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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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如何将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农村户口?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

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政府应该允许农村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点

我工作单位倒闭了,在城市里没有房屋、又没钱,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农村),要怎么办手续

一、集体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集体户口是指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称之为集体户口。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便于管理的临时性寄挂户口,这种户口大多集中在从农村考入大中专后迁入学校,毕业后没有成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属于从农村户口到城市户口转移的过渡户口,这个群体主要集中在95年——03年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因为之前是享受国家分配工作,落户城市政策的,之后由于公安部在03年8月7号出台了30项便民措施里的第四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以在04年以后入学的就可以自由选择,但由于是农村人,有些不了解政策规定的,以跳出农门为荣的习惯思维,加上在办理迁移手续时,工作人员没有明确指出的情况下,还是有一部分迁入学校的,这说明在95年以前入学的可以成为城市居民,04年以后入学的户口可以留在原籍保持原来农村户口,唯独这10年里入学的,成了政策不衔接的受害者。

二、非农户口目前存在的困境:

由于大学生非农户口的非不只是非农村户口的非,也是非居民户口的非,所以他们是两头不着边的空户口,既享受不到城市待遇,也享受不到农村待遇,自然也享受不了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比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于这种户口对他们的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孩子落户等带了来极大的麻烦,这种飘萍式的户口也是

传统观念所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们渴望有个属于自己的单独家庭户口,按现有政策,户口必须在取得房屋居住权,才可以在居住地落户,但他们在没有能力在城市买房就没有办法在城市落户,而他们居住权的房屋是在原籍农村,那就应该回原籍落户,成为自己单独户口,有个属于自己的家。这就是他们强力要求回迁的最大原因。也是无奈之举

三、与同龄人差别:

他们从小与村里伙伴们一起玩耍、读书,长大后由于读书成绩优秀考上了大中专学校,应该是同龄中的优秀者,然而就因为读了几年书,转出了户口,失去了村里的一切本应该享受的待遇和权利,而那些没考上大学的同样可以到城市工作、经商、创业,与大学生没任何区别,在村里照样可以有村民待遇和权力,这就造成了大学生在村里没有了优越感,反而成了伙伴们的笑柄,这对一个曾经是村里人羡慕的大学生来说是何其不堪忍受的耻辱?

四、村干部的看法:

1、不存在利益之争,因为在2000年前后的最后一轮的土地承包时,已经按当时的实际人口承包到户了,按照当时中央的政策是30年不变,所以即便回迁了也没有土地可分了,即便可以也要在20年以后,所以不会有土地之争,至于小利益,比如新农合医保补助、建房等,也是他们应该享受的,不会引起村民矛盾的。

2、不但不反对而且还支持,现在村里人有很多在外打工、经商、创业,他们的户口都在村里,并不矛盾,人都有思乡恋家观念的,他们的户口在哪里,归属感就在哪里,大学生回迁并不意味着就从事农业,他们同样可以在外工作发展,将来他们事业有成,都会对村里有好处的,所以只要政策允许我们很支持。

3、大学生是农村人的骄傲,一个村能出几个上大学生,能考上大学的都是村里的优秀青年,他们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知识、文化、理念,受到村里人的尊重,自然希望他们回迁,因为只有他们的户口在村里,才会感觉自己是村里人,自然能为自己村的新农村建设做贡献了。

五:村民观点:

1、大学生回不回迁是他们的自由,他们户口迁到哪里是他们自己的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们有出息适合哪里发展就到哪里发展,他们向往哪里我们不能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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