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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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人事管理的原则

1.1 因工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以德为本,唯才是举。

1.2 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每位员工,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3 使全体员工树立集体荣誉感,企业自豪感和主人翁态度感。

1.4 为全体员工提供晋升机会,给予合理的工资福利,委以适当的权利。

2、招聘录用制度

2.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店的用人需求和所缺岗位任职标准起草招聘启

事,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与企划部联系刊登招聘广告,或在各分店前台明示招聘广告,然后对应聘资料进行初选,并负责做好招聘准备工作

2.2 通知应聘人员带齐各种证件复印件,参加初试并填写“工作申请表”。应注明初试意见。

2.3 初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复试。

2.4 对复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新员工岗前培训。

2.5 所有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将开始试工期,试工期间每人每天发放20元午餐费和交通费。

2.6 所有新员工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

2.7 试工完毕的员工将在正式上岗前将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外调资料、员工誓约书和新员

工实习情况反馈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8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外调资料对其进行外调。

2.9 人力资源部将对外调结果进行总结,并将其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单位经理。

2.10 员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详实、准确,如在外调过程中和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情况有

虚假成分,公司将不予录用或终止试用期。

2.11 如员工上岗时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外调资料时,应提前说明原

因。

2.12 通过试工期后,经试工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纳置装费,并持人力资源部填发的

“派遣单”到用人单位报到,开始40天到3个月的试用期。

2.13 试用期满,员工个人写转正申请,上交部门最高领导,并由试用单位出具“新员工考核

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2.14 人力资源部经过转正考试后,依据考核意见,报总经理。符合转正条件的可按时转为正

式员工,不符合条件的将延期转正或终止试用期。

3、新员工上岗制度

3.1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用人制度。各部门或分店需要增加编制人员时,必须

由负责人提前3天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表”,需求表的内容包括:补充理由、数额、学历要求、岗位等。人力资源部将先行在公司内部调配,如无法调配再考虑外招。需增编的人员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3.2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上岗。

3.3 人力资源部将按公司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即: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单或调令,

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上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如有需要重新安排岗位的需求,需通知人力资源部。

3.4 录用的员工必须出具本市户口的人员提供的担保(库工、防损员除外)。

4、临时工制度

4.1 公司除特殊期间和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不招用临时工,各部门和各分店如需招用临时工,

必须先将所虚人数、岗位及条件上报人力资源部。

4.2 招用的临时工也必须提供本市户口人员出具的担保,担保必须对被担保人在公司的一切

行为(包括法律和经济行为)负全部责任。

4.3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情况和所虚条件对临时工进行面试,报请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4.4 临时工面试虚填写“临时工工作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外省市人员

需提供务工证和暂住证复印件)。

4.5 临时工和正式员工一样要服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6 临时工要签定《临时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合同。

4.7 根据需要和表现可以解雇或辞职,公司不负担临时工的社会保险的缴纳。

4.8 临时工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4.9 临时工上岗前应交纳置装费。

5、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度

5.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事业部或分店经理决定,

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

5.2 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5.2.1 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

5.2.2 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

5.2.3 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5.2.4 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5.2.5 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

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5.3 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5.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店以书面

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5.3.2 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5.4 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5.4.1 员工调出、辞退必须在开原岗时将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领导

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5.4.2 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

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6、员工档案管理

6.1 员工档案分为试用期员工档案、员工档案、促销员员工档案三类。

6.2 公司为上述人员设立档案。

6.3 员工被辞退或调离,公司将为员工保存档案一年。

6.4 除有关领导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员工档案外,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其他人不得私自翻阅

员工档案。

7、员工胸卡管理制度

7.1 胸卡的发放、收回、变更等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7.2 胸卡是员工岗位、职位的标识。不同的员工以胸卡颜色区分,正式员工的胸卡将标明岗

位、职位、员工姓名及员工编号,员工编号是以公司所有员工为一个整体编写的顺序号,此顺序号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使用。

7.3 新上岗员工佩带有编号的实习员工胸卡,转正后,更换为正式胸卡。

7.4 厂家促销员的胸卡按店别进行编制顺序号,同时有岗位、姓名和照片。7.5 员工岗位、职务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配发新的胸卡。

7.6 员工胸卡若丢失或磨损,应由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照价补办。

7.7 员工离职时应将胸卡交回人力资源部,否则按价扣款。

7.8 员工胸卡只限本人佩带,不得互相交换,否则按章处罚。

8、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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