生的参与情况和成果,并进行综合评定。
3. 认定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 认定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四、认定效果1. 学分认定认定为创新学分的项目,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
2. 学业奖励认定为创新学分的项目,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学业奖励,如荣誉证书、奖学金等。
3. 学生档案认定为创新学分的项目,学校将在学生档案中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合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预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预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预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预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将其转化为学分认定的有效途径,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范围1. 创新创业项目: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2. 创新创业竞赛:包括学校级、地区级、国家级及国际级的创新创业竞赛;3. 创新创业论文: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发明创造等;4. 创新创业实践:包括参与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实习等。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1. 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2. 创新创业竞赛:根据竞赛的级别、获奖情况、参赛人数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四个等级;3. 创新创业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4. 创新创业实践:根据实践的时长、实践的内容、实践的成果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己的创新创业经历,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其创新学分的认定等级;3. 学校审批:学校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最终决定创新学分的认定等级;4. 学分认定:学校将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录入学生的学籍系统,并在学生的学分绩点中予以体现。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权益1. 学分抵扣: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抵扣到学业课程中,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2. 学业辅导: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创新创业相关的学业辅导服务;3. 荣誉称号: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创业荣誉称号,并在毕业证书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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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
二、学分内容
1、假期实践
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
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4、特长生与带徒工程
以教务处文件为准,培养验收合格,即可获得2学分。
5、校园创业
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等创业训练,考核合格或成果突出,均可获得创业学分。
6、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指学生就业所需的技术和能力。
学生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英语等级考试、在正规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取得其他与职业技能相关的资格证书,均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7、第二课堂
由学工办认定。
具体见《第二课堂学分实施方案》。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将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办。
2、学院审核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按本办法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
3、学生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学分认定查询。
四、其他说明
1、创新创业活动学分中多余学分,可向专业申请顶替相关课程学分。
2、在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者,可申请将相关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设计的多样化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