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华设立办事处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港澳台公司成立上海代表处的相关流程

港澳台公司成立上海代表处的相关流程一、港澳台公司成立上海代表处经营范围:外国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
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
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一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虽然法律不允许办事处从事直接经营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办事处不得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办事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外)。
办事处有权从事维持其运营所必须的经济活动,签订维持办事处运营所必须的经济合同。
二、港澳台公司上海代表处设立流程:>>根据《关于部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除特殊行业企业外,外国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无需外经委审批。
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应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代理申办程序。
全套设立程序如下:1、市对经贸委接受承办单位代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齐全的申报材料后,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外国企业被批准设立机构后,由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在规定的发证时间内,向审批机关领取批准书。
并在批准之日起的30天内,持批准证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批准证书自行时效,由审批机关收回批准证书(过期后的可以参照以上一条如何进行上海代表处申请后延期操作)。
3、常驻代表机构如需延期,外国企业须提前60天通过原承办单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4、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业务活动,应在终止前30天提出申请,并于清理债务、税务和其他有关事宜,办理工商登记、长期居留及海关备案等注销手续。
企业在外地设立办事处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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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华注册流程

外国企业在华注册流程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流程可以分为五个步骤:前期准备、在线申请、提交材料、审查核准和领取执照。
以下将详细介绍每个步骤的具体内容。
第一步:前期准备在开始注册流程之前,外国企业应该提前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确定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名称,并核实该名称是否被他人占用。
其次,外国企业需要选择中国的注册地点,并了解该地的相关注册政策和法规。
此外,还需要确定公司的投资比例和经营范围,并制定好投资方案和商业计划书。
最后,外国企业还需确定注册资本,并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注册过程中的费用。
第二步:在线申请外国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请。
在该网站上,可以填写注册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这些文件和资料通常包括外国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投资方案、商业计划书等。
申请表格需要填写公司基本信息、注册地点、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
填写完毕后,可以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步: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是注册流程中的重要一步。
外国企业需要将申请表格打印出来,并附上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这些文件和资料通常需要提供翻译件和公证件,以确保其在中国的法律效力。
外国企业还需要提供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决议等文件,证明该企业有正当的权威来进行注册。
第四步:审查核准一旦申请提交并审核通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名称的合规性、投资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外国企业在其他国家的运营记录等。
如果审查通过,外国企业将收到审查通过的通知,并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
第五步:领取执照最后一步是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企业需要携带相关文件和通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合法经营的凭证,该执照上包含了公司的基本信息、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
领取执照后,外国企业正式完成注册流程,并可以开始在中国进行业务活动。
总结:外国企业在华注册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在线申请、提交材料、审查核准和领取执照五个步骤。
成立办事处的流程

成立办事处的流程成立办事处的流程是什么,成立办事处的条件又有哪些。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立办事处的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成立办事处的流程一、公司办事处的设立1、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2、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3、是办事处作为独立的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事宜。
二、公司办事处的设立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三、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的法律程序1、申请报告;2、母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3、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负责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暂住证等;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7、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公司设立异地办事处流程现在外商投资的公司(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办事处已经不需要经过审批,工商局方面也不再办理这方面的注册登记,所以如果你的外商投资企业形式是公司,那么直接挂牌即可,例如你的公司在北京,然后想在上海设立一个办事处,可以在外面直接挂牌“北京**公司上海办事处”,而无须办理任何审批与登记手续。
外国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所需材料及说明(百度

外国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所需材料及说明(百度引言:外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不存在分公司的说法,只有XX上海代表处的说法,代表处只有业务联络作用,不能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1、外国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所需材料:1)由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中文原件两份),需使用公司信笺,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2)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3)由外国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文书;4)由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正本)两份,内容需有公司的资本和信用评估两项,由银行负责人签名;5)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或代表的任命书原件二份,需使用公司信笺;6)首席代表和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二寸照片三张等;(外籍人员提供有效的护照的复印件;台澳同胞身份证复印件;在国外长期居住的中国公司提供有效的中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住证的复印件);7)代表处租用政府指定范围内的办公场所的租赁证明:A租房合同、B驻在证明(正本,由驻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C提供租赁办公楼的“常驻代表机构指定办公场所”证书复印件(由驻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8)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2、外国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所需文件及说明:1)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该申请信应该简要介绍该外企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同时申请信还应当列明所提交的文件清单。
如果外国企业认为需向审批机关提供任何其它数据,应在其申请信中说明。
申请信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包括下列主要数据:A、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B、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C、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D、从事的业务范围;E、首席代表的姓名;F、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G、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外资企业在上海设立办事处

国外公司在上海有那些办事处?一般外资只有代表处或分公司的说法。
一般是注册外资代表处、外资公司和外资分公司。
外资分公司可经营,不过先要在国内有外资总公司。
外资企业进军中国市场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办事处该如何办理。
外国公司驻中国办事处需要按照办事处发生的费用来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第一步,计算经费总支出,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减去利息收入。
第二步,换算收入。
收入额=上述期间经费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10%-营业税率5%) 第三步,计算营业税=上述收入额×5% 。
第四步,计算企业所得税=上述收入额×10% ,但以上所说必须经过税务局批准。
外资企业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办事处该如何办理,外商在上海开的办事处是否需要注册资金外资企业在上海设立办事处上海登记代表处所需资料清单:A. 设立程序及所需材料(一)申请书(2份原件)(1) 分别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2) 用有公司抬头的正式信纸打印,并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3) 内容包括设立代表处的目的、代表处名称、业务范围、驻在地址、驻派人员(首席代表、代表姓名)、驻在期限、母体公司名称、公司经营地址、公司联络方式、公司董事长姓名、母体公司业务范围。
(二)任命书(1份原件)(1) 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 用公司正式信纸抬头纸打印、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3) 要求如申请书;(4) 如董事长或总经理任首席代表,须有另外两名董事加签。
(三)首席代表简历、身份证明及照片(1) 首席代表简历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际、学历、工作经验等(从高中学历起至现在公司);(2) 学历及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3) 身份证明:外籍人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当地身份证及回乡证或台胞证复印件;获国外长期居留权的中荐;(4) 2寸证件照8张国公民需护照及海外长期居留证复印件;国内人员需身份证复印件及指定机构推。
公司注册公司异地成立办事处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司注册公司异地成立办事处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司注册异地成立办事处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扩张方式,通过在其他城市或地区设立办事处,企业可以更好地拓展市场、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注册公司异地成立办事处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流程:1.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城市或地区设立办事处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该地区的消费需求、竞争情况、政策环境等因素,从而判断是否适合设立办事处。
2.决策和规划: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企业需对异地设立办事处的目标、规模、服务内容、人员配置等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决策。
3.培训和选拔人员:为成功运营异地办事处,企业需要培训和选拔适合的人员。
可以通过内部调动、招聘等方式,确保办事处有足够的人力资源。
4.找寻办公场所:选择合适的办公场所是成功设立办事处的关键。
需要考虑位置、租金、交通便利性、周边环境等因素,并与房东或中介进行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
5.注册办事处:在异地设立办事处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公司注册手续。
通常包括商务登记、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
6.模式转型和人员调动:设立异地办事处后,企业需要根据办事处的运作情况进行模式转型和人员调动。
例如:在初期可以将部分核心人员派驻办事处,确保运营和管理的顺利进行。
7.宣传和推广:设立异地办事处后,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可以通过广告、媒体报道、线下活动等方式增加对目标客户的曝光度。
二、注意事项:1.法律法规合规:在异地设立办事处前,需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包括工商法、劳动法、税法等,确保自身合规运营。
2.市场准入条件:根据目标城市或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了解注册和经营的相关要求和限制,确保能够满足相应条件。
3.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设立异地办事处后,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并确保与总部的沟通和协作顺畅。
4.财务管理和审计:对异地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需要重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驻京代表处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驻京代表处程序1.审批权限外商投资项目,要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和北京市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按项目总投资额大小,产业类别不同和项目性质分别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北京市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程序目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设立主要分为审查比批准和登记注册两大步骤,具体分为前期准备,批准,注册,办理各种登记等阶段3.设立国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程序一、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凡外国的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及经济团体、经济组织成立满一年以上,在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由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审批。
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北京市外经贸委授权,作为以上类型公司在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承办单位,代理审批手续。
机构设立后的活动只能涉及:业务联系、产品介绍、市场调查、技术交流等方面的业务活动,不得从事直接性经营活动。
二、需提交的文件及办理手续1、设立机构的申请书。
内容包括企业背景、业务情况、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提供原件)。
样本2、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派驻机构首席代表及代表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样本3、由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
香港澳地区的公司除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外,另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台湾地区及美国公司除提供公司开业证明外,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4、由公司所在国或地区的银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中应注明:公司开户时间及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5、派驻机构代表的简历(首席和其他代表),要求:详细、具体、真实,包括学历及工作简历,时间不能间断。
每位代表提供四张2寸黑白照片。
样本6、提供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设立流程
外资设立流程外资设立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等多种形式。
外资设立的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投资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逐步完成各项手续。
下面将详细介绍外资设立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投资方案。
外资设立的第一步是确定投资方案,包括投资规模、行业领域、企业性质等。
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投资方案,并进行初步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分析。
第二步,申请核准。
投资者需要向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包括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步,审批机关受理。
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批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投资方案的合规性、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
审批机关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资者。
第四步,审核材料。
审批机关受理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投资者的资质、投资方案的合规性、投资资金来源等。
审核过程中,审批机关可能会要求投资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第五步,核准。
审核通过后,审批机关将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进行核准。
核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核准通过后,审批机关将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者可凭证书进行下一步手续。
第六步,登记注册。
核准通过后,投资者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登记注册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刻章、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登记注册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正式成立。
第七步,税务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成立后,需要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包括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开户等。
税务登记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参与国内市场经济活动。
第八步,申请外汇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成立后,需要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外汇登记。
外汇登记包括外汇账户开立、外汇收支结算等。
外汇登记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进行跨境资金运作。
外资公司设立流程
外资公司设立流程外资公司设立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或者合资公司的过程。
外资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下面将详细介绍外资公司设立的流程。
首先,外资公司设立的第一步是确定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包括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投资行业等内容,外国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投资方案,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二步是进行核准手续。
外国投资者需要向中国的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投资申请,经过审核和核准后,取得投资许可证。
投资许可证是外资公司设立的重要凭证,外国投资者必须在取得投资许可证后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手续。
第三步是进行注册登记。
外国投资者需要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提交注册申请,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经过审查和核准后,取得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四步是办理税务登记。
外资公司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步是开立银行账户。
外资公司设立后,需要在中国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和交易账户。
最后,外资公司设立的最后一步是办理经营许可证。
根据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行业属性,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后,外资公司才能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总的来说,外资公司设立的流程包括确定投资方案、核准手续、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和办理经营许可证等步骤。
外国投资者在进行外资公司设立时,需要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完成各项手续和程序,确保公司能够合法、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外国投资者还需要了解中国的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核准工作,确保外资公司设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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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事处设立】外企在华设立办事处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外企在中国设立公司及办事处需注意的问题
设立公司须注意问题: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4)、由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5)、外国(地区)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和该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驻在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7)、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①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海运业、海运代理商、航空运输业等),申请人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其中金融、保险业外国(地区)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资负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董事名单。
②文件“2”中的“企业简况”内容须包括外国(地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
③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应当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香港企业提交合法开业证明应当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
④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⑤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⑥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设立办事处需注意问题:
办理时间
建立办事处需要一系列的申请程序。
一旦所有的申请材料都准备好了,政府审批并通过的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
营业范围
外商企业办事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办事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
例如:公关活动、业务联络、产品展示、市场调研、科技交流。
期限和终止
在中国一个办事处允许的最长期限是三年(保险公司及银行的办事处各为五年及六年),此期限从审批机关通过审批材料之日算起。
如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该办事处仍想继续经营,需在到期前30天向有关审批部门上交年度报告及申请书。
税务状况
总的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业收入税法和地方营业税法的规定,办事处将缴纳外资企业收入税及营业税,但缴纳形式有所不同。
最常见的基础是附加成本基础。
如2002年4月,这种评估方式下的税务负担约为办事处经营支出的10% 。
企业收入税及营业税,在每个季度结束前15天向办事处征收。
根据中国相关税法,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办事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免税要求。
如您需要申请,我们很乐意就具体情况与您讨论。
办理条件
外国企业经营一年以上,注册资金10万港币以上;且属于一般贸易、生产型及货运代理等公司;根据中国的政府法规,办事处申请时不能直接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而需要委托一个当地有代理权的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工作。
企业设立办事处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销售地税务机关对其运抵的货物应对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载明的其货物进行查验、核对。
纳税人在批准有效期结束后,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进行报告。
销售地税务机关查明销售情况后,填明销售经营情况的有关栏次,并将报验联留存。
办事处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并按月向销售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最后由办事处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三是办事处作为独立的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事宜。
从税务角度来讲第二种设立办事处的方法是最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