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高校领导干部考核制度问题与对策思考

一
( ) 本 原 则 二 基 1 深 化 理 解 认 识 , 学 量 化 考 核 指 标 . 科 统 一 认 识 、 人 为 本 、 重 实 绩 , 确 保 领 导 干 以 注 在
由于 考 核 后 缺 乏 对 表 现 优 秀 、 绩 突 出 的 正 面 典 型 的 政 宣传 和对问题 严重 、 响恶 劣 的反 面典 型 的剖 析 , 影 未
发展 态势 与所 处发 展 阶段 把 握 不 准 , 计 干 部 考核 设
标准 时急 功近 利 , 过高 、 过全 的考 核标 准要 求领 导 干
( ) 核 设计 存缺 陷 二 考
一
是指标 设计 脱离 高 校实 际 。部分 高校 对 自身
二 是激 励 作 用 不 明显 。其 一 , 均 主 义 盛 行 。 平
对不 同职级 干 部 的 评 价 中 出现 了主 要 领 导 年 年 评 优、 一般 干部 轮流 坐庄 的情 况 , 约 了考核 工作对 干 制 部 的激 励 作 用 。其 二 , 核 结 果 与 干 部 晋 升脱 节 。 考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的 “ 性 指 标 + 个 性 指 标 ” 式 、 京 共 模 北
Hale Waihona Puke 措 与成 绩 本 文基 于高校 网站上公 布 的领导 干部考 核文 件 的文本 分析 , 为我 国多 数 高校 领 导 干 部 的考 核 评 认
大学 的“ 自我评 价 +群 众评 议” 式 、 京大 学 的“ 模 南 分 岗+分 级” 模式 、 京 印刷 学 院 的“日常 考 核 +定 期 北
中组部就干部考核机制意见及三个办法答问.doc

中组部就干部考核机制意见及三个办法答问-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同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地方考核办法》、《部门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办法》),与《意见》一起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和实施《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谈谈研究制定《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答: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2003年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后,就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党的十七大强调,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按照中央要求,近年来中组部通过研究制定并试行地方和部门考核办法,积极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去年以来,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中组部研究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改地方和部门考核办法,从总体上对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出指导性意见,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正确用人导向,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可靠的制度和组织保证。
《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的印发和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的简要过程?答:整个起草工作始终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
体现科学发展要求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关于岳阳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己的主观 认识对 被考 核评价 者作 出评价 , 多数 考 核评 价者 只 能凭 自己的主观认 识 和价值取 向 , 凭感 觉、 凭经 验 、 印象来 凭 分析 评价 被考核 对象 , 使 综合 评 价 缺 乏应 有 的 深度 , 致 一定
程度 上影 响了考 核评价 的客观 公正性 。 4考核评 价结 论认定 不够 精准 。尽管 20 . 0 6年 中 组 部 出
原 因
近 年来 , 管 各 级 党 委 、 府 及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在 完 善 干 尽 政
部 考核评 价机制 方面进 行 了积极 的探 索和实践 , 取得 了一 些 成 绩和经验 。但 面对新 情 况 、 要 求 , 新 当前党 政 领 导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的 考 核 评 价 机 制 , 存 在 着 一 些 与 科 学 发 展 观 要 求 还 不 相 适 应 的 问 题 , 要 表 现 为 以 下 “ 个 不 够 ” 主 六 。 1 考 核 评 价 内 容 制 定 不 够 细 致 。 目 前 干 部 考 核 评 价 内 .
方 式 , 本 上 停 留在 感 性 认 识 阶 段 , 由 考 核 评 价 者 根 据 自 基 即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班子与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班子与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促干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第四条年度考核包括中层领导班子与干部个人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
第五条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党建与思想政治建设、整体效能、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注重考核领导班子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建设:主要思想政治态度、大局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项决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贯彻执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
(二)整体效能:主要包括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按章办事、科学决策,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等情况。
(三)工作作风:主要包括执行周例会、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民主集中制、首问负责制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联系师生,求真务实、勤奋敬业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在教育教学、科研实训、招生就业、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等情况。
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第1篇: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满洲里建设,根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
第二条述法内容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
第三条述法考评程序形成述法报告。
领导年终要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
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组织述法。
领导年终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
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
实施民主测评。
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量化评价考核。
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反馈述法考评情况。
述法考评后,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
第四条述法考评结果运用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对提拔使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综合评价要为“好”等次;对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要为“较好”以上等次;对法治综合评定中,群众测评结果较差,且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法治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纪处分。
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评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全)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3号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中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9]30号)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
其中,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四条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州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XX州州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州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州直党政部门积极主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州委工作部门、州政府工作部门、州政府直属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州委、州政府的届中、届末进行。
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级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内设机构处级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以实绩考核为重点,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行职责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州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条州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鼓励改革创新,树立正确导向。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品行能力。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
(四)坚持“差异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第五条领导班子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重点是考核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
定量考核,根据被考核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被考核部门工作计划,依据州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统计局等部门提供的指标体系,选取能涵盖其主要业务范围并反映其实绩的考核指标及目标值。
考核指标分为核心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
核心指标反映被考核部门最核心的业务工作和最重要的工作职能,权重为50分;重要指标反映被考核部门重要的业务工作和职能,权重为30分;一般指标若干项,反映被考核部门其他的业务工作和职能,权重为20分(见附表1)。
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同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地方考核办法》、《部门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办法》),与《意见》一起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意见》及三个试行《办法》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共4个部分12条,阐述了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就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要立足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努力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结合起来,把考核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建立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有效运行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意见》指出,要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充分体现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充分体现考核内容的激励性和约束性。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doc 6)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为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引导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政绩,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
突出重点,严把政治关,加强对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核。
第四条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
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
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届中考核、年度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六条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主持,具体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七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党委成员;(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三)纪委领导成员;(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六)担任过本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干部考评方法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定体现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标准,促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政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省委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民主,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工作实绩考核、社会评价(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考核范围和对象(一)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县(市)区委、政府,列入考核范围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单元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年度综合考核单元划分表》。
(二)领导干部的考核对象列入领导班子考核范围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其他在职县级领导干部。
县级领导干部考核对象具体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列入考核范围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市委统一组织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其余考核对象为第二层次。
对第二层次人员的考核,由本单位和市委考核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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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卷 第1期Vol.26 No.1 中州大学学报JOURNAL OF ZHONGZHOU UNIVERSITY 2009年2月Feb.2009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杨俊良1,王宏伟2,袁葆林2,武京玉1,李 本1,范豫陇3,杨保河3,郑彦松4(1.中州大学,郑州450044;2.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450052;
3.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郑州450044;4.郑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450001)
收稿日期:2009-01-16
基金项目:郑州市科技局基金项目“市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研究”(074STRF40288)作者简介:杨俊良(1965—),男,河南西华人,硕士,中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党的建设。
摘 要:对高校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是高校干部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分析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现状,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机制上的创新是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高校管理效率和水平、推进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的课题。关键词: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创新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715(2009)01-0095-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和中州大学、郑州师专、国家郑州高新区有关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作了研究探讨,提出了初步改进建议。一、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状高校领导干部考核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坚持党管干部的重要环节,是党委了解干部,客观评价干部和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高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摸索出了一套较为有效的考核办法,为正确使用和选拔干部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在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高校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高校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大胆创新,采用量化考评机制,开展多层次模糊综合测评,引入了模糊数学的相关理论,提高了考核的准确性,降低了考核结果的失真度。如南京财经大学对高校领导干部开展独立立体分类考核,湖南工程学院率先在全国高校开展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辅助开展考核工作等等,提高了效率,减少了失误,节省了时间,非常值得借鉴。客观来看,虽然我国高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核体系没有很好体现高校的特点。高校是一个有别于政府机关的独立系统,高校干部因所处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自身条件等千差万别,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因此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教学院系之间、院系与院系之间的测评要点就应各有侧重,既体现共性,又体现差别。而现行高校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更多参照政府行政机关的领导年度考核办法,各部门运用一个体系、一个标准、一套办法进行考核,没有很好与高校特点结合起来,不能体现不同院系的差别。二是指标设置较为笼统,缺乏刚性。现有考核指标体系,虽然包含“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但具体到这五项考核类别的如何分解、细化和量化却存在明显不足,考核指标柔性有余而刚性不足,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实际上仍停留在以定性考核为主层面,考核结果无法达到客观、全面、真实的要求。三是考核方法较为简单。高校现行领导干部考核的方法、程序比较简单死板,效率低下。多数高校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使考核者对领导干部情况的了解大多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参加评价者只能凭感觉、凭经验、凭印象来分析评价考核对象,
评价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得出的结论较为模糊,直接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四是对考核的认知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在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上级怕丢选票,同级怕伤感情,下级怕穿小鞋”的顾虑和自我感觉良好的状况,普遍存在着意见或建议“提了也没用”的思想,
面对面听取意见的方式,越来越难以真正收集到真实、全
・59・面、确切的评价意见。二、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机制创新(一)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理论依据近年来,国内外对绩效考核的研究不断深入,分别提出绩效量化理论、绩效比较理论、绩效成本理论、效益理论等。在考核内容上,国内研究人员总结提出了“五大块”内容设置方法(即通常所说的德能勤绩廉)、“两板块”内容设置方法(即职责履行情况和群众满意情况)、“一条主线,两根辅线,四个维度”内容设置方法(即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线,以完成职责和目标情况为辅线,提出自身的努力程度、群众的满意程度、目标的可行程度、绩效的可信程度四个维度);在考核主体的设置上,提出了内部评价主体(即自我评价、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同级评价、考核组评价),外部评价主体(即专业专家评价、相关方面综合多元评价)等理论,对我国开展领导干部评价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2006年7月中组部出台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体现了我国对领导干部考核方法和手段的继承与创新,成为开展我国各级党政领导考核的基本依据,对开展我国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二)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必要性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利于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转变高校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高校普遍存在的机构臃肿、吃“大锅饭”、基础管理薄弱、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高校的用人机制,为高校选用干部、考核干部、储备后备干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推进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克服高校普遍存在的“行政权力学术化、学术权力行政化”的倾向,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能力本位”的良好导向,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幅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益,确保高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三)创新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动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坚持人才为本、学生为本、服务为本的管理理念,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公认、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以能力为本位、以绩效为导向的分类、分级考核的体制和以竞争、流动、选择为特征的良好用人机制。(四)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构建设想1.年度考核指标的设定原则(1)目标一致性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要求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被考核对象的战略目标与绩效考核目的三者之间保持一致,这样才能把三者协调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指标体系的作用。(2)可测度性原则。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的可测度性主要包括绩效考核指标本身的可测度性和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现实可行性。考核指标所规定的内容可以运用现有的工具测量并获得明确结论,不能量化的指标,定性描述应具有直接可测度性,不具有直接可测度性的内容,应通过可测的间接指标来测量。(3)系统性原则。它要求指标体系完整、全面,通过各
项指标的相互配合能够全面、系统地体现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能够综合、系统地反映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4)可比较性原则。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要有相互独立
性,同一层次上的指标之间必须相互独立,指标必须反映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共同属性,反映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属性中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比较两个具体考核对象在这一方面的差异。(5)可行性原则。指标要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考
核指标要合理,要根据需要与可能设定指标,使指标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指标要有一定的高度,充分发挥高校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提高绩效。考核指标要有可操作性,简明而重点突出。2.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步骤(1)明确目标,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要按照学校发
展的总要求,设置考评内容的指标体系,制定详细的考评目标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尽可能地体现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方面面的表现。同时,在目标体系设置中,还根据各部门的不同特点,把反映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重点内容、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关键性绩效指标,作为绩效考评的重点,赋予较重分值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具体来说,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应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重点考核领导班子政治方向、思想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科学发展观、驾驭全局、依法治校,务实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廉洁自律、深入师生完成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情况。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考核标准,根据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校、院(系)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应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领导干部政治态度、大局意识、思想品质,政策水平、工作思路、业务能力,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
作,关键要发挥部门的主动性、能动性,实行层级管理。高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就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内容做详细的安排。同时,落实广大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对学校事务・69・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公开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指标体系、考评办法、结果运用等,广泛征求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或建议,以全面体现民意。因此,可以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自评。组织各部门根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认真做好全方位的自查自评,然后以书面形式将自查报告和考评表一并向高校组织部门汇总。二是职能部门核实。由组织及纪检部门对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并向高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核查校对。三是组织考核。根据基层考核成绩,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评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走访、抽样调查、核实数据等形式对领导干部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四是民主测评。所有被考核的领导干部均要接受领导评价、同级干部之间互评和群众测评。(3)奖优罚劣,注重实效,合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和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3.年度考核的基本方法分析当前,对高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方法通常有三种:一是和本部门群众一起考核,二是全校领导干部独立出来单独考核,三是量化考核。三种考核方法各有利弊,第一种方法把领导干部混同于普通群众,降低了考核的条件和标准。第三种方法从理论上看最理想,但实践中很难操作,有的考核内容能量化,有的不能量化,即使能量化的内容也太多,涉及面太广,组织部门不可能有充足的时间去记录,群众更没有时间和机会过细地监督每一个领导干部,因此年终考核时面对几十项甚至上百项量化标准,还是凭感觉打分,考核结果仍然有失公正。第二种方法,虽然打的是印象分,但通过年终对领导干部实行独立分类、立体考核,能较全面地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使考核结果较客观、公正。国内学者对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了多方面的研究。徐训芳等人在研究中提出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独立分类立体进行的思路。通过比较分析,我们认为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独立、分类、立体进行是科学和可行的。独立考核,是指年度考核时高校的领导干部从教职员工中独立出来,单独进行考核。分类考核,是指按领导干部所在的工作岗位分类,把同一岗位或岗位性质比较接近的归为一类一起考核。比如,有的高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将岗位设置为校级领导、教学系部和非教学系部三类。有的高校分为七类:院(系)党务工作、教学行政工作、教学部及相关的教学管理部门、相对独立部门(如校产处、离退休工作处等)、科研院(所)、校机关党群及学工部门、校机关行政部门及教辅部门(如电教中心、图书馆等),每一类中再分校级领导、中层正职序列等。立体考核,即多层次、多角度、多侧面的进行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按照年初公布的职位说明书和年度岗位责任目标,各个类别的领导干部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接受本部门群众(院系包括学生代表)、校领导(中层正职接受校领导、副职接受本部门正职)、相关部门(指工作上有较多联系的部门)及服务对象的考核测评。教学院(系)首先应按照本院(系)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工作考核,院(系)工作考核的结果要同该院(系)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三、创新高校领导年度考核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