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水上打桩船作业安全技术(三篇)

水上打桩船作业安全技术1、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
打桩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必须确定打桩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3、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4、打桩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5、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
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6、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7、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
起吊2.5m以外的混木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8、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
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9、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10、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1)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2)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3)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4)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11、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12、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
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3、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
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4、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水上打桩船作业安全技术(二)水上打桩船作业是一种常见的施工方式,用于在水中进行桩基的施工。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引言
水上施工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严格遵守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及防范措施,以确保人员、设备等相关的安全。
二、水上施工作业风险
在进行水上施工作业时,常见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线缆或钢管的滑动、下滑和掉入水中等现象;
2.船体的不稳定导致翻覆;
3.船舶与其他车船碰撞出现安全隐患;
4.现场作业人员的误操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不足。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确保作业不影响航行,设立专门区域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设置防护栏
杆;
2.进入施工场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得到管理人员许可,操作
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操作证;
3.作业过程中,应当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工作状况和设备状态;
4.在安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并保证人员安
全撤离。
5.作业结束后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彻底消除航行安全隐患。
四、水上施工作业防范措施
1.设立警戒线或防护栏杆,避免局部施工场地造成的安全隐患;
2.操作人员必须着穿好服装,佩戴好安全帽,并做好相关的个人安全防
护措施;
3.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关设备,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迅速
进行紧急处理;
4.船舶必须配备应急生命救援设备,如救生筏、救生衣等;
5.胸围绳必须在活动范围内,避免意外。
五、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如做好,能够显著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
全系数,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出现周围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因此,在节省施工成本的同时,应认真规划与安排相关工作,确保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2024年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1、水上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包括救生衣在内的个人防护用品。
2、临水区域应有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牌,水上搭设的栈桥,操作平台应有防护栏杆和防滑措施。
3、在易落水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器材,挂置点应醒目,摘取应方便。
4、夜间进行水上作业时,须有足够的照明。
5、进行登高作业,必须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进行热工作业,必须按公司《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7、禁止单人独自运行水上作业。
8、当风力超过6级时,或有影响安全施工的天气时停止水上作业。
9、所有水上作业人员不得向水中丢弃或倾倒任何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以及油类、污水等。
二、船舶HSE管理要求1、承包商所组织参与项目施工作业的船舶证书应满足以下要求:(1)、从事船舶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2)、船舶运输许可证(3)、船舶财产和人员保险合同(4)、国籍证书和船舶所有权证书(5)、船舶检验证书(6)、船员适任证书(7)、其他证书2、承包商所组织参与项目施工作业的船舶资料应满足一下要求:(1)、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防火防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2)、作业期间的环保措施及人员责任(3)、船舶及主要设备大修后的检验报告(4)消防、救生演习记录;(5)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记录;(6)海事局安全检查记录;(7)海事局批准的溢油应急计划;(8)其他证书和资料。
3、船舶应配备符合规范的消防设备以及救生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及时得到船级社的法定检验,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1)在船上工作的人员不得超过船上救生设备的总数(或海事局核定的救生设备数量)。
(2)承包商应该为参与作业的船舶配备适量的吸油材料,以便回收事故状态下溢到海面上的污油(3)船舶上应设置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分别存放,定期送交具有资格单位处理,不得在港池、海上倾倒垃圾。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标准版)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船舶水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标准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微山一线船闸改建B标段工程中的疏浚、运输等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第二章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第一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7)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8)其它有关资料。
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条施工船舶作业安全管理1.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3篇)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上作业及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水上作业及船舶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修理、经营管理、船员培训等相关行业。
第三条水上作业及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第二章水上作业HSE管理第四条水上作业涉及的岸上设施、浮动设施和水上设施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对水上作业场所,应进行勘测,并编制安全生产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
制度和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及时补充和改进。
第八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应的水上作业。
对于岸上设施和浮动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及合格考核。
第十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设施应当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可靠性和使用性。
第十一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流程提供有关的修改建议。
第十二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对存在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上报和处理流程。
船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船舶甲板部一般安全规定一解缆、带缆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 作业前,应清理甲板、检查系泊设备及甲板机械,添加润滑剂及试行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解缆、带缆或抛缆时,上身切勿过于伸出舷外,两脚要向两侧前后分开站稳,待对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 接缆时,一手握住舷墙或安全扶手后,用另一只手接缆,切勿跨出舷墙作业。
5上岸或跨挡时,操作要谨慎,动作要敏捷,没有把握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6 操作人员要谨防船舶突出部份挤拢扎伤。
7 操作人员切勿用手握在缆绳的琵琶头顶端,也勿握在缆绳与导缆器、卷筒、绞盘和带缆装置太近的位置,也勿将脚踩进缆绳紧圈内,以防扎手扎脚。
也勿要背水操作,以防弹打落水。
8 挽缆桩时,出手要快,一下就挽死。
如缆绳受力较大,不宜一下挽死,手应远离桩柱,随时顺势松溜缆绳,以免钢缆崩断伤人和溜缆松缆时扎手。
9 收缆、上关、上桩时,待对方将绳圈在缆桩挂妥后,开始上关、上桩,用力按上下顺序将缆绳挽在绞盘或桩上,勿使“下扣”压住“上扣”避免在绞缆,松缆时困难。
二抛锚、起锚、移锚1 抛锚、起锚、移锚作业按规定悬挂或显示相应的作业信号。
2 做好锚泊设备的检查、清理、加油、试运转等工作,使其工作安全可靠。
3 整理圈放缆绳时,应按抛、放缆方向圈放成斜坡并防止“抽芯”或扭结;安装锚链和钢缆连接的卸扣时,应将卸扣的尾部向外、开挡向内,避免顶撞裂开,造成锚链、钢缆脱落。
4 抛锚前,要察看是否在指定的锚位,下游有无船只和其他东西,以防抛错和砸坏东西。
起锚时,要随时清除锚链、钢缆和锚上的杂草泥砂。
并使锚杆和横杆在船舷上正确落位。
5 选择锚位时,应结合现场情况和水上、岸上建筑施设及航道、土质、流速、潮位、气象等具体条件,选择最佳位置和抛锚数量。
严禁在禁止抛锚区进行抛锚、起锚、移锚作业。
6 抛锚时,应掌握水深,流速、土质和施工操作的要求进行抛锚,锚到底后就刹住,待锚链(缆)得力后,再徐徐放出,其长度一般是:在枯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3-4倍;洪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5倍。
船舶制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制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船舶制造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行业,涉及到大型机械设备、复杂的工艺流程以及高风险的作业环境。
为了确保船舶制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和遵守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详细的船舶制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的保障。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船舶制造施工前,必须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具体操作规程如下:1.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和规定。
2. 安全装备检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装备,如头盔、安全带、手套、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施工区域标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避免事故发生。
4. 安全演习:定期组织安全演习,让工作人员熟悉应急逃生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在船舶制造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以下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1. 起重作业:在进行船体吊装、设备安装等起重作业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和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稳定。
2. 焊接作业:在进行船体焊接作业时,应提前清理焊接区域和周围环境,确保通风畅通,防止焊接烟尘对工人的危害。
3. 电气作业:在进行船舶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进行接地处理,避免电击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 涂装作业:在进行船体喷涂和油漆作业时,应配备专业的呼吸防护设备,避免有毒气体对工人的侵害。
5. 工具使用:使用锐利工具时应注意安全操作,保持工具干净整洁,防止误伤或工具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三、施工后的安全管理在完成船舶制造施工后,仍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具体操作规程如下:1. 施工验收:对完成的船舶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所有工序和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严格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3、高处及水上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水上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水上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雪天气进行水上平台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8、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施工及安全负责人必须签字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0、水上作业平台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网,如设置防护栏杆有困难的,工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1、护筒、钻孔桩等孔洞上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稳固的盖件,人员出入多的地方还应加设安全标志。
1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梯子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梯子在工人上下时不得摇摆,人员感觉要平稳。
13、水上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要符合规定。
14、水上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挂蓝、钢抱箍、平台等设施,均需经过仔细的计算、验算和现场检查验证。
15、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接受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施工前认真检查各种机械设备是否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工程概况:XX工工程位于已建成的防城港20万吨级码头北侧,连接防城港东湾403#泊位码头南端,建设规模为1个2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建设长度为353.4m。
码头结构形式为薄壁大圆筒结构的重力式码头,建设内容包括共有16个大圆筒、港池调头地、码头主体和前沿线50m 范围内吹填砂施工,总工期共12个月。
水上船舶分项施工的项目有:基槽、停泊地开挖、水下礁石钻孔爆破施工、基床抛石、基床夯实、基床整平和圆筒出运、圆筒浮游安装,所需船机:8m3抓斗挖泥船6艘、500m3泥驳3艘、1000m3泥驳3艘、441kw拖轮2艘;400t驳船改装的钻孔炸礁船3艘、伴潜驳1艘、抛石船2艘、整平船1艘、交通船2艘,项目部为确保船舶施工及人员安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船舶施工一般规定1、施工船舶应随时与调度室及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各种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偏载航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
水上船舶施工一般规定(5篇)
水上船舶施工一般规定1、施工船舶应随时与调度室及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各种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偏载航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
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
同时应做好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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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操作
规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船舶的安全管理规定。
2.
船舶航行应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
则》等相关规定。
3.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水域内施工。
4.
施工船舶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通讯、消防、救生、堵漏设备,制定各项安
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
施工船舶的梯口、应急场所等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识。楼梯、
走廊、通道应保持畅通。
6.作业、航行或停泊时,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
7.
施工船舶的各种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工索具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维
护、保养或更换。
8.
船舶甲板、通道和作业场所应根据需要设有防滑装置。在大风浪中航行或
冰冻天气作业时,甲板、通道和作业场所应增设临时安全护绳。
9.
上下船舶应安设跳板,张挂安全网。使用软梯上下船舶应设专人监护,并
备有带安全绳的救生圈。
10.
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水域的水底土质、水深、水流、风向等,选择合适
的锚型、锚重及锚缆。
11.
抛锚应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并应根据风向、潮流、水底土质等确定抛出
锚缆长度和位置,并应避开水下电缆、管道、构筑物和禁止抛锚区。
12.
抛锚过程中,施工船舶的锚机操作者应视锚艇和本船移动的速度以及锚
缆的松紧程度松放缆绳,不得突然刹车。
13.施工船舶不得在未成型的码头、墩台或其他构筑物上系挂缆绳。
14.在内河施工时,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锚缆应采用链式沉缆。
15.
在流速较大的河段作业时,施工船舶的纵轴线应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
不宜横流驻位;必须横流驻位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6.
施工船舶穿越桥孔或过江架空管、线前,必须预先了解其净空高度、宽
度、水深、流速等情况。
17.
在狭窄水道或来往船舶较多的水域施工时,通讯频道应有专人值守,并
及时沟通避让方式。
18.解、系缆绳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解、系缆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命令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操作。
②
作业人员不得骑跨缆绳或站在缆绳圈内,向缆桩上带缆时不得用手握在
缆绳圈端部。
③
绞缆时,绞缆机应根据缆绳的受力状态适时调整运转速度。危险部位有
人时,应立即停机。
④ 抛撇缆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并提示现场人员。
⑤
移船绞缆应观察锚缆的状况,不得强行收绞缆绳,且不得兜曳其他物
件。
⑥
陆域带缆必须检查地锚的牢固性。缆绳通过的地段,必须悬挂安全警示
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⑦ 施工船舶靠泊后,系缆长度应根据水位变化及时调节。
19.舷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船上应悬挂慢车信号,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② 作业现场应有监护人员,并备有救生设备。
③ 船舶在航行中或摇摆较大时,不得进行舷外作业。
④ 舷外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工作脚手架或吊篮。
20.使用船电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船舶电气检修应切断电源,并在启动箱或配电板处悬挂“禁止合闸”警
示牌。
② 配电板或电闸箱附近应备放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③ 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防护、应急措施。
④
船上人员不得随意改动或增设电器,并禁止使用超过原设计容量的电
器。
⑤
船舶上使用的移动灯具的电压不得大于50Ⅴ,电路应设有过载和短路保
护。
⑥
岸电和船电系统为中性点接地的三相交流系统时,船舶接岸电必须将岸
电接地线与船体接地设施进行可靠连接。
⑦ 蓄电池工作间应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1.进入施工船舶的封闭处所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施工船舶均应制定进入封闭处所作业的安全规定。
②
施工船舶应配备必要的通风器材、防毒面具、急救医疗器材、氧气呼吸
装置等应急防护设备或设施。
③ 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所前,封闭处所应进行通风,并测定空气质量。
④
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所作业时,封闭处所外应有监护人员,并确保联系
畅通。
⑤
在封闭处所内动火作业前,动火受到影响的舱室必须进行测氧、清舱、
测爆。通风时,严禁输氧换气。作业时,必须将气瓶或电焊机放置在封闭处所
外。
⑥ 封闭处所内存在接触性有毒物质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22.收放船舶舷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收放舷梯应控制舷梯的升降速度,舷梯上严禁站人。
② 舷梯、桥梯的踏步应设置防滑装置。
③ 舷梯、桥梯下应张挂安全网。
23.救生艇上的设备和物资应完好有效,救生艇应按规定进行急操作演练。
24.施工船舶不得搭乘或留宿非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