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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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矛盾的现状特点和原因以及解决矛盾的思路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的现状特点和原因以及解决矛盾的思路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的现状、特点和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矛盾的思路对策——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体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敬典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中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在新的世纪正进入一个“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惠州将有一个美好灿烂的辉煌前景。

但无庸讳言,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各类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多,群众集体上访问题,仍然是目前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感到棘手和头痛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面对新形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

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提高执政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一个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和谐环境,势必影响甚至延误事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表现和特点。

1、各种经济利益纠纷不断增多。

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产生于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各种经济成分之间以及各种经济成分内部。

常见的有企业改组改制、国企解体破产、工人下岗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减收增负、贫富差距拉大、建设项目征地、城建拆迁、乱收费、乱罚款所引发的矛盾,以及各种劳资纠纷、经济利益纠纷等等。

部分群体在利益调整中目的得不到实现,一有人挑头,就会以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方式“要说法”。

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不满引起的纠纷矛盾。

突出表现为群众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一些干部的官僚主义、执法不公、行政不当、为政不廉、压制民主、冷漠骄横等行为之间的矛盾。

干部队伍中程度不同地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挥霍浪费等腐败现象,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成为引发各种矛盾和事端的导火线。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调研报告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常态,而如何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了解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本文进行了调研并撰写报告。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现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保障社会安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了大量法律文件和政策文件,以规范和指导该项工作的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要由街道、社区、乡镇、县、市等基层政府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会通过发动网格员、调解员等基层干部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借助于调解、仲裁等机制,尽力解决矛盾纠纷。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尽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政策支持和广泛认可,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 法制意识普及不足。

虽然政府制定了大量法律文件和政策文件,但普及不到位,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拥有的权利和法律保障。

2. 基层干部技能水平不高。

在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专职调解员的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培训投入也不足,导致他们的调解技能、沟通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3. 资金投入不足。

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广,涉及的资金也较大,但相关部门的财政投入不足,使得排查调处工作难以开展。

4. 情况复杂多样。

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房屋、土地、就业、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处理的情况非常复杂。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改进为了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升服务水平、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信任度,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1.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群众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和理解,让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培训专业调解员。

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增加调解成功的概率。

3. 增加财政投入。

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对策和措施(含5篇)

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对策和措施(含5篇)

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对策和措施(含5篇)第一篇: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对策和措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上述农村社会矛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我认为,要预防和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必须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执政水平1、加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方面,对待群众的意见,做到认真负责,不推诿、不失职,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对出台的政策和改革措施,要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另一方面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改善作风,增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规处理行政事务,形成浓厚的依法办事氛围。

2、改进作风,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

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广大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前,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职能部门要注意方法,改进作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能力,从加强基层调解入手,把民间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机结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大发展。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1、既要注意快速发展,又要注意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

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

由于开发征地和城镇改造、环境污染等涉及到的补偿、搬迁等问题,群众要求条件较高,如解决的结果达不到群众的要求及条件,最终势必引起群众集体上访。

矛盾纠纷专题会议记录(2篇)

矛盾纠纷专题会议记录(2篇)

第1篇会议主题:矛盾纠纷专题会议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会议地点: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会议室参会人员:市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代表、律师、调解员等主持人:张明(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记录人:李华(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秘书)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张明宣布会议开始,并简要介绍了会议的目的和议程。

二、矛盾纠纷现状分析1. 张明:首先,让我们对当前我市的矛盾纠纷现状进行简要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争议:因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问题引发的争议。

(2)邻里纠纷:因土地、房屋、噪音等问题引发的邻里矛盾。

(3)婚姻家庭纠纷:因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

(4)消费者权益纠纷:因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等问题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

2. 各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所涉及的矛盾纠纷类型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分析了产生这些矛盾纠纷的原因。

三、典型案例分享1. 社区代表:下面,我分享一个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例。

案例:某小区居民李某与邻居王某因房屋采光问题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王某的房屋遮挡了其采光,要求王某拆除遮挡物。

王某则认为李某的房屋也存在遮挡问题,拒绝拆除。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向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律师:下面,我分享一个劳动争议案例。

案例:某企业员工赵某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

赵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支付了赵某的工资。

四、调解工作探讨1. 调解员:针对上述案例,我们如何进行调解工作?(1)了解纠纷背景,收集相关证据。

(2)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分析矛盾焦点。

(3)运用法律知识,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4)制定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 各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加强调解工作提出了建议。

五、矛盾纠纷预防措施1. 市领导: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律意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层面的矛盾纠纷,包括个人之间的矛盾、组织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之间的矛盾。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过程中出现一些盲点,工作方法不科学、效果不明显,工作力量不足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也制约了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进步。

为此,我们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一、问题分析1. 工作过程中的盲点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着工作过程中的盲点。

这主要表现在对于一些潜在矛盾的忽视和对于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力。

例如,在一些地区,人们对于冲突性较低的矛盾和纠纷不予重视,认为不值得花费精力和时间去解决。

而这些潜在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排查和化解,就可能逐渐升级为较大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因此,工作过程中需要更加全面地排查和化解矛盾,不仅解决当前的问题,更要预防潜在的矛盾。

2. 工作方法不科学、效果不明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工作方法不科学、效果不明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工作方法不科学,主要表现在工作过程中缺乏科学的调查研究、缺乏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依赖于个人的经验和感觉等。

这样就会造成工作方式的随意性,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由于工作方法不科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效果也不明显,无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根本问题,只是暂时缓解或掩盖了矛盾。

为了提高工作效果,我们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系统、全面、多维度的分析和研究,找出矛盾的根源和解决的方向,以达到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工作效果。

3. 工作力量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力量不足也是一个存在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的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以及工作分工不明确等方面。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决策研究 蜀圜 一
De ii n m a i g cs O — kn
当前社 会 矛盾 纠纷 的
★ 文/ 永康 梅
当前 . 着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随 展 、 市 化 进 程 E益 加 快 , 会 利 益 城 l 社 格 局 不 断 调 整 。 类 矛 盾 纠 纷 逐 渐 增 各 多 . 处 难 度 大 、 化 因 素 多 , 旦 处 调 激 一 理 不 当 , 易 引 发 刑 事 、 安 、 体 性 极 治 群 案 件 , 社 会 造 成 不 安 定 因 素 , 响 给 影
资、 养老金 、 医疗 保 险 以及 征地 拆 迁
安 置 补 偿 、 资 收 费 等 方 面 , 涉 法 集 且
涉诉 案件数量有 所增加 。同 时 , 部分 上访 人“ 信访 而不信法 ” 不管其 诉求 , 合 理不 合理 、 法 不合 法 。 愿走 司 合 不
法途径 , 相信 法院 , 事就找政府 , 不 有 达 不 到 自己 的要 求 就 闹 访 、 缠 访 。 分 散 了政府 大量 精 力 。
行难 也是群 众 的现 实担忧 ; 还有部 分 群众 不相信 基层组织 . 认为 信访就 是 要 找大 机关 、 大领 导 . 样 比到 村 找 这
里 、 里 解 决 力 度 大 、 效 快 , 形 中 镇 见 无
矛盾积 累太多太 久 , 极易诱 发群体 性
事件。
部 分 政 府工 作 人 员 官僚 衙 门作 风是矛盾 纠纷 高发 的诱 因。一是部 分
补 偿 、 业 改 制 等 关 系 到 一 部 分 人 切 企 身 利 益 的事 情 。这 些 矛 盾 纠 纷 案 件 复 杂 . 策 规 定 不 明 晰 . 题 棘 手 , 社 政 问 对 会 稳 定 的 危 害 也 较 大 。 同 时 , 访 群 上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论坛题目是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社会大局的稳定,事关重大。

一方不稳,可殃及到四面八方。

中央也提出“农村不稳,中国就不稳”。

我镇地处旗区所在地,也是代表着我地区的“窗户”。

倘若我们锡尼镇各村嘎查不稳定,就会影响到我们整个锡尼镇经济发展的大局。

因此,正确地认识和有效地化解当前农牧区矛盾纠纷,对于维护政治稳定,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1、土地矛盾纠纷突出。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这类矛盾纠纷在各地区普遍存在,而且数量所占矛盾纠纷总数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且有所增长。

主要表现在:土地承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三十年不变,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这与农村的传统作法相冲突,很多群众对此不了解、不理解,当遇到娶妻、生子等增加人口的情况,纷纷要求村嘎查给添地。

这种情况的存在给村嘎查干部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按老传统办事,违背国家法律;按法律办事,有的群众不配合、出难题。

目前,这种情况在农牧区普遍存在,是群众争论的焦点,也是群众上访的主要内容。

据有关统计,这方面的问题占到上访总量的80%。

还有就是,前些年,部分农牧民外出打工人员比较多,自己的地或草牧场无人管理或送人耕种等现象普遍,但随着中央取消农业税和粮食补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农牧民对土地经营热情空前高涨,土地承包经营权随之成为农民争执的焦点,一些长期积累的土地、山林等权属不清、草牧场界限不明,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等矛盾逐渐显现出来。

2、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除以上提到的土地纠纷外,历史遗留也占到相当大的比例,比如张秉义同阿日柴达木村六社土地纠纷就是一起历史遗留纠纷,八几年的时候,两个村就出现过地界纠纷,但当时的相关领导在处理问题时未留下任何相关资料,对两村的交界也未作出最终定论,最后不了了之,给我们留下了一起没有任何依据的纠纷,我们现在调解和裁决都很困难。

对某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对策建议

对某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对策建议

对某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对策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了解某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探寻有效的对策,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某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某某县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建立了定期排查、信息报告、协调联动等工作制度,确保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2、加强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

此外,还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如劳动争议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等,不断拓宽调解领域。

3、创新了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平台,实现了资源共享和快速处置。

同时,注重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的作用,成立了“五老”调解工作室,提高了调解的公信力和成功率。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某某县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部分干部对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和敷衍了事的思想,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2、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基层调解组织中,部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且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3、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部分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4、宣传工作不到位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调解的途径、程序和作用了解不多,导致一些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得到化解。

三、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某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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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分析及对策南京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刘蕾、王冠霞我市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趋好,但影响稳定的因素仍大量存在,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加,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和调整还将继续进行,力度还会加大,社会矛盾纠纷也会不断增加,矛盾纠纷的存在是任何社会都有的正常现象,关键是要健全完善合理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利益主体之间能够进行谈判和妥协,从而维持社会的良性动态平衡。

据统计,截止2004年10月份,各区县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299批次,受理登记矛盾纠纷2088件,其中涉及土地承包208件,征地拆迁909件,下岗待岗216件,劳资关系175件,婚姻家庭40件,其他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540件。

劝阻群众性上访295批涉及人数8171人。

街镇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377人次,受理登记矛盾纠纷2379件。

劝阻群众性上访694批8989人次。

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来访群众15901批,直接调解15637件民间纠纷,调解成功14863件。

通过对统计报表及快报信息的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五种类型:一、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一是上访的表现程度趋于激化,对抗性增强。

过去要求解决纠纷的群众情绪较为温和,通常采用找有关领导和部门对话或静坐等方式,现在群众情绪容易失控,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操纵和指使。

二是要求解决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

从快报反映的情况看,既有历史遗留下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既有利益冲突的原因,也有观念碰撞的原因,既有群众要求合理但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原因,也有期望过高、要求过于苛刻使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

三是矛盾的对立面正在改变。

以往多是人民内部各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现在矛盾纠纷的对立面直接转向与党和政府。

如由于征田失地、拆迁安置引起的群众上访。

二、社会矛盾纠纷几种类型一是农村土地征用纠纷。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自主权扩大,个体意识和个体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增强,使乡村利益格局错综复杂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得新时期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农户分散经营及个体经营经济比重大,除定购粮外,农副产品几乎全部实现了市场交换,形成“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的利益分配方式,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变得直接而明朗,农民开始关心自己的劳动果实是按照怎样的比例合理公平地在国家、集体和自己之间分割,农民利益主体意识不断增加,农民利益问题变得极为敏感和突出,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征地面积不断加大,开发区日益增多,拆迁安置量随之增长。

在农村几乎是乡乡有开发区,村村有拆迁户,普遍采用一次性解决方式,安置费和补偿费较低,农民钱用完后,存在着没钱养老、无钱看病的现实问题,于是找政府解决,解决不了就到中央上访。

由于解决难度很大,纠纷当事人组织性强,给各级党政组织造成很大压力。

如:今年1月,栖霞区三官村三东队村民王尚华因对拆迁补偿事宜不理解,带着两壶汽油扬言要自焚,街道司法所等部门闻讯后及时赶至现场,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说解释工作,稳定了王尚华的激烈情绪。

2月19日,玄武区徐庄、仙鹤门地区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近百户拆迁户因没签到选房协议,怀疑政府将要适用对他们不利的政策安排,遂发生堵路和阻拦施工行为。

街道司法所前往现场,积极协调街道和房产局有关领导与拆迁户对话后,向老百姓做出的书面承诺:经济适用住房综合价格为1650元/平方米,房屋竣工交付后,按预先通知的顺序办理入住手续。

拆迁户对答复非常满意。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纠纷。

近年来,南京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但由于新建房大中套型居多,居民拿到的拆迁费在同等地区买不起房,换地区又存在交通、教育等费用问题,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等等这些补偿和安置不合理,加之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上访、信访络绎不绝,甚至发生上访事件,给政府部门的形象带来严重的损害,给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甚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大局。

如白下区大开发公司程阁老巷工地的工人与居民于今年5月发生冲突。

居民认为经规划局批准的南京大开发公司的南开大厦原为小区绿地,属公共面积,南京大开发公司用不正当手段拿到批文,大厦还将影响居民的阳光权,带来行路难、停车难,散步难的问题,因此聚集了居民700余人封堵洪武路达3小时。

他们推倒工地围墙、推坏大门、冲砸工地办公室,有三名工人与两名居民受轻伤。

后经司法所人员调解协调,疏散了围堵的群众。

三是企业改制纠纷、劳资纠纷及社会保障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触及到各种深层次的矛盾,牵涉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

目前,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等等,是当前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也是频繁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一。

一些用工单位出于某种动机,随意招工,不签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一旦出现纠纷,证据缺失,工人利益难以保障;部分企业不按《劳动法》规定,长期超时加班,又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尤其是三资企业加班现象普遍;还有部分企业,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只支付工资300余元,达不到我市最低工资保障线;有关工资管理的立法不完善,执法无依据,劳动监察人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工人合法权利无法保障,导致企业欠薪引发的纠纷频发。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覆盖率不高,尤其是民工的保险率基本处于尚未启动的阶段,一旦出现问题就出现无人管现象,当事人将上访、静坐或堵门,甚至会采取极端方式要出路,由于工人(民工)各种社会保险缺失引发的纠纷较多,尤其是一旦出现老人没饭吃、病人因无钱看病在等死情况的出现,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其恶劣。

如:今年2月20日,六合区竹镇镇侯桥村大塘组村民周昌云在云辉采石厂上班时被石头砸死,事发后,死者家属组织20多人到该厂要求厂方给予经济补偿,否则将可能会引起群体冲砸、采石厂停工等后果。

司法所接到报案后,一边做说理劝解工作,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书面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今年2月16日,秦淮区南京宁红装卸公司工人李明华被公司派到南京梦都烟草公司上班后,在施工中发生机械工伤事故。

经军区总院诊断为右头部软组织挫裂、出现脑震荡,经治疗后康复。

出院后李某伙同10多人到梦都烟草公司,要求给予一次赔偿,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达成协议。

李等10余人围堵梦都烟草公司,影响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生产。

经司法所协调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

今年4月,雨花台区雨花西路四季红商城工地被几十人堵门并当众为死者焚烧纸钱,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

经过了解得知,死者叫李兴芳,是安徽省利辛县农民,2003年11月被雇佣为工地保洁员,后在从事保洁工作时被安徽全椒驾驶员徐广培所开货车当场压死。

肇事司机已被警方逮捕但无赔偿能力,死者家属四十余人从安徽老家赶来,要求工地负责人对此事负赔偿责任。

该事件经司法所调解并组织谈判,终于达成协议,赔偿李兴芳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共158000元。

四是涉法涉诉纠纷。

主要是指纠纷经过诉讼后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或判决后执行难,当事人上诉、申诉后继续缠讼现象和频繁向人大等部门重复上访要求对司法监督。

加之有的单位为息事宁人,满足了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助长了涉法涉诉人得寸进尺的心理导致重复上访。

尤其是法院对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纠纷不便受理,使得纠纷解决渠道不畅,涉法涉诉纠纷难以解决。

如南京化工厂退休工人杨某多次进京上访,上访原因涉及其加工承揽合同案和借贷纠纷案两件民事案件,不接受法院提出的以实物抵款的执行方案,前案因对方当事人破产导致执行终止和后案因对方当事人无财产可执行至执行中止。

还如李某不服江宁区法院对其关于承包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后又撤诉,不久又向市中院申请再审后被驳回。

现已进京上访。

林某因其女儿与人发生纠纷后自杀,为追究对方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得到生活补助,多次上访。

五是企业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纠纷。

在上访及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企业军转干部是从企业下岗职工中分离出来的,虽然人数不多,提出的要求较高,要求解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由于这是全国性政策问题,所以他们串联起来直接到中央部委、高层集访,情况严重,影响极大。

企业军转干部、抗美援朝老战士要求恢复干部身份,享受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同等政治和生活待遇,一些退伍军人反映安置不落实,有关部门长期扯皮造成部分人员长年无工作,无生活来源。

这些企业军转干部,是承担改革成本最多的困难群体,上访的基本是农民群众和城市平民,相当部分是弱势群体,因部分困难企业拖欠工资、医药费,不按有关政策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问题,使得他们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尊重和保护,生活面临着经济窘境,社会地位相对下降。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方面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工作力量,深入扎实地做好工作。

对该落实的政策坚决落实到位,对他们的困难要体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的原则,对不能开口子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政治思想工作,要加强党性教育、法制教育,严格禁止搞串连、集访等损害大局的行为。

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思路面对复杂的局面,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基层群众的上访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本,尊重人的需要和个性。

具体讲应当从四个方面来提高应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第一,正确判断社会矛盾现状和性质。

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

目前虽然某些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有所增强,但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并没改变,我们不能因为发生群体性事件,甚至有过激行为的群体事件,就认为是对抗性矛盾。

我们要把解决群众困难作为我们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通过对快报的分析,他们的不满情绪通常是因为穷得影响生存、被压迫得无法忍受才表现出来的,加之他们看到周围大部分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之后,他们的不满情绪表现得更加强烈。

对待这部分群体,我们不能简单地冠以“刁民”,或者采取粗暴方法解决问题,我们要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切的情感,理解和同情他们,用真情讲清道理和政策,疏导其不满情绪。

第二,提高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借助当代各种信息化的科技手段,建立和完善必要的预警系统,切实做到情况明了,信息畅通。

努力把矛盾、问题限制和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时刻关注可能触发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发生的条件,如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各种税费的征收、下岗职工保险等都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

对这些问题应提前制定多种方案,建立和完善各种有利于群众情绪释放、利益表达机制,对每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要提前举行听证、对话等,降低矛盾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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