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附件:xxxx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修订稿)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对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依照鼓励学习、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改革形势和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范围为:职工参加工作后,通过各类形式接受的、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学历教育、技术培训和专业学习等。
为鼓励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材的涌现,将职工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学习、考试,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资格、资质、技术证书等,纳入继续教育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册职工。
二、报考第四条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必需具有下列大体条件:政治表现好,具有规定的基础学历和学习、考试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加脱产学习提高学历的职工,除要求具有大体条件外,在本校工作时间应为三年以上。
第五条凡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职工,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经所在科室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经学校批准参加学习、深造、考试等并取得各类证书者,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和奖励。
第六条新录用的职工(含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前、新调入的职工(含复转军人)昔时内不能报考。
第七条职工申请学习的专业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一般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一、与本人从事工作专业对口或密切相关。
二、学校急需的专业或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八条对职工参加社会上以营利为目的开办的各类脱产、半脱产培训班,对不经考核入学、管理松驰、费用较高的各类教学班,一般不批准入学。
职工个人坚持入学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奖励。
第九条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学校对需求相对集中的专业或方向,统一组织的学历深造班或各类培训班,学校鼓励职工参加,不受职位和专业限制。
三、学籍管理第十条经学校批准参加学习的职工,在取得入学资格后,要将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其它参加学习、培训相关证明交人事部门,与个人申请等材料一并归档备案。
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努力建设一支以教师为主体、结构优化、人员稳定、富有创新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管理队伍,提高我院办学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和完善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续教育管理以实现学院战略目标、增强学院竞争力为目的,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依据,贯彻“立足岗位,突出重点,在职为主,择优培养、按需培训”的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学位教育两种类型。
(一)学历、学位教育包含以下几种形式:1.国民教育序列的国家在职委培定向博士研究生;2.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3.国(境)外攻读我国教育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二)非学历、学位教育包含以下几种形式:1.学院组织的岗位培训;2.上级教育机构规定的培训;3.计算机应用和外语培训;4.各类职业和专业资格证书的专题学习和培训;5.国(境)内外访学、进修;6.学术讲座、学术会议;7.博士后研究;8.实践性知识训练;9.其他。
第四条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方向与所从事专业方向应当一致。
第五条攻读在职委培定向研究生学成回校工作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从事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第六条攻读在职委培定向研究生的实验技术人员在读期间的研究方向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相符,学成后原则上应当从事实验技术岗位工作。
第七条管理岗位人员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可以报考在职委培定向研究生:(一)在办理转为专任教师手续后可申请报考定向研究生,按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学位规定管理,学成回校后安排在相关教学单位教学或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二)报考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学科专业。
第八条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培训形式和培训时间及人员,坚持在岗培训优先,年度内脱产参加各类形式继续教育的教职工人数应控制在部门总人数10%以内。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4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增强员工的职业竞争力,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制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机会,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与企业发展的相互融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继续教育包括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内容。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以提升岗位业务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发展潜力、提高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注重实用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培养。
第五条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第二章继续教育主体第六条本企业将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长效机制,明确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领导班子是员工继续教育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员工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计划。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负责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
第九条各部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员工继续教育计划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的组织。
第十条员工是员工继续教育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培训,认真学习,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第三章继续教育内容第十一条岗位培训是指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和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提升的培训,注重对所属行业的前沿技术和新发展趋势的了解。
第十三条职业发展培训是指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提供的继续教育培训,涵盖职业规划、领导能力、沟通技巧等内容。
第四章继续教育计划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员工继续教育计划,报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员工继续教育计划应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参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计划应注重员工的工作实际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的合理结合,兼顾企业和员工的长远发展。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 介绍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基石,而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教职工的继续教育不仅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升教学水平,更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目标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目标是提高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3.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学科知识的更新与深化、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研究、教育技术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4.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形式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集中培训、学术研讨、专家讲座、教学观摩、交流访问等。
5.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组织机构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组织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的计划、安排培训和评估工作。
6.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应合理,可以结合教学计划和暑假等时间段进行培训和学习。
7.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经费保障学校应为教职工的继续教育提供经费保障,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8.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估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培训成果进行评估,为学校和教师的发展提供反馈和指导。
9.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完成学时、进行教学改进等,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10. 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问题与对策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培训内容的匮乏、形式单一、考核评估的不公正等,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总结: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安排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时间,建立科学的组织机构和考核评估机制,提供经费保障并建立激励机制,可以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进而提升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
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促进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学习能力和水平,使其不断适应和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各部门、各岗位的教职工要自觉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共同努力提高个人的继续教育水平。
2.因时因势,因人因地。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教职工的专业特长和个人兴趣,合理确定继续教育学习计划,推动个人成长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3.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学校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工作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确保教职工权益。
4.调查研究,科学规划。
学校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需求调查和研究,针对教职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继续教育学习计划,确保学校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具体管理办法1. 继续教育学习需求调查学校每年要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需求调查,了解他们的学习意愿和需求,明确学习方向和重点,科学制定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2. 制定继续教育学习计划根据继续教育学习需求调查的结果,学校要制定全员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目标、计划安排、学习方式和评估考核等,确保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学习得以有序、有效地开展。
3. 落实学习资源支持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为教职工提供学习资源的支持,包括提供图书馆、电子资源、学习资料、学习设施等,为教职工的学习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便利。
4. 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学习活动,包括学术讲座、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吸引教职工参与,促进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果。
5. 加强学习考核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继续教育学习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对学习成果进行及时肯定和奖励。
五、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工作的保障1. 领导支持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学习氛围,为教职工的学习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鼓励。
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前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职业技能的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提高学校教职工的职业素质和综合素养,培养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学校推出了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以统一管理职工的学习和继续教育。
一、学习周期
职工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从当前学年开始到下一学年结束。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技能类
•教育新技术应用;
•教育管理知识;
•课程教学设计;
•学科知识深化等。
2.职业素质类
•教育人员职业道德修养;
•师德师风规范;
•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能力;
•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等。
3.现代教育技术类
•信息技术等。
4.实践类
•教学实践;
•教学研究等。
三、学习方式
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的学习方式。
1.线上学习
线上学习包括电子阅读、网上课程学习、在线交流等方式。
2.线下学习
线下学习包括听讲座、参加研修班、参加学习活动等方式。
四、学习时间
职工需在学习周期内完成规定的学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习和
考核。
五、学习成绩
根据职工的学习情况和考核成绩,学校将制定不同的学习成绩等级,对于达到一定等级的职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六、学习责任
学校负责提供学习资源和学习平台,职工应当认真学习,积极配合
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七、学习效果
通过职工继续教育的学习,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更好地适应当前的职业环境和需求,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特制定本制度一、继续教育对象:学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1、“一德四新”所涉及的内容。
2、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性教育内容。
3、名优教师、骨干教师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
4、新教师上岗培训。
5、教师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
6、学校组织的二级培训及校本培训。
7、国培计划、省培计划。
8、各类应当达标的继续教育(如计算机、普通话等)。
三、继续教育要求:1、参加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类专题性继续教育的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学时学习,专心听课,认真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把培训记录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在培训中,凡被主管部门或组织机构通报者扣被通报教师当月积分____分,根据通报的考勤记录,学校按《考勤、请假制度》执行。
2、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培训合格并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学时证明,学校方可计入本人学时。
3、无论教师参加何种内容的继续教育,都要讲求实效,文件规定需要报销经费的培训,教师必须提供培训笔记或心得体会方可签字报销,否则学校法人有权拒绝报销相关经费。
4、继续教育相关笔记、心得体会,凡被上级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的教师,扣当月积分____分,扣出当年学时____个学时,并且不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教师计算机的培训不受年龄限制,均需达到国家规定水平。
6、普通话培训与考核,____年以后出生的一般教师需达到二乙,语文教师达到二甲(____年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达到二乙),考核以合格证书为准。
7、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应当取得____个学时,____年累计不少于____个学时,按规定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
2024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二)引言: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一环,对教师的知识更新、专业发展与提高至关重要。
尤其是在信息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职工的职业素养,规范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续教育管理贯彻“立足岗位、突出重点、在职为主、择优培养、按需培训”的原则。
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发展需要为前提,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重点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着眼于师德教育、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强化实践性知识训练、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科梯队建设。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的在职继续教育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培养和非学历、学位教育培养两种类型。
一、学历、学位教育培养有如下几种形式(一)国民教育序列的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三)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班);(四)国(境)外攻读我国教育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非学历、学位教育培养有如下几种形式(一)经学校审批的各类校内学习进修培训;(二)各种硕士、博士研究生进修班;(三)国(境)内外访学、进修;(四)做博士后研究;(五)实践性知识训练。
第四条继续教育培养的资助项目及额度一、资助项目(一)学费;(二)脱产学习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生活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三)外出学习的往返路费。
二、资助额度(一)学校全额资助;(二)学校部分资助,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或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三)所在单位全额资助或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第二章计划制定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0月初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填写《教职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培养计划表上签署意见、盖好公章后,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根据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关于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组织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形式,是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水平的必要手段,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鼓励教职工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专业学习、培训、进修。
第二条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教职工到高校进修、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下厂实习和参加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三条各学科教师如参加学术讲座、教学研讨、教材编写等,以正式会议通知为准,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呈报,由校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参加。
参加学术会议等教研活动应与本学科有联系且不耽误教学工作,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或其它假期。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学费及其它费用
第四条教职工(行政人员、教师、实验指导教师)报考本专业高一层次成人函授学历学习的,学费及相关费用自理。
且原则上不允许脱产学习,如坚决要求脱产学习者,其人事关系转入人才交流中心。
第五条学校公派的学习培训,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六条教职工为评定职称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只报销一次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第三章教职工参加学习进修的年度考核
第七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派送参加培训I、非学历进修的教职工,不影响年度考核等次。
第八条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不在工作岗位的,不进行年度考核;超过四周且不满六个月不在工作岗位的,应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能评优;不超过四周(含四周)不在工作岗位的,应参加年度考核且不影响考核等次。
第四章继续教育期间津贴的发放
第九条在学期中间学校安排教职工参加国家、省级骨干教师或其它业务学习与培训的,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审批,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本人应填报公差单,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在学期中行政人员参加学习与培训除享受按规定的补助外,享受正常的在职在岗的月度考勤津贴。
第十一条在学期中教师参加学习与培训除享受按相关规定的补助外,享受周课时IOX基本课时津贴义职称系数的考勤津贴X 周数。
第十二条安排在假期外出学习与培训的教职工只享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的补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