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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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3 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1 劳动合同的履行3.2 劳动合同的变更3.3 劳动合同的续延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1 劳动合同的解除4.2 劳动合同的终止4.3 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第五章:特别规定5.1 非全日制用工5.2 劳务派遣5.3 集体合同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6.1 劳动争议的调解6.2 劳动争议的仲裁6.3 劳动争议的诉讼第七章:监督检查7.1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7.2 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7.3 法律责任第八章:法律责任8.1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8.2 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法律责任8.3 其他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9.1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9.2 过渡性规定9.3 特别说明第十章:签字盖章10.1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盖章10.2 乙方(劳动者)签字盖章10.3 签订时间和地点请注意,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法的目录示例,并非实际法律文本。

实际的劳动合同法内容应以官方发布的法律文件为准。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制定本法。

1.2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活动。

1.3 基本原则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得对抗第三方。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2.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2.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2.2.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2.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2.5 劳动报酬;2.2.6 社会保险;2.2.7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2.2.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职工培训、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在单位内公告。

第六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用人单位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工会组织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有权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定要求,明确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必要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基本情况,并确保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

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变更的情形包括:企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情形。

变更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

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章




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 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亲自办理, 而无期限拖延退工手续 一般应由劳动者亲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但法律并没有禁止委托他人代为移交工作, 劳动者只要移交完工作,剩下的退工手续 就是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劳动者办理工作 移交时应注意把与用人单位办理移交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 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项的 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概述



单位单方解除分为: 1、过失性解除:劳动者有过失 2、非过失性解除: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3、经济性裁员:劳动力过剩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为: 1、预告性解除 2、即时解除: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概述


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 的原则下,经过协商,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 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应当支 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的不用。
案例:我要清洁退工单



单上标注。公司的蛮不讲理让仲裁员感到 为难,终究案子已调节结案,他也没有办 法,所以建议刘小姐向法院申请执行。 刘小姐来到法院,法院拒绝受理,立案法 官的理由是法院只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调解书已写明办理退工手续,而公司已经 办理,所以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再说 调解书未载明公司需出具清洁、未加标注 的退工单,所以执行无法受理。 法院的答复让刘小姐几乎绝望,这是刘小 姐又向律师咨询,律师建议重新提起仲裁, 明确请求撤销退工单和劳动手册上的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五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第六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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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二、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四、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五、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

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告知劳动者,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八、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九、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新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概述:第一章总则1.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3.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解除三种情形。

2. 劳动合同的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等情形。

第五章特别规定1.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集体合同等特殊劳动关系,有特别规定。

2.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用人单位责任。

第六章监督检查1.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2.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有权举报。

第七章法律责任1.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第八章附则1.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劳动合同法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以上内容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简要概述,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实施细则需要参照正式的法律文本。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劳动市场、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

劳动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正常运营的重要依据。

我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和作用1. 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者的劳动力和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 作用(1)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1. 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地位平等,双方自愿。

(3)公平原则: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2. 订立程序(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明确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双方签字盖章。

(4)劳动合同的生效。

3. 合同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1. 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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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范本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和各位同事在这2年来对我的工作的支持和 帮助以及对我个人的帮助和关怀!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 给予我多次参加大小项目的机会,使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 技能和工作经验,也学到了很多与人合作的道理,在此表 示感谢! 非常遗憾,本人由于家庭的原因,将辞去本公司助理工 程师一职,我会配合公司做好本人职位的交接工作,对给 公司带来的不便,本人深表歉意。 真心祝愿XX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蒸蒸日上! 签名: 日期:
(1)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 出拒不改正的 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辞职手续完成 之前,劳动者应 正常参与工作, 并配合用人单位 进行劳动手续的 交接和其他文件 的办理。用人单 位也应按照劳动 者实际工作时间 发放工资。
辞职必须是书面的,仅以口头方式进行的辞职,不 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口头辞职后又反悔的,不发 生辞职的法律效力。 辞职报告提交后,劳动者仍应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 度,进行正常工作,并履行交接手续,不得擅自以 未休的年休假等冲抵最后一个月的正常工作期间。 未履行提前30天通知义务而擅自离职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损失包括:(1)临时招录 其他劳动者所需要的招聘费用;(2)因未及时补 充人员而造成的用人单位的直接义务损失;(3)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通过 第48条的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存在过错,因此需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合同
(1)
(2)
劳动者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用人 单位在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下,可以解 除合同
经济性裁员
(3)
不符合录用条件?
条件四
要出具书面的不符合理由 要进行试用期考核 在招录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必须发生在劳动者的实习期内
条件三
条件二
条件一
个性彩铃引发的辞退
来源:《新闻晨报》 方小姐是某公司业务主管,主要负责接洽和公司重大业务有关的客户, 同时她还喜欢各种各样的个性彩铃,在1个月前,就喜欢上了这首我不接 的彩铃,将其设臵为自己的手机彩铃。两星期前,方小姐所在的公司与一 家客户洽谈一笔48万元的业务,公司让方小姐负责与对方联络。在决定由 哪家公司接这笔生意的那天早上,客户方想与方小姐所在的公司经理进行 商谈,于是打电话通知方小姐。 由于方小姐当时所在位臵的信号不好,客户连续拨打了5次电话都因为语 音不清晰而被迫中断,每次通话中断后重新拨打,手机中就是我不接的声 音。客户被这种行为惹烦了,拒绝再与方小姐联系,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 了这张订单。方小姐所在公司认为,方小姐使用手机不当,致使本公司蒙 受巨大损失,遂将其辞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以提前 30天的方式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 将不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可以随时通知解除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其他情形
是指用人单 为认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 作或劳动者 本身存在过 错的情况下 提前解除劳 动合同。
是指在特殊 情况下,为 了保护劳动 者的利益, 用人单位不 得按照规定 解除劳动者 的合同。
1、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是劳动合同自由自 愿原则的体现,双 方合意一致可以解 除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或者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目 的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 公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协商,未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内容达 成一致的。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而劳动者本身无过错的情况下,即《劳动合 同法》第40条所规定的三种情况: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公负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的 履行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 提出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 如未通知的,应多给劳动者发放1个月工资作为代 通知金。 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于双方协商一致的 时间即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日期,无法做到提前通知 ,因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合同的,要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提出解除 合同的,用人单位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况下,用人 单位无需向劳动者 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最早见于《香港雇员条例》,是指用人单 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劳 动者,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可以多支付一个月工 资作为代替提前通知的手段,而合法解除合同。 后1994年深圳市引入该标准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劳 动合同条例》,这种做法后来逐渐在其他省市地区 实行,也就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口中所称 的“N+1”模式的遣散费,其中的“1”指的就是 代通知金。 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实施条例》第20 条都规定了所谓的代通知金。
3
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二部分规定的情况 中,劳动者可以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要通知用人单位。
(1)提前通知的辞职:
Diagram
劳动者在服务期 内离职的,应向 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来弥补用人 单位培训费用的 损失。没有履行 30天通知义务擅 自离职的,对用 人单位的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提交书面的辞职 报告,并保留复 件,作为辞职时 间的证明。辞职 报告中应明确自 己的辞职期限, 便于用人单位的 管理工作。
特别解除权
(3)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强迫劳动者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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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 劳动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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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迫劳动者劳动
山西黑砖窑案
“我被这些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在这些手脚并 用、头发长得像野人一样的孩子中间,有的已 经整整和外界隔绝了七年,有的因逃跑未遂被 打致残;有的孩子被监工用烧红的砖头把背部 烙得血肉模糊。他们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 还不让吃饱饭,有时因劳累过度,稍有怠工就 会被监工随手拿起的砖头砸得头破血流,然后 随便拿起一块破布一裹了之,继续干活,至于 拳打脚踢,棍棒伺候更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 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伤也不给医治,如不能 自愈或伤情恶化,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 主就把被骗的苦工活活埋掉。这些孩子身上都 因为长期不洗澡长满了牛皮癣似的皮屑,他们 最小的只有8岁,8岁的孩子为了一顿饱餐是那 么顺从,每天都干着成人都难以承受的重活。 他们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全天候有监工或打手 巡逻站岗。”
不能胜任工作与末位淘汰制
不能胜任工作的说法相对比较含糊,容易引起相关的 法律纠纷,一般是指从横向上比较劳动者无法完成用人 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从纵向上比较用人单位会因为 劳动者工作年限的增加、工作技能的提高而交付更加 繁重和复杂的任务,劳动者应该能够完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 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 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
劳动者
客观情况
因用人单位的客 观情况发生了变 化,如用人单位 的转产、停产、 兼并、重大业务 调整等导致的劳 动岗位合并、取 消等情形。
因劳动者本人的 劳动技能、身体 状况等特殊原因 而导致的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情 形,如律师被吊 销职业资格证书 等。
因客观情况的变 化而导致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其 他情形,如主要 贸易地区发生战 乱、相关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等。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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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均无过错的情况下, 劳动者应提前30天 (试用期内为3天) 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权为劳动者自主择业 权的体现,无需向用 人单位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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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一部分中,规定了 在六种情况下,劳动 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履行提前30天 通知的义务。
劳动者能使用代通知金的方式来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
既然用人单位可以使用缴纳代通知金的方式来代替 提前通知,那么劳动者能否使用代通知金的方式来 代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呢? 根据我国劳动部门的解释,劳动者不能使用代通知 金的方式来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而只能提前 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此义务者,用人单位有 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因暂时无法找 到合适的接替人员而导致的公司业务损失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失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 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也可以用支付代通知 金的方式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无论用何 种方式,都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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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终止 支付的补偿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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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
劳动者
用人单位
禁止解除
是指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协商 一致,同意解 除劳动合同的 情况。
是指劳动者 行使自主择 业权或者在 用人单位有 过错的情况 下提前解除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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