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和行动卫勤保障冲突及其法律适用浅析
论国际人道法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中的适用

蒋 圣 力
摘 要 :从 法理 的 角度 看 , 维持 和 平 行 动 的 中立性 及 其 对 武 力 的使 用 的合 法性 并 不 影 响 或 者排 除 国际人 道法对其的适用 ;并且 ,从事 实的角度 看 ,不仅 多项 维持和平行动 的 实践情形 已 经 突破 了维持 和 平行 动本 应 具 有 的 中立性 ,不 同层 面 的联 合 国 法律 文件 也 明确 规 定 了维 和 部 队 应 当遵行 国际人道 法。由此 ,在联合 国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介入到 了冲 突当事方之 间的武装 冲突 并且 使 用 了武 力 的情 况 下 , 国际 人 道 法 应 当得 以对 其 适 用 。 同 时 ,应 当注 意 的是 ,仅 国际 人 道 法 的 “普 遍 性 原 则 和 精 神 ” 得 以适 用 于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相 应 地 ,维持 和 平 行 动 违 反 国际 人 道 法 的具 体 情 形 则主 要 包括 违 反 了国 际人 道 法 关 于保 护 平 民 、给 予平 民人 道 待 遇 和 给 予被 拘 押 者 人 道 待 遇 的要 求 。
关 键 词 :国 际人 道 法 ;联 合 国 ;维持 和 平 行 动 ;《日内 瓦四 公 约 》;普 遍 性 原 则和 精 神
针对 “第 二期联 合 国索 马里 行动 ” 中维和 部 队不加 区分 地 对 平 民进 行 攻 击 、轰 炸 的行 为 , “联 合 国组织 刚果 民主共 和 国特 派 团”等 维持 和平 行 动 中维 和人 员 对 冲突 地 区 的妇 女 和 儿 童进 行 强 奸 、 性 侵 的行 为 , 以及 维 和人员 虐待 被俘 和被 拘押 者 的行为 ,在 越发 强烈 地要 求联 合 国维持 和平 行 动应 当遵 行 国际人 道法 的 同时 ,国 际社 会对 应 当追究 维 持和 平行 动违 反 国际人 道法 的法 律责 任 的呼声 也 越 来 越高 。¨
关于联合国维和行动适用国际人道法问题的学术背景材料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适用国际人道法问题综述一、国际人道法在维和行动中的适用1、维和行动适用国际人道法历史回顾1994 年12 月《联合国及有关人员安全公约》通过以前,对于国际人道法是否可以适用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在理论界是一个颇受争议的问题,主流观点认为维和行动不适用国际人道法。
有学者认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作用是控制局势,维持和平状态,维和行动虽然主要由军人参与,但本质上是一种外交活动。
既然联合国维和行动不是军事行动,那么,无论联合国还是维和部队成员的国籍国与东道国(或东道国国内冲突各方)之间就不存在交战关系,因而在维和行动中战争法规无从适用。
1有学者引用联合国前法律顾问萨伊教授的观点:“尽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要求联合国代其部队正式承认国际人道主义法,但出于两个原因联合国从未这样做。
其一,部队处于本国政府的约束之下,如果所有出兵国都签署了各项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不言而喻,对联合国部队可以适用人道主义法。
其二,考虑到维持和平行动不具有任何进攻性,也不涉及作战部队,联合国这一类组织不便接受明显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那些规范。
然而,联合国组织一向申明其部队将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原则。
”2有学者考察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实践3,如在塞浦路斯行动和埃及行动中,联合国与分遣国都承诺:“遵守适用于军事人员的国际人道法的一般原则及精神。
”而在卢旺达维和行动中,在关于《维和部队的法律地位的协议》中则规定了:“联合国确保维和部队遵守适用于军事人员的一般法律原则及精神。
”《联合国维和部队地位的示范性协议》第28条规定:“联合国维和行动应当遵守和尊重适用于军事行动的一般国际公约的原则和精神。
上述国际公约包括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以上考察表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适用国际人道法的原则和精神。
当然,联合国对于遵守“一般性法律原则及精神”的承诺已然不足以应对情势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明确化和具体化。
联合国维和行动

维持和平行动维和行动由维持和平行动部(维和行动部)领导,旨在为遭受冲突的国家创造实现持久和平的条件。
联合国图片/Eskinder Debebe 部署在塞拉利昂的蒙古维和人员——他们在Tavan Tolgoi和平行动支助训练中心接受训练。
维持和平行动包括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其使命是提供安全、政治和早日开展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
什么是维持和平?事实证明,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用来帮助所在国克服艰难险阻,从冲突走向和平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维和行动有很多独特优势,包括合法、共担负担、能够在全球范围部署和维持军队及警察,使他们与文职维持和平人员协调配合,以推进多层面任务的执行。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提供安全和政治与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以帮助各国克服困难,尽早从冲突转向和平。
联合国维和行动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各方同意;公正;除非出于自卫和捍卫职责,不得使用武力。
维和行动灵活多变,过去二十年间,采取了多种配置形式实施部署。
目前,总共在四个大陆上部署了16个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今天,需要开展多层面的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为了维持和平与安全,也为了推进政治进程、保护平民、协助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支持组织选举、保护和促进人权以及协助恢复法治。
就本身而言,联合国维和行动几乎总是发生在自然和政治条件最为恶劣的环境中,所以永远无法确保成功。
但事实证明,在我们成立的60年里颇有建树,并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和平与安全维持和平是联合国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之一。
维持和平的历史1948年,联合国在中东成立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停战监督组织),由此发起了第一次维和行动。
自此,在世界范围共开展了68次维持和平行动。
维持和平的改革维持和平不断适应新的挑战和政治现状。
鉴于越来越需要开展复杂的维持和平行动,我们正致力于进行全面的维持和平改革。
大会的作用大会在为维持和平筹措资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的作用依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
关于冲突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凸显。
在跨国贸易、投资、文化交流等领域,法律冲突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正确处理法律冲突,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成为当前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冲突法律适用的概念、原则、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冲突法律适用的概念冲突法律适用,是指在国际私法领域,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规范时,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问题。
冲突法律适用是国际私法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其目的是确保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三、冲突法律适用的原则1. 国际私法基本原则:主权原则、平等原则、领土完整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等。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作为准据法。
3. 系统原则:冲突规范应当与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相协调,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4.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在适用外国法律时,如违反我国公共秩序,则不予适用。
四、冲突法律适用的具体问题1. 法律冲突的类型:包括实体法冲突、程序法冲突、法律适用冲突等。
2. 法律适用顺序:在存在多个法律规范可供选择时,如何确定适用的顺序。
3. 准据法的确定:如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
4. 法律适用中的困难:如跨国司法管辖权、法律适用中的时差问题、法律翻译等问题。
五、冲突法律适用的解决方法1. 法律选择规则:通过制定冲突规范,明确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2. 法律适用中的证明责任:在适用外国法律时,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3. 司法协助:通过国际司法协助,解决跨国法律冲突问题。
4. 法律解释: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
5. 法律适用中的公正原则:在处理法律冲突时,应当遵循公正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结论冲突法律适用问题在国际私法领域具有重要地位。
正确处理法律冲突,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对于维护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具有重要意义。
从管理冲突到管理和平——联合国维和行动与冲突后国家的安全治理

感谢 《 国 际安 全研 究 》编 辑 部 和 两位 匿名 审 稿 专 家对 本 文 提 出 的建 设 性 修 改 意 见 。本 文 仅代
表 作者 个 人 的学术 观 点 ,不 代表 任 何机 构 、组 织 的立 场 。文 中错 漏 由作者 负责 。
l 3 6・
参 与 冲 突后 国家 的安 全 治理 ,联 合 国应 成 为和 平 进程 的帮 助者 而 不是 干 预 者 ,注
重 东道 国 的主 导作 用。 与此 同时 ,还要处 理 好 几个 关 系, 包括 国 家安 全 与人 的安 全 、维持和 平 与建 设和平 、联 合 国与其他 行 为体 的 关 系等 。 【 关键 词 】 安 全治理 ;冲 突后 国家;联 合 国维 和行 动
家进 行 着 维护 和平 与建 设和 平 的任 务 。维和 行 动从 最早 的 管理 国家 间冲 突 ,到 管
理 国家 内部 冲 突和人 的安 全,直 到今 天 发展 成 为 管理 冲 突后 国 家的 全 面建 设 与和
平 。 然 而理 论上 的发展 在 战略和 实 施层 面出现 断层 ,维 和人 员承 担 了越 来越 多 的 建 设和 平 任 务, 效果却 不佳 。从 联 合 国在 非洲 ( 尤 其是 在 南苏丹 )的 维和 行 动 可
六 十 多年 来 ,其 性 质 、任 务 范 围都 经 历 了很大 的变 化 ,其 秉 持 的 安全 观 也 有过 几 次 大 的转型 ,大 致可 分 为 以下几个 阶段 。 ( 一) 冷 战 期 间传 统 维和 阶段 ( 1 9 4 8 — 1 9 8 9年 ) 联 合 国于 1 9 4 8年 建 立 的 第 一 项 维和 行 动 ( 联 合 国 停 战监 督组 织 ,U NT S O)
浅析维和行动中的人道主义干预问题

浅析维和行动中的人道主义干预问题浅析维和行动中的人道主义干预问题[摘要] 随着冷战的结束,联合国为了履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能,以“维和行动”的形式广泛地介入了冷战结束遗留下来的地区热点冲突,国际人道主义干涉也越来越频繁。
到底如何在现有国际法体制下来限制联合国体制之外的非法单边干涉行动,以及使得联合国本身的集体干涉行动具有合法性等,这是摆在联合国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角度浅析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干涉问题。
[关键词] 维和行动人道主义干预一、关于维和行动中人道主义干预合法性的争论“人道主义干预”不同于传统的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后者是联合国安理会应受援国方面的要求和同意,旨在消除和减轻当地平民因战乱、灾难所带来痛苦的一种救助行动;而“人道主义干预”的显著特点是不需要取得对象国的同意。
衡量“人道主义干预”是否合法的主要尺度就在于判断一国的内部冲突是否存在种族屠杀和清洗,是否直接危及到邻国的安全。
因此,人道主义干预在什么情况下具有合法性,怎样才能被各方认为具有合法效力?这些争论一直是萦绕在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无法刻意回避的深层次问题。
二、维和行动中人道主义干预面临的困境及原因(一)困境1、武力使用问题。
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是使用和平手段还是采取包括武力在内的强制性手段一直是颇受争论的问题。
联合国维和行动强调自愿、中立、非武力等基本原则。
然而,随着冷战后人道主义问题的上升、被干预国局势的复杂化,国际人道主义干预越来越倾向于武力的使用,甚至一向倡导以和平方式解决人道主义危机的联合国也开始采取武力手段。
同时,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武力使用所带来的人员伤亡以及部分国家在其中对武力的滥用也造成被干预国民众对人道主义干预合法性本身的严重质疑。
在维和行动中,部分该国民众不仅不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甚至加入了对抗维和部队的行列中。
2、施行主体问题。
由于国际人道主义干预触及到国家主权这一敏感问题,国际法上普遍认为别国无权去干预别国的内部事务。
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2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冲突日益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国际法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从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法律规范和具体案例三个方面对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一、引言国际冲突是指国家、国际组织、民族、地区等在国际关系中的矛盾和斗争。
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国际冲突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演变。
在解决国际冲突的过程中,法律的作用愈发凸显。
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国际法领域的重要议题。
二、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原则1. 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各国在国际关系中享有平等地位,具有独立自主权。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尊重对方的主权,遵循主权平等原则。
2. 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各国在国际关系中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尊重对方的主权,避免干涉对方内政。
3. 尊重国际义务原则尊重国际义务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各国应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尊重国际义务,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 国际法优先原则国际法优先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国际法在解决国际冲突时具有优先地位。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优先考虑国际法的规定。
三、国际冲突的主要法律规范1.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优先考虑适用的国际条约。
2. 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具有普遍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考虑适用的国际惯例。
3.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是指在国际法中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原则,如主权原则、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等。
在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各国应遵循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四、国际冲突的法律适用案例1. 马岛战争1982年,英国和阿根廷因福克兰群岛主权问题爆发战争。
维和行动与国际法.docx

维和行动与国际法一、维和行动与国际法国际法中并没有与维和行动相关的明确法律,无法对维和行动作出有效的指导和规范,使得有些愦况下维和无据可依,大大削减了行动的力度。
但国际法中仍能寻找到一些对维和行动有影响的法律。
1、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联合国的宗g为:“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H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2、战争法战争法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调整交战国相互关系的规则,称为战争规则,另一部分是调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规则,称为中立规则。
调整交战国之间的关系和调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规则的总体,就是国际法体系中的战争法。
旨在保护未参加或不再参加敌对行动(战争)的人们。
战争法亦被称为武装冲突法或国际人道主义法03、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人权,是指受国际法保护的人或人的集合体所亨?有或应亨?有的鉴本权利。
保护最鉴本人权与自山的基本法律原则已被国际社会成员“作为整体”接受为国际强行法规范,任何国际社会成员都不得违反。
联合国宪章把“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和“促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山之牌重”列为联合国的宗旨。
可见人权问题的重要性。
进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山关心国家安全逐渐侧重关心人的安全,山于安全观念变化导致人道主义干预。
联合国维和行动因其地位的特殊性,更需谨慎把握其中平衡,既要遵守宪章宗旨保护和促迸人权,又要避免过多的干涉而被卷入冲突之中。
二、维和行动存在的问题及国际法的缺陷1、法律依据的缺失(1)联合国宪章前文已提到过,维和行动的性质是符合联合国宪章宗g的,但是,宪章的宗旨作为抽象的准则,并没有为维和行动提出具体、明确的行为规则。
(2)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1962年国际法院针对联合国西伊里安行动做出解答,认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定不仅是安理会的“专属权利”,联大同样也与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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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J , 在 实践 中 , 有关伤者 、 病 者 的卫 勤保 障及 其 救治 上 的 冲突时有 发生 。
2 . 1维 和授权 、 规 模 与 遵 守 国际人 道 法 间 的 冲 突
维 和卫 勤行 动 中有关 伤者 、 病 者 的保 障问题 , 正 成 为世 界各 国关 注 的焦 点之 一 。
1 维 和行 动对 各类 伤者 、 病 者 的卫 勤保 障规定 1 . 1对执 行 维和 任务 人 员的卫 勤保 障规 定 维 和
联合 国维 和行 动按 规模 和任 务 区的范 围可分 为 两种 : 一 种是 目标 有 限的维 和行 动 , 如单纯 的监 督 冲突各 方 的停 火 , 没 有 单 独 的卫 勤 保 障 分 队 。因 此, 保 护 伤者 、 病者 的国际人 道法 的有 些条款 的在 实践 中履 行 困难 。 当冲 突 的各 方 出现 伤者 、 病者
沈阳军区联勤部法律顾问处
1 1 0 8 2 1
供必要的卫勤保 障。我 国维和卫勤分队进驻在刚 果( 金) 不久 , 就 接受 并救 治 了一 名在 武 装 冲 突 中 胸部中弹的黑人男子。当时 , 这名男子 已呈高热
《 沈阳部队医药》
・
2 4-
和全 身衰 竭 状态 , 一侧 巨大脓 胸 , 心 脏 移位 , 呼吸
2 . 3执 行 维和 卫 勤保 障任 务 与 其 他 伤 者 、 病 者 卫
章》 、 《 维和行动卫 勤保障手册》 对维 和任 务区的 当地 群众 伤 者 、 病 者 的卫 勤 保 障 没 有 规定 。但 为
当地 群众 提供 尽 可能 救治 是维 和行 动 的宗 旨。我 国维 和 医疗 分 队 在 联 合 国 规 定 的卫 勤 保 障 框 架
病者境遇的 日内瓦公约》 和《 关 于战时保护平 民
的 日内瓦 公 约 》的原 则 性 角 度 看 , 维 和 行 动 对 冲 突 各方 伤者 、 病 者 有救 治 的义 务 。对 待 冲 突各 方 的伤病 员 , 维 和行 动 也 应 无 区别 地 予 以人 道 主 义
待遇 、 照顾 、 保 护并 治疗 j 。 1 . 3对 派 驻 国 伤 者 、 病 者 卫 勤 保 障 规 定 《 宪
以完成 维和卫 勤 保 障任 务 为 根 本 , 如 果没 有 这 个
前提 , 维 和行 动也是 失败 的。
3 . 3 以兼顾 公 平公 正 的原 则为基 础 《日内瓦 公
困难。按照联合国的《 卫勤保 障手册》 和有关卫 勤保 障任务 要求 , 分 队没 有 为其 提 供 卫 勤保 障 的
2 . 2维和 行动 原 则和传 统 的 国际人道 法之 间 冲 突
行 动 对 冲突各 方 人 员 的卫 生 保 健 、 伤 病 员 的 卫 勤
保 障没有要求 , 一般 的处置原则是根据 当时的情
况 随 机处 理 。但从 《 关 于 改善 战 地 武 装 部 队伤 者
中立 性 ( 公正性 ) 是 联 合 国维 和行 动 的 一 个 基 本原 则 , 即维 和行 动对 待 冲突各 方要 确保公 平 、 公
行 动部 署 的卫 勤分 队承 担着 包括 维 和行 动部 队成 员 在 内 的所 有 在任 务 区工作 的联 合 国人员 的卫生
健康保健任务… 。在执行任务 中, 维 和行动要求
控 制好 强传 染性 疾病 的预 防 , 进行 伤员 分 类 、 治疗 和后 送 , 有效 利 用好 有 限 的卫 勤卫 生 资源 , 尽可 能 地确 保 伤病 员 的存 活 。
正。同时, 《 1 3 内瓦公约》 也约定 了对待交 战中的
伤病 员 , 应无 区别 地给 予人 道待 遇和 照顾 , 并提供 必要 及 时的 治疗 。实 践 中 , 冲 突各 方 同时 将 伤员 送 至 维和 卫勤 分 队 , 分 队就会 出现 两难 的境 界 , 一 方 面 维和卫 勤 分 队受 限于 保 障 力 量 , 不 可 能 同 时 为 冲突各方 的伤员 进 行 救 治 , 这 就 违 背 了维 和公 平 性原 则 ; 另一 方面 , 由于救治 冲 突一方 伤员 而在 客 观上 耽 误 另 一 方 伤 员 的抢 救 时 , 又 违 背 了《1 3 内瓦公 约》 的约定 。
《 沈 阳部 队医药》
・
2 3・
・
卫 生勤 务 ・
联 合 国维 和 行 动卫 勤 保 障 冲 突及 其 法律 适 用 浅 析
祝 建业
关键词 维和行动 卫 勤 保 障 国 际 人 道 法
联合国维 和行 动在《 联合国宪章》 ( 简称 《 宪 章》 ) 原则框架下展开 , 但《 宪章》 起 草之初 , 没有 考 虑 到维 和行 动 。这种 情 况 下 , 维 和行 动 中有 关
下, 除执行 国际维和部队 、 联合 国雇员及文职人员 的卫勤保障任务外 , 还对 当地群众进行人道 主义
救援。
勤保 障间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突 联合 国维和卫勤行动都有其确
定的任务 。如 我国首支赴刚果 ( 金) 维 和卫 勤分 队, 主要保 障 对象是 “ 联 刚 团” 的维 和人 员 J 。但
在实 践 中 , 卫 勤分 队还要 为 冲突各 方 、 当地群 众提
伤病 员 的 医疗 救 治 问 题 也 就更 是 《 宪章》 所 始 料
不及 的。 随着人 类文 明的发展 , 维 和行 动 , 尤其 是
2 联 合 国维和行 动 中伤病 员 救治 冲突分 析
联 合 国维 和 卫 勤 行 动将 国际 人 道 主 义 法 的
“
一
般 性法 律 原 则 及 精 神 ” 确 定 为 行 动 的准 则 和
1 . 2 对冲 突各 方 伤 者 、 病 者 卫 勤保 障 规 定 维 和
或因冲突误伤平民时 , 监督停火 的观察团没有 能
力 对 伤者 和病者 提 供卫 勤保 障 。第 二种 是较 大规 模 的维 和行 动 , 这 时 的维 和 部 队资 源 多 , 遵守“ 保
护 所有 伤 者 、 病者 的国际人道法” 的有 关 条 款 就 比较容 易实 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