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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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74270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74270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单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姓名刘立拟定职务(职称)助理工程师专业方向设备管理与维修填表时间:2016 年10 月11 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兹保证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_操作手册_见习人员移动端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_操作手册_见习人员移动端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移动端)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目录1.1见习资格申请流程 (2)1.2见习资格申请 (3)1.3查看基地公示 (4)1.4申请记录 (5)1.5投递职位 (6)1.6企业详情 (7)1.7面试、投递邀请 (8)1.8已签约详情 (9)1.9协议详情 (10)2.0保单详情 (11)2.1基本生活费 (12)1.1见习资格申请流程功能说明:查看了解见习资格的申请流程。

图1.1-1图1.1-2操作流程:1.在[主页]选择见习,进入到主见习界面如图1.1-1所示2.点击“+ ”唤出选择菜单3.选择“申请流程”进入,如图1.1-2所示提示:1.登录状态下和未登录状态操作流程一样2.登录状态下,未签约与已签约用户操作流程一样1.2见习资格申请功能说明: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

该功能是见习投递职位、签约等的必要前提。

图1.2-1操作流程:1.登录app,点击[我的]弹出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登录成功后,在[主页]选择[见习]进入见习主页如图1.1-1所示3.点击[+],唤出菜单,选择[资格申请] 如图1.2-1所示4.根据提示,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5.提交个人信息,等待审核提示:1.个人信息均需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

2.一旦和企业签约后,个人信息将不可更改1.3查看基地公示功能说明:查看公示完成的见习基地。

图1.3-1 图1.3-2操作流程:1.登录app,点击[我的]弹出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点击[主页],选择[见习],进入见习主界面,如图1.1-1所示3.点击[+]唤出菜单,选择[基地公示],进入基地公示列表界面如图1.3-1所示4.选择列表,查看公示详情提示:1.用户未签约状态下可在“见习”首页点击[更多] 进入“基地公示”列表界面如图1.3-2所示1.4申请记录功能说明:在登录后并且用户未签约,查看申请过的职位,并可以在列表中查看申请职位的状态。

图1.4-1图1.4-4图1.4-2图1.4-3操作流程:1.登录app,点击[我的]弹出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点击[主页] ,选择[见习] ,进入见习主界面,如图1.1-1所示3.点击[申请记录] ,进入申请记录列表界面,在列表中可以看到该职位的审核状态(如图1.4-4)如图1.4-1所示4.点击列表进入职位详情界面5.在职位详情界面,点击职位头像或者名称,可进入企业详情界面(图1.4-2)如图1.4-2所示提示:1.在申请记录中的职位不可投递2.在位置详情页有投递的状态3.只有在登录状态下才可以看到“申请记录”1.5投递职位功能说明:用户查看职位后,申请投递。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2.29
•【字号】渝人社发〔2024〕6号
•【施行日期】2024.0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329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废止44件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继续有效4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2)。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4件)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88件)。

2024年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024年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协议的缘由和目的为了帮助毕业生在毕业后更好地融入社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就业见习”政策的实施,重庆市政府在高校开展了“就业见习”计划。

为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以下见习协议:二、协议的对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签署本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必须自愿参加见习活动。

三、协议的期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限过后,用人单位将根据毕业生的表现、经济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予以录用。

四、协议的内容1.用人单位要对毕业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在见习期内能够适应工作要求,掌握所需技能和经验;2.用人单位要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送达申请标准的医保、养老保险,还要给予合适的实习津贴;3.毕业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履行规定的任务,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4.在见习期内,毕业生不得拒绝工作安排,不得因非常事宜擅自离职,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5.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当努力工作,认真学习,不得得到厚此薄彼;6.协议期限内,若双方双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方法;五、协议生效此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后开始,期限自见习开始之日起计算。

六、协议解除当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出现时,协议即刻解除: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2.毕业生违反规定不能履行各项任务;3.见习期间,毕业生出现了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七、争议解决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若双方出现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组织调解。

八、其他事项1.双方签署合同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3.协议项下的各项附属文本均构成本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

本协议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所签署的见习协议,协议期间内双方应当全力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甲方(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名称):乙方(见习人员):依据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安排见习带教人员对乙方进行见习岗位职责带教培训。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服从带教老师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在甲方的就业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甲方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元/月,其中含市财政支付的800元就业见习补贴,最长期限为6个月。

5、甲方为乙方办理见习期间不低于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就业见习期满,就业见习协议终止。

7、经双方协商,甲方留用乙方在本单位就业,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8、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就业见习岗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做好就业见习带教职责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可向市或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

9、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就业见习岗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市人交流服务中心一份备案。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二)甲方(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名称):乙方(见习人员):丙方(派遣用工单位或高校见习实训合作单位):依据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派遣乙方到丙方参加岗位的就业见习活动,联系协调好丙方安排见习带教人员对乙方进行见习岗位职责带教培训。

2、乙方参加就业见习活动中,应服从丙方带教老师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丙方规章制度。

3、乙方在丙方的就业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2016年10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习”、“就业见习”均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政府根据高校毕业生自身意愿,组织推荐其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双向选择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社保局统筹管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就业见习相关政策,指导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二)建立就业见习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就业见习信息化建设,推行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发放管理工作模式;(三)协调安排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审核监督资金申报情况。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就业见习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就业见习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二)受理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申请,协助就业见习基地开设银行专户,开展就业见习基地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三)审查就业见习人员资格及见习情况,核查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及数据情况,受理和核查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报;(四)维护和运行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加强就业见习信息化建设,实行就业见习全过程网上申报、跟踪审核、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关于开展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整青年就业见习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69号)文件精神,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规范就业见习申报流程,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拟于近期召开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名称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2021年度业务培训会二、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三、会议地点会场授课: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503教室直播平台:小鱼易连四、培训方式本次活动通过“会场授课+线上直播”的模式开展,会场设在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503教室,通过直播的方式面向各区县开展业务培训。

(直播观看方式见线上培训须知)五、培训内容(一)通报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二)针对最新文件开展政策解读;(三)针对基地备案、申报流程等进行业务讲解;(四)针对见习系统更新后的相应操作流程进行讲解。

六、参会人员及规模(一)会场授课主城都市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及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各1名。

渝职改办[2010]73号

渝职改办[2010]73号

渝职改办〔2010〕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的通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㈡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㈣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㈠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㈡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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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姓名张彩华
拟定职务(职称)讲师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
填表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兹保证张彩华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基本情况
姓名
张彩华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890702 相 片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民族 汉 身体状况 健康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2017年7月
中国农业
大学
社会保障
3
博士
主要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明人 2006.9-2010.7
农村区域发展
中国农业
大学 姜绍静
2011.9-2013.7
社会保障
中国农业
大学 张大勇
2013.9-2017.7
社会保障
中国农业
大学 熊春文
2014.8-2015.8
社区卫生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
芝加哥校区
Naoko Muramatsu
见习期工作情况
起止时间
工作部门及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
2018.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听课\师资培训\参与课题\申报课题\撰写并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参与指导本科生三创
项目
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1.参与指导院本科生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需求视角下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研究—以重庆市主城区三个社区为例》,该项目以“优秀”等级顺利结项(“三创”项目结项分为5个等级: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

2.参与高校教师培训与创新教学联盟、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新时代
教师增能方案——互联网+项目学习(PBL) 课程设计工作坊》,并分享课程设计。

3.积极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积极老龄化理念下的农村
互助养老研究》。

4.积极申报全国老龄办2018年度老龄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老年人在
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保障机制研究》。

5.积极申报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农村老年人健康精准扶贫创
新研究》。

6.参与学院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新形势下我国涉藏
对外传播战略研究》(17JZD040)子项目,主要承担西藏自治区精准扶贫及社会事业发展研究。

7.积极认真听课,特别是学院老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课程。

见习期工作小结
见习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公共管理系组织的党员活动,紧紧围绕在党组织周围时刻保持思想先进性,积极向身边的党员前辈学习,争取通过实际行动,向成为一名优秀党员迈进。

见习期间,本人在科研上也积极申报项目、课题,期间,分别提交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全国老龄办2018年度老龄政策理论研究课题、重庆市社科规划青年项目三份项目申请书。

此外,本人还积极参与学院老师主持的课题,从事相关领域研究,争取在科研上更上一层楼。

见习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类培训及听课活动,虽然尚未走上讲台,但相信岗前的教学技能学习会成为今后走向讲台的重要阶梯。

本人也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科普、文化及体育类活动,积极支持学院工会的各项工作。

在学院老师的邀请下,积极参与指导本科生“三创”项目,全心全意对本科生进行指导、服务。

此外,本人还担任公共管理专业14名本科生的指导老师,为学生制定了系列书单,并筹划展开读书活动。

总之,见习期间本人积极主动的参与在党组织活动、科研活动、教学技能、指导学生、工会活动等,但是,仍有一些不足,比如教学技能的精进、科研水平的提高等,希望在下一阶段的工作和学习中能有所提升。

本人签字:年月日
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交流机构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考核确定部门核准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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