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起签名字迹与印文时序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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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黑色签字笔字迹与印泥印文时序的新方法

检验黑色签字笔字迹与印泥印文时序的新方法

【 摘
要】 目的 尝试 利 用 电 阻测量 法检 验 黑 色签 字笔 字迹 与 印泥 印文 的 时序 。 方法 使 用专 门的 黑 色字迹 电 阻测
量仪 , 检 测 黑 色签 字笔 字迹 与 印泥 印 文 交叉部 位 与非 交叉部 位 字迹 笔 画 的 电阻值 , 并通过 比较先 章后 字 时与 先 字后
笔画完整、 少断笔、 且墨迹均匀, 如图 4 - a 所示 ; 先章后字时,
字迹 笔画多出现断笔 、 露 白等现象 , 如图 4 - b所示。
【 关键词】 电阻测量法; 黑色签字笔; 印泥印文; 朱墨时序
【 中图分 类号 】 D 6 3 1 【 文献 标识 码 I A 【 文章 编号 ] 1 6 7 3 -2 3 9 1 ( 2 0 1 4 ) 0 1 -0 1 7 3 -0 3
表 1实验用 1 0种 不同品牌 、 型 号黑色 签字笔
【 基金项 目】项 目《 刑事科学技术新技术及新方法研究》 ( 项目 编号 : 2 O 1 3 L G x O 3 ) 的子项 目《 黑色含碳签字笔字迹 与印泥印文形成 次 序检验新方法研究》 ( 项 目编号 : 2 0 1 3 L G X 0 3 . 1 2 ) 的科研成果 , 由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
第1 期 总第 1 4 8 期
J o u na r l o f Hu b e i Un i v e r s i t y o f P o l i c e
检验 黑色签字 笔字迹 与印泥印文时序 的新方法
于 璐 , 黄建 同 , 董 军 , 侯 雨石 。
( I . 中国人 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学 院, 北京 1 0 0 0 3 8 ; 2 . 甘肃省公安厅 , 甘肃 兰州 7 3 0 0 3 0 ; 3 . 虹彩模识 ( 北京 ) 科技有 限公 司, 北京 1 0 0 0 9 8 )

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王延军法律论文网

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王延军法律论文网

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王延 军法律论文网 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王延军我们曾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申 诉案,申诉人认为二审原告提供法庭作为证据使用的一份协议书的申诉人 签名吴不是他本人所写,故对已生效的二审判决不服,到检察机关申诉。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民行科将此协议书送交我院技术科进行笔迹鉴定。

经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协议书上的吴签名不是申诉人吴本人所写,而是 他人摹仿吴的签名笔迹。

在这起签名笔迹鉴定中,由于摹仿人的书写水平较高,摹仿签名的迷 惑性较强,摹仿笔迹与被摹仿人的笔迹在文字的布局、字的笔画形态等方 面存在相同之处,如字的最后一笔,竖较长,而且收笔都带有明显的反射 勾。

给鉴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但是,我们通过收集大量的原始笔迹样本共收集了 21 份与检材笔迹 进行认真细致地比对,发现送检的签名笔迹与样本笔迹反映出两种不同的 书写习惯特征。

属于他人摹仿签名笔迹。

正常情况下,人们书写的字迹,多数具有形态正常,运笔自然,笔画连贯,转折笔画、起收笔动作运行自如,同时墨水层次清晰,墨迹与笔压 痕协调一致等明显特点。

而摹仿笔迹,则由于书写人在临摹或练习摹仿时,欲使被摹仿的字迹 的形象写得逼真,又使自己的笔迹特征尽可能地少流露,必须竭力抑制自 己固有但只能是局部的书写动作,运用反馈运动调节原理,不断地调节运 笔方法,这就容易失去书写运动的灵敏性和灵活性,由于摹仿人必然要受 到自身注意力、控制力的局限和对被摹仿字迹基本特点不甚理解,很难把 被摹仿字迹特点全部反映出来,因此,在摹仿笔迹中,通常会表现出以下 特点一、连笔特征异常,形快实慢摹仿签名是以仿为目的伪造他人签名。

由于被摹仿的正常签名,多是运笔自如的快速签字多为行草体字,摹 仿的签名为了追求形态逼真,以假乱真的目的,必然都是有形快实慢的特 点。

笔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

笔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

笔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
笔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通常是通过比较两个或多个被怀疑的笔迹样本的特征和细节来判断它们形成的先后顺序的。

这包括以下步骤:
1. 收集笔迹样本:在进行鉴定前,需要收集一个或多个被怀疑的笔迹样本,这些样本应该是在不同时间或地点由同一人写的。

2. 分析笔迹特征:对这些样本进行分析,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似和不同之处。

这些特征可能包括字形、字迹笔画、书写速度、书写角度、压力、墨水的颜色和类型等等。

3. 比较样本:将这些特征应用在样本之间的比较中。

通过观察这些特征的变化和演变,可以推断哪个样本是最早的、哪个是最后的。

4. 结论:一旦鉴定者认为已经找到了最早和最晚的样本,他们应该对比较结果进行结论。

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并考虑其他因素,如笔迹的稳定性、书写上下文的相似性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笔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通常需要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鉴定人员进行,以确保结论准确性和可靠性。

关于笔迹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你需要了解的几个问题!

关于笔迹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你需要了解的几个问题!

关于笔迹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你需要了解的几个问题!笔者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曾遇到不少案件的文书证据存在笔迹形成时间的争议。

笔迹形成时间,或称书写形成时间,在民事诉讼中,可能会对案件事实认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比如,文书内容事后被擅自添写、案件事实本末倒置、当事人虚假陈述以及证据伪造等等。

因此,为尽举证责任,不少当事人都会将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作为诉讼举证的一个重要举措。

然而,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结果可以做到完全准确吗?鉴定意见是否一定会被法院采纳?鉴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面临这一程序时,应当如何应对?鉴定意见是否一定会被法院采纳?接下来,笔者就以上疑问与大家分享一些个人的拙见(为提高准确性,本文仅讨论手写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问题,文件形成时间、印文形成时间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列,这两者的外延更广)。

一、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结果可以做到完全准确吗?答案是,很难保证准确!1.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技术目前尚未突破。

鉴定机构目前对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采用的是相对鉴定方法。

即,由当事人提供检材上的落款时间、对检材形成的怀疑时间段前后,使用同种类的笔墨书写形成的笔迹文件,作为比对样本。

使用化学试剂等方式比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否具有一致性,以此作为判断依据。

那么,当事人在鉴定时需要面临以下问题:(1)必须具备比对样本,没有比对样本,鉴定无从进行。

(2)比对样本,很难获取。

首先,检材落款时间、怀疑时间,这两个时间点的文件,比如双方同时间段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书面材料,或者最好是某第三方具备公信力的机构保管的文件,比如法院、工商部门存档的原件等,否则极有可能被对方当事人存疑。

其次,样本会被根本损毁,一般保管的有价值的文件无法进行鉴定。

最后,样本上的笔迹最好是与检材同种类的笔墨书写完成。

(3)即便找到符合条件的样本,样本和检材的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

即便当事人经过质证一致认定的比对样本,本身也可能存在着当事人认知范围之外的因素而影响鉴定结果。

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Sometimes, I always feel that my dream is very big, the destination is far away, like a whimsical, but in fact it is not so far away, just like this step by step, walking and walking.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在相关的文书司法鉴定当中,可以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相关专业性的原理,对于印章或者笔记的时间来作出鉴定,基本上他这样的一种形成的时间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的,而且不会出现一些过多的错误,毕竟是具有专业性的。

一、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根据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 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以上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之中可以对笔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二、鉴定笔迹时间的含义笔迹时间鉴定属于司法鉴定之中物证鉴定之中的一种。

是属于文书类司法鉴定下的一种种类。

笔迹时间鉴定与笔迹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笔迹鉴定是根据书写者笔迹的特点,如笔顺、连笔、转折、搭配比例等等,来分析判断书写者是谁。

它依据的是书写者的书写动作习惯。

而“笔迹时间鉴定”,在业内的正确称谓是“书写时间鉴定”。

它不但可以鉴定出手写笔迹的产生时间,还能鉴定出打印文书的产生时间。

书写时间鉴定依据的是构成文字的有色颜料,比如圆珠笔油、钢笔水、印泥、复印墨粉等等。

这些有色颜料在纸张上形成文字以后,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

依据一定的规律,就能分析这种变化经历了多长的时间,从而推测出笔迹的产生时间。

虽然在实务之中,有许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其官方页面的内容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笔迹时间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签名笔迹鉴定规范

签名笔迹鉴定规范

签名笔迹鉴定规范签名是个人身份的象征,也是法律文件中重要的证据之一。

在法律纠纷中,签名笔迹的鉴定成为了重要的手段之一。

然而,签名笔迹的鉴定并非易事,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巧。

本文将探讨签名笔迹鉴定的规范,并介绍一些常见的鉴定方法和技术。

一、签名笔迹鉴定的重要性签名作为个人的独特标识,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独特性。

在合同、文件等法律文件中,签名是确认个人意愿和身份的重要方式。

因此,签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法律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

签名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对签名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比对,来判断签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签名笔迹鉴定的规范签名笔迹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1. 鉴定人员的资质和专业性签名笔迹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鉴定人员应具备法学、心理学、书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和实践。

只有具备一定资质和专业性的人员才能进行准确的鉴定工作。

2. 鉴定过程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签名笔迹鉴定应该以客观、科学的态度进行,不能受到主观偏见和个人意见的干扰。

鉴定人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鉴定过程的记录和报告签名笔迹鉴定过程应当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鉴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材料等。

鉴定人员应当编写详细的鉴定报告,包括鉴定的目的、方法、过程、结论等内容。

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地反映鉴定的结果,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依据。

三、签名笔迹鉴定的常见方法和技术签名笔迹鉴定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1. 视觉比对法视觉比对法是最常见的签名笔迹鉴定方法之一。

鉴定人员通过对比签名的形状、线条、笔画等特征,来判断签名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视觉比对法主要依赖鉴定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需要对签名进行细致的观察和比对。

2. 电子显微镜法电子显微镜法是一种高分辨率的显微镜技术,可以对签名进行放大和观察。

两段手写文字形成先后顺序鉴定标准

两段手写文字形成先后顺序鉴定标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手写文字,比如签名、笔记、信件等等。

而在司法、法医等领域,对手写文字的鉴定通常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一种常见的鉴定方式就是通过比对两段手写文字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判断。

本文将深入探讨两段手写文字形成先后顺序鉴定标准,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的鉴定方式。

一、对两段手写文字的形成先后顺序鉴定标准1. 手写文字的形成时间对两段手写文字的形成时间进行准确的判断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通过对纸张、笔迹、墨迹等细节进行分析,可以初步确定两段文字的形成时间。

在鉴定过程中,还需结合相关的实际情况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借助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确证。

2. 文字风格和笔迹特征需要对两段手写文字的文字风格和笔迹特征进行仔细比对。

通过观察文字的字体、笔画的粗细、线条的连接性等特征,可以初步确定两段手写文字是否由同一人书写。

还可以通过对笔迹的流畅度、斜度、压力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更加准确的鉴定结论。

3. 写作表达和用词习惯在鉴定过程中,还需要对两段手写文字的写作表达和用词习惯进行深入比对。

通过对文字内容的语言风格、表达方式、用词习惯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两段手写文字是否具有相似的写作特征,从而判断其形成先后顺序。

二、对两段手写文字形成先后顺序的回顾和总结通过以上对两段手写文字形成先后顺序鉴定标准的详细探讨,我们不难发现,对手写文字的鉴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形成时间、文字风格、笔迹特征、写作表达和用词习惯等。

只有在全面、深入地分析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准确鉴定的目的。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反复比对和验证,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一些复杂和特殊的案件,还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专业的鉴定设备,进行进一步的确证和分析。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对两段手写文字形成先后顺序的鉴定工作既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也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形成时间一般指手写字迹和印文形成时间两项鉴定,手写字迹时间鉴定指根据手写文字的老化特性及其变化规律,对可疑文件上手写字迹的制作过程、顺序和形成时间进行鉴别的专门技术。

书写时间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手写字迹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判断其与该文件上其他系统要素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客观依据。

印文时间鉴定指根据印迹的老化特性及其变化规律,对可疑文件上印迹的制作过程、顺序和形成时间进行鉴别的专门技术。

印文时间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印迹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判断其与该文件上其他系统要素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客观依据。

“笔迹时间鉴定”,在业内的正确称谓是“书写时间鉴定”。

它不但可以鉴定出手写笔迹的产生时间,还能鉴定出打印文书的产生时间。

书写时间鉴定依据的是构成文字的有色颜料,比如圆珠笔油、钢笔水、印泥、复印墨粉等等。

这些有色颜料在纸张上形成文字以后,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

依据一定的规律,就能分析这种变化经历了多长的时间,从而推测出笔迹的产生时间。

不过,只有在两段笔迹所用的纸张、笔油种类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比对出两段笔迹产生的先后顺序。

例如在这个案子里,应该是欠条正文与最后的签名是用同种笔油书写而成的,而且正文与签名之间的时间间隔正合适。

怎样才算合适呢?这是由笔油的种类决定的。

有些笔油,书写时间相隔20天以上才能检测出来,可相隔一年以上,却又很难检测了。

所以不能一概地说,两份笔迹要相隔多长时间才能检测出先后顺序,最好还是拿着需要送检的样本到鉴定机构咨询一下。

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的。

但有些鉴定机构出于内部的制度管理,不接受私人的直接委托,而是要求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司法局的网站有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可以在上面查询鉴定机构的资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私人委托的任何司法鉴定,拿到法庭上都可能不被认可。

对方往往会以鉴定是私人单方面委托、有失公平为理由,请求法院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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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与字 迹在纸张 上形成文件 后,交 叉重叠 处存在着 先 � 二� D 4立体显微镜 32 倍下的观察和分析 后不同的色 层, 因为 朱墨之间存在一定的 互溶性� 渗透性,使得 实际情况下 不存在绝对的一层色 料覆盖另一层色料 , 而是 以一 种包含 着单纯的印 文色料� 书写 笔画色料� 印文 与书写笔 画的 混合色 料而存在 �目前, 关于朱 墨时序的分 析方法层出 不穷, 但主要 是围绕朱墨 交叉的典 型的光学� 形态学� 化学特 征展 开� 虽然解决朱墨时序问题的方法多达十几种 , 但利用 显微镜 来检验 仍然是最常 用的方法 之一�其特 点是直观 � 形 象� 无破 坏� 具有 较强 的说服 力, 而 且价格 便宜 , 易于在 基层 工作中 普 及�国内已有大量利用显微镜解决朱墨时序的案例� 判断 印章印 文与 签字 笔迹形 成的 先后 顺序 受到 印章 � 印 泥� 纸张� 墨水� 笔种 � 盖 印力量和书 写力量大 小等多种因 素的 影响, 难度较大� 在实际检验中应采取综合的分析判断� 2 01 0 年 3 月 2 日,我院物证鉴定中心收到重庆市某律师事务所送来的 一起合同纠纷案中的合同 2 份, 要求鉴定 2 份合同第 4页中当 事人签名字迹与印文的先后顺序� (一 ) 观察实验样本 根据检材印 文� 书写工具 色料及浓度 � 书写压 力做相 同条 件下的模拟实验样本, 充分考察 此种印文对此种书写工具 色料 运笔笔画可能形成的影响� 在放大 32 倍后, 观察先书写字迹后盖印的 样本时, 发现签 字笔书写的字迹与印文结合得比较完整, 没有特殊的变化 �由 于签字笔字迹和纸张亲和性好, 墨水会很自然地渗入纸张 的纤 维中, 均匀地 散开, 形成连续 的字迹, 笔画粗 细均匀, 墨的深 浅 一致, 字迹完 整, 笔画厚实, 交界 处无明显变 化, 与印文的交 汇 处也一样�如图 1 � 而观察先盖章后签字的样本时, 就会发现因为签字笔 的墨 水是一种水溶性的墨水,而印油的性质和墨水往 往并不相同� 我们会很明显地发现在印文部位签字笔的笔画油 墨难以附着, 产生一定的空白和断续现象�由于印油与签字笔墨水的互不相 溶性, 签字笔在先盖印的印文上 书写时会出现笔画的断续 不完 整,或在笔画的中央有时会出现空洞而两边残存 有墨迹相连, 呈中空的现象�其原因是由于笔头小球珠的作 用,它直 接与纸 张接触, 在有 印油附着的 部位, 由于墨水 在印油上 的吸附力 比 检材: 为一承 包合同, 第 4页中合同正 文存在 用签字 笔删 改添加部分内容, 但同时在删改笔迹附近有当事人签名 和对方 合同印文, 双方争议焦点是先签名还是先盖章�根据初步观察, 签名字迹为黑色签字笔形成, 印文为原子印形成, 印文整齐� 色 料均匀一致, 无印油堆积� 洇散� 盲字现象, 无 "挤墨" 现象, 无疵 在纸张上弱, 加上笔头小球珠的 挤压力, 使得墨水 向两侧流动, 形成如图 2 的中空现 象,而且 在笔画的粗 细上也 有一定的 差 别, 交汇处的笔画明显细于周围其他笔画� 但由于印油盖印时间的长短不同, 签字笔下水的流畅 性不 同, 交叉部位的多少不等也并不 是印文在下签字笔迹在上 时均
图1 图2
出 现上述 漏墨� 断 墨� 笔迹 变细 的现象 , 这就 给检验 带来 了困 难 �仅凭书写 笔画没有 残断, 是无法得 出先写字� 后盖 章的结 论� 因为笔画的残断可能是书写过程中正常形成的残断, 也有 可能 是因为印文在下形成的残断, 笔画无残断也可能 由于盖印 时 间较长, 当书写 字迹时印油 溶剂已经 挥发扩散较 多, 油性减 少导致的�
� � 图 印文在下签字在上样本 图 检材局部
(二 ) 观察检材 签 字笔的书写 是通过笔头 小珠的滚 动将油墨 涂在纸 张上 来完成的, 书写时笔画流畅� 粗细均匀�将合同中需检印文与签 名字 迹在立体显微镜下观察, 发现该签名与印文交叉 处的签名 笔迹均匀, 无变细� 漏墨现象� 本 次鉴定中利 用签字笔在 送检的合 同中其他 部位的 印文 上留 下笔迹制作实验样本, 发现此印文与签字笔交叉 处也无漏 墨� 无笔画变细等现象�该印油与纸张亲和性好, 与签字笔迹亲 和性 也较好, 样本并不具备典型的签字在上印文在下 的顺序特 征� 再观察双方无争议的签字部分与印文交叉处特 征 (签字 在 下印文在上 ) , 与需检交叉部分光泽反映一致, 均存在墨上有 较 明亮的 黄色光泽反 映, 且随纸张纤 维呈连续 分布状态, 与单 纯 的印油处黄色反映一致� 讨论: 在三 维立体显微镜下观察到沿纸张纤维延伸的淡 黄 色反映 , 应 为印油物质 对光线的不 同角度反 射造成, 黄色为 浅 色, 只有在 黑色字迹之 上时才能表 现出明亮 的色泽, 否则只 能 从字迹的黑色缝隙中透出�结合样本对以上分析的 验证, 我们 得出鉴 定结论: 需检部分的 朱墨顺序是 签字在下 印文在上 形 成�
森警科技
谈一起签名字迹与印文时序的鉴定
庄 琳
印章印文与文字笔画交叉形成的先后顺序 , 即朱墨 时序的 判别一直是文件检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正规的文件形成应 是先形 成正文, 经有关 负责人审 核, 或 者双方当 事人同意后 先 签名后盖章�而实际上有的人先在空白纸张或 票据上盖好章, 形成 "空印 " , 然后根据 需要填写 或打印所需 的内容, 形成 了先 章后字的文件, 以此来以假乱真, 达到自己的目的�此类案件往 往在财产纠纷� 经济合同等民事� 经济案件中比 较多发, 近年来 呈逐年上升趋势�所以判定文字与印章印文的 形成次序, 是判 定文件是否符合正常程序, 进而判定文件是否生效�
一� 初步观察和分析 � � � 110 2 .
森警科技 而在实验样本中后加的签字笔迹与印文交叉处 , 无此连 贯 的亮黄 色光泽反映 , 在 墨水空隙处 有黄色光 泽显现, 但不能 连 续, 且整体偏暗, 如图 5 所示�在需检的 交叉部位, 有黄色光 泽 反映, 出现 在墨迹较浓 处, 说明该黄色 并非是从墨 水的缝隙 处 透出, 如图 6 所示, 笔迹较浓处也有黄色反映, 而在实验的交 叉 部位 (墨在上) 只有 墨水空隙 处有浅淡的 黄色, 且无光泽 , 整体 较灰暗, 光泽不连贯�
点� 样本: 分别有先书写字迹后盖印 的样本和先盖章后签 字的 样本�仔细观察先盖章后签字的实验样本, 结果发现其交 叉处 墨水笔画无典型的先朱后墨中常出现的笔画变细 或中断现象, 而是笔画均匀, 并与印油物质结合较好� 根据对检材和实验样本的初步观察, 发现在交叉点处 能反 映出时序 关系的表观 特征很少, 朱墨 色料相互 渗透, 交叉处 的 空间立体层次特征无明显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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